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归
陆明臣狠狠挠了几把头发,这对于他来说实在过于煎熬了。
他也实在没办法继续压着心中这种种的情绪再面对丈夫。在吃饭前,他就回房间收拾了点东西,也不说理由,就说会出去几天,不确定什么时候回家。
丈夫看他拎着箱子,不问他去哪里,也不问做什么,只是试探地问道:“饭菜马上好了,吃了饭再走吧?”
陆明臣深深地看了丈夫一眼,喉头滚动,半晌才说:“不吃了,你自己吃。我不在家,你好好照顾自己。”
“你在外面也要照顾好自己。”
陆明臣把箱子放在车上,在地库呆了一阵,抽完两只烟,驾着车,往公司旁边他长期租赁的公寓开过去。
他已经很久没有去那里了,那地方一直也没有人住,自然没人打扫,肯定特别脏,也不知道这个时间还能不能找到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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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华坐在饭桌上,心不在焉地往嘴里塞着食物。
丈夫今天实在很反常。为什么会点到蒂塔的视频?为什么会送他女士的手镯?这一切都是偶然吗?
如果不是偶然,丈夫又在试探什么?
也不是不担心。从父母家到现在这个他自己的家,提心吊胆、小心翼翼地活了这么多年,这已经成了他日常的一部分。累是肯定很累,但悬得太久的心也总会麻木,不光是像看不该看的东西忘了删除,还有的是对结果如何已然不那么在乎了,有点破罐破摔的味道。
他已经尽了自己的最大努力让所有人都满意,他已经只能做到这个程度,如果还不行,那也别无他法。
目光落到餐桌上的那两只浅绿的盒子上。他放下筷子,擦了擦嘴,这下彻底没了吃饭的心思。
他抓起盒子进了卫生间,那里才有大镜子。他挽起衬衣的袖子,把两只镯子扣在手腕上,先是举在灯光下细致地瞧。
真是漂亮啊,无论是光泽、造型,还是透露出的华丽精致的感觉,都实在太美妙了。这手镯恐怕得十几万一只,果真比他那人工钻石的项链上档次很多。虽然丈夫从来不查他的账,他也从不给自己买过于奢侈的饰品,他怕万一。哪怕不是怪他花钱多,只要问他花到什么地方,他也不敢说自己花来买女款的首饰了。
对着灯光看完,又把手臂横在胸前在镜子里细看,手镯依然很漂亮,只是自己这身土气保守的男人装扮一点也搭配不上。他只能想象着自己身上正穿着那件裸色刺绣的真丝晚礼裙,在灯光下,在舞台上,在众人的瞩目中。
第43章 当我不再爱你
轻盈梦幻的音乐,渲染着男人沉郁而略显病娇的歌声——
吃下去,吃下去
把你的舌头给我,吃下去
把你的眼睛给我,吃下去
舌尖走遍你的身体,把你的高丸吃下去
……
舞台背景是紫蓝色的光,一束金色的光芒打在舞台中央,打在正唱着歌曲的男人身上。
他一身裸色丝绸长裙,上半身松散,散着碎钻的窄肩带挂在秀丽的肩,整个后背从后肩到后腰全镂空。裙子到了下半身骤然收身,绷紧的胯和臀,缚住他柔美的曲线。裙边不对称,一边露出他穿着水晶高跟鞋的脚,一边长裙曳地。随着他的漫步,从侧面和后面都能看见他水波一样荡漾的腰身曲线。
他头发梳成了光滑的发髻别在后脑,上半张脸罩着黑色的渔网面纱,他的眼波被这面纱阻挡,拉开了和客人们的距离。
今晚的他,显得疏远而且高傲。
今晚的Tita涂着鲜艳如血的红唇,仍点了水晶泪滴。但他笼罩在那金色的光芒里,与以往哀绝的气质不同,此刻他看起来那样昂贵,那样高不可攀。
所以当他唱出这样的下流词儿,台下激动不已,不断哄闹着——
“给你吃啊,TT。”
“大XX,想不想吃……”
……
高傲的男人不为所动,唱歌时嘴角微微翘起,似有若无一丝嘲讽的笑。下流和高傲同时在他身上淋漓尽致地呈现,他才是这爱情游戏的女王。
他继续唱——
像吃棉花糖,吃掉你的自由
像吃冰激凌,吃掉你的爱情
像吃草莓蛋糕,吃掉你的忧伤
当我不再爱你,我就将你吐出来
当我不再爱你,我就将你吐出来
像狗吐出它,嚼不烂的骨头
……
男人坐在阴影当中,目光犹如针尖紧紧锁定舞台,辛辣的酒精从舌尖蔓延到喉咙,他试图撇开所有的怒和怨、爱与恨,试图从台上的男人身上读出一点他的真实。
陆明臣因忍受不了丈夫对他的应付,又怕自己再急火上头,干出点什么不理智的事情,干脆离家出走,已经一周了。
丈夫很谨慎,在他离开后第三天,才来QUEEN表演,今天才是第二场。上一次是下午,这一回是晚上。
看着台上唱着这种词儿,特别是这样一幅模样的丈夫,实在很难将他和平日里那个软得有些懦弱的男人联系起来。今晚的他,像一个S女王,手里只差一根皮鞭,或许不需要也行,他脚上的高跟鞋也能惩罚那些恶心扭曲灵魂。
这是他丈夫的真实吗?咬紧的牙关绷紧了男人的面皮。一定不是的,这是表演,不是现实。可丈夫面对他时,又何尝不是在表演?
不,他至少也看到了一点点真实。丈夫的右手腕上,明明白白地戴着他那两只梵克雅宝的手镯。他握着话筒时,那镯子便滑到小臂中间,举起手臂舞动时,那镯子便在灯光下折射出金色的光。似乎心知肚明自己有多么漂亮,那黑网纱罩后的目光,也时不时从举起的手腕上掠过。
丈夫喜欢他送的手镯!
明明他只是想慢慢试探出丈夫是否真的想成为一个女人,这种对女性首饰的喜欢是他不想看到的。但也是这点喜欢,成了这众多虚假的表演中,对他唯一真实的慰藉——丈夫终于喜欢了一件他送的礼物。
陆明臣咽了几口唾沫,也不知道是酒精还是激动,他眼眶有些发热。
这首歌听完,下一首要等压轴了。
陆明臣提前出来,拿了手机,去附近一家福林记买了一些丈夫喜欢的蛋糕,又给唐驰打电话,让他过来帮忙送到后台。
从第一次开始,这一两个月以来,唐驰已经帮他送过不下二十次了。也不知道他这个助理怎么每次都能混进去,有几回陆明臣觉得麻烦,让店员送,无论如何都送不进去。
或许是同情他们老板的遭遇,唐驰对他这个请求往往有求必应。很快他们在酒吧门口碰了面,陆明臣把东西递给他。
“真的很感谢你,一会儿我请你吃宵夜吧。”
“不用客气的,陆哥。”接着年轻男人叹了口气,“其实我觉得你老公可能从来都没有吃过你送的蛋糕。我去那么多次,和他们后台好多人都熟了,他们都说Tita不会要客人送的东西,也不会搭理客人,让我别白费力气。
“所以,我觉得你也别白费力气了。要不干脆你自己去后台送一次,说不定还能见着他的面。”
“没关系,你去吧。”
据唐驰说,他去后台这么多次,不仅一次都没能把东西送到Tita手中,连面都从来没有见到过。陆明臣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坚持什么,丈夫不要客人的东西是好事,起码不会因为一些物质上的东西再次出卖自己。但他又实在担心丈夫饿着了没有东西吃,听唐驰的意思,他们后台环境挺差的。
不过今天和以往有那么一点不一样,刚刚在店里,他终于把那个一直在脑子里酝酿的念头付诸实施。他让店员帮他写了一张卡片,上边留了一个他新开的电话号。
唐驰轻车熟路找到后面那扇“闲人免进”的门,照例推开。
今天门后有个保安,但他已经和这保安混挺熟了,对方还跟他主动打招呼:“你咋又来了啊。”
“没办法啊,受人之托。大哥,今天你值班啊。”说着他已经把兜里的好烟拆出来递给保安大哥,并替他点上火。
保安吸了口烟:“行了,快去快回。今天老板在,不敢随便放人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