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香山
李香山又去问了老兽医,回头变换着花样给它做好吃的,还特意买来一根牵引,带它出门遛弯的时候才用。
这样过了一周,萨摩渐渐也能适应新家的生活,虽然主人很晚才下班,不过每天都会带它出门散步。在主人画图的时候,趴在他脚上睡觉,偶尔表示亲昵,舔他的脸,主人还会微笑着摸它的脑袋。
主人给它想了个新名字,它很喜欢,比前任主人给它起的洋名好听多了。
李香山叫它“天天”。
沈斌到家里来的时候,还真被这狗吓了一跳,硬说这是只秃毛狗,养了不吉利。还趁李香山做菜去的空当儿,踢了它好几脚,天天一声都没叫,往墙角躲,躲不住了,只得实打实挨了踢。
中午吃饭的时候,沈斌没少说难听话,李香山不回应,只是盛好了肉汤,挑了块最大的肉,端到天天面前,看着它慢慢吃。
沈斌看他半蹲着的背影,想着这人年纪也不小了,养这狗,真像是他自己的写照。一只秃了毛的名犬,一条刷不绿的老黄瓜,咬着都嫌磕牙。
如果不是萧哥介绍,他是怎么也看不上李香山这号人的。
相处半年不到,他没提那方面的要求,沈斌松了口气。
沈斌是开洗浴中心的,什么样的漂亮男孩子没玩过,要啃一根掉光了漆的老黄瓜,他还真没试过。
那滋味,他想想就泛酸。
第3章 再见陌生人
晚上李香山照例给狗擦药,天天拧着身子不大自在。他暗想这狗怎么了,一直好好的,突然别扭起来,就把它抱住了,搁灯光下头仔细看了看。
天天只管把头埋住了,尾巴也不摇,乖顺地垂下来。
小家伙肚子上有一处淤青很明显,靠近肋骨那地方大概也伤的不轻,李香山手覆上去,它狠狠打了个激灵,但是没嚷嚷,马上又把脑袋搁自己伸得笔直的前爪上,窝在香山怀里不愿意动。
李香山脾气本来就挺好,在监狱那种地方,更是快要给磨得没了性格,不过这事儿摊到他身上,就像万年都没动静的死火山就那么给零星半点的小火苗点燃了,势必要爆发一回。
他刚开始还能控制着情绪,给沈斌打电话,他想找他谈谈,这个人不尊重他的一切,到头来还要欺负一条狗,李香山想想,实在是哭笑不得。当初他想得好好的,找个人过日子,现在算是明白了,与其这么着瞎折腾,还不如自己一个人痛快。
对方电话关机,这个时段他除了关机,也没做过别的。
李香山这时候倒是心平气和下来,把家里的灯全开了,一件一件收拾出沈斌存在这里的东西,打包完了,放在屋子中央,哪天路过他那儿,顺便带过去。他是不想让这个人再进门了,索性自己多跑一趟。
但是萧哥那里……李香山突然有点头疼,当初在牢里,亏了他照顾着,省去许多麻烦。出来没多久,也是他好心,说都是快四十的人了,这么没着没落的让人难受,不如跟沈斌在一块,互相有个照应。
沈斌虽然人不怎么样,但是跟着萧哥很多年,萧哥进去,也是他打点一切,兄弟义气还是有的。现在大家都做正经生意,他那个娱乐城,虽然乱七八糟的人挺多,至少不涉黑了。就冲着这个,萧哥才牵线做媒,给两人说合上的。
但是现在,李香山没法驳了萧一鸣的面子,分手是一回事,怎么跟人家交代又得另说了。
李香山把家里收拾一遍,自己往屋外单间冲了冷水澡。这里是旧城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得拆迁,一年一年拖下来,他也没心思往家里购置东西。没有太阳能,冬天烧几瓶热水,全倒进木澡盆里,再加冷水,舒舒服服泡个澡也挺不错。夏天就冲冷水澡,他身体好,见四十的人也经得起这么折腾。春夏两季就更好办了,总之这些事都难不倒他。
晚上睡觉的时候,狗就窝在床下面,一开始喜欢抱着自己的尾巴,现在改成主人的鞋,怎么也不肯撒手,枕在脑袋下面,似乎睡得香甜。李香山只得摸了摸它的脑袋,翻个身自己也睡了。
第二天,李香山一早就去厂里报道,处理了技术上的几个小问题,然后跟老板请了假,立刻往市区赶,他在B大报了CAD培训,今天正式开课。
讲师是个年轻人,李香山显然不大能跟得上人家的思维,在他印象里,电脑后座还应该有个长长的拖曳着的大尾巴,他大学那时候,中国还没引入互联网,电脑也是十分罕有的高级奢侈品。
再后来的许多年,他都在监狱里度过。出狱的那天,没有人接他。狱警送他出大门,拍了拍他的肩膀,就说了一句:“别再回来了。”
这个城市日新月异,新建了地铁,公交线路几经整改,那天他完全找不到回家的路。
只不过隔了一道墙而已,一整个世界就都与自己无关了。
当时他走走停停,不知道怎么摸回去的,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城市,似乎已经容不下他。
现在他周围的学生,大都带了笔记本电脑来,一边听课一边操作。李香山只管奋笔疾书,把听到的内容全记下来,这实在是相当吃力的一件事。
顾汐再一次遇到李香山,是结束B大演讲之后。正值初夏的中午,人潮从四面八方涌出来,有一批是随着他从大讲堂挤出来的,随行的记者匆忙调整相机焦距,抓拍了几张他上车前的背影照,学生们叫他的名字,整整两小时的演讲还让人意犹未尽,他们想知道的越来越多。
B大的学生出了名的恃才傲物,谁的帐也不愿意买,偏偏对这位顾先生青眼有加,明面上追捧。
不过天下无不散的筵席,顾汐跟李香山都分开那么些年了,他也没多少次再想到这个人,何况是这些连脸孔都没认清的陌生人。
第4章 相忘江湖
这时候李香山正蹲下来,一丝不苟地系他的鞋带。他离顾汐的车有些距离,不至于被忽略在眼皮底下。不过距离又不是特别明显,这使得对方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脸。
顾汐倒不是通过容貌才认出他的。这么些年过去了,李香山就算再被时间眷顾,也该有点岁月的痕迹了,何况这辈子谁也没眷顾过他,更妄谈时间这等死物。
那样认真做一件小事的,在顾汐认识的人里头,除了李香山再不会有别人。
大概是二十年前,或者十八年顾汐实在是记不清了,反正有那么一年,春天刚到,当时女生只穿白单鞋,男生穿白球鞋,物质单调的年代,一切虽然匮乏但是朝气蓬勃。
李香山也这样蹲下来,默默系鞋带。那时候还是一身学生装扮,最普通的白衬衫,校服长裤,他仰起头冲顾汐笑:“你再等等,我弄这个特别慢。”
顾汐想都没想,直接半跪下来,把他的手挪开:
“算了,上次教你的速成法还没学会得,以后这种小事都我给您干吧,省时省力!”
李香山把脚伸出来,止不住笑:
“速成法我不要速成,做人还是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好,出不了岔子。”
顾汐系好了一边,又把他另一只脚握住,放到自己膝盖上,检查了一遍,似乎也有点松了,干脆扯了重系:“您这一套,以前怎么着都成,以后肯定不行。老旧思想,等着吧,有你吃苦的时候。”说完看他的白鞋面上染了灰,立刻伸手,几下就利索给他拍干净。
这么多年,他以为快把这个人忘得干干净净,没想到这些细节还一点不落地埋在记忆里。
他上下打量李香山,乍一看就知道他过得并不好,算算日子,他大概前两年就从监狱里出来了。要是在里面表现好,大概还会减刑。
顾汐想起有一回,他也跟现在一样,坐在车里。那还是个冬天,北风刮得脸生疼,地上都上了冻,车几次熄火,他让司机靠边停下,这附近是个看守所,年代久远,设施老旧,在主城区就是个安全隐患,因此要搬去市郊。
当时正大范围封锁路面,武警荷枪实弹拦在最外围,所有犯人带着手铐脚镣,依次穿过马路,走向对面大巴。
只不过是从一座监狱转向另一座,顾汐坐在车里,也是不经意间,看到了李香山。
那是他们分开后,他第一次遇到这个人。
三十出头的李香山,原本气质出众,现在泯然众人。剃了光头,眉眼更有种突出的好看,不过没了神采。他身材本来颀长,但是现在无比清瘦,倒是一点不驼背,挺直了腰板走路。
顾汐看他从从容容过了马路,上车前的一瞬间,又回头望了一眼,这座城市跟他记忆中的已经大不相同,围墙内外连天空都有异。
这只不过是李香山牢狱生活中最普通的一天,那天晚上,他按习惯在日记本上简短提了两句,不过没有顾汐。
十多年里,顾汐也就见过李香山这两回,茫茫人海,彼此的圈子毫无交集。顾汐忽然来了兴趣,如果李香山现在见到他,还会有什么反应。
不过这个想法维持的时间实在太短,他瞬间的兴趣远比不上既定的生活规划。李香山刚站起身,他就沉下声对司机吩咐:“开车。”
周围拥挤的人群已经被工作人员疏散,前方被导出一条大道,车驶过去,平稳离开了学校。
李香山出了学校,就直接坐地铁去了电子新村,他需要一台电脑,今天可能买不成。他想先了解一下大概配置和价位,回头再问问邻居小伙子,人家在电脑城里做销售,也许可以给他一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