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 color='#FF0000'>重生学霸之路</font>》完结
沈旭辰摸了摸顾望舒的头发,笑了:“可不是么……”上辈子,章烨狠狠伤害了顾望舒;这辈子,他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沈旭辰又和顾望舒聊了一会儿,顾望舒心中的郁气散了很多。然后,沈旭辰给顾望舒的班主任打了个电话,将各种情况反映了一下,班主任非常重视。毕竟顾望舒是他们班上的一号,平时学习态度好又不多事,高考时是要冲击华大或者国大的,对于这样的学生,哪怕是再公正的老师也忍不住会偏爱两分。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切打扰顾望舒念书的“恶势力”都必须被打倒。
趁着顾望舒去洗澡的功夫,沈旭辰赶紧把内裤收拾了塞进行李箱中。然后他从系统中兑换出一个拇指大小的防狼电棒。这个电棒做得十分精致,看上去就像是一只小巧的手电筒,而它也的确有手电筒的功用。电棒顶端还有环扣,可以挂在钥匙串上。而只要把电棒的一头从套子中拔出,对着目标狠狠一戳,就能起到把歹徒电晕的作用。沈旭辰打算把这个防狼电棒送给顾望舒防身。
沈旭辰出发去京都。这年代还没有开通高铁,从安城坐火车到京都,最快的也需要一天一夜。好在主办方舍得花钱,沈旭辰拿着主办方提供的飞机票坐了飞机。待他在京都飞机场下了飞机,那边自然会有人来接应。光这么看,沈旭辰就觉得此次国家级的比赛比当初省级的安排妥当很多。
到达目的地时,沈旭辰吓了一跳:“话说,你怎么在这里。”
程以华非常无辜地指了指自己胸卡,说:“我是志愿者。”
“这么喜欢不告而别,你是言情小说中的女孩子吗?”沈旭辰放下手中的行李,将双手交叉放在胸前,抬高了下巴,毫不客气地问。
程以华低声笑了一下,说:“一见面就咄咄逼人,你才是言情小说中的女孩子吧。”
两个人很没有营养地吵了几句嘴。最后,程以华率先投降,从地上拿起沈旭辰的行李拎在手里,说:“走吧,我带你去坐大巴。你们这次共有三十四个参赛选手,十六个女生十八个男生,来自全国各地。三十四位选手统一住在一栋别墅中。屋子里已经安装好了不少录像设备,要小心哦。与此同时,等你们正式入驻以后,还会有工作人员扛着摄像机对你们进行长时间跟拍。”
“你说什么?”沈旭辰觉得这太超乎意料了。
程以华很没有诚意地笑着:“安心安心,不会拍你洗澡上厕所的画面的。”
男女选手各住了四个房间。女生是四人一间。男生多两人,于是两间住四人,另两间住五人。房间分配已经安排好了,沈旭辰住的就是五人间。另外,主办方还统一给选手们准备了两套制服,并规定大赛期间,大家必须穿制服。这制服很像民国时期的学生装,男生是改良版的中山装,女生是浅蓝立领斜襟上衣加过膝玄色长裙。上身效果挺不错的,男的俊朗,女的端庄。
程以华陪着沈旭辰把行李放好。看着沈旭辰从兜里取出手机,程以华挑高了一边眉毛,说:“买手机了?你怎么之前都不和我说?”
沈旭辰没好气地说:“你有脸怪我吗?是谁自高考以后就彻底消失不见的?我怎么都联系不上你,如何给你我的手机号码?”钱湖高中是禁手机的,沈旭辰也看不上这个年代的手机,就一直没有买。但他这次一个人出远门参加比赛,沈秉忠怎么都放心不下,因此前两天就给他买了一支手机。直板,小屏幕,非触屏,对沈旭辰而言,这手机也就只能打打电话发发短信玩玩贪吃蛇了。
程以华不说话,只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沈旭辰。
沈旭辰很不争气地心软了,说:“我手机里目前只存了家里的电话……你是第二个。我现在打给你。”
程以华从兜里取出自己的手机,屏幕很快就亮了。程以华把电话按掉,然后把沈旭辰的号码存储好。他若无其事地说:“你手机里不存号码,那有什么用啊……连万宝珠的号码都没有吗?”
“我要万宝珠的号码干什么?万宝珠有手机吗?”沈旭辰随口一问。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听说你喜欢万宝珠……”
“你听谁说的?”沈旭辰瞪着程以华。
程以华继续面无表情地说:“寝室里的人都这么说,江大胖、路求真、管凯威……他们都这么说啊。”
“谣言止于智者,他们那么说了,你就相信了?我们俩什么关系,你怎么跟着人云亦云,都不亲自问问我!”
作者有话要说:
程程第一次整个暑假没见人,是因为(他也许可能意识到了),辰辰不喜欢白面书生。于是,他跟着新兵操、练去了。回来后,彻底大变样。辰辰都差点没认出来。但是辰辰根本没多想。
程程这一次又是很久几天没见人,是因为他觉得辰辰喜欢万宝珠,于是会有一番心路历程。
程程是闷骚啊。程程什么都不会说。除非他觉得万无一失了。
第70章 鹦鹉男
看着沈旭辰气得跳脚的模样,程以华微不可见地笑了一下,慢悠悠地说:“对了,刚才忘了和你说了,所有选手会在今天傍晚到齐,你记得观察一下他们,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还有,我虽然是志愿者,但我只负责前期的工作,今天是我当志愿者的最后一天。从明天开始,我也只能在电视里看见你了。要加油啊!”
沈旭辰被成功转移话题,果然不揪着喜不喜欢万宝珠的事情不放了。
其实,沈旭辰倒也没有真生气,但作为一个gay,总被人误以为和个女孩子有关系,感觉怪怪的呀。
知道程以华就要走了,沈旭辰哼唧了两声,不知意味地说:“咦……那我们才见面,你又要走了。”本来还以为在大赛过程中,身边会有一个熟人陪着呢。
程以华无辜地说:“之前,我参加了一个为期十五天的封闭式训练,然后就来风采大赛做志愿者了,接着我还要去部队……我老爸的一个下属专门负责操练我。”
“够忙的啊。”沈旭辰感慨了一句。
程以华摘下代表志愿者的胸卡:“我这就要走了……你趁着现在选手还没有来齐,休息一下吧。电话联系不方便,我那边不好随时将手机放在身上,你这边也不能随时盯着手机……所以,记得给我发短信。”
“行,短信联系。”沈旭辰说。
到底是男生,又是重生的老鬼,程以华离开后,沈旭辰也并非很失落。他换上主办方准备的衣服,开始在别墅中走动起来,顺便观察一下地形——至少该知道逃生通道在那里,虽然不太可能会出事,但每到一个新地方就观察一下,这是每个谨慎的人该做的。
也许每一个经过了不正常死亡的重生者都会变得谨慎吧?若不然,那人的心就太大了。
选手们没有到齐,但别墅中有很多工作人员。一楼是公共活动区,现在就有不少人在走来走去。遇到人的时候,沈旭辰会礼节性地微笑一下。大部分工作人员都很友好。担心沈旭辰会肚子饿,有位女性工作人员还建议沈旭辰去厨房拿吃的。一般情况下,厨房中二十四小时常备食物,生的食材和熟食都有。
厨房中,一个女孩子在烤面包。沈旭辰听见她在对别人说:“我一直想在厨房中装上烤箱,但我家厨房太小了。没想到大赛主办方这么大手笔,直接安排我们住在高级别墅中……这烤箱简直是意外之喜,面包快熟了,你们要不要尝尝?”
“哇,我觉得你超级厉害,竟然还会烤面包……我一点厨艺都没有!”这是另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你才厉害呢,我在机缘巧合之下亲眼看过你画的油画,就是那副《早春》。那种蓬勃的生命力跃然于纸上,太震撼了!当时,我听说画家和我同龄,整个人都傻了呢。你就是我的偶像!能在大赛中遇见你,实在是太幸运了!”前头的那个女孩子又说。
油画啊……听着真高大上。沈旭辰更真切地意识到,每一位选手们都不可以小觑。
和沈旭辰道别后,程以华晃悠悠地走出了别墅。
没走出多远,一个衣着非主流的男孩子凑到了程以华面前。这男孩子原本是百无聊赖蹲在路边的,见到程以华以后,一下子跳了起来,飞速跑了过来,看上去像是一只萌嗒嗒的宠物犬。他挑染了刘海,一缕蓝的,一缕黄的,一缕红的,一缕紫的……就那么点半长不短的刘海,硬生生染出了一道彩虹。远远看过来,那刘海就像一只花里花哨的鹦鹉。而这个男孩的确很有成为鹦鹉的潜质,啰啰嗦嗦的,语速还很快。
程以华懒得听着男孩说什么,示意男孩把手伸出来。然后,程以华把代表志愿者的胸卡放在了男孩的手心。
“咦,你不需要了吗?”鹦鹉男问。
“不需要了。”程以华说。
鹦鹉男苦着一张脸:“那怎么办啊……做志愿者需要注意仪容仪表,你不代替我去了,我就得把刘海剪了……这是我昨天晚上刚接好的!总不能就让我美一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