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恋人:总裁晚上见
高歌淡淡的扯了一下嘴角,“谢谢爸。”
高建明离开后,高歌才关上门,整个人蔫儿了吧唧的靠在墙壁上。
她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个善良的人,高静夺走了高建明全部的宠爱,她为什么要帮她?
高建明出面,只会让她心里的偏颇越来越深。
第二天早上七点,她就离开高家去了方糖的公寓。
方糖还没睡醒,给她开了门,自个儿又回去补觉去了。
高歌在方糖的公寓赖了一早上,临近中午的时候,突然接到了一通陌生来电。
高歌犹豫着摁了接听。
“高歌?”
对方的声音有点熟悉,高歌愣了一下,抿唇,“是我,你是。”
“林姿,”
林姿淡淡道,“有时间吗,我想请你喝杯茶。”
高歌并不觉得她跟这位林小姐之间的关系,可以好到坐在一块儿喝茶。
“抱歉,我一会儿有约。”
“不会耽误你太长时间,有些话我想跟你说。”
林姿态度傲慢道,“我在咖啡厅订了座,半个小时后见。”
对方说完,直接就挂了电话。
奇怪的人啊,高歌叹了口气,最终还是决定赴约。
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生活太无聊,她想给自己找点儿乐子。
好吧,她承认自己有时候是有那么一丢丢坏。
换了身白色的长袖裙,高歌就单枪匹马的赴约了。
高了约定的地点,林姿果然已经到了,见她来了,伸手喊来服务员,扭头问她,“喝什么?”
高歌微笑,“白开水谢谢。”
过几天还有牙膏广告呢,她可不想到时候被押着去洗牙。
林姿轻叱一声,淡淡道,“一杯卡布奇诺,不加糖。”
等服务员上了喝的,高歌抿了两口,才端坐身子,微微笑道,“不知道林小姐过来想跟我谈什么?”
林姿抬眸阴郁的看了他一眼,沉声道,“你很得意吧,是不是觉得我像个傻瓜一样,在你身边不明所以的叫嚣。”
高歌摊摊手,无辜道,“怎么会,林小姐多想了。”
她越是这么淡然,越是让林姿恨得牙痒痒,“你跟慕总早就在一块儿是不是?”
第24章 男人喜欢熟稔的女人
高歌握着杯子的手顿了一下,抬起明亮的美目望去,唇角笑意不减,“林小姐的话,我不是很明白。”
“你少在这儿装蒜!”
林姿看上去气得不轻,“这个圈子没有谁的屁股是干净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在慕总身边呆了这么多年,该拿的好处也拿了,别再这么不要脸的纠缠不清!”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说她纠缠不清,她明明一直很低调的跟暮云泽保持距离好吧。
“林小姐长得清纯可爱,说话怎么这么粗俗,原来慕总喜欢这种调调,还真是口味异人啊。”
看着林姿猪肝一样的小脸,高歌故作疑惑道,“不对呀,我记得昨天林小姐在慕总面前挺温柔可人的啊,怎么在外人面前,就这么嚣张,难道说林小姐对人对事还两幅面孔,你说要是慕总知道了,会怎么想啊。”
林姿有些心虚,咬着唇叫嚷,“你少拿慕总吓唬我,我今天来就是告诉你,你跟慕总之间,已经是过去式了,现在跟他在一起的是我,别以为他碰过你,你就是根葱了,漂亮女人多了去了,这么死缠着不要脸的,就只有你高歌!”
高歌耐着n子听完,很好奇道,“林小姐,我们见面不过两次,你什么时候见我对慕总纠缠不休了,说话可是要将证据的啊。”
“证据?”林姿有点咬牙切齿。
今天早上她听说暮云泽发烧了,就煲了一锅粥,赶去公寓就看他。
这种时候,正是树立自己体贴乖巧的时候,她自然是无微不至,却没想到喝粥的时候,暮云泽头口而出,叫了她一声,“高歌。”
她当时闹脾气,赌气酸了两句,暮云泽就让人把她从公寓赶了出来。
看到她难以启齿的样子,高歌心里猜了个七七八八,她挺不厚道的笑了笑,低声问,“原来闹了半天,你还没爬上慕大总裁的床。”
林姿羞恼起来,“不要脸,这种事情也能随随便便讲。”
高歌耸耸肩,“这就不要脸了,男欢女爱而已,多大点事儿,小姑娘,言情不要看太多,男人还是喜欢在床上熟稔的女人,他可没心思手把手的教你,趁着他还没对你失去兴趣,抓紧时间还是多接点戏,省得以后失宠了,闹得人才两空。”
她可是发自肺腑的,真心的劝告啊。
“慕总对我跟对你可不一样,”林姿冷哼一声,“我自然有信心拴住他,倒是你,记住我的话,别再纠缠慕总,否则有你好看的!”
林姿说完,甩手离开。
高歌坐在原地,小口饮啜着温热的白开水,好久才发出一声轻笑。
“栓得住吗?”
她用了三年都没有成功,这样的男人,谁栓得住呢。
从咖啡店出来,高歌就接到了顾川的电话,见面的地点是家法国餐厅,离这里不远,高歌挂了电话,打车赶了过去。
到的时候,顾川已经在等着了。
被顾川唤着名字,望过去的时候,她足足怔了好几秒钟。
这个西装革履,坐在餐厅里,举止优雅的晃着手里名贵的法国红酒的男人,跟她记忆里那个穿着廉价牛仔裤,卡其色衬衫,顶着烈日在片场上跑来跑去的热血青年,完全无法在她脑海里重合。
顾川的变化,太大了。
见她站在原地半天不说话,顾川笑着帮她拉开椅子,调侃道,“太久不见了,老朋友也不认识了?”
高歌回过神,牵唇笑了笑,“是啊,你变化太大,差点儿认不出了。”
见她落座,顾川才绕过桌子走到对面坐下,深深的看着她道,“你的变化也很大,”他顿了一下,笑容更深了些,“比以前更漂亮了。”
高歌的长相其实变化并不大,但是气质却跟三年前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判若两人。
如果当年的她是一块儿待雕琢的璞玉,那么现在的高歌,就是一件精致完美的玉器,一颦一笑,都散发着迷人的韵味,他很好奇,是什么样的男人,可以将这个女人雕琢成这样,这种变化,让他意外的同时,心里也升起一阵嫉妒。
他很好的掩饰掉自己的情绪,叫来服务生,抬头问高歌,“吃些什么?”
高歌摇头,“你点吧,我都可以。”
顾川点点头,翻看了几页,就点好了菜。
服务员一走,顾川就拿起醒酒器,给高歌倒了一杯,“我记得你挺喜欢喝红酒的。”
高歌垂眸笑了一下,“也不是特别红酒,我只是喜欢微醺的感觉,红酒味道醇厚,后劲适中,刚刚好。”醉得太狠容易让人丧失警惕,喝的太少,又不能尽兴,微醺的程度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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