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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剑三同人)把酒言欢

作者:墨殊 时间:2023-05-24 10:39:53 标签:墨殊 综武侠

  他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赖在这里。

  宫九如此决定,一是因为王怜花。宫九知道,这位怜花公子日后会写成一本《怜花宝典》,在江湖之中又搅动起一阵波澜。宫九在吴明的教导之下已经精通许多功夫,甚至那些功夫之中还有江湖之中失传已久的。不过人不会嫌弃自己会的东西多的,况且宫九如今还年幼,能做的事情太少,所以只能继续学习,打发无聊的光阴。

  而第二个原因,则是因为沈浪隐居的岛屿距离白云城甚近,他总不好突兀的去和叶孤城说“我也是重生回来的,我们联手吧”,九公子从不缺乏耐心,自然要徐徐图之。而“王怜花的弟子”这个身份,让宫九往来白云城总会更加容易一些。

  不过……其实单单是“宫九”这个名字,就足矣引起叶孤城的怀疑了吧。宫九抿了抿唇,借着低头的姿势笑意渐深。

  前生他和叶孤城同在南海,自然对彼此有所耳闻。当宫九在无名岛上活动的时候,曾有白云城的暗探过来打探他的底细。宫九松了手,让叶孤城查到了“明睿”这一层身份,而后白云城也撤回了暗卫。

  那一次,是叶孤城和宫九唯一的交集。他们彼此试探,在发现目的并不相同或者相斥之后,就开始彼此无视。

  成年之后的九公子面若好女,说是明艳也绝不夸张。而年幼的时候,宫九也是十足可爱的孩子,当他用水汪汪的眼睛求助似的望向朱七七的时候,这位沈夫人瞬间就心软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九公子的脸皮和城墙孰厚?

  ——城墙不如也。

  利用年龄优势,一言不合就把对手哭懵了什么的,九公子你熊的。熏疼怜花公子三秒钟。

  ☆、欲得周郎顾。

  第十四章。欲得周郎顾。

  朱七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站在这座岛屿食物链顶端的女人。无论是沈浪还是王怜花,都鲜少有违背朱七七的意愿的时刻。看见自家夫君手中这个弱小可爱的孩子,朱七七只觉得自己的心都要化了。于是,在朱七七的干预之下,宫九顺利的进驻了沈浪和妻子友人隐居的这座岛屿。

  王怜花虽然捏着鼻子收了宫九为徒,可是最初的时候,他还的是没有打算认真教导宫九的。所以,在宫九刚刚在这座岛屿住下的几日,王怜花丝毫没有顾忌这是一个只有五岁的孩子,竟是开始借着师徒之名。变了花样的折磨他。

  有的时候王怜花的手段太过,让成年人去完成都有十足的危险,更别说是五岁幼童了。所以朱七七看不下去的时候,虽然沈□□她不要干预王兄教徒,可是朱七七总是忍不住要为宫九求情的。

  朱七七在王怜花的心里终归有些分量,王怜花本身就是很固执而纯粹的人。他的“喜欢”不会因为时间和身份的推移而变化,年岁的增长,身份的更迭,只会让他能够更是妥帖的管理自己的情绪,彻底将那份喜欢变成自己一个人的事情,不与他人分享,只待沉淀进岁月。

  毫无疑问,如今还没有到王怜花能风烟过尽的时刻,纵然真的到了那么一天,朱七七在他心中也始终是特别的。所以,如果是朱七七的要求,王怜花还是会听的。

  不过,也只是留存着这个破孩子的性命罢了。

  王怜花的计划是让这破孩子吃一些苦头,而后知难而退,他们两不相干便是。未曾想宫九居然毅力非常,他交代下去的任务他都能完成的漂亮,远超过一个五岁孩童能有的能力。非但如此,王怜花渐渐发现,此子心性之坚韧,心思之狡黠,简直如同精怪一番,莫说五岁孩童,就是王怜花他认真四处去搜罗,无限的放宽条件,而后将大安和南海翻一个底朝天,他都未必能够再寻到一个有如此资质之人。

  如此过了三月,王怜花从一开始的单纯折磨,到后来也渐渐愿意教给宫九一些东西。又过了约莫一个月,王怜花算是彻底的认下了这个徒弟。

  这世间若说忍耐,恐怕无人是宫九的对手。虽然王怜花的那些对付他的手段在他看来并不算是真正的辛苦,不过九公子从来都是睚眦必报,断然没有宽宏大量的可能,他只是在心里的小账本里一笔一笔的将今日王怜花给予他的“苦难”记录下来,只待日后。

  自从宫九到了他们隐居的岛屿,沈浪几乎就是每日都在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他原本只需要看着王怜花不要为祸武林就好,多少还有些闲暇时间。如今他们岛上上来了这么个小东西,沈浪总需要时刻盯着他们这对让人头疼不已的“师徒”,生怕他们二人一言不合就咬作一团。

  作为大家长的沈浪很是心累,不过沈夫人和熊猫儿倒是兴致勃勃。这座岛上十多年来第一次上来了小崽子,朱七七身为不拈针线的富家千金,倒是忽然慈母心爆棚,去白云城买了许多布匹绸缎,兴致勃勃的开始研究给宫九做衣裳。而熊猫儿被朱七七一带动,也开始琢磨起来五岁孩子会喜欢的东西。

  结合了一下他的手艺,熊猫儿最后决定……给宫九做个小木马。

  王怜花不会承认,当他看见他的那个臭徒弟被迫换上一只袖子长一只袖子短的衣服,坐上丑的要死,而且一看就有散架的危险的木马的时候,他的心情是异常的欢欣的。

  大抵是王怜花脸上的笑意怎么也掩盖不住,宫九仿若没有看见衣衫上别扭的针脚一般,他扬起一张大大的笑脸,伸出肥短的小手指了指王怜花,旋即对朱七七道:“七姨,你看我师父的表情,他一定是羡慕我有七、姨、亲、手、做、的新衣服他没有,他不好意思说,所以只能我这个当徒弟的替他跟您说啦。”

  语气十分刻意的加重,仿佛生怕朱七七听不懂一般。宫九分明是故意陷害,却表现出是一副幼童开始使用拙劣的暗示方法,以期达到目的的样子。朱七七不知道宫九这只小包子是芝麻馅儿的,此刻孩童幼稚的小手腕反而让她发笑。捏了捏宫九软乎乎的小脸,朱七七不忍心拒绝他的说道:“好,七姨也给你师父做一件。”

  穿上师徒同款的王怜花:……我有一句脏话一定要讲。

  日子就在王怜花和宫九这种乐此不疲的彼此坑害之中过去了。宫九拜入王怜花师门的时候,是十一月份,已经接近年终岁末。按理说宫九作为太平王府的世子,是没有办法离开盛京如此之久的。可是他蛰伏在天平王府五年,所以选在而今才踏出太平王府,除却是白云城中那位小小姐实在让他好奇之外,更是因为宫九已经找到了前生当了他许多年替身的那人。

  前生此人是吴明带来的,生的和他有五分相似,据说是他的某位堂叔遗落在外的私生子。宫九觉得,明家的血脉应该出了一些问题,身为皇族,总是出一些复制黏贴的脸,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呢么?

  不过总归是为他所用的玩意,今生没有吴明,宫九寻找此人用了一些时间。而找到这个人之后,宫九略施了一些计谋就让此人对他感恩戴德,之后又控制了他的母亲,恩威并施,最终让这人甘心当他的替身。

  当然,宫九并没有蠢到会告诉这个人他真正的身世,这个替身的母亲只是欢场中人,本就卑|贱如泥,而今那人能享受锦衣玉食,已然心满意足了。放任任何人的野心都是一件危险的事情,这一点九公子深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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