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多败絮
“这个好办,你们去常山避一避。”越行锋答得不带犹豫,顺带让沈翎去房里取了封信。
从立柜里取出信件,沈翎瞄一眼上边的名字:岳逸。
诶,这不就是当日在夕照楼断指的那个常山派掌门么?越行锋什么时候跟他勾搭上了?不过以常山派的低调做派,加上掌门女婿的官家家室,窝几个从良的山匪的确很合适。
越行锋把信交给山匪头头:“拿着去,过半个月再回来。”
山匪头头目色复杂,攥着信问:“大哥,你说实话,是不是有人为难你和大嫂!”
大嫂你个大爷!沈翎暗暗骂了几十回,却道这个山匪头头还算有点眼光,不愧是许州城外最彪悍的地头蛇,竟然连越行锋的账也不买。够骨气!
刚想到这里,就见越行锋抽出两指点戳而去。飞快的手法,在瞬间拂过山匪头头胸前几处大穴,没等他反应过来,越行锋已收势。
“大哥,你这是……”山匪头头刚回血的面色又白了。
“这是常山派的点穴手法,要是你不能在五日内见着岳逸,估计你一身武艺就得废了。”
“大哥,你真的有人为难你和大嫂!”山匪头头随时随地勐抓重点。
沈翎感动得泪流满面,仗义每多屠狗辈……人都快被废了,居然还念着无良大哥。难得。
越行锋笑了笑:“快带人走吧,免得朝廷来抓人凑数。”
*
收拾好细软,沈翎随越行锋一人一骑出了山寨,由后山绕路离开。
途中,越行锋叹道:“接下来的日子,可能比较辛苦,可能有上顿没下顿,搞不好日日夜夜餐风露宿,你可得有点准备。”
沈翎干笑道:“呵呵,之前也没好到哪里去。”
越行锋一个倾身,单臂揽过他脑袋,飞也似地一吻:“是吗?”
两天才逃了百里,真怀疑某人逃命是假,踏青为真。说什么跑路要讲究方法,什么一味逃远反而更易被擒,要出其不意什么什么……一堆歪理!
沈翎只知道,在这两日里,越行锋很认真地实践了餐风露宿的预言,害得他在草堆里怎么也睡不着,搞得白日精神恍惚,在马背上摇摇欲坠,最终与他同乘一骑。
嗯,这才是越行锋的目的:时时刻刻不浪费、不松懈。
也许因为适应,第三夜勉强睡了一个时辰,沈翎的精神好了许多,连去茶摊也能帮着点东西,只是一坐下来又困得要死。
越行锋看他伏桌打瞌睡:“要不,今晚我们早点歇息?”
沈翎斜起眼角,有气无力地瞪他:“找个屋子睡是会死么?”
越行锋点点头:“嗯。”
跟他说话迟早会被气死,沈翎脑袋一歪,又趴下去补眠。只是头一沾手背,就见茶摊老板捧着东西过来:“煮面挺快的。”嘀咕一句,伸手去拿筷子。
“不是面。”越行锋将他按住,“看来有人留东西给你。”
“荒郊野外的,你少开玩笑……”话音未落,一个木头长盒摆在眼前。
茶摊老板道:“五日前有位客官把此盒留在小摊,说是一定要亲手交给公子。”
沈翎一瞥盒子,顿时惊得半醒:“五日前?”
见老板点头肯定,沈翎仍是稀里煳涂。话说五日前,他不是还在山寨么?究竟是那位神人先知他会来此处,还留了这样东西。
这盒子……眼熟,貌似自己也有一个,好像扔了。
坐对面的越行锋又问了老板几句,但老板皆是一问三不知,干巴巴答了几句便走。
沈翎摸着盒子,带着几分起床气:“上好的黄梨木,这边角磨的,至少十年了……”
“打开看看。”越行锋一手夺过木盒,小心脱开银销。
“什么东西这是……这是!”沈翎彻底清醒,两颗眼珠子瞪得老大。
“不就是一支紫毫笔,值得惊成这样?”越行锋捏起笔杆,细细端看。
孩童用笔,精致小巧。绕一周,见笔端歪歪扭扭刻着一个字:翎。
越行锋指给他看:“你的笔。”
沈翎斜过身子一看,觉得膝头有点软,眼里的神色从惊讶到惊骇,只在瞬息之间。
巴陵的某夜,曾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你以前见过我,现在却忘了……
越行锋见他面色有异:“不是好事?”
“我想起来了……”沈翎的声音有些干涩,“十年前,我曾与朝中众多官员之子一同参选皇子伴读,后来,我落选了。”
“这很正常。然后呢?”
“落选的人,都会得到这支紫毫兔尖。有个一同落选的嫌他的笔不好,我嫌他烦,就把自己的跟他换了。”脑海中翻腾出幼时之景,沈翎记起那人的模样,不禁扶额,“这种小事,我哪里会记得?没两年,我就把那支笔弄丢了……居然是他。”
“是谁?”
“柴廷的长子,柴石州。”沈翎一捶桌子,“我怎么就没想起他姓柴!”
“原来如此。”对于某些事,越行锋顿时了然。
沈翎握着笔,愁眉苦思:“他送笔来,究竟想要干什么?”
越行锋细心折腾盒子,终是从垫布下边摸出一张纸:“大概是这事。”
沈翎一把抓过,瞠目:“什么!他抓了奚泽,要以人易人?如果我不回去,他就要杀了奚泽全家?他有病啊!”
越行锋表示赞同:“的确有病。放着好好的大宅不住,反倒游历江湖十多年,搞得整个京城几乎忘了柴廷有他这么一个儿子。先是阆风楼,后是夕照楼,往深了去想,如果易谷那些人也是他救的……哎呀,那可有趣了。”
“他这一路可搞出不少事,到底想要什么?”沈翎细细回想,不寒而栗,“要整我?”
“这个问题,最好亲自问他。”越行锋往信上瞟一眼,“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想害的,绝对不止你一家。”
第88章 还之彼身
“柴石州这个混蛋!”沈翎顾不得低调,怒得拍案而起,吓得老板把一摞碗砸个粉碎。
“当初也不知是谁说他风度翩翩、气度不凡、丰神俊朗,还要与我一较长短,丝毫没有可比性等等云云……”越行锋兴致勃勃地翻旧账,却瞥见他激动地去牵马,连面条上了也不屑一顾,忙叫住他,“媳妇,吃面!”
沈翎一想到那阵子被耍得团团转,气都气饱了:“吃吃吃,就知道吃!”
在众食客旁观之下,越行锋实在没胃口,只好一摆手:“老板,打包。”
一路往北,原路返回,这三天的路程,算是白赶了。
沈翎在马背上将极品紫毫狠狠折断,随手丢弃,回头见某人慢悠悠的状态,立马抽了他马屁股一鞭子,岂料马如其主,颓废不堪。
越行锋悠哉地从包袱里掏出一块馒头,递给他:“拿去啃。”
“你自己啃去吧!”沈翎直接把馒头挑飞,随即看着越行锋自顾自地另掏一块来啃,顿觉这人没救了,“你慢慢啃吧,我先走。”
“你急什么?他要的是你的命,奚家父子只是借口,他料定了你会回去,就必定等你,哪怕过个十天半个月,他也得好吃好喝供着奚家父子。”往日越行锋这么说,沈翎准会认真听着,不像这一次,自己甩鞭子跑了老远。
越行锋暗自叹息,两指拈着一枚铜钱,曲指掷出,正中马后腿的膝盖窝。
但闻“嘭”地一声,沈翎随马一同坠了地,跌进一丛杂草堆。而那匹马,挣扎起了身,不等沈翎上来,便惊得发疯,一熘烟地朝前边跑去,很快没了踪迹。
沈翎没执着于那匹马,转身望向越行锋,把手递过去:“拉我上马,我得快些赶回去。”
“你冷静一点。”越行锋听闻马蹄声远去,默默敛了笑。
“他又要杀人了,该怎么冷静。”沈翎扯住他的马鞍,眼看就要翻身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