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
荀三早些日子抵达,现已接手清凌卫的后勤,有他的配合,沈歌传下去的命令被执行得极好,就如这批军械一般,沈歌吩咐一声,荀三便早早准备好了枪柄,仔细装配上便能使用。
这批枪乃是为新加入的清凌卫特制的枪,上好的硬木棍,早就被做出来了,打磨抛光好后上油,只等着配上枪|头就能用。
沈歌在仓库里找新做出来的成品给两人试手,荀飞光与韶信都是行家,基本上一掂量就知晓这批长|枪品质如何,故拿到手时两人都有些惊喜。
韶信拿着□□耍了个枪花,兴致上来,就在原地舞完一套枪法,他长|枪舞得如蛟龙出击,动作停下来时,长|枪犹在颤动,威势不减。
“好!”沈歌眼睛一亮,拿起另一杆长|枪抛给韶信,“韶大哥,你再看看这杆枪,看它与你手上那杆有何不同。”
“嗯?”韶信拿过来仔细瞧了瞧,面上有些疑惑。
荀飞光先发现端倪,接过来仔细看,问,“这两杆枪差不多?”
沈歌连连点头,这两杆枪论是外观还是重量,乃至手感都差不多。
这些枪在类似于集体流水线的环境中被生产出来,受个人风格影响极小,比较好做品控,废枪也少。
“有军士们做好的粗胚打底,铁匠的效率大大提升,这一排枪全是一名铁匠做成的,自然差不多。”
流水线分工作业出现得比较晚,纵使是沈歌前世也是二十世纪的事,这年头压根没有这种先进的方式。
荀飞光敏锐地意识到其间的价值,“这么说来除了枪之外,其余事务也可采用这种方法,分工来做。”
荀飞光几乎一点就通,立即联想到其他行业,如种地,倘若有人专门除草,有人专门播种,有人专门施肥,那么那个人做熟了某一样,动作自然会快得多,合作起来,这一帮人做出来的事也多。
沈歌点头,“是,不仅□□能这般做,其他事情亦能这般做。”
夫夫俩对视一眼,都想到一块去了,唯有韶信还有些不太回得过神来。
有分工合作的法子在,这一批的军械准备得非常快。
荀飞光令人将长|枪分发下去,五人一组,命将士们迅速将长|枪练熟。
这么多将士,光是各种训练也不顶事,必须得经过真正的战场洗礼,方能练出一支虎狼之师。
沈歌将这想法与荀飞光一说,荀飞光亦深以为然。
大燕先前无人这般练过兵,莫说大燕,纵使整个历史上也无人这般练过兵。
荀飞光知晓沈歌的来历,他以前的奇思妙想亦不计其数,像甚负重跑,拉练,林地生存,水中训练,清凌卫的训练早已自成一家,花样之丰富,整个大燕无军能及。
在这般洗礼之下,清凌卫的将士越发灵活,从上到下,都有一股“奇”所在,两两对战之下,他们的脑筋往往非常灵活,奇计百出,哪怕荀飞光见到,偶尔都会叹一声。
荀飞光本身的带兵风格极正,他的兵向来令行禁止,悍勇异常,向来比较少用一些偏奇的计策。
现今的清凌卫在沈歌提供的建议下,经过不下十种训练,被坑过无数次,但凡参加过两两对战的兵丁都学会了主动去思考,而不是单纯等上峰的命令。
这么一来,清凌卫上下的灵活性大大增强,更令人头疼,战力也直线上升。
很明显,清凌卫虽然与沈歌待的时间不长,但这支军队已染上他的个人风格,不再算荀飞光一手带出的兵,而有两人共同的风格。
此次以战代练,以战养战亦是沈歌的想法。
这时代可不像后世那样太平,尤其这里乃是南关,周围蛮夷,洋夷无数,占山的土匪也不少,若清凌卫真想找人练手,一片一片地区清理过去,光是南关府就够清凌卫练个一年半载。
沈歌的第一个目标乃是对准那些占山为王的土匪。
与沈歌前世看的影视剧或小说不同,这些土匪并不是那些被逼无奈,只能上山的狭义之士,这些土匪凶残蛮狠,烧杀掳掠,无恶不作。
沈歌甚至听过有某个村的某个人得罪土匪,以至于整个村被屠杀殆尽的惨烈事件。
南关府有商队往来,好吃懒做的大小流氓们往往喜欢上山,直接打劫,不劳而获。往年南关人少,驻扎的兵丁不多,官员们本身就怕死,只要没出大事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都不想去啃那些硬骨头。
多年放纵之下,南关府的土匪成了气候,土匪横行甚至成为南关的民风,南匪的名声早已传遍整个大燕。
清凌卫有兵有粮,需要锤炼,正好拿这帮土匪练手。
荀飞光毫不犹豫便同意沈歌的想法。
一来这帮土匪盘踞这片土地多年,百姓深受其害,荀飞光身为一方长官自然要庇佑一方。二来则是这帮土匪再怎么蛮横也是庄稼人出身,受过的训练有限,武器更不必提,不会是正规军的对手。
荀飞光虽欲手下兵丁得到训练,但也不会叫他们去送死,能最大程度的降低伤亡最好不过。
从土匪身上炼器,先找一找战斗的感觉,慢慢进步道对付洋夷,对付倭寇,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此次出兵,荀飞光与沈歌都不会在第一线,甚至韶信也只带过几次,大部分时候,出去练兵主要由千夫长既几名裹刀将军带队,偶尔也会由百夫长们带队。
这边的土匪多归多,但规模都不是很大,往往要百夫长带领麾下便能将土匪一锅端。
多来几次,哪些小将领有指挥才能,哪些没有,那些比较刻板,哪些有急智等,沈歌等人一清二楚,日后的培养目标也更清晰些。清凌卫训练的效果亦非常明显。
这日,沈歌望着清凌卫源源不断运回来的银两粮草珍玩等物,不禁感慨,“都说要以战养战,现今一看,果然如此。”
清凌卫上下练了这么多日,整支军队的气质都隐隐为之一变,那股锋芒如何也掩藏不住,基本长眼睛的人一查便知晓他们不好惹,他们本身也更为悍勇。
沈歌这般感慨麾下将士,却不知晓他自身的气质也有一些变化。他长相过于精致,一般都被当成军师,进几次清缴土匪时,他亲自带人去过几次,刀饮过血后,他锋芒初现,有些兵丁甚至怕他。
现今若有不熟悉的人见到他,决不会将他当成一个普通的书生。
荀飞光望着他,嘴唇微微勾起,他知晓沈歌感慨于清凌卫上下的变化之余更感慨近日的收入。
自清缴土匪以来,他们每日都有进账,少则几百两,多则几万两,积极累累下来,数目非常庞大,足够他们再招一批兵丁来培养。
除实打实的银两粮草之外,他们收缴到的珍玩数目也很惊人,名人字画,孤本书籍,各类材质的摆件,珠宝首饰等应有尽有,开几个古玩店绰绰有余。
这些银两叠加起来,恐怕京都里的皇帝陛下知晓也要心动。
胡奈青胡大院长隐隐知晓他们这些天的收入后,也感慨,“有沈弟在,纵使你们什么也不做,走个路也能捡到银钱,你们这般主动去收缴,哪能不发财?”
沈歌运气一向极好,荀飞光回忆一番,发觉他说的真挺在理。
他先前也常去各地清剿土匪,前年他还来这抗击洋夷,也没见着有这种收入。他先前顶多能收缴些金银,土匪洋夷们也不算富裕,身家有限。
沈歌一来,倒像连土匪们跟着也发了财一般,库房的银两多得不像话。
战利品多,清凌卫上下劲头便足,越发能得到锻炼,各方面提升的极快。而反过来,他们素质全方位提升,战斗胜利得也越发容易,自然能得到不菲的回报,良性循环之下,哪怕荀飞光也有些心惊。
沈歌倒是兴致勃勃,“这只是个开始,我们外头有这么些个岛,总不能都便宜了洋夷,待我们将兵丁练好,便亲自打出去,定要让他们知晓我们炎黄子孙的勇威!”
大国崛起,海权很重要呐。
第103章 丰收
清凌卫对周边土匪窝的清理持续小半年, 整个南关府都被细细扫过一遍, 短短半年内, 清凌卫的名声已传遍大江南北。
清凌卫渐渐传出侠义之名,清凌卫所过之处, 百姓夹道欢迎,无数女娘或羞怯或直接地对清凌卫将士示好。一年前, 清凌卫的婚事还需沈歌等人百般操心,此刻仰慕清凌卫者众多, 莫说正妻, 愿意为妾者亦不少。
荀飞光治军严明,清凌卫上下风气极正, 女娘们的仰慕归仰慕, 正式成婚还需三媒六聘,并未出现过私下往来之事。
沈歌倒从此处发现了某个问题。
“有何问题?”荀飞光快速将近事回忆一遍, 最终也未想出哪里有不妥之处。
沈歌枕在他大腿上, 闻言扬了扬手中的书,“荀哥, 你难道没发现, 清凌卫的名声只在百姓中流传,并无话本讲清凌卫的事么?”
“嗯?这又如何?”荀飞光看着他白皙的俊美脸庞,一时有些不解。
沈歌玩着他修长的手指,抬眸与他对视,道:“许多百姓传我们清凌卫的名声,说明我们清凌卫确实得人心, 但若没有话本新戏来说这事,纵使我们清凌卫得人心,一旦有人暗中授意,要抹黑我们也比较容易。”
荀飞光很快便反应过来,“我们需将清凌卫做的事讲得深入人心?”
“对,就是这个!我居然不记得宣传工作,现在要起步就晚了。”沈歌一骨碌从坐起来,也想起无人给他们写话本写戏的话,他们可自个操作,于是忍不住道:“不成,我得去为我们清凌卫写些话本出来,还有戏本子也得写,到时让人去说去唱,也博个好名声。”
纵观古今,处于弱势地位要翻身,起码得名声好。
看三国便知晓,刘皇叔也未见什么才干,因名声好,天下人就偏着他,写书写信都要赞他一声。反观曹丞相,诗词谋略无一不通,背着个奸雄的名声,哪怕乡野村夫,提到他也会骂一声曹贼。
沈歌前世哪怕只是一名文科学渣,对马|列等内容也熟得很,其中有一条非常重要的便是宣传。
宣传得好,改朝换代也不在话下。
荀飞光见他这着急的模样,不由摇摇头,“再赶也不必争在一朝一夕。”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呐。来,荀哥,快帮我磨个墨。”沈歌索性拉着他到书桌前,取下一只毛笔,“这些话本我都写惯了,清凌卫做的事情我大致也知晓,只需多描摹描摹,用点技巧便是。”
沈歌先写的乃是话本,他写话本的本事早已练出来,写清凌卫之事时按照章回小说写,再融入前世武侠小说的技巧,一卷书写得跌宕起伏。
荀飞光在一旁看他写,顺便帮他磨墨。
一会儿工夫,沈歌手下已成篇。写了大概一个时辰,第一章已初步出来。
“如何?”沈歌将墨迹未干的话本递给荀飞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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