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何江湖里
江湖上多有故弄玄乎之人,他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至少酒是好酒,饱了口福,又何需再去在意其他?沈昀并不急着赶路,空旷的山路上只有他一道人影在悠闲行走着,一声闷雷忽然在头顶炸响,他抬头看去,但见天边乌云翻滚,隐隐有电光击破云层,风大了许多,吹得沙石枯叶乱舞,老马似有些不安,发出几声低鸣。
原来这才是他所说得“天有不测风云”吗?
沈昀不禁失笑,一边安抚老马,一边寻找可以避雨的地方。风吹得枝叶狂舞,乌云淹没了天边最后一丝光亮,雷声大作,闪电狰狞的撕裂天际,一场暴雨似乎马上就要倾盆而至。沈昀四下看了一眼,丛林深处有一抹火光若隐若现,依稀可见房子的轮廓。
他翻身上马,像那处走去。
有火光的地方就代表人,有人的地方就不一定会太平,尤其,是在这种荒效破屋里。还未走近,沈昀就已经看见它残破的大门与墙壁,摇曳在窗外的火光在电闪雷鸣的衬托下,愈显得阴沉。沈昀走进院里,杂草在夜风中摇晃,屋桅下系着三匹高头骏马,发出轻轻的嘶鸣声。沈昀寻了个空地将自己那匹老马系好,伸手推开门。硕大的雨滴颗颗砸下,接成线,连成片,在他刚踏进门的那一瞬间席卷而来,淹没天地。
木门发现刺耳的吱嘎声,冷风灌进屋里,吹得火苗四下摇晃,两道寒光倏得交现,横在了沈昀身前:“这位兄弟若想避雨,麻烦请到别处去!”
拦在门口的是两个身形高大的壮汉,身着黑色劲装,面色肃穆,话虽说得客气,却不留半分商量余地,手中长刀交叉横在门上,将沈昀拦了个严实。沈昀不动声色地向屋里扫了一眼,只看见火光将一道修长的人影投映在地上,他笑道:“这山野破屋莫非也有主人?”
其中一个身形略高一些的壮汉说道:“我家公子正在此地休息,烦请兄弟行个方便。”
若换了平常,沈昀自然一笑而过,再寻其他地方便是,但听着屋外噼噼啪啪的雨声,饶是他也不禁苦恼地皱了眉:“我便在这檐下躲一躲这雨,可好?”
他是个好脾气的人,旁人能退五十步的事,到了他这里,便可以退出一百步,他好像从来没有在意的事,却又有着任何人都无法动摇的信念与立场,只要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他几乎就是个没有原则的人。
那壮汉面无表情道:“对不住了,我家公子不喜欢有人打扰。”
沈昀无奈地叹气一声,并不想多作争辩,转身便准备走了。老马在檐下低头喝着雨水,溅起的雨花已打湿了沈昀的衣摆,他伸手去解缰绳,忽听屋内传来一个清朗的声音:“请这位公子进来吧。”
缰绳方只解了一半,那壮汉便已奔了过来,拱手道:“我家公子有请。”
沈昀也不客气,将缰绳重新系好,往屋里走去。老马的半边蹄子本已在雨中,见状又踏回檐下,发出两声抗 议似的嘶鸣。沈昀走进屋里,摇曳的火光下,一名身着玄青色锦衣的年轻男子向他微笑望来,伸手道:“请坐。”
他年约二十余岁,墨发高高绾起,以竹节玉簪束之,玄青色的衣袍上有银丝绣以流云纹,在火光下熠熠生辉,俊朗的眉目天生一股书卷清气,一双犹如古潭般深邃的眸子带了些许笑意,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一柄裹着玄色锦布的剑置于身旁,依稀可见铜色剑柄上那枚价值不菲的绿松石,在夜色中盈盈流光。
沈昀在他对面坐下,将打湿的衣袖凑近火堆烘烤,说道:“这雨来得着实急,幸好还能有这间屋子躲避,若不然可就有得苦受了。”
慕云择歉意地说道:“方才失礼之处,还望兄台海涵。”
剑虽放在地上,但离他的手也不过咫尺距离,在那波澜不惊的神情里,沈昀却已看见他眼里的戒备,他佯装视若不见,只笑道:“公子客气了,在下还要多谢公子让出这一席之地。”带了些许玩笑意味的话冲淡了那剑拔弩张的气氛,慕云择的视线停留在他身上,眼里渐渐浮起一抹诧异,询问道:“敢问兄台可是沈昀沈大侠?”
这倒是叫沈昀吃惊,眼前这名丰神如玉的年轻公子,他若是见过,怎会不记得?慕云择看出他的疑惑,一笑说道:“两年前,沈大侠擒住恶贯满盈的采花大盗花燕蜂,将他送至镜湖山庄处置,在下那日也在庄上,远远见过沈大侠一面。”
花燕蜂此人沈昀自然记得,他平生所见恶人不在少数,却从未有一人能像花燕蜂这般厚颜无耻。此人胆大包天,好色成性,擅使迷药,其手段卑劣为世人所不耻,通缉榜早已贴满整个江湖,其中当属镜湖山庄赏金最高,只因镜湖山庄的大小姐阮心竹为花燕蜂所玷污,自缢而亡,阮庄主震怒,开出三千两的赏金,通贴江湖缉拿花燕蜂。
镜湖山庄在江湖中以博学著称,家传武学不过平平,花燕蜂便是以此掳劫阮心竹,对她百般侮辱,生生将一名柔弱的女子逼至绝路。花燕蜂阴险狡诈,擅于用毒与易容,才从赏金猎人手中数次逃脱,他本以为自己可以继续逍遥法外,却终还是在青楼里醉生梦死之际被沈昀所擒获。
押去镜湖山庄的路上,他先是破口大骂,尔后又威逼利诱,见招招不起效果,便痛哭流涕,哭求了一路,沈昀充耳不闻,直至将他交给阮庄主,这花燕蜂才跟烂泥似的瘫到地上,浑身抖得像筛糠一般。
越是穷凶极恶之人越是怕死,花燕蜂的下场是什么沈昀并不关心,拿了该得的三千两赏金之后,他便走了。想起这件两年前的旧事,他唯一记得最清楚的,便是当自己走出镜湖山庄的时候,身上又已经身无分,而对眼前这个人,他没有丝毫印像。
沈昀皱了皱眉,神情颇为尴尬,慕云择不以为意,笑道:“那日沈大侠离开山庄之时,将所得的银票尽数给了一位在路上遇见的妇人,对不对?”
他说得不错,那个妇人就是阮庄主的发妻,一个被丈夫冷落多年又失去女儿的可怜女人,在得知沈昀擒住花燕蜂时,她强撑着病弱之躯在院中等候,只为着亲口对他说一声谢谢。三千两对镜湖山庄来说或许不多,却足够她安稳的过完下半辈子,而钱财对沈昀来说,从来就不是衡量值也不值的标准,他所做的一切,就只是因为,他想要这么做。
沈昀摆摆手道:“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罢了,不足兄台挂齿。”
慕云择的眼里带了几许钦佩:“那日在下有要事在身,未能与沈大侠晤面,一直深感遗憾,看来在下要谢一谢这场雨,让我得以在此重遇深大侠。”他一边说着,一边抱拳作礼,沈昀禁不住这些客套,推托道:“在下不过浪迹江湖之人,怎担得起‘大侠’二字,公子莫要再如此唤我了。”
慕云择笑了一声,说道:“若不嫌弃,在下唤你一声‘沈兄’,如何?”
沈昀正欲回答,屋顶突然响起细微的啪啦声。
他们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皱起眉头。
雨势小了许多,淋淋漓漓敲在瓦上,风穿过缝隙呜咽,屋里很暗,弥漫着潮湿的霉味,那声音突兀的响起,打破了这雨夜的宁静。
屋顶有人。
风声呜咽,掩不住瓦片移动的声音。
在片刻地警觉之后,他们很快恢复如常,仿佛完全没有注意到异样,默契地令人惊讶。
沈昀拨弄着火堆,若有所指地说道:“公子不觉得奇怪么,下这么大的雨,居然还有动物出来活动。”
慕云择附合道:“总会有那么几只鼠类喜欢做见不得光的事,便是给再多的教训,也是驱赶不尽的。”
沈昀很认同地点头:“在家的还能锁紧大门,如今出门在外,实在是想避也避不过呀。
慕云择把玩着一棵小石子,说道:“既然避不过,那就只有让他们知难而退——”
第3章 公子无瑕
话音未落,他已将手里的石子击向屋顶。
哗啦——
无数瓦砾碎片伴随着巨大的声音砸在地面,屋顶赫然出现一个大窟窿,一名蒙面黑衣人狼狈地摔下来。慕云择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语气里带了一丝嘲弄:“阁下这次是单枪匹马么,真是锲而不舍呀!”
那两名壮汉急步奔过来,将黑衣人一左一右架起,那黑衣人居然也不慌张,仰着脖子冷笑说道:“既然已败在你手上,我等兄弟也没想过再与你交手,这次我只是受人所托,为他传一句话。”
沈昀听他们话里的意思似乎曾有过过节,便站于一旁不去插手。慕云择嘲笑地说道:“雪岭五煞何时成了他人的跑腿?”
此人竟是雪岭五煞之一?
沈昀向黑衣人望去。但见他年约四十,头包黑巾,眼睛狭长,两条眉毛斜斜下垂,目光闪烁不定,透出一股狠辣,虽然双手都被人擒住,却依旧神情据傲,拿眼角余光睨着慕云择,似乎颇为不屑。
那“雪岭五煞”在江湖上干着认钱不认人的营生,不管对方是谁,不管用什么手段,他们总会有办法能够得手。在江湖上他们算不得一等一的高手,却早已臭名昭著,为武林正派人士所不耻。此时那黑衣人一脸嚣张地说道:“跑不跑腿我们兄弟几个自有主意,轮得到你这个江湖小辈在这里指手画脚吗?今天我来就是要告诉你一句,即便赤霄剑现在在你手中,这能不能守得住,可就要另当别论!”
赤霄剑……!
沈昀心中陡然一惊,江湖传言,赤霄剑中藏有绝世宝藏,得之便可成为武林第一人,而赤霄剑的主人,便是无瑕山庄。
那无瑕山庄,乃是武林中最具威望的名门世家,如今的庄主慕百川在江湖上号称“仁义剑”,德高望重,处事素来公正严明,为世为人敬仰。月余前,便有消息称慕百川将传位于独子慕云择,届时赤霄剑将重现江湖。此事早已在江湖上传的沸沸扬扬,好奇者有之,觊觎者有之,无一不对那传闻中的宝剑抱着极大兴趣,至于传说是真是假,没有人去追究,只因宝藏二字,已足以叫心怀不轨之人前赴后继。
风华若云,公子无瑕。
这八个字是江湖中人对无瑕山庄少庄主慕云择的赞誉,传闻中他温尔雅,品貌非凡,天赋异常,剑术卓绝,是江湖近十年来最出众的少年英雄。沈昀在江湖上行走的时候,也曾无数次听到过这个名字,现在,他就站在他身前,玄青色的衣袍被夜风吹起,包裹着宝剑的玄色锦布滑落,露出那镶嵌着绿松石的精美剑柄,直叫黑衣人瞪大了眼睛,射出两道贪婪的光。
慕云择嘴角扯出一抹笑意,饶有兴趣问道:“如此说来,你们对此剑誓在必得?”
黑衣人挑眉叫道:“没错!”
慕云择叹气道:“阁下今日将这句重复了两遍,看来在下不得不去提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