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森.韦恩的奋斗之路
在来到韦恩家9个月后,杰森即将满13岁,这也是他在这个家的第一个生日。
这是母亲开始沉迷吸毒、安德莉亚也去世后,第一次有人记得杰森的生日。
过了好一阵,椅子被推开,小少年扑进高大男人的怀中。
这是一个拥抱,杰森的心防很重,他很少主动拥抱别人,之前阿福是唯一拥有这个待遇的人,连布鲁斯都没有。
他搂着怀中纤瘦的孩子,心里有点软,杰森很瘦小,抱着没什么重量,才捡到他的时候,那身体报告看得简直令人揪心,小小年纪就饿出胃病,严重的营养不良,后来感冒发烧的次数也不少,身体底子很差。
可就是这样一个孩子,他会在面对敌人时,如同小小的卫兵般坚守蝙蝠侠的后背,忠诚可靠,而且比谁都努力。
布鲁斯收养迪克的时候,自身也不到三十岁,他也无意占据迪克亲生父母的位置,和那小子相处起来亦师亦兄亦父,杰森是他头一个完全当儿子养的孩子。
他在犯罪巷失去了父母,又从那里带回了一个家人,而现在,布鲁斯能感到杰森的内心在向他敞开。
布鲁斯抱起杰森:“好吧,今晚我们休假,一起看电影,然后吃阿福和你一起烤的小甜饼,再来一杯热牛奶?”
杰森搂着布鲁斯的脖子,小声说道:“是两杯,你也要喝。”
布鲁斯不喜欢喝牛奶,但他愿意为杰森做个好榜样,并在第三部 《哈利.波特》结束时,抱着已经靠着自己睡着的杰森回到卧室,因为那时候布鲁斯也很困了,他懒得多走几步,干脆直接把小孩带回自己的房间。
杰森在睡着时会把自己缩成一团,窝在紧密的空间里,这是很没安全感的表现,布鲁斯明白以这孩子的成长经历,他可能压根就没安全感这东西。
即使在睡梦中他也不得安宁,过了一阵就皱着眉头、呼吸急促,布鲁斯搂住他,一下一下的轻抚那单薄的后背,孩子紧绷的身体才逐渐放松,最终依偎在布鲁斯的怀里睡得香甜。
那也是杰森第一次切实的感受到什么是安全。
安全,就在布鲁斯有力的双臂,与温暖的胸膛。
凯瑟琳爱杰森,可她沉迷于du品。
安德莉亚爱他,想要给他未来,却连自己都顾不了。
布鲁斯记得杰森的生日,训练他成为罗宾,给予他看到更好未来的希望,填补了他对于家庭的渴望,给了他安全感,杰森崇拜他,尊敬他,爱他,这一刻,布鲁斯终于成为了杰森心里最重要的人。
每个人最终都会走向死亡,曾经死亡•杰森以为自己会死在哥谭的街头无人问津,现在的他踏上了罗宾之路,也许在将来的某一天会战死,但至少这一次,他拥有了光。
如果能一直和布鲁斯在一起,做他身边的罗宾就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布鲁斯治愈了杰森的同时,也被杰森治愈着,蝙蝠侠和罗宾是互为对方光明的状态,所以二代罗宾的死才会让蝙蝠侠变得越发偏激阴郁吧,其实在罗宾桶时期,老爷还是偶尔会开个玩笑的性格。
杰森不怕死,但他怕孤独,怕死了都没人知道,没人在乎,缺爱,没有安全感,所以他很在乎布鲁斯。
第十五章 知更鸟专属斯托卡
提姆.德雷克今年11岁,是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他的父母常年忙于工作不回家,这使得他已经习惯了白天家里只有保姆,晚上家里只有自己的生活,偶尔父母回家还觉得有点不习惯。
这意味着没有人会管他是否在夜晚偷偷溜出家门。
他套上在二手店买回来的旧外套,将小刀、警报器、辣椒喷雾、电击器等自保工具揣进外套的口袋,方便随时拿取。
左手戴上电子手表,将几张钞票塞进鞋底,把手机放进裤子里自己缝的隐秘小口袋里,背上装有地图与置换镜头的背包,脖子上挂着相机,提姆偷偷的溜出家们。
好吧,其实他就是光明正大的走出家门而已,这也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这么做了。
此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公共交通早已停运,而一个小孩在夜晚的哥谭打车也不是安全的选项,提姆只能顺着白天踩好点的小道离开上城区,到达哥谭较为混乱的区域。
最混乱的地方提姆是不敢去的,他知道自己在那种地方没有自保能力,只能祈祷今晚蝙蝠侠和罗宾在巡逻时会经过自己所处的区域。
当然了,提姆每天追寻义警行踪的地方也不是固定的,身为一个小天才,他运用统计学的知识,将疑似蝙蝠侠和罗宾两位都市传说收拾过反派的地点都圈了出来。
一般来说,才被他们收拾过的地方几天内都会比较清净,所以他们短时间内不会再去,而还有些地方则是提姆不能去的,提姆到达的则是他们今晚巡逻时可能会经过的地方。
很奇妙的是,提姆对一代罗宾的观感就是普通哥谭青少年的那种崇拜,对二代罗宾却并非如此。
他当然知道现在这个罗宾是第二代,因为他看起来比前代罗宾要瘦小很多,性格也完全不同,就连网络上都有不少超英粉丝知道现在的罗宾是新人,而且其中不少人都认为这一代罗宾的性格更加急躁和暴力,不如他的前辈冷静自制。
但提姆认为,二代罗宾并非真正的暴力狂,他只是为那些受到伤害的人感到悲伤和愤怒。
初代罗宾也会打击犯罪和帮助弱者,但他的帮助仅限于将罪犯送去GCPD(哥谭警局),将受害者扶起来,但二代罗宾不仅打击犯罪,他还会替那些受到伤害却无力回击的人复仇。
他一定有很强的共情能力,并对底层人民有着发自内心的、深切的同情与关怀。
在提姆曾查到的资料中,二代罗宾还曾为那些残疾人、老人、孩子们分发食物与衣物。
蝙蝠侠拉着这座摇摇欲坠的犯罪之城,面朝光明,现任罗宾则是生命的守护者。
提姆是那种出身很好的人,并且天生高智商,他的父母没有经常陪伴他,却也没让他经历过什么不幸,提姆也知道自己的共情能力也不是很强,可他觉得自己被现在的罗宾触动了,于是他开始追逐对方的踪迹,希望可以探寻那面具下的真实。
他已经将这样的活动进行了2个月了,也不算什么成果都没有,至少他的相机曾经捕捉到那嫩黄的披风掠过高楼时的身影,但罗宾的速度太快了,照片打印出来后,完全就是嫩黄、红色、绿色混成的一团虚影。
而这段时间,提姆总是要凌晨一点才能回家,白天上课时自然难免打瞌睡,好在他的作业和考试成绩依然出色,老师们暂时没有问询过多。
直到12点到来,提姆本以为今晚也不会有什么收获,但在回程的路上,他被抢劫了。
Ok,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危险的,提姆已经幸运了两个月,现在霉运来找他了。
提姆摸出辣椒喷雾对准靠近他的大汉的眼睛,手指用力,红色的喷雾就喷到对方的眼里。
伴随着一阵惨叫声,提姆灵活的钻出他们的包围圈,开始全力逃跑,一边跑一边快速观察周围的地形,思考脱身的方法。
他知道自己只是个小孩子,想要跑过身后几个大人是很困难的事情。
但接着,那些惨叫声变得更大了,还有人体砸在地面上发出的砰的一声。
提姆下意识的停住脚步,有些不敢置信的回头,惊喜充斥着他的心脏。
那是罗宾。
蝙蝠侠打击罪恶时的助手,踩着绿色的精灵靴、穿着红绿相间的制服,披着嫩黄色披风的boy wonder。
那少年的身姿灵活,拳脚有力,险些让提姆翻车的几个持刀抢劫犯在他手里没走过几个回合,就只剩下了躺在地上哀嚎的份。
结束战斗后,罗宾转身,朝着提姆走过来。
提姆僵硬的站在那里,想着自己该怎么和对方打招呼,小罗宾只比他高半个头,所以对方果然是同龄人。
他要说你好吗?还是晚上好?还是说谢谢?还是说我很崇拜你请给我一个签名?
天啊,提姆发现自己聪明的脑子现在一团乱,他都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了!
然后罗宾的脚步顿住了,他低头按着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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