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归
“我知道,让妈您替我们操心了。”陆明臣满脸歉意。
宋母还打算说点什么,宋父插嘴:“别说了,吃饭。”
回去路上,车里二人都十分沉默。宋书华没问陆明臣为什么突然改变了主意,陆明臣也没有再问他为什么明明喜欢小孩,却偏不愿意养个自己的孩子。
车子停到公司楼下,陆明臣下车:“车你开回家。”
“你呢?”这辆宾利是丈夫的车。
“晚上我让司机送。”陆明臣伏在车窗,突然伸手碰了碰丈夫的脸,“早点回家休息,这来回奔波,你也挺累了。”
“嗯。”
宋书华目送丈夫进了公司大楼,调转车头往家的方向行驶。
但他并没有回家去,而是把车开进地库,换了他自己的车,再一路疾驰到老房子。孩子的事情让他紧张得彻夜未眠,焦虑的情绪累积到了顶点,他需要释放。
老小区的车位都是在过道旁画出来的,常常不够用,今天他的车位又被人给占了。
他默默叹口气,只好把车开到了小区外的临时车位上。然后一路小跑,直到进了屋子,把门关上,才按住胸口喘气。
气还没喘匀,便迫不及待脱掉身上的男装,往浴室走。等他洗完澡出来时,身上已经穿上了一套孔雀蓝的蕾丝文胸和同样材质的三角裤。
头发散在肩上,他弓着腰,在一排一排裙子里,挑选今天要穿的衣服。每看中一件,便把衣服拎出来挡在身前比量,一直比了十几件,终于挑了一条上半身天鹅绒和下半身欧根纱拼接的晚礼服。
深V露背的上半身,穿上后,从衣服里脱掉了蕾丝文胸。衣服选好,又去外边选了一双十厘米的单跟凉鞋。然后坐在镜子前,盘好头发,并仔细给自己化了一个晚宴妆。
他将自己打扮得隆重而华丽,可以随时去参加任何一场名流晚宴。但实际上,他哪儿也不会去,只是一个人在这间有些破败的老房子里走来走去。
每个房间都有一面大镜子,每个房间都是一个舞台,他收紧腰臀,昂首挺胸,每一步都那么优雅从容。他能从每个房间的镜子里看见自己,虽然孤芳自赏,但并不会觉得孤独,反而他享受着这种孤独,是他生活里唯一的喘息。
这栋房子是他攒了好多年的钱,一直到研究生毕业才偷偷买下的,没有任何人知道。他以为毕业后自己可以如愿进入一所小学当老师,这里将成为他独立生活的第一个落脚点。
但愿望并没能实现。毕业后,父亲撕了他的入职通知书,勒令他去厂里上班。因为他姓宋,不管他是个啥样的男人,都必须把这宋家的产业撑起来,这是他的责任。
独立生活失败了,但这间老旧的一居室留了下来,成了他的私人衣橱。
他谨慎地藏着这个地方,藏着自己的另一面,不希望再有人扇他耳光骂他是个变态,更不希望再有人把他的裙子一把火烧了干净。
第25章 第一次女装
立春后,天气日渐暖和,但宋书华的心情却丝毫没有变得晴朗。
从年前到现在,已经四三个月了,陆明臣每晚按时回家,周末两人一起度过,几乎时时刻刻在一起,他再也没有机会上台表演。
周尧话说得很好听,让他看自己方便,对他没有硬性要求。
实际上因为Tita不登台,导致客源流失,周尧每天都在QUEEN发脾气。那里的舞台导演、商务和节目统筹,每个人轮番给他打电话。导致宋书华现在一听到电话声响,就直冒虚汗。
不光是外部的压力,因为久不登台,他内心也十分焦灼不安。
大部分普通人的人生是由七分无聊,两分痛苦和一分快乐组成。人们用三分的苦乐对抗七分的无聊,再用一分快乐去治愈两分痛苦。
对于宋书华来说,痛苦占的比例要更多一些。
在父母面前、在丈夫面前、在日常的生活当中,不能真正做自己的每一分钟都是痛苦。只有身着女装和登台表演,得到大家的喝彩和喜欢,是那唯一的快乐。他需要这一分的快乐来治愈九分的痛苦,然而陆明臣的突然变化,掐断了他释放压力的去路。
宋书华第一次女装登台表演是十二岁,刚上初一。
也是从那时开始,他第一次对上学这件事不再那么深恶痛绝。
他记不清自己遭受校园暴力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了,但他记得自己娘娘腔的由来。
学生时代,老师总是喜欢活泼积极学习好的学生,讨厌调皮捣蛋的类型。宋书华两种都不是,他沉默内向,性格软弱,也许不招老师讨厌,但更不招老师喜欢,唯独招捣蛋鬼的欺负。
开始的欺负都是零零散散,无非是撞了他不道歉,拿了他的东西不归还。
但三年级一堂数学课,老师叫他起来回答问题,因他说话声音太小,老师在台上反复问了几遍仍听不清,气恼之下大声责备他:“你一个男生,说话细声细气跟娘娘腔似的,能不能大点声?”
宋书华被吼得脑子一片空白,跟着就红了眼睛。老师烦躁地挥手让他坐下。
或许这个老师只是无心之过,但“娘娘腔”这三个字从此黏上了他,跟了他几乎整个少年时代。
小孩没有经过太多文明驯化,更不到明辨是非的年纪,只会天真地将本能的恶意放到最大化。
在并没能真正理解这个词语确切意思的年纪,孩子们已经能感知到这三个字代表了一种异类,一种和大家不一样同时又应该被批评的品质。以往的欺负都是一对一的,但一旦某个人的某种特性被树成了靶子,那欺负便会汇聚到一起,变成暴力。
从围着他一边拍手一边叫娘娘腔开始,到偷藏他的课本、把他写完的作业泡进水桶、把书包扔进垃圾堆。因他毫无反抗之力,暴力程度随着同学的年纪增长,也一次次升级,最终演变成肢体暴力。
身上带伤难免会被看见。父亲气他不中用,不知道用拳头反抗。母亲还是一次次跑去学校,在校长办公室大闹,扬言要找记者曝光。最后在严肃处理了两个长期殴打他的同学之后,肢体暴力终于得到了扼制,但他仍然是那个被全体嘲讽排斥的异类。
他越来越沉默,越来越胆怯瑟缩,就这样度过了地狱煎熬一般的整个小学。
他直升初中,同学换了一拨,但不是全部,没多久他是娘娘腔再次传遍整个学校。
他觉得自己要挺不过去了,他害怕父亲,不敢贸然提出转学。就在进退维谷的时候,迎来了人生的第一次转机。
初中文艺部的老师到每个班挑新成员,一眼就看中了他瘦高柔软的身段和那张漂亮的脸蛋。
回家说了,父亲不太同意,母亲却很赞成,最终达成妥协——不能影响成绩。
国庆节要举办全市中学的文艺汇演,每天放学后他便多了一件事,就是去排练。他没想到自己在这方面挺有天赋,比一些初二初三的老成员还学得更快,没多久他就被挑选为参加演出的正式队员。
练习期间正式队员也一直在调整,要跳得好、也要美观和和谐。
队员都是一男一女的搭配,但领舞的女孩相较于已经初三学长太矮了,最终编舞老师让宋书华到领舞女孩的位置试试。
他戴了假发,穿上裙子,站在舞台的第一排,和学长搭舞。
他第一次穿裙子,十分羞耻,但又隐隐兴奋,觉得舒服。好像一直穿了错误鞋码的鞋子,第一次穿对了的感觉。
但编舞老师对于这个调整十分满意,个子高挑瘦削的宋书华是她心中完美的“女主角”,撑起了整个舞台呈现的效果。她私下给他做了很多工作,告诉他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拿第一,为学校争荣誉。也让一起跳舞的同学们不要嘲笑他,这是宋同学为集体做出的牺牲。
老师第一次对他委以重任,同学第一次对他笑是表达善意,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正常人。
这种激励不仅让他接受了扮演女生,并且练舞相当卖力。他成了队伍里跳得最好的,老师常常夸他。
到了汇演的日子,他穿上轻盈的裙纱,戴上假发,老师亲自为他画舞台妆,夸他:“非常漂亮,你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