《米虫》完结
林冬眨眨眼,“你儿子多大?”
“已及弱冠了。”掌柜一边帮他们倒茶,一边回答。
林冬唔了一声,想了想道:“他若是愿意听,你便告诉他,没受过风吹雨打的树苗长不成大树。”
那掌柜点了点头诶了一声,随即又疑惑,“此话是何意?”
林冬不再回答,撩袍往桌边一坐,端起茶杯呼呼吹气,道:“你只管说了便是。”
臧飞龙让人打了热水来洗澡,屏风后头哗啦啦水花响,林冬在桌前数小吃。
“枣子、蜜桃、梅干、咸鱼、肉干……”他说着还烦恼道:“这咸鱼干怎么办?直接吃要不得。”
臧飞龙在后头噗地一笑,“你也知道要不得?要不得你还拿?”
这每一样都能数出臧飞龙一段辛酸泪史来,犹记得两人走出池马镇不远,遇到一迷路的小女孩,两人帮她找着了家,就坐落在离官道不远地小村户里。
那村户比太平村小了许多,一共才三户人家,比邻而居,全都是猎户。刚送孩子到门口时,因为臧飞龙长得凶悍,还一度造成好笑的误会。
那丢失孩子的一家人还以为遇到了劫匪,是拿孩子来要赎金的。直到林冬从马车里钻出来,才终于让那群人相信这是个误会。而那咸鱼干便是小女孩的家人为了感激而送的。
那家大人还道:“这大鱼是我们这一年吊得最大的一条,一直舍不得吃,晒成鱼干保存着。”
臧飞龙只觉奇了,你说你一家猎户,屋里什么肉没有?偏偏送一条鱼?
可林冬还美滋滋地接了,又问那家人要了一口小锅。两人离开不久后臧飞龙就不满,“你好歹拿点其他的啊?”
林冬将那鱼干包起来,道:“若是遇到好素材,这鱼干可是美味中的美味!”他还煞有其事道:“它油盐有味,还能充当调味品。”
而事后也说明了林冬有多么的先见之明,之后一段路两人根本看不到人烟,露宿野外时,臧飞龙徒手抓了两只兔子,林冬从马车里翻出那只小锅来,倒进水,烧开,将兔子剥皮烫过之后用龙啸砍成几块,又砍了一小节鱼干来丢进去一起煮。
臧飞龙还被他赶去林子里找野香菇,等到他回来时,那一锅鲜味鲜得啊……
之后的一段时间,那鱼干已经完全从普通鱼干的地位上升到了救世主的位置。
林冬道:“这鱼干可救了你的命呢。”
臧飞龙嘴角一抽,不甘不愿道:“就算吃一个月的饼馍馍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林冬想了想,又认真改口,“好吧,它救了我的命。”
臧飞龙:“……”
所以一个月吃饼馍馍会要了林冬的命?这家伙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待臧飞龙重新出来,换了一件马甲套上,穿上黑色裤子套上马靴,浸湿的头发随便擦了擦就用绳子草草捆了起来。
林冬正咬着牛肉干,见他出来上下打量他几眼道:“一会儿去成衣铺给你换套衣服。”
臧飞龙莫名其妙看他,“我有衣服。”
“你这样不行。”林冬挥挥手,“你看,袒胸露乳……”
臧飞龙不等他说完就拉了拉马甲尽量将自己缩起来,道:“你是读书人!别一天乳不乳的!”
林冬砸吧砸吧嘴,“你都这么穿了,还不准这么说啊?”
臧飞龙低头看了看自己,他倒不觉得这样有何不妥,虽然入了秋却也不觉冷。不过想到一路上所有人都当自己是哪里来的山贼,那神态那表情……
尤其看到林冬时还以为自己绑架了对方……
他撇了撇嘴,“买吧……你也一起。”
林冬倒是不含糊,点头,“等你这句话很久了。”
臧飞龙:“……”
两人吃了午饭出门买衣服,往街上一走,臧飞龙才知道买衣服是正确的选择。
扬州商人多,往来穿着佩戴俱是讲究得很,从头顶束冠、女子朱钗到青衫薄衣,罗裙挽袖,各式各样,越发显得他格格不入。
许多女子在街边三五成群的买脂粉,一转眼看见路头走来的两人,个个不掩惊讶。
林冬穿着书生服看上去到没什么,臧飞龙一身古铜色肌肉起伏,马甲下隐隐能看见八块腹肌,手臂结实有力,长相带了些凶悍但十分有味道,头发草草束在脑后,飞起的鬓发怒张仿佛一头巡视地盘的雄狮。
一些女子赶紧转开眼脸却红了,胆子大些的窃窃私语,又觉得这一文一武的两人走在一起差别甚大,实在怪异。
臧飞龙背后还背着把金柄钢刀,看他的人越多,他戾气越重,要不是林冬在旁边时不时打岔,恐怕他已经要当街挖下那些人的眼珠了。
当然林冬的打岔并不是安抚,而是让臧飞龙的怒气怪异的转向了一种有气可是发不出来的无力感。
比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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