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 color='#FF0000'>千王Ⅱ</font>》完结
“鲍鱼、鱼翅任点。”
“……几点?”司徒笙停下脚步。
“七点。”
司徒笙没好气地说:“这么晚?难道去吃鲍鱼之前我还要买个馒头填填肚子吗?”
英灏亨道:“你可以早点去。”
“那还差不多。”
“我会让服务员准备好馒头,不用你另外买。”
“……”
明知道没什么好说的,可英灏亨见司徒笙头也不回地走,心里隐约不舒服,又追了两步:“你不问为什么请客?”
司徒笙嗤笑一声:“鲍鱼鱼翅任点明显不是你的作风,既然不是你请,为什么要问你?”英灏亨贴在张维朝门口的那张便笺纸写得很清楚,是江诚业请客,当他没看见吗。不过,江诚业是远江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英灏亨的舅舅,也是宋春林昔日上司,张维朝现任老板,他请张维朝理所当然,为什么要请自己?
难道是英灏亨自作主张借花献佛?
算他有良心。
想到后天能大吃一顿,司徒笙好心情地擦着鼻涕。
司徒笙在家里休养了两日。托福于野兽一般的修复能力,当他出席江诚业的宴请时,身体已完全康复。于是,他西装笔挺,人模狗样地出场,让酒店服务员都为之眼睛一亮。
有几个人还聚在一起悄悄地问这是不是明星。那一双双带着惊艳的眼睛,让司徒笙觉得自己冒着因使用过期发蜡而秃头的风险,把造型打造得油光锃亮还是值得的。
金色年华包厢显然很金,很华。
不同于大堂服务员的大红长旗袍,包厢里的服务员穿的是浅黄色沟金边的中袖短旗袍,人人身材婀娜,个个容貌娟秀,笑容婉约,回眸一望,竟有几分江南气韵。
一块手帕贴在司徒笙下巴上。
司徒笙一动不动地看着门框:“没想到你有随身带饭兜的习惯。”
“谁让我是你的朋友呢。”话一出口,英灏亨暗暗吃惊。他从小到大,老师给的评语都是性格孤僻,连亲生父母都认为他喜怒无常,难以接近,要成为他的朋友,必须过五关斩六将,还得时时提防,免得一不小心得罪了他,被他踢出局。而像司徒笙这样,认识几天就成为他朋友的绝无仅有。
“我什么时候变成你朋友的?”
司徒笙完全没有察觉到他的纠结,侧头瞪了他一眼。秀美的眼眸瞥过去时,仿佛带着丝丝春意,让英灏亨浑身一酥,把心里的那点儿计较和不甘都抛了开去,于是隔着手帕托住他下巴的手向上按了按:“不是朋友会做这种事?”
司徒笙道:“还有一种人,奴仆。”
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英二少生平第一次被人叫奴仆,不但不觉得受辱,反而十分新鲜,侧身挡住正要往里走的司徒笙的去路,慢条斯理地折着手帕道:“哦,那你想要我做什么呢?主——人——”最后两个字特意拉了长音,故意营造出暧昧的气氛。
亏得这里的服务员都是专业服务员,即使听到了也装作没听到,依旧自顾自地布置餐桌。
司徒笙道:“端茶递水捶肩敲背是最起码的,鞍前马后赴汤蹈火别拖拉,挨得了打,受得了骂,主人不高兴,自己切腹自杀绝无二话!”
英灏亨道:“你出个价吧。”
“你想赎身?”
“我想买你。”英灏亨微笑道,“尽管长在红旗下的我对奴仆奴隶之类的词汇深恶痛绝,但是,你推销得很成功,我被打动了。你开个价吧。”
“一千万?”
“两千万?”
“五千万?”
“……”二款就是二款,这财大气粗暴发户样,真是每分每秒都让人想跪舔!这时候,司徒笙开始感激某人单方面制定的不许他接受沈玉流和英灏亨接济的规则来。要不是有这一条,难保自己听到“五千万”的时候不会将膝下黄金献了出去。
“你不用说了,”司徒笙淡定地摇摇手指,“我不是随随便便为钱财折腰的人。”
“我记得你说过,安徒生事务所的宗旨是让童话变成现实。这世界上没有你们做不到的事,如果不做,不是因为不能做,而是因为钱给得不够多。所以,你打算为你自己标多少钱?”
司徒笙道:“在五千万后面加两个零。”
“五十亿?不贵。”
司徒笙扬眉。难道英灏亨真的有这么多钱?难道英灏亨真的要拿出这笔钱买自己?虽然,这笔钱不能算在黑衣人的赌约里,但完全可以打进自己的银行账户!
“你打算一次结清还是分期付款?一次结清的话,给你打八点五折。”
他看着英灏亨的眼睛闪亮闪亮的,让带着玩笑心思的英灏亨蓦然有几分心动,沉声道:“五十亿,你真的卖?”
“卖!”司徒笙说得很大声,不给自己任何后退和反悔的机会。
“那你可要上当了。”中年人低沉浑厚的笑声从门外响起。一个微微发福的儒雅中年人笑眯眯地从门外进来,面容与英灏亨有点相似。
“舅舅。”英灏亨不冷不热地喊了一声。
江诚业不以为意,依旧笑眯眯地说:“我一会儿没看着你,就跑来这里坑小朋友呢。”
身为当年的千王,他居然会被坑?
司徒笙很想仰天“哈哈哈”三声。
江诚业道:“他要是真的成了你的奴仆,你让他把五十亿打回来,他就得乖乖地打回来。这笔生意他太不划算了。”显然,他偷听了很久。
司徒笙觉得他们对奴仆诚信度的认知大概存在一些差异。
英灏亨道:“这是我和他的事。”
“心情不好?”江诚业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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