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眼
止支:回家吃
止支:我点外卖了
止支:晚上喝酒,庆祝一下
。:庆祝什么?
止支:欢度国庆!
。:迟了两天
止支:少废话
。:买酒了吗?
止支:你带吧,懒得下去了
。:好
止支:[玫瑰]
这下路越凛没回了。
估摸着是他太小气,还记得上回“玫瑰”的仇,林方歧笑着打开冰箱,拿出里面最后一瓶酒开始慢慢喝。
路越凛到家的时候,他刚喝了一半,外卖也上门了。
林方歧笑着迎了香喷喷的外卖,把路越凛晾在门口自己拎着回了客厅。
路越凛慢吞吞换了鞋,走到沙发时听见林方歧说:“两个鸡腿,但你态度不好,所以我吃两个。”
他抬眼,问:“你没意见吧?”
“我态度怎么不好了?”路越凛挨着林方歧坐下。
林方歧悠哉拆开袋子,说:“你没回我消息。”
“回了。”路越凛道。
“放屁。”林方歧拿出一串牛肉,路越凛把装着啤酒的袋子放在桌上,透明的塑料袋子里透出青绿的颜色,但林方歧又瞥到一眼暗红。
他转过脸,想仔细看,路越凛就已经从里面拿出混在啤酒里的单支玫瑰,径直将它插进了林方歧拆开的啤酒瓶中。
“诶,我还没喝完呢。”
“剩多少?”
“半瓶。”
“养花吧。”路越凛道:“二十分钟没喝完一瓶,看你也喝不下了。”
“这不是等着你回来吗。”林方歧戳了戳玫瑰,道:“你这太直男了点儿。”
“不好看吗?”
“还行。”林方歧挑着花叶,说:“勉勉强强。”
第79章 恋爱的心思(二更)
林方歧这段时间彻底睡在路越凛房间,次卧也理所当然成了墩墩的领地,狼犬闻着香味窜到客厅,又被路越凛给拦着,一人一狗来了场围堵,最后墩墩落在下风,被关了回去。
刨门的动静经久不歇,路越凛把电视的声音调大了些,掩盖住哀怨的狗嚎。
“万恶的铲屎官,啧啧。”林方歧喝了一口酒,把装着玫瑰的酒瓶摆在茶几正中央。
路越凛喝空罐子里的酒,将铝罐捏扁丢进垃圾桶,林方歧又拿了一罐给他,却被路越凛按下手。
他道:“明天得出趟差,走得早,就不喝了。”
“啊?”林方歧咬着肉串,道:“去哪儿?”
“邻省,追个嫌犯。”路越凛说。
“下午怎么没听见你说?”
“那时候还没定下来。”
林方歧点点头,还是把易拉罐给开了,自己喝了一口,说:“那你注意安全。”
“嗯。”
“要去几天?”林方歧又问。
“不确定。”路越凛说:“打算回学校了吗?”
“看看吧,先帮你养着狗儿子。”
路越凛揽着他,没说话。
林方歧想起什么,把吃干净的串丢进垃圾桶,拍拍手说:“你别想着告诉阿姨了。”
“嗯?”
“挺麻烦的,也不是什么随随便便就能说出口的小事儿。”
把垃圾袋拎出来打了个结,林方歧继续道:“要是把你腿打断了,我可不会帮忙的。”
路越凛轻轻拨弄玫瑰,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但他们谁也没料到王秀雅会再次上门。
路越凛前一晚收拾了两套衣服,早上又带上随身的行李,遛完墩墩打算离开时,门锁突然被拧动一下,路越凛拎着包走过去开门,门刚一打开,王秀雅就吓了一跳。
“哎哟!”捂着胸口,王秀雅一掌拍在路越凛肩上,“没声没息的,你要吓死我啊!”
路越凛看了看她手里拎的口袋,道:“又买了什么?”
“卤鸡,我买了两只,想着给你带一只。”王秀雅从袋子里拎出分好的卤鸡递给路越凛,“要出门了?”
她清楚路越凛的作息,也知道大概的出门时间,知道不会扑空,便没有提前给他打电话。
“嗯,”路越凛嗅了嗅,香味弥漫,他道:“我没口福了。”
王秀雅注意到他脚边的小行李袋,道:“你这是要去哪儿?”
“邻省。”
他此前也出去过几回,王秀雅清楚路越凛是要干嘛,她不想多问,又忍不住关切,“到了给我打个电话。”
“嗯,会的。”
“方歧还在吗?”王秀雅往屋里瞧了瞧。
“在,还睡着呢。”
“那你把卤鸡放桌上去,等方歧醒了吃。”
路越凛拎起袋子,点点头。
他转身进了客厅,王秀雅懒得换鞋,就站在进门处,她转眼看了看,却瞄到茶几上那朵玫瑰。
王秀雅清楚路越凛平时就爱摆弄点花花草草,但酒瓶子插花太突兀了,也不知道买个花瓶,装扮着也不嫌丑。
但她想了想,又觉得奇怪,路越凛往常可没种过玫瑰这种东西,更不会把花剪了往瓶里插。
心上存着疑虑,路越凛已经收整好出来,他看着王秀雅,问:“我送你一截?”
王秀雅摆摆手,“可别,我受不了你那车。”
路越凛反手关上门,拎起行李袋,又拿走王秀雅手中提的菜。
“又不重。”王秀雅说。
“给我吧,帮你拎一段。”
路越凛想帮忙,王秀雅自然不会再推辞,两人一路向下走,王秀雅跟在路越凛身后。
脚步声混在一起,王秀雅看着路越凛,越看是越满意。
自从路志昉走了以后,王秀雅不仅得看顾着路越凛,也得照顾几位老人,她忙得团团转,偶尔觉得和路越凛生疏太多,但两人都不是什么热切的性格,交流也少,很多时候王秀雅摸不清路越凛的想法,也左右不了太多,好在路越凛长到这么大也算是顺她心意。
身体强健,没病没灾,有一个稳定的工作,可惜没一个知心的爱人。
他继承了路志昉的好相貌,王秀雅当初没少操心他,担心路越凛早恋会影响成绩,疑神疑鬼,还曾经翻过他的书包,但路越凛好像没那个兴趣,从小学到毕业,王秀雅没抓到过他早恋的痕迹,现在却好像成了反噬。
别说早恋,正经恋爱都没有一个,这怎么行。
知道路越凛总嫌弃她管得太多,但在王秀雅看来,路越凛对自己的终身大事实在是太不上心。
相亲对象他看不上眼,身边好像也没个上心的,她太清楚孤家寡人的难受,也因此更想让路越凛成一个家。
“越凛,”一路到了楼下,王秀雅在路越凛面前站定。
路越凛转身看着她,等王秀雅接着往下说。
“最近有认识什么女孩儿吗?”
路越凛看着她,摇了摇头。
明知道答案,可从路越凛嘴里说出来,王秀雅还是没忍住叹了口气。
“我小时候管你管得严,生怕你早恋,现在好了,你连恋爱的心思都没有了。”看着路越凛,王秀雅道:“你真打算打一辈子光棍?”
“不打算。”路越凛转开眼,伸手掸掉王秀雅肩上的浮灰,说:“我会看着来。”
“看着来?”王秀雅道:“就会敷衍我。”
“别为我操心了。”路越凛不想回来时再被安排一个相亲对象,他道:“很快。”
明知他是胡诌,王秀雅还是笑了,“一两个月是快,三年五年也是快对吧?”
路越凛笑了笑,说:“我努努力,尽量不拖到那时候。”
“你呀就是不着急,都快三十了,优生优育懂不懂?”王秀雅说:“真以为男人三十一枝花啊。”
王秀雅不敢坐路越凛的摩托,当然也没让他送,况且也怕耽误路越凛的正经事,聊了几句就要走,目送她出了小道,路越凛脸上的笑容敛下,半分也看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