撩又不犯法
泽仁坐在前台侧头看去,这样的画面实在太美好。
两位相貌鼎好的少年依偎着坐在沙发上,一位少年弹琴,一位少年怀抱着猫,灯光将他俩笼罩,和谐地只能用四字形容——天生一对。
他们面前的年轻夫妇也幸福地靠在一起,整个大厅因这两人拥有了一刻安详与和谐。
祁凌用音乐洗净这一室疲倦,带给旅人片刻回家的感觉。
一曲结束,先是安静了几秒,然后如潮水般的掌声在大厅内响起。
“小伙子有前途啊,弹得很好。”
男人朝他竖起拇指,一个劲点头。
祁凌把吉他还给别人,道谢后又坐回来。
狄初刚才听得有些恍惚,祁凌坐在他面前,五指灵动。俊脸上带着七八分骄傲,又有三两分自持。
总是将傲气与谦逊拿捏地刚刚好。
自己究竟喜欢上了一个多优秀的人呢,狄初想。
成绩并不是衡量一个人的唯一标准,无论是在音乐上用心,在绘画上卓越,在其他方面同样大显身手的祁凌。
永远都有强大的吸引力。
在大厅与年轻夫妇交谈完,两人正要回房间休息。
泽仁走过来,给他们一张纸:“最近店里在做纪念活动,留下一句话,再留个地址,一年以后再寄给你们。”
狄初伸手接过,背对着祁凌写。
祁凌从后面抱他:“初,让我看看呗,看看呗。”
“滚啊,不然今天你睡沙发。”
“你让我看一眼啊!看一眼以后你在上面都行。”
狄初蓦地脸一红,这傻逼真是在哪儿都能说混账话!
“你今儿个睡沙发吧你!”
狄初写完叠好,交给泽仁。泽仁笑着走了,临走前还叮嘱他们早点休息,明天还要赶路。
当晚,由于狄初心软,祁凌还是没睡沙发。
不过是啥事儿都不能干了,祁大爷表示很难过,很委屈,很想闹。
狄初先是背对着祁凌睡,后来是在受不了祁凌委屈地哼哼,转身靠在祁凌怀里。
闭着眼说:“睡!”
“你就告诉我你写了什么好不好?”
“一年后你就知道了。”
祁凌没辙,只好不再询问。将狄初抱进怀里,在被子里摸到他的手,嗯,热的。
双脚缠住狄初的脚,有些冰,捂着。
狄初感觉到祁凌的一系列动作,心底炸开一层蜜。
狄初当然不会告诉祁凌,他在那张纸上写着
——趁我们头脑发热,我们要不顾一切*。
不顾一切地相爱,不顾一切地造作,不顾一切地拥抱彼此,不顾一切地反抗人生。
趁我们年轻,我们拥有最好的年华。
作者有话要说:
①“重要……重要性”——《肖申克的救赎》
②“趁……一切”——波德莱尔
第34章
神山脚下的小城不算城,狄初和祁凌从班车上下来时,狠狠打了个冷颤。
“还是穿得有些少。”狄初用围巾捂住半个脸,“妈的,好想再捆几条围巾。”
“赶紧找旅店换衣服。”祁凌想把围巾取下来给狄初系上。
狄初往后退几步:“傻逼你不冷啊!自己戴着!”
“过来!快!你不冷我就不冷。”
狄初翻了个白眼:“犯什么病!赶紧的,是不是江三哥家?”
祁凌棒槌一样地笑:“是是是,宝贝怎么知道。”
狄初叹了口气,往车站外走:“我的攻略就是这么写的。傻逼。”
“操,狄初!剧本不是这么演的!”
祁凌跟在后边,打量这座城。
“神经病?”
“你应该说,男朋友你好厉害哦!”
“他妈的打一架吧!”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在街上,声音一高一低地呼应。
惊起几只栖息在路边树上的鸟,引得街边的老人爽朗大笑。
小城的天蓝得不像话,祁凌思索半天也没能将其形容。
这无云的天幕如洗到发亮的蓝玻璃,如铺满苍穹的蓝宝石。
要说得更贴切点,这天是一片汪洋大海。对,不是倒过来的海,而它本身就是一片令人神往的天空之海。
过度的紫外线刺得人睁不开眼,强烈的阳光没带来丝毫热度。
寒风顺着衣袖往衣服里钻,狄初和祁凌到达江三哥的旅店时,浑身冰凉。
从大门走进去,三哥和几个穿着藏服的本地人站在前台谈天。
两人太过惹眼,三哥刚回头和狄初对上眼:“哎!”
狄初笑着上前伸出手:“三哥好!”
“好小子!又来了!这是朋友?”
三哥嗓门洪亮,整个大厅里都是他的回声。
祁凌很来事儿地递烟过去:“三哥好!”
“好好玩!快去登记房间”三哥豪气的一挥大手,“吃了晚饭早点回来!”
三哥家都是几人间的床位,祁凌很壕地买了三个床位,为的就是霸占整个房间。
三哥家的床位也与别处不同,别的青旅都是独立一张床,或上下铺。三哥家的床位比较像北方的抗,或者说榻榻米。
几张床垫分别放在上面,可移动拼为一张大床。
祁凌走进去,看到床位设置,兴奋地吹了几声流氓哨。
“初!帮我转告三哥,我爱他!”祁凌动手把三张床垫拼在一起,已经傻笑出声。
狄初哪晓得祁凌在想什么,此时正在厕所放洗漱用品:“成!今晚给你机会去爬三哥的床!”
“那还是不爱了。”祁凌把床拼好,简直够他和狄初在上边翻好几个身。
祁凌回头望向厕所,瞬间觉得这房间真他妈好!
厕所玻璃是磨砂的!半透明!
狄初印在上面的身姿影影绰绰。妈蛋,光是想想就已经热血难耐了。
祁凌坐在床边捂脸,这怎么了得这怎么了得!他估计会成为第一个因肖想自己男朋友而流鼻血过多死翘翘的傻逼。
狄初从厕所出来的时候,祁凌就差坐在床上念一段大悲咒了。
“还出去玩儿么。”狄初把薄外套脱下来,“要出去你就给我换衣服!”
祁凌一遍遍告诫自己:此行的目的是为了玩,不是为了打炮。咬着牙不去看狄初,安安静静地换衣服。
两人加了件毛衣,外面穿上防寒服,再系上围巾。
祁凌看着狄初拉拉链:“初,你穿咖啡色的毛衣真好。这颜色衬得脸好白,人好帅。”
祁凌的日常吹初初还没进行到一半,狄初一巴掌过去抽到祁凌身上。脑子只有“脸好白”这仨字儿,约等于“小白脸”。
“操!”祁凌差点没跳起来,“我又哪儿错了我!”
“你他妈再喊!”
祁凌幽怨地闭上了嘴,反正这儿也没人是不是,没第二个人就给他狄初面子。祁凌自欺欺人地背上相机和三脚架,跟着狄初出门。
“我们步行?”祁凌问。
狄初叼着烟,大爷似的往街对面走过去:“你就是撒欢儿在这跑马拉松我都不拦你。”
“能不能好好说话?”
“能啊,您别傻逼成吗?”
“狄初,来来来,先打一架。不把你打服气你他妈不知道谁是大爷!”
狄初冷笑,轻哼一声:“呵,谁是大爷?”
“你是你是!”祁凌摆摆手。
两人最后租了一辆电瓶车,逛小城的方式挺多。租电瓶车,租自行车,还能雇司机。
不过就他们两个人而已,远没有要到雇司机那么奢侈。一般好几个人出行才会想着雇私家车,但价格并不便宜。学生党和一般的上班族都不会考虑这个选项。
狄初和祁凌站在电瓶车前,各怀鬼胎。
祁凌满脑子的“我要掌控局势,不能再让这傻逼把车骑走了”,狄初则是在想“上次那蠢货骑得相当流氓,车速快得不要命,这次不能让他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