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马温小花
我把手机举高,看见他手里拽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那一叠木箱上跳下来,那是一个大编织口袋,能把人都装进去那种。我们两个在大门外提着口袋两角,让雨水冲洗走上面的灰尘。
温小花抖了抖编织袋,“哗啦呼啦”两下,水都抖我脸上了,然后他把编织袋举在头顶,跑出去站雨里试了一下,说没问题。
所以现在的问题就是——我看着站在雨里顶着编织袋的温小花,他看着屋檐下的我——我要淡定地走过去并钻进他的编织袋下。
同温小花打一把伞是一回事,同他罩一个编织袋又是另一回事,一想到要和他靠这么近,说不定连他睫毛有几根都数得清,我就忍不住要同手同脚……
我迟迟没迈开正确的那只脚,于是温小花头顶那口编织袋悄无声息地越举越歪,直到给我留出老大一块空间。
再不过去他都要把自己戳外面淋雨了,我赶紧硬着头皮装若无其事地走过去,低头钻进了编织袋下。
温小花侧头看我,我飞快地瞄他一眼收回视线,把编织袋举高,说:“走吧!!”
说这话时我出了好大一口气,感觉自己亢奋得如同斗兽场里鼻孔喷气的公牛!
第47章 第 48 章
举着编织袋我们一路都没怎么说话,除了头顶倒豆子样的雨声,就只有温小花偶尔的一句“雨好大呀”“雨太大了”“雨怎么这么大啊?”
我说了什么吗?没有,我好像只是点头……
这样又安静了一会儿,到红绿灯处,温小花忽然“啊”了一声。
“怎么了?”我问。
温小花没回答我,撒开手丢了编织袋就往回跑。
我举着塌了一半的编织袋:“喂——你去哪儿啊?!”
“我手机忘那儿了!魏天你先回去吧!”
红灯变绿,我分了下神,只这么一下,温小花的背影就火速消失在街角了。我愣了两秒,突然想起来,什么手机?!你今天明明没带手机!
待我一路追回旧厂房,雨也早歇了,在旧厂房外果然看见了温小花,我正要喊住他,却见温小花根本没进厂房,而是径直穿过了马路。
怎么回事?
***
我实在很好奇温小花为什么要撒这样一个无关紧要的谎,就这么跟着温小花一直走到了热闹的商业街。雨后的空气微凉,整座城市仿佛被洗得焕然一新,好像突然又回到了小时候的恶灵时代,从乡下搬来繁华的大都市,总是一个人无所适从的魏小天,被活得那样精彩的温小花情不自禁牵引着,就这样追在他身后走啊走,走遍了大街小巷,走熟了整座城市,走足了九年的光阴。
有时候也会觉得做一个影子有点寂寞,偶尔当温小花不开心地拽着书包带闷头大跨步的时候,但大多却都是阳光普照的日子,因为温小花的世界没有隔夜的愁。每当我度过乏善可陈的一天,进浴室打开花洒洗澡,就想象温小花此刻也站在唰唰喷洒的花洒下,哼着歌儿搓着胳肢窝,站在镜子前垫着脚,半干不湿的毛巾往脸蛋上一搓,又把自己洗成了一个快乐的温小花。我知道第二天又能看见他生龙活虎地领着螃蟹军团招摇过市,蹦蹦跳跳大声笑闹的样子了,光是这么想想,就能让我对新的一天充满期待。那感觉就像夜里做了噩梦,睁开眼发现邻居家的灯亮着,照得你心安又幸福。
我不愿把温小花比作太阳(如果以前不懂事时比喻过,那也是黑历史),他没那个逼格嘛,他就是一大瓦数的灯泡,上面挂着蜘蛛网,蚊子还绕着飞的那种。可我就是喜欢这只永远“噼里啪啦”地亮着的灯泡~
步行街上的街灯亮了起来,前方的温小花停下脚步,走到一扇橱窗前,低头打量橱窗里的运动鞋,右手在衣兜里插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无奈地拿了出来,转头刚要走,忽然被玻璃上自己的倒映吓到,赶紧站那儿整理起刘海来,这一理至少理了五分钟才满意,我绷不住笑出声,温小花警惕得跟草原上的啮齿动物似的,“咻”地一下转头,我仿佛能看见他嘴边抖来抖去四处侦察的胡须,好在我站在广告牌后,他并没有侦察到我~
最后一眼看见他的时候,他正把脖子上挂的毛巾取下来,拿在手里继续仿佛漫无目的地走着。周六傍晚的步行街上人来人往,我在交织的人群中出神地跟着那条白毛巾,一不留神它就消失在了灯红酒绿的街头。
我没有再追上去,原本只是好奇,为什么温小花会说谎,然而一路走来,慢慢的好奇变成了无奈。
我相信温小花是真心把我当朋友的,但或许是可以一起打篮球,但还没有资格知道他全部秘密的朋友。也许有些事他只有对着螃蟹军团才能知无不言,而这没什么可抱怨的,虽然我已经写了八年的日记,嗯,快九年了,但对温小花来说,他认识我毕竟还不到一学期,对我有所保留也是人之常情,他不愿让我知道,我就不该强行要知道。
我提着编织袋,掉头返回了那间专卖店,看了看橱窗里的鞋,好像有听说打篮球的人挺耗鞋的。温小花的生日还有三个月呢,攒攒应该够买,当然了,我瞥了一眼温小花瞧中的那款花里胡哨的闷骚紫篮球鞋,这款你就休想了。
有人打喷嚏,我下意识地回头,身后是或步履匆忙或谈笑风生的陌生身影。这会儿温小花应该早走远了吧,我把手中的编织袋裹了裹,加入了周末狂欢夜游的队伍。
去最近的地铁站需要穿过整个步行街,这条步行街在八年前还不是步行街,只是一条有点热闹的商业街,如今已经繁华得看不出从前的模样了,但我还是能细数出不少旧时起就存在至今的店面,比如街角的小邮局,还有巷口的小面铺。
快要到地铁站时忽然见路边围着许多人,我抬头一看,这是小学时代温小花就常来光顾的游戏厅,和小邮局小面铺一样,见证了我们这群中二少年的一整个小屁孩时代。当然,游戏厅现在已经升级成电玩城了,此刻门口的抓娃娃机被围得水泄不通,是遇见高手了吧。我记得温小花小时候玩这个就挺厉害的,不过娃娃机里都是毛茸茸的公仔,小女孩才喜欢,温小花只爱抓,并不钟爱抓到的玩意儿,每次都抓得一脸勉为其难的样子,抓来的娃娃都给了喜欢毛公仔的马勉。
游戏厅老板巴不得他别玩这个,时常站在后面唱衰温小花:“喂,小黑锅脸,不喜欢以后就别来抓了啊!”温小花一边如霸道小总裁般把抓来的功夫熊猫拿给满心欢喜的马小勉,一边昂着小脑袋质问老板为什么不弄点儿像是王八呀,□□呀,鳄鱼呀这样没毛的玩具。老板的表情一怔,想必在那一刻永远记住了眼前这个熊孩子。
开眼界后老板叼着烟反唇相讥:“那你怎么就不穿裙子啊?”
温小花低头瞧了一眼自己的背带短裤,抬头说:“我穿裙子你就给弄只王八公仔来吗?要不然□□也行。”
螃蟹军团在温小花背后齐刷刷点头,敦促老板快点答应。后来老板还真给娃娃机里配置了一只绿油油的小青蛙。温小花站在娃娃机前嫌弃地说:“我要的是□□,不然蟾蜍也行啊,这种身上都没有疙瘩的哪里好看!”
老板嘴上的烟都掉了下来,一脸日了□□的表情。温小花在娃娃机前一通疯夹,夹来的娃娃都塞给了马勉,在老板快要跪地求饶的目光下不满意地走了。
我回忆着儿时的笑料,眼角忽然从围观的人群中瞥到什么,那白晃晃绕在脖子上的,怎么看着像是我的毛巾啊?
这时从娃娃机中央传来一嗓子我听了九年的声音:“Hello Kitty!谁要的啊?”
人群中立刻有女生举手:“我的我的!小帅哥谢谢你啊!”
我扒开人群往里瞅,那个在娃娃机前大展身手的可不就是脖子上挂着毛巾的温小花!温小花把那只kitty猫拿给女生,对方笑逐颜开地将一长串游戏券挂他脖子上,温小花倒是没介意这个吃豆腐的举动,低头扫了一眼奖券数量,又抬头问:“还有人要吗?三百张游戏券抓一次,不成功不收费!”
人们争先恐后,跃跃欲试。
老了八岁,曾经的店老板,如今的城老板闻讯赶来,见娃娃机都快被抓空了,站在温小花背后抓狂地喊:“温凡你还行不行了?!你这是要让我破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