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我回家养蜂了
最重要的是,这样雅致不夸张的图案,就算不做敬酒服,平时穿出去拍照也没问题。
男装就更好穿了。
郎山这边的习俗,结婚的时候男方是穿黑色的。所以男方的敬酒服就是上衣下裤的造型,而不是前几年流行的长袍马褂,那真的是一次性消耗品了。
金成杰身上穿的这件男式敬酒服,更偏向于普通的仿古汉服,衣服上的图案也不是大片的团花,而是盘旋而上的一对大雁。
传说大雁是对伴侣非常忠诚的鸟类,他们郎山还有一道“雁断崖”,歌颂的就是大雁忠贞的爱情观。据说古时候有在郎山筑巢的大雁,其中一只死去后,另一只也不会离开,而是徘徊在岩壁上,哀哀地叫着,直到飞不动了,才会力竭而死。
郎山土绣里,很多女子绣给心上人的衣服鞋子上,都会有“雁双飞”的图案元素。这图案不算夸张,上班不能穿,但下班时间穿出去,可比老头们爱穿的唐装低调多了,非常适合年轻人。
看着宣传片里郎才女貌的一对小情侣,金总忍不住摸了摸下巴,琢磨着是不是把颜素素扣在疗养院那边再关一阵子。
他是真的想把“长孙之母”给他儿子娶回家做媳妇。
而颜素素明显想让儿子娶个门当户对的富家千金,她要是回来了,到时候肯定百般阻挠。
人家山雀本来就不想嫁入豪门,一看到未来婆婆居然这么难缠,那还嫁个屁啊!
不行,颜素素千万不能这么早接回来……
最起码,也得等到他儿子把儿媳妇娶回来,他的宝贝大孙子上了户口之后,颜素素才能回来。
当然了,如果颜素素不能做到关心儿媳、疼爱长孙的话,那金永华也不介意另外买个别墅,让颜素素搬出去住。
反正他们金家的宝贝长孙,是绝对不能住到外面去的!
一想到山睿那张酷似母亲的小脸蛋,金总这心里的天平啊,就彻底倒向了宝贝蛋大孙子!
他甚至觉得这是不是母亲在天之灵看他一个人太孤单了,所以才会送了一个跟她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孩子,来慰藉他晚年的孤单和凄冷……
讲真,不知道为什么,人老了之后,总感觉身边看了一圈,谁也靠不住,时常怀念小时候依偎在妈妈怀里的感觉。
到了他这个年龄,本来对女人也没什么想法了,反倒是山睿这个孙子,现在简直成了老爷子的心头肉!
抱着大孙子,闻着大孙子身上的奶香味,金总真恨不得把整个金雁都传给大孙子!
颜素素大概怎么也没想到,她当初丢掉了自己的孩子,才谋得了如今的荣华富贵。现在却因为另外一个孩子,被丈夫强行软禁在了疗养院里……
这可真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啊!!!
第284章
“千里江山”火了!
火得一塌糊涂!
连带着金雁的股票都呈直线往上蹿了一大截, 喜得金总逢人就说,他那个大孙子就是老天爷赐给他们金家的金娃娃!
真·名副其实·金娃娃!
因为老山坳子那边的习俗,重女轻男, 听说老爷子心心念念都想要个姓金的大孙子,山雀跟老娘商量了一下,索性尊重老爷子的意愿, 直接让睿睿上了金家的户口。
金家也是有家谱的, 按照排序,“成”字辈后面就是“文”字辈,金永华特意找大师算了算, 大师说这个睿字就极好, 金永华大喜,干脆就在睿字前面加了一个文字。
所以现在小胖子大名就叫做金文睿,小名没变,还叫睿睿。
说来也真是巧合得令人头皮发麻。
金永华给大孙子办酒席的时候,偶然听家里的长辈说,原来他妈以前在娘家的时候, 乳名就叫做“蕊蕊”……
听到母亲的乳名, 金永华浑身颤抖, 抱着睿睿小小的身体,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
看得山雀和山云母子俩都忍不住心酸了。
山云忍不住庆幸, 幸亏她们把睿睿的名字改了一下, 让他姓金, 不然亲家这心里多难受啊……
金家为大孙子回家大摆宴席,席上山珍海味数不胜数, 单是一道帝王蟹, 就是郎山的乡亲们见都没见过的。
“雀儿啊, 你可是咱们老金家的大功臣呐!来,尝尝这个鱼子酱,特意从俄罗斯空运过来的。”
金永华十分卑微地讨好着儿媳妇。
不讨好不行啊!
谁让睿睿跟他妈最亲呢?
想到这个,金总又是心酸又是骄傲。
心酸的是他和大孙子相处的时间太短了。
骄傲的是,大孙子跟他一样,最孝顺母亲了。
山雀吃过不少鲫鱼籽儿,这俄罗斯的鱼子酱还真是头一回吃,没想到刚舀了一小勺放进嘴里,哇的一声就吐了!
长孙之母吃个席面把自己给吃吐了?!
金总当即大怒,立刻让人把酒店经理叫了过来,怀疑是他们的食材不新鲜。
经理听说今年金家的酒席把金总的儿媳妇给吃吐了,吓了一跳,赶紧跑了过来,跑到一半想起来现场有人出现呕吐症状,又让人打电话叫救护车。
要是一般的客人可绝对没这待遇。
但谁让今天摆酒的人是金总呢。
这位可是本地最炙手可热的大老板!
救护车很快就赶到了,一阵兵荒马乱,山雀被送到了医院。
一检查,食材没毛病,长孙之母又怀孕啦ヾ(@^▽^@)ノ
众人转怒为喜,纷纷一窝蜂的恭喜金总。
金成杰无语地看着这帮马屁精。
我老婆怀孕,你们不来恭喜我这个准爸爸,为什么要去恭喜我爸?不就是我爸比我有钱吗?
哼!早晚有一天,我老婆比我爸还有钱!
酒店经理腿一软,也跟着喜极而泣了。
“好!雀儿真是咱们老金家的功臣呐!阿杰你过来,趁着亲家也在这里,我今天就要问问你,山雀这孩子都给你生了一个,现在肚子里还揣着一个,你到底啥时候跟她领证?”
可怜见的~老婆被他囚禁在疗养院,金总这会儿两眼一抹黑,只能硬着头皮亲自上阵催婚了。
不趁这个机会把山雀这个儿媳妇给坐实了,万一过两年,他儿子年老色衰,山雀又找了个更年轻俊秀的咋办?
郎山那边的习俗他也听说过,女人们一个比一个彪悍,都是能顶门立户的。
关键是人家还真不一定瞧得上他们金家这偌大的家产啊~人家就爱关起门来过痛快日子,没事烤个洋芋,唱个山歌啥的,压根就不乐意进他们这种高门大户里受委屈。
要是搁在年轻那会儿,金永华觉得这种人怕不是个傻子,放着锦衣玉食的豪门富贵不享,居然要留在山里吃糠咽菜?
可半生蹉跎下来,如今半截入土的年纪了,金永华回头想想,这一生最快乐的时光,竟然就是和母亲在乡下生活那几年。
就像是藏在记忆里的糖,生活越苦,就越忍不住想把这陈年旧糖翻出来,偷偷舔一口,再藏到记忆里。
讲真,现在丢了一个亿,金总倒不是很心疼。
可要是哪天得了老年痴呆,忘了这段童年时光,他躺在床上也咽不下最后一口气好吗?
尤其是看到大孙子被山雀教得这么活泼可爱,金永华心里愈发的感激山雀,恨不得立刻催着儿子跟山雀登记领证!
之前是没找到机会,现在好了,山雀这肚子可真争气啊,又怀上了!
那还等什么?赶紧的呀~
趁着亲家也在这里,两家把结婚证一领,喜酒一办,孩子以后也好上户口不是?
等等!说到孩子……金总略心虚地看了面无表情的山云嫂子一眼,突然就想到了郎山那边的习俗。
这亲家不让闺女跟他儿子领证,不会是怕他们家抢孩子吧?
天地良心!他可真没这意思!当然了,山雀如果愿意嫁到他们家,给金家生儿育女,那他肯定不会亏待她的。
可山雀要是不愿意,而且山家这样子,也确实需要一个继承家里香火的闺女,金总也不是那种不讲人情的,人家愿意把大孙子改回父亲的姓氏,他总不能一个孩子都不给人家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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