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穿]刺客系统 上
反正也扛得动不是?
现在嘛,既然隔壁那个不知道是什么样的阿萨息斯招人,而且那个二王殿已经确定了再阿萨息斯中,那么不如就直接去隔壁,看看能不能搭上王室的线。
缪宣这么盘算着,掏出胡萝卜开始投喂小白……对的,这一只鹿已经有名字了,系统亲起,名为小白。
#缪宣:=v=真可爱。#
宾萨是一个十分热闹的城市,在这里能看到来自天南海北的人们,各种各样的着装到处都是。帕提亚虽然几乎统治了这片大陆,但是征服王并未强硬得让人们改变习俗或者信仰,缪宣黑披风蒙头+面具的装束虽然古怪,但也不是不能被人们忍受。
主要是他身边的小白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
纯白的雄性幼鹿,加之还是得到神灵福泽额间叶纹的灵鹿,不说独一无二,但是无价之宝是没跑了。
缪宣带着鹿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是个人都朝他这边看过来,其中有几个偷偷靠近的人缪宣直接精神震慑伺候。
小白有些不安,于是低头嚼起了披风角。
缪宣走着走着看到一家武器铺,里面售卖着许多短矛长剑匕首,他牵着小白走进了武器铺。
武器铺里各种各样的成品半成品都有许多,但是款式却又只有那么几种,缪宣看了一圈,没有找到枪或者更先进一些的武器。
这个世界的锻造技艺不像是因为科技而发展的,而像是神眷者带来的。
玛忒斯的这一身轻铠甲就是铸造神眷者制造的,而帮他找人定制轻甲然后再偷偷运进神殿的人,就是那一天那个自尽的女子。
#在故事发生前我似乎就欠了什么……#
武器铺的老板战战兢兢站在一旁偷偷瞄缪宣,似乎想上来又不敢上来,缪宣愣了愣,转身就走。
算了,不要吓到人老人家。
就在这时,缪宣身后响起一道中气十足的男声,声音粗嘎但胜在陈恳。
“哎呀这位勇士!你在寻找武器吗?”
缪宣转身,抬头,望见了一双棕色的眼睛,与一张淳朴的面庞。
系统突然激动:【秒哥!目标三!他是目标三!我们找到辣!!】
作者有话要说:
涅斯克希斯(认出了花神眷):哈哈哈他肯定不知道我是谁
系统(土拨鼠尖叫):目!标!三!——
—————
*就是奥林匹斯,根据百度百科的资料魔改了一下。
第四十八章 神殿绽白莲九
惨烈!风月场两男子相约决战!起因究竟为何?
缪宣压低了声音,在面具后瓮声瓮气道:“你是谁?”
“哦!我是退伍的士兵呀!我家里是铁匠铺哦!”淳朴的男人扬起他肌肉分明的手臂,他的身材看起来高大而极具有侵略性,但是配合上他质朴的五官,倒是显得稳重热情,“虽然我的活计一直做不好,但是我对武器可了解了!”
缪宣:……
不是,大兄弟你马甲早掉了你知道吗?还家里干铁匠铺的,你爹同意你了吗?
看着这一张淳朴劳动人民的脸,缪宣深深地怀疑也是假的,他走出武器铺:“为什么拦住我?就算我要找武器,和你也没关系。”
劳动人民微笑,露出一口锋利的好牙:“你和大街上的所有人都不一样!我想和你交一个朋友!怎么样?我们去喝酒吧?”
这一回系统都没话说了,这一次的目标……好不做作好清新脱俗啊……
缪宣转身就走,在心里戳系统:你猜他知不知道我是谁了?
系统:【哎?他知道秒哥你是谁吗?】
缪宣:我身上的披风上还有雷电暗纹,他既然是王室里的人,大概是认出了这个披风吧,也不知道来找我是干什么……啊,我还没玩够啊,不想这么快就认亲人相见欢。
这个世界上的雷电神眷者只有一位,帕提亚四席王殿维比乌斯。缪宣这么几天也搞明白了他当初抢的那个青年到底是谁。
说起来,强盗秒哥的第一票竟然有着如此高的起点,简直堪称强盗的业界楷模!
淳朴的掉马兄弟疾步跟上来:“你不回答吗?不回答我就默认了啊!我的名字是艾欧塔,你叫什么?”
缪宣:……
知道这位不做作,但是没想到这位的马甲更是清新脱俗且大俗大雅。
艾欧塔是什么意思呢?首先要说一说这个世界的语言,这个世界的所有词语都由二十四个字母组成,而艾欧塔,就是第九个字母的发音。
真的是选假名毫不走心啊……
缪宣转身看着他:“既然你不想告诉我你的名字,你也不用用字母来敷衍我吧?”
男人立刻拍胸脯:“不!我怎么会敷衍我的朋友呢!艾欧塔真的是我爹给我取的名字!”
缪宣:“那你是不是还有一个弟弟叫喀帕?”
喀帕,第十个字母的发音。
男人大感惊异,演技浮夸:“对呀!你怎么知道的?好厉害哦!其实啊,我总共有十六个手足哦!现在就差一个西格玛啦!”
西格玛,第十八个字母的发音。
缪宣刚想反驳,突然想起了帕提亚王室……算上公主的话,活着的王族年轻一代,就是十七个人。
这、这!不会他没骗人吧?
缪宣无话可说,总觉得这个话题除了拉低两个人的智商外没有任何用处。
不过想到这位大兄弟不仅是目标之一,未来还很有可能是他哥哥……缪宣随手从袖子上扯下一块红宝石,将手指伸出披风,把宝石递给他。
男人:“?”
缪宣:“既然你要当我的朋友,那就拿过去吧。”
男人指着自己:“给、给我的吗?!”
缪宣:“你是我的朋友对吧?姐姐们说过要送朋友礼物。”
神殿里那些来自大家族的侍女小姐姐们认识人总会先送见面礼,而且送到也是宝石珍珠之类的东西,缪宣猜测大概这是这个世界的风俗?
总之就先顺着这个披着马甲的家伙的话扯下去好了。
男人愣住了,缪宣随手把宝石往他手里一塞,拉了拉披风角就走。
嚼着披风的鹿傻乎乎地跟着他走。
好漂亮的手啊……男人手里拿着宝石,心却想着缪宣刚才露出来的一截手臂。
完美的指节骨骼,粉红色的指尖和雪白的皮肤……看起来不像是练剑或者练矛练弓的人,不过,不愧是花神眷啊,看来是个真美人,手都能和一朵花似的。
而且看起来也天真可爱的很啊,哪有人一见面就送这种品质的宝石的?!
男人把宝石收好,哈哈哈豪爽地笑着追了上去:“别走啊兄弟!既然已经是朋友了那么陪我去喝一杯吧!”
眼见着他的手即将搭上缪宣的肩膀,缪宣一矮身子就想要躲过,男人眼疾手快立刻往下压,缪宣不耐烦地瞬过了他的攻击范围。
男人眼里闪过一抹笑意:“好厉害!兄弟你是神眷吧!那我们更要好好喝一杯啦!”
“我不喝酒。”缪宣扯了扯披风,“我明天就要走了。”
“哦?去哪里?”男人一点都没有被接连拒绝的尴尬,他突然揽住了嚼着披风的小鹿,(小白:呦呦呦?),“宾萨我很熟的,在你走前我带你玩啊!”
缪宣:“……”算了,他都付过导游钱了,直接游览景点似乎也没毛病。
“我要去阿萨息斯”缪宣想了想,“今天我要去热闹的地方。”
“那你可是找对人了!”男人热情地抱着小鹿的脖子就走(小白:呦!Q。Q),小白咬着缪宣的披风角不放,缪宣披着披风,竟然也莫名其妙就这么跟着男人走了。
男人边走边问:“说起来,你为什么要去阿萨息斯?”
“那里会很热闹。”缪宣道,“人们都要往那边去了。”
男人回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你很喜欢热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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