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遍布恐怖游戏场
真是讽刺!陆老爷子也是更加偏爱大孙子,怕小陆潜长大了和大孙子争家产,就把大孙子接到身边教导,却把小陆潜丢给一个疯女人。在发现小陆潜被虐待重伤送去医院时,陆老爷子也只是轻描淡写的把小陆潜送去小城市,远离张知雅,也远离陆家的一切。
其实小陆潜是不在乎的,在这个世界上,他没有爱的人,也没有人爱他,一切都无所谓了。可这一切都在遇到温许之后变了,那个炎热的夏天里,腼腆羞涩的少年是他的同桌,也是他的救赎。
青春少年热情似火,明媚如骄阳,暧昧在两个少年之间蔓延开来,经过一个秋天和冬天的蓄力,爱情的种子还是在来年春天发了芽。
可这颗的芽还没来得及茁壮成长,张知雅这个疯女人就赶了过来。她已经完全清醒,知道了爱人的死,也接受了自己变成寡妇的身份,可一个清醒着的疯子会有多恐怖,陆潜和温许很快就知道了。
她雇人绑.架了温许,想要杀人抛尸荒野,要不是温许聪明机智的逃了出来,那他现在的坟头草都能长到两米高了。虽然逃了出来,可这并没有什么用,只会让张知雅这个女人疯得更厉害。她一计不成,就打起了温许家里人的注意。
张知雅的手段很粗暴,直接让人天天在温许家门口泼红漆,还把温许的父母搞失业了,甚至都敢上门威胁温许马上离开她的儿子,不然下一次就不仅仅是恐吓的手段了。
温许害怕,温许的父母更害怕,他们家只是普通人家,虽说吃穿不愁,但更多的就没有了,想要和陆家,和张知雅的上层人士斗,不可能的。报警却没有人敢受理立案,求助又无门,温许的父母只好苦苦哀求自己儿子赶紧和那个男孩子分手,他们一家人真的禁不起更多的折腾了!
温许同意了。温许的父母立刻就去学校帮温许办了退学手续,然后卖掉房子,很快就举家搬走了。
在离开之前,温许去和陆潜分手,还痛哭着指责陆潜的不作为和弱懦,那一次见面,温许把自己受到的委屈,用苛刻残忍的话语还给了陆潜,那时的温许把自己知道的所有侮辱人的脏话都骂给了陆潜听,他太痛苦太崩溃了,根本注意不到陆潜苍白憔悴的脸色,更不会知道陆潜在衣服掩饰下包裹着的血迹斑斑伤痕累累,甚至连陆潜瘸着的右腿他都没有发现,因为陆潜怕阿许担心,就一直坐着,不敢起身。
温许独自乱骂一通,然后就离开了。陆潜没能够挽留,因为那个疯女人就在附近监视着,他不敢再让阿许进入他的黑暗世界,也许离开对阿许来说,就是最好的一件事。
他反抗不了,也救不了阿许,还不如就此分别。
陆潜坐在原地,脸色灰败得仿佛下一秒就会死去。
张知雅满意的把陆潜带回陆家,还威胁陆潜说,如果他再敢逃跑,她就不止单单是敲断他的另外一条腿,她还要把那个叫温许的少年两条腿都敲断。
陆潜沉默不语,阴郁暴戾,喜怒无常,从此就是陆潜的性格。他选择韬光养晦,并耐心的在等一个时机,一个可以解决掉所有人的时机。
可这个时机没有到来,张知雅这个女人突然就要举家移民去A国,那是一个四季如春,以浪漫闻名世界的小国家,也是那个男人最爱最喜欢去的国家,张知雅的新婚蜜月就是在这个国家度过的。
陆老爷子死后,陆家就是张知雅做主,没有人敢有异议,陆潜还是上了去A国的飞机。这一去,再回来就是十几年之后了。
陆潜的好大哥怕日渐优异起来的陆潜会抢走陆家的一切,再加上那个女人的情况也越来越稳定,所以就给张知雅经常吃的镇定药里加了东西,陆潜发现了,但他没有出声。
等张知雅死后,好大哥马上又对陆潜下手,却被陆潜反杀,之后陆潜迅速掌控了陆家的一切,然后就迫不及待的回国要寻温许,却没想到碰上飞机失事……
不甘心就此死去的陆潜因为心中的执念,终究还是化成厉鬼回来,却是失去了对温许的记忆,再之后,一个漂亮的女人找上门,说肚子里怀着陆潜大哥的孩子,如果陆潜愿意给她一笔钱的话,她是很愿意生下来给陆潜养的。
陆潜觉得有意思,而且他也正好无聊,就给了那女人一大笔钱,然后六个月后,陆潜就得了一个小侄子,还给他取名陆之昂。
“阿许……”陆潜突然悲声喊了一句,然后就俯身抱住了温许,“我的阿许……”我终于还是找回了你。
温许被吓了一跳,那勺子里的馄饨鱼汤差点就淋到陆潜身上。
“陆潜,你发什么疯!没见我正在吃东西吗?”
温许还要再说,突然就感到不对,陆潜这大男人是趴在他脖子上哭了吗?这是在搞什么?突然这么煽情,虽然情况是悲惨了些,但猛然落泪还是有点不对劲吧?
初级场
另一边,狂发酒疯,连唱了一晚上非主流歌曲的陆之昂终于酒醒了。
刚醒来时,陆之昂那小脑壳里充满了大大的哲学提问,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做什么?缓了好一会,陆之昂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在一间卧室里,他想要从床上起来,却发现有东西束缚住了自己,低头看了一下,陆之昂懵了。
这两条大胳膊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会搂住他的胸膛?还有,他为什么没有穿衣服?这里是哪里?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无数的疑问充满了陆之昂的脑子,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又挣脱不开这束缚,陆之昂决定回头看看大胳膊的主人是谁。
结果一回头就对上了一双睁开的眼睛。
陆之昂和眼睛的主人申请对视了好一会,然后才发觉出不对。
“傅斯年!你怎么在这里?!”陆之昂失声的高喊,差点没把自己的耳膜震到。
傅斯年倒是不急,反而把陆之昂更加往他怀里拢,“小笨蛋,还认得我是谁吗?”
陆之昂心想,你这孙子化成灰我都认得出来,还有,叫谁小笨蛋!这大□□子叫谁呢?!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昨晚上发生了什么?”陆之昂直接切入主题问。
一说到昨晚上,傅斯年的表情就一言难尽,“你现在,是每天晚上都还在听着我们读高中时候的歌曲吗?”
“什么歌曲?”这龟孙子是在说什么东西,他是在转移话题吗?还有,他怎么知道我每天晚上都在听歌?
“就是那些很……特别的歌曲,像你最爱的《老鼠爱大米》那一种。”傅斯年觉得自己应该感谢陆之昂,如果不是他以前经常大晚上外放听歌,他绝对记不得这首青春歌曲。
“听有怎么样,不听又怎么样,和你有什么关系?”陆之昂一脸不善的问。
“昨晚之前确实和我没什么关系,但昨晚之后,我的精神世界被你的彻夜长唱给污染了,你得对我负责。”
啥玩意?
“昨晚上风太硬把你脑子给拍坏了吗?”陆之昂一脚把傅斯年踢到一边,“如果我没记错,我和你早就分手了,哪里又要对你负责?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我昨晚上把你给上了,否则一切免谈。”陆之昂不屑的说,然后大大咧咧的下了床,拿起自己的手机,发现没电关机后,又扔回了桌面。
“那倒没有。”虽然昨晚上陆之昂像疯了一样要他搞他,但傅斯年觉得进度太快,还是忍住做了柳下惠,但现在看来是个昏招。
“那你还在那里做什么白日美梦?有厨房吗?趁着天还亮着,赶紧给大爷我去煮碗面,饿死我了。”陆之昂就当自己是这里的主人一样,把傅斯年的房间溜了一圈,然后又去衣帽间拿了傅斯年的衣服穿。
刚想告诉陆之昂他昨晚上的衣服已经洗干净烘干了的傅斯年:……得,小笨蛋还是那么不见外的自来熟。
看在久别重逢,又欣赏了一番美人穿衣的风景份上,傅斯年还是爬了起来给陆之昂煮了面。
等陆之昂刷牙洗脸出来后,热气腾腾的面已经摆上了饭桌,还是照常的清水面,上面窝着一个荷包蛋,陆之昂咬了一口,还是他喜欢的溏心,把面转一圈,果然又在下面翻出了一个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