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为了小裙子!
作者:他的耳坠
时间:2023-01-11 01:04:58
标签:甜文 都市情缘 因缘邂逅 近水楼台
楚瀛半开玩笑道:“两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你不害怕?”
“不怕呀,鬼片里的故事都是假的,人死了就死了,哪有那么多鬼?如果每个人死了都变成鬼,那我们周围还不全是鬼?既然每天我们和那么多鬼和平共处,说明鬼并不会肆意伤人。”丁厌被自己的理论说服了,“所以,鬼不可怕!不用害怕!”
他拷问楚瀛:“你该不会怕鬼吧!?可是我们一起看了那么多的恐怖片!”
楚瀛两手并用地搓揉着他的头,有种要把他捏扁的架势,说:“我不怕。”
丁厌:“你搓得我好痛……你就是怕了!”
这时,他们后方冒出两声清悦的笑意。一个笑容耀眼的男人倚着门框,揶揄道:“如胶似漆啊。”
丁厌像被螃蟹夹痛了手指,猛地从楚瀛身旁跳开。
啊啊啊,他为什么要慌呢!和男朋友如胶似漆不是很正常吗!
楚瀛一向淡然,问:“则灵呢?”
“没让她来。”那人活络着手腕筋骨,手指关节发出咔咔的弹响,走到近前,对丁厌说,“来,左手给我。”
丁厌先看向楚瀛,得到首肯,抬臂交出自己的左手。
超甜爱撒娇像善于摸骨的中医,从他的指根摸到了手肘,再到胳膊。丁厌怕痒,几次三番想叫唤,但对方的力道控制得当,一点没让他感到不舒服。
“你这身体素质……太差了呀。要是从头开始教你做基础的体能训练,起码六个月起步。韧带脆弱,肌肉无力,平衡性一般,你是不是还有轻微的手眼不协调?”
丁厌:“什么叫手眼不协调?”
“就是手的反应跟不上眼睛,比如夹菜容易掉,总是打碎碗,打羽毛球和网球不会发球,接也接不住,基本就是运动白痴。”
“你怎么这么了解我?”丁厌瞠目结舌,“我从小就手抖手残,拿不稳东西,夹菜总是掉在衣服上,五岁还在戴饭兜,只要是球类运动都学不会。——但是运动白痴我不认,我跑步比一般人强,1000米体测是满分。”或许是因为他体重基数小,跑着不累?
“哦,那肺活量还行啊,你会游泳吗?”
“不会……”这可提起了丁厌的伤心事,他中学去游泳馆学游泳,胆子小怕呛水,怯怯弱弱的,那群男生们看不过眼,合伙把他推到水里想让他尝尝苦头;他被淹惨了,等教练把他救上岸,他发誓再也不要学游泳了。
“这得学,求生必备技能,我教你。”爱撒娇四下环顾道,“你家这庄园大是大,但没有挖泳池,不过我记得后山有座湖,我们就去那儿游好了。”
丁厌悚然道:“这个天气去湖里游泳?不要,我会感冒的……”
“不会,我有办法。”爱撒娇自信满满道,“你一看就是个笨蛋,不过我喜欢笨蛋。”
不知道为什么,丁厌老是觉得这个人……有点怪。每个人的言行举止都会带有自己的风格,与本身的性格教养相辅相成;譬如楚瀛是舒展散漫的,戴心诚是独断专行的,而他……应该是笨拙胆怯的。
可是爱撒娇……他对人的态度趾高气昂,却没有居高临下的俯视感,反而让人感到亲昵。丁厌没法形容,就……虽然被他鄙视了,但很顺理成章?
丁厌灵光一现想到了某个不太雅观的单字形容词,但他决定不说,意会吧。
***
在被迫换上一身轻便舒适的卫衣运动裤和跑鞋后,丁厌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我们不就是去爬个山,有必要这么小题大做吗……”
“你以为是旅游景区那种有台阶和栈道的山吗?”爱撒娇嘲笑道,完了又哄他,“乖,别问那么多了;问的越多,你越不想去。其实带着你不难,你也就一百斤出头,不过你不想全程要人扶着或背着吧?”
“不想啊,我又不是残疾人……”
“所以,人的身体有无穷的潜能,不要小看了你的四肢,你不好好利用它们,将来它们也会不听你使唤。”爱撒娇帮他做了几组拉伸,避免他在运动中拉伤。
丁厌的姿势不够标准,但好赖是做完了,骨头缝里热热的,想找地方躺躺。
“好的,接下来,我们来玩一个游戏。”爱撒娇的一条手臂搭在他肩上,指四周的绿地和树林,“看到了吧,这是你家后院。这里有许多隐蔽的角落和障碍物,如果我要抓你,你可以想办法躲藏。”
“嗯。”丁厌认真地思量起自己会找哪些地方藏身。
“我们的活动范围是这一整座庄园,包括房子内部,你能跑多远就跑多远,只要别被我抓到。”
丁厌:“噢……你要和我玩撕名牌。”
“不,不是撕名牌。如果我抓到你了,你的下场会比被撕名牌凄惨很多。”爱撒娇故弄玄虚道。但那说话腔调,又让人不得不信。
“什么下场啊……”丁厌后背凉飕飕的。
“这个嘛,保留悬念,等我第一次抓到你再揭晓。听你男朋友说,你还有个名字叫Lily,”对方将他往前一推,说,“快跑吧,Lily,三十秒后,我会开始追你。友情提示,最好不要被我抓到哦。”
“1,2,3,4……”
丁厌心中的不详感在紧迫的数秒计时下攀升至顶峰,他顾不上这个人是在夸大其词还是装神弄鬼了,拔腿跑向城堡左侧那片绿茵茵的树林。
***
第一轮游戏,丁厌坚持了40分钟。
不是他太弱,而是爱撒娇太强了……
他们之间的差距,就像一个健全人,和一只被关在景观笼里的仓鼠。
丁厌作为那只仓鼠,无论跑去哪里,都能被人稳稳地提溜着后颈揪出。爱撒娇抓他的过程并不急功近利,更偏向于测试他体能和反射神经的极限,一直掂量着距离和奔跑速度与他来回追逐。
这对丁厌来说,比被追杀还恐怖。
最后他跑不动了,瘫倒在草坪上求饶:“我认输,我认输……你不要再阴魂不散地追我了……”
“笨蛋,你该往房子里跑啊,”爱撒娇大气不喘,悠然地蹲在他身边,“房子里有那么多房间,你跑得没我快,至少可以把我关在门外,那样就算你无处可逃了,还能恢复体力想别的办法。但是你一直在树林、花园这类开放场地狂奔,怎么可能赢得了。”
丁厌:“我跑都来不及,哪里有空想别的……”
“嗯,也对,实战经验要靠积累,记住了,下一轮别再自投罗网。”
“什么?还有下一轮?”丁厌快哭了。
“日子还长着呢。每天两次,什么时候你能坚持四小时以上了,我们再进行下一步。”爱撒娇扯着嘴角笑道。
丁厌愿将那称之为恶魔的微笑。
“四个小时!你不如立马杀了我!”
爱撒娇不笑了,严肃道:“不可以。如果你耍赖,我就让狼狼来追你,它是绝对可以杀了你的。”
丁厌脑补着大黑狗扑上来撕咬自己的场面,吓得打了个寒颤,“玩得太大了……不要放狗追我!”
“那你要乖啊。”爱撒娇说,“你很怕痒吧?”
丁厌不知道话题怎么又扯到怕不怕痒上了,傻傻地点头。
然后毫无缓冲的,一双手来到他的腰间,像柔软的藤蔓又像锋利的钳子,在他最敏感的腰侧肆虐;他犹如被丢进了滚水里的青蛙或淋了热油的蚂蚁,在草地上翻滚尖叫,又哭又笑。
“我跟你说过啦,最好不要被我抓到。”
好变态啊啊啊——这回碰上真正的变态了!
丁厌哀嚎着“楚瀛!快来救救我!啊啊啊痒死了!”,可无论怎么顽强抵抗,始终躲不开那双无孔不入的手。
呜呜受不了要自杀了,谁来一枪爆头我啊啊啊,呜呜楚瀛!老公!你在哪里啊呜哇哇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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