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 color='#FF0000'>重生学霸之路</font>》完结
而沈旭辰和顾望舒的名字还有第三层意思。他们虽然是龙凤胎,但生日却不是同一天,因为顾望舒是凌晨十二点之前生的,而沈旭辰是凌晨十二点之后生的。生在午夜之前,正是夜色最深的时候,若有月亮就圆满了,因此叫望舒;生在午夜之后,正要期待黎明,无论如何太阳总会升起的,因此叫旭日。
双胞胎的父亲陆见星是个可怜的孩子。陆见星是汾水镇落山村的人,他生母早逝,陆父后来又娶了一个,那女人又给陆父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有后娘就有后爹,陆见星四岁的时候,陆父就在继妻的怂恿下把他过继给村里的一个年纪很大的鳏夫做儿子,根本没尽过抚养的义务。
陆见星养父家里很穷,那人虽对陆见星不错,但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陆见星十六岁的时候,养父自觉身体不行了,他怕陆见星穷得娶不上媳妇,就去别的镇给陆见星聘(其实相当于是买)了个媳妇,那媳妇就是姜小月。
养父去世之后,当时还不到十七岁的陆见星机缘巧合之下去参了军。他能吃苦有毅力,两年后进了特种部队。如此又过了九年,陆见星和姜小月的日子便好过了,家里甚至盖起了新房子。在一村子的黄泥房中,他们家的砖瓦房格外醒目。眼看着日子越过越美,可惜老天爷不开眼,到了陆见星参军的第十年,年仅二十七岁的他在出任务时牺牲了。
消息传来时,姜小月正怀胎六个月。她和陆见星聚少离多,好容易才怀了这么一胎,结果孩子快生了,孩子父亲却回不来了。姜小月当时就崩溃了。偏偏陆见星的继母(其实不能算是继母了,因为陆见星被过继了)眼馋他们家宽敞明亮的房子,就以肚子太大、月份不符、怀着孽种的理由把姜小月赶出了村子。
那继母还拉着村里的一个赖皮叫陆三的做了伪证。陆三本来就是块天不怕地不怕的滚刀肉,他得了便宜,就很不要脸地表示自己就是奸夫。
落山村在大山里头,村民贫困而又愚昧。那会儿又不兴照B超的,农村里还都是找接生婆接生的,再加上陆三的伪证,姜小月的性子又实在太过软弱,她百口莫辩之下,竟真的大着肚子被赶出了落山村。而姜小月之前是被自己娘家人远远卖到汾水镇做媳妇的,娘家也回不了,最后竟然无处可去,只好住到了镇上的破庙里。
当时,姜小月身上还有一点钱,吃喝不成问题。只是,种种事情一刺激,她的胎没养好,生产时赶上早产加难产了。要不是路过的沈秉忠连带着另外几位老师动作迅速地把姜小月送去了卫生院,大概沈旭辰和顾望舒这对双胞胎就活不下来了。
穷乡僻壤的卫生院中的基础设施很不好,主治大夫是个老中医。在卫生院里,姜小月从傍晚挣扎到午夜,最终难产而亡,临终前只来得及看了孩子们几眼。她把孩子托付给了那几位好心的老师。沈秉忠就这样收养了双胞胎姐弟。
在弄清楚姜小月被赶出落山村的经过之后,沈秉忠给镇上派出所里的一个老民警递了两条好烟。没多久,陆三就被抓进了派出所。再过几天,陆见星的生父继母连带着他那三个弟妹,一大家子都被抓进了派出所。陆三因为有偷鸡摸狗的案底,最后被判刑了。继母那些人倒是拘留了几天就被放出来了,因为不好定罪。
但落山村的人不知道拘留和判刑的区别啊,他们只知道那一大家子都进过派出所,就一定不是好人,姜小月一定是被陷害了。很快,那一大家子就在村里待不下去了,村里人当初能态度强硬地把“通奸”的姜小月赶出去,现在自然也能把蹲过局子的他们赶出去。继母那一家子只好全家一起去了外头,听人说是去南面打工了。
沈秉忠这才带着双胞胎去了落山村,把陆见星和姜小月的房子又收回来了,用一把大锁锁了门,任由那房子空着也不给人住。
别的孩子一般都男孩像母,女孩肖父,但双胞胎却相反。村里的老人都说沈旭辰长得很像陆见星,也像陆见星的生母,也就是沈旭辰的亲奶奶。而顾望舒则随了姜小月的模样。别的都不说,只说双胞胎的长相,他们就给姜小月洗了白。
事情到此就结束了。沈旭辰和顾望舒日后再也没有回过落山村。
在双胞胎成长的过程中,沈秉忠一心一意爱着他们,一心一意抚养着他们,让他们衣食无忧,教他们懂事明理。所以,双胞胎从不觉得自己没有父母就缺乏爱了。而且,等他们到了记事的年纪,沈秉忠慢慢就把一些事情都告诉了他们。
所以,沈旭辰和顾望舒从小就知道,他们的爸爸是个英雄,而他们的妈妈也很爱他们。也所以,即使陆见星和姜小月夫妻在双胞胎的生活中从未出现过,但是双胞胎依然很爱他们。
第23章 好朋友
程以华开了寝室门,小舅妈把饭菜一一摆了出来。因为屋子里空间有限,他们就把饭菜摆在了阳台上。
这个时间点是饭点,大家都去食堂吃饭了,因此寝室里没有别的什么人。沈旭辰大致看了一下,猜程以华应该睡三号床。不仅是因为三号床的被子叠得很有军队范儿,还因为三号床的床头累了一堆的书。
以沈旭辰变态的视力,他很清楚地看到了欧几里得、欧拉等几位数学先贤者的名字!还是英文的!程以华不会打算把这几本英文专业书借给他吧?呵呵,这种专业英语不是一般人能看得懂啊!他要是说自己看不懂,会不会很尴尬?
饭菜是两人份的,像是知道沈旭辰会一起吃。
沈旭辰正有些摸不着头脑,就听见小舅妈说:“阿华啊,你之前不是和你妈妈说,你在学校里交了一个好朋友吗。你妈妈让我转告你,她很高兴。她上次参加超市抽奖,运气超好,得了个二等奖,奖品是个mp3。你已经有一个了,这个放在家里也是浪费,不如就送给你朋友吧。”
小舅妈一边说着,一边从包包里取出一个长方体的小盒子。程以华嗯了一声,接过盒子递给了沈旭辰。
沈旭辰一脸茫然地看着程以华伸到自己面前的手。等等,画风转得好快啊,我好像一时间没跟上少年你的思路。你小舅妈和你一唱一和的意思是,我们已经是好朋友了吗?关系已经好到可以告知家长并让家长如此激动的份上了吗?我们明明没有说过几句话啊?是这个世界太玄幻,还是我不久前失忆了?我根本不记得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任何突破性进展啊?
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他莫名地觉得有些尴尬。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推拒:“这、这个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友谊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程以华义正言辞地说。
少年,你说得如此理直气壮,我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反驳才好。
小舅妈捂着嘴在一边笑着,好一会儿才出来打了圆场:“阿华说得没错,同学你就收下吧。我们阿华只是性格有些内向而已,他心是很好的。而且啊,这mp3我们也是白得的不要钱,你看盒子上还写着那个超市的名字呢。运气转嫁哦!你就当是收下阿华妈妈的好运气了。”
程以华又把手上的盒子往沈旭辰的方向递了递。如果我不收就一定会伤了你的心……这是什么鬼即视感?沈旭辰默默接过了礼物,在心里盘算着该怎么还一份等价值的礼物给程以华比较好。
不得不说,程以华的妈妈手艺果然超级棒,一闻到饭菜的香味,沈旭辰就觉得自己饿了。程以华吃饭的时候很安静,看得出来他教养很好,每一口都细嚼慢咽,偏偏吃饭的速度还不算慢。倒是小舅妈总在抓紧时间和沈旭辰说话,似乎要帮程以华把这个“好朋友”给抓牢了。
不多时,沈旭辰知道了不少关于程以华的事情。
程以华的父亲是军人,他的母亲是军医。父母常年有任务,根本没时间照顾孩子,所以程以华从小就寄住在外公外婆家。他的外公外婆都是退休的老教师。
程以华有两个舅舅。大舅舅是华越的老总,大舅妈也在华越工作,大舅舅家的大表哥比程以华大了四岁,正在魔都读大学。小舅舅是老来子,只比程以华大了十岁,目前是大学讲师,才结婚没多久,暂时没有孩子。小舅妈是专业的戏剧演员,唱京剧的。她起了个手势,摆了个俏皮的姿态,用唱京剧的腔调说:“小女子这厢有礼。”
沈旭辰眼睛一亮,咬着一块排骨,问:“你唱的是荀派青衣?”
小舅妈摇了摇头:“其实我是学梅派青衣的。你懂这个?”
“我爷爷喜欢听京剧,所以我了解一些。”沈旭辰这话其实是谦虚了。他算得上是个票友,虽然一定比不上小舅妈专业,但装扮上之后,也是能登台演出的。
“没想到这里也有人喜欢京剧啊?”小舅妈是北方人,只不过嫁到了南方而已。怡湘县这一片地方一直很保守,保守就意味着没有突破,年轻人不爱听戏,年老的呢都钟爱越剧,因此京剧没什么市场。
“我爷爷是北方人。”沈旭辰忍不住解释了一句,“他是文革时被下放到我们这里来的。他收养了我。我爸爸也是军人,不过我从来没见过他,因为他在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牺牲了。”沈旭辰很少会和别人说起自己的家事,但今天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愿意如此轻描淡写地说出自己的秘密。
或许是因为饭菜很香?
或许是因为程以华有一对军人父母?
或许是因为小舅妈太过亲切?
或许是因为天才程以华在交朋友这件事情单纯得像个笨蛋?
谁知道呢!沈旭辰低下头咬了一块排骨,把自己眼中的泪意逼回去了。
程以华果然十分体贴,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把他爱吃的那道竹笋腊肉往沈旭辰的方向推了推。小舅妈也没有像一般人那样对着沈旭辰充满怜悯——不是说这种怜悯不好,只是沈旭辰和顾望舒都不需要——她轻声地说:“那你一定很为你父亲骄傲。”她的语气中带着一种莫名的坚定。
沈旭辰点点头。
小时候,总有人跑来双胞胎面前嚼舌头,比如说他父亲狠心啦好好的去当什么兵竟然没有尽过一天父亲的责任,比如说他母亲傻啦知道丈夫牺牲了就该堕胎另嫁的何必为了孩子拖累自己……但沈秉忠把他们教育得很好,沈秉忠教了他们什么是家国大义,教了他们什么是母爱撼天。所以,沈旭辰很为自己的父母骄傲。
小舅妈悠悠地叹了一口气,说:“我小爷爷牺牲在抗美援朝的战场上,我叔叔牺牲在抓歹徒的过程中,我大堂哥……是特种部队的,据说要不是他的战友以命换命,他当时也活不下来。我还有一个亲弟弟,他现在也入了特种部队,秘密的特种部队,连番号都不能说。我们都瞒着我妈呢,骗她说,我弟弟只是个勤务兵。”
沈旭辰顿时对小舅妈的家庭肃然起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