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 color='#FF0000'>千王Ⅱ</font>》完结
“不用太惊讶,我有时候也怀疑自己是哆啦A梦的原型。”
“我惊讶的是你居然从来没想过把它当做员工福利来发放。记得去年春节你发放的福利吗?一对鸳鸯枕套!还带蕾丝花边的,那款式连我奶奶都不用!……如果我有奶奶的话。”
“作为一个发放福利还考虑到员工家属的老板,我为自己自豪。”
“……”
罗蜜上前按门铃。
司徒笙打量房子和周遭环境。
门铃按了七八下,始终无人应答。罗蜜退后两步,看向隔壁:“要不要问问邻居?”
“不用这么麻烦。”司徒笙拿出一串钥匙,挑了一把,插入钥匙孔中,左左右右地转了一会儿,推门而入。
“你当骗子的时候还干过入室抢劫?”罗蜜接过司徒笙递过来的手套和鞋套,全副武装后才进门。
宋喜住的是联排别墅,分地面两层,地下一层。司徒笙在一楼的厨房和客房转了一圈,下楼梯去地下室。罗蜜蹑手蹑脚地上楼。
十五分钟后,两人在一楼集合。
罗蜜率先说:“书房和卧室都没有其他人的物品,他应该是独居。卧室的床没叠被子,窗户关着。书房的书桌上放着一些看上去很重要的文件,电脑进入休眠状态。没有保险箱,身份证、护照、存折都在。”
司徒笙道:“车在车库里,洗衣机里有洗好没晾的衣服。”
罗蜜道:“也许他出去买披萨或兰州拉面了。”
“不需要。厨房微波炉里就有披萨,不过是冷的。”
“所以我们正待在一个……所有迹象都显示主人在家但主人却不在家的家里?”罗蜜拍拍自己的额头,“我可不可以这么假设?宋喜联合墨镜男们找到仙人跳的骗子想要陷害张维朝,中途他和墨镜男们闹翻了,于是被毁尸灭迹。”
司徒笙道:“有几个问题。第一,宋喜为什么要陷害张维朝?”
“因为张维朝调查他。”
“他怎么知道的?”司徒笙道,“张维朝调查宋喜和宋喜找仙人跳前后不过差了两天。”
罗蜜道:“是不是我们在调查过程中露出了破绽?”
司徒笙眸光闪了闪:“第二,有墨镜男这么强大的帮手,宋喜为什么要用仙人跳这么不入流的手段?绑架,威胁,拍裸照……无论哪一个都比仙人跳保险得多。”
罗蜜道:“可能是墨镜男想躲在幕后,不愿意暴露在张维朝面前?”
司徒笙道:“第三,宋喜请假三天,那对苦逼男女见墨镜男也是三天前。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墨镜男们先控制住宋喜,再约见苦逼男女。如果他们是受宋喜的雇佣才对付张维朝,为什么在和宋喜翻脸之后,依旧找人写恐吓信给张维朝?”
罗蜜道:“盗亦有道!也许墨镜男和宋喜有协议,虽然翻脸,也要完成承诺。就是那种,我们要了雇主的性命,却延续了他的使命。”
司徒笙道:“所以,我们面对的可能是一群有偏执症的神经病?”
“我们?你什么时候和张维朝变成我们了?”
司徒笙面色凝重:“我觉得……”
门铃突然响起,紧接着是急促的敲门声,一个尖锐的女声在呐喊:“宋先生在家吗?宋先生?”
司徒笙拉着罗蜜往地下室跑。
地下室连着车库,车库的门可以从里面打开。
司徒笙拿出两个口罩两顶帽子,与罗蜜分别戴上。
随着门帘缓缓上拉,他躲在车的一侧,警惕地看着车门外的动静。
日头正晒,白花花的光一点点地射进来,将躲在一侧的两人照得清清楚楚。
司徒笙眯了眯眼睛,见外头无人,正要迈步,就听“叭”的一声,一辆电动车从旁边蹿出来,将两人惊了个正着!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这家的主人好像叫……宋春林。”英灏亨双脚撑地,摘下头盔,露出志得意满的笑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罗蜜轻推了司徒笙一下,自己疾步钻入拐角,很快不见。
司徒笙从包里掏出一把钱,塞进英灏亨的口袋,自觉地跨上电动车后座:“多了算下次的。走!”
英灏亨道:“……抱歉,这是黑车,没有出租车运营执照。还有,我不收练功券。”
司徒笙低声道:“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吗?”
英灏亨斜睨了他一眼,戴上头盔,将他放在车把上的手挪到自己的腰上,发动车子,沿着路边灌木丛慢慢前行。
“前面有摄像头,左拐。”司徒笙提醒。
英灏亨置若罔闻。
“喂!”司徒笙低咒一声,想要跳车,却被英灏亨反手搂住。
按照电动车目前的速度,要是挣扎起来,车一定会停下来,那自己整个人都会长时间被暴露在摄像头下!尽管很懊恼,司徒笙还是不得不转过头,将脸死死地贴在英灏亨的后背上,留给监控摄像头一个后脑勺。
脸贴上去的刹那,他清晰地听到英灏亨的胸膛发出了一声似嘲非嘲的闷笑。
第10章 第三局 又是变装舞会。
电动车冲出小区,朝着与市中心相反的方向驶去。
后头,一辆桑塔纳冲出小区,跌跌撞撞地跟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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