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灵魂伴侣是自由人
《光明的未来》定位是人间真实+轻喜剧,这样的人拍喜剧,说服力似乎也是有的。
在灯光没照到的地方,主持人在台边和工作人员说了几句,看着后台的出口表情激动起来,等蒋导演说得差不多了,主持人接过场面。
“感谢蒋导演与我们分享的拍摄细节,现在让我们一起倾听,《光明的未来》这部电影的同名主题曲,这首歌的词曲都由主演陆玄冬创作,让我们欢迎他。”
观众席的冬粉们发出“哇——”的惊叹,台上灯光一变,陆玄冬握着话筒走出来,背后的屏幕上开始出现电影剪辑。
曾带领秦春晓进入冬粉圈子的小粉头叶雪雪也在现场,看到已经退圈半年的偶像出来,叶雪雪眼前一酸,然后就听伙伴发出惊叹。
“我的天,冬哥以前从没这么英俊过。”
叶雪雪笑出来,抹抹眼角:“是啊,冬哥变帅了。”
陆玄冬穿了一身休闲西装,头发用发胶抓了几下,脸上没有一丝妆容的痕迹,却看起来比退圈前好看许多。
叶雪雪心想,到底是退圈后才进入颜巅的颜神。
曾有人说过,如果一个人看起来美得无以复加、无人可复制,那么不用怀疑了,他就是这个类型美人的天花板。
陆玄冬的母亲赵昭颜被誉为港姐里罕见的地母系美人,五官大气雍容,骨相平正,又有女性化的柔美,最适合演神仙、皇后以及劳动妇女等带有力量感的角色,可惜赵昭颜至今为止还没演过最后一类,据说是不愿意扮丑。
陆玄冬与生母容貌相似,但作为男性更有英气,只是面部骨量偏轻,分明父母都是北人血统,又有股南方美人的清雅俊丽,以及足够的留白韵味,早年复杂的苦难则给了他倔强又沉静的气质,最后便搭出了一副无比适合大屏幕的、极有张力和记忆点的模样。
五官硬件够了,本人有气质有故事的,要说陆玄冬是洲草级的美男子,他也是真的担得起。
蒋导演坐在台下,感叹道:“他要是不退,必能成传奇的。”
自从进入千禧年,娱乐圈多久没出过资质这么好的年轻人了?
她的丈夫,也是电影的制片人却摇头:“各人有各人的缘法,他要是继续待在圈子里,未必能有现在的面貌。”
蒋导演也想得通,便摇头一笑,接着稳稳坐着,欣赏台上那位人间一流的绝色。
而在唱完歌后,陆玄冬对台下点头,走到第一排,也就是剧组主创人员所在的地方,在导演旁边的空位坐下了。
放映厅也是在此时关了灯光,紧接着大屏幕一亮,出现了一行黄红两色交缠出的喜庆字体。
“光明的未来”。
极强的光影后,镜头色调变黄变暗,水声响起,电影的第一幕,是一双穿着廉价凉鞋的脚,在农村常见的石阶上一步一步的迈着,接着镜头拉远,出现了这个人的全身。
那是一个很高很瘦的背影,穿着有些脏的白衬衫和蓝色运动裤,上面有“第三中学”的字样,是校服。
夕阳下,他挑着扁担,扁担两侧是两桶水,脚步稳稳的走了一段台阶,进了个农家院子,将水倒入缸中,而水缸已是被他装满了。
然后他去屋子里做饭,揉面、加水、发酵、点灶台、馒头上蒸笼都做得很认真,导演拍了他的正脸,一张瘦得眼睛都变大的脸出现在屏幕上。
陆玄冬饰演的“季小康”出现了,接着是面团蒸得发起来,变成了一个个白白胖胖得可喜的馒头,隔着屏幕都仿佛能让人闻见镜头另一边透着粮食香气的白面味儿。
镜头语言是能传递很多东西的,蒋导演看着这一幕,面露自得。
就在此时,出现一阵东西被砸的破碎声。
第109章 宽慰
季小康冲进土屋的另一间房,就看到一个头发花白凌乱、穿着旧衣的女人抱着个枕头,地上是镜子的碎片,见她没事,季小康松了口气。
室内没什么家具,锐器都收了,在他们这种人家没有什么将尖角包起来的说法,没那闲工夫折腾,直接腾间空室是最方便的。
他一边捡镜子碎片一边问:“又怎么了?”
女人一本正经的回道:“我儿子不见了。”
季小康:“我就是你儿子。”
他妈说:“你骗我,你是骗子,还是拐了我儿子的人贩子。”
说着,季小康的妈妈就跳下塌,拿着卧室里的其他东西砸他,室内虽没有锐器,却还有椅子板凳,桌上还有个小猪的摆件,这些都被砸到了季小康身上。
有些喜剧是用引人发笑的方式去述说本该让人落泪的故事,所以要说喜剧的内核是悲剧是合理的。
《光明的未来》的第一个笑点,便是季小康挨打,导演在这配了段诙谐风格的音乐,季小康一边有节奏的挨打,一边去捡他妈妈丢下的东西,最后被打得逃出房间,他妈也追出来,甚至抄起院子一角的柴刀。
笑点是可以通过剪辑和音乐配出来的,这段的确引起了不少观众发出笑声,但也有些想得多的,便不太笑得出来。
比如秦春晓。
哪怕陆玄冬从不和灵魂伴侣说过往的苦难,秦春晓也知道陆玄冬以前很难,而电影中的季小康干瘪瘦弱,神情、语调都很自然,甚至带点口音,让人觉得无比真实,这要不是陆玄冬演技惊人,初次演戏就演的这么出神入化,就是他经历过这些,才能演那么真。
蒋导演也没笑,因为这段剧情正是参照了陆玄冬本人口述的真实经历,而她为了追求真实和艺术,在征求陆玄冬的同意后,将这些东西搬到了大屏幕上。
她低低说了一声:“杀千刀的人贩子。”
一阵兵荒马乱后,镜头一转,季小康去卫生所找医生看伤,医生也不意外:“你妈这病叫阿兹海默,没得救的。”
医生看着他:“小康,只读九年义务教育,在这个社会太难混了,你还有这么个妈,以后会很辛苦啊。”
话音落,两人沉默了一阵,季小康摇头:“村口李叔的妈确诊这个病后,李叔就背着行李去外地打工,然后没过几天,他妈就饿死在了家里,我、我不能不管她,她是我妈,我不能让她落这样一个结局。”
在非常贫困的山村里,老人得了无解的疾病,子女去外地打工,留老人独自在家,本就是放弃的意思,医生暗示季小康的也是这事,但季小康坚定地摇了头。
最后他说:“我会去打工,但我得带着妈一起走,天大地大,总有我们的容身之处。”
剧情就此展开,然后大家就看到这个干瘦的少年背着妈妈,脖子上挂着家当,踏上了进城打工的路。
他带着妈妈赶巴车,妈妈要去路边的林子里上厕所,结果差点走丢,到了车站又差点丢行李,之后还差点没赶上车,一个设定上只有十几岁的少年难以顾全一切,又尽力想要改变自己的模样,让人看着心酸。
不过男主角的妈乱跑,却又引出了一个搞笑情节后,进而让季小康遇到了一群杀马特风格的摇滚大学生,在帮了他们一个小忙后,摇滚青年们帮季小康将行李送上车,挥着手与他道别。
伴随着明快的音乐,阳光照映在巴士里,季小康紧紧抓着妈妈的手,眼睛看着车窗外,满眼都是对未来的向往。
那也是秦春晓最初与陆玄冬相遇时,不曾在他眼里看过的神光,和现在的陆玄冬比,电影里那位季小康的神态要天真得多,和前世的陆玄冬比也要快乐得多。
他吃饭时会发出声音,衣服整洁干净,但老气破旧,身上有股特别浓郁的乡土味,一看就知道这是土地的孩子,生机勃勃,坚韧淳朴。
秦春晓第一次回想前世的陆玄冬,回想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那时陆玄冬的眼睛已是很黯淡了,明明只比秦春晓大三岁半,是个二十六岁不到的有为青年,却没有同龄人应有的旺盛生机,反而有股濒临崩溃的死气。
原来这就是陆玄冬最初的样子,他最初逃出那个村子时,应当也是想要去另一个地方,过上更好的日子。
只是好日子哪有那么容易就来的?电影里的季小康带着妈妈求舅舅收留,却发现舅舅一家也过得艰难,想要在大城市落脚本就不易,舅舅月薪四千,舅妈有残疾,舅舅是家里唯一的收入来源,所以他们也只租了一室一厅的小房子,天天为孩子的学费、老人的药费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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