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为了小裙子!
作者:他的耳坠
时间:2023-01-11 01:04:58
标签:甜文 都市情缘 因缘邂逅 近水楼台
他消失了一月有余, 再冒头, 评论区的吃瓜路人和黑粉都已不见, 只剩下铁杆粉丝们;纷纷赶来评论“失踪人口回归的第一件事就是撒狗粮[泣不成声]”“哥夫又带你去天堂浪漫了吗[看]”“我能不能变成你们的挂件跟着去”“下次带我吧”
虽然热度降下来了,但丁厌其实更喜欢这种不温不火的氛围,愉快地保持每日8点准时更新。
丁茵为新店开张正加班加点地给新员工做培训,丁厌一并留下参加,因为姐姐说可以给他发领班的薪水,有他这么个漂亮的人点菜上菜, 是吸引顾客的活招牌。
然而在指导餐饮服务这件事上,最专业的人是楚瀛, 毕竟只有他是真的在餐厅里端过盘子。
丁厌吃着切得薄薄的腌火腿肉, 问:“你只是体验生活, 为什么要干两年呢?”
楚瀛把他们当作顾客, 扮演服务生挨着给他们倒酒, 说:“想试试看, 靠打零工攒到钱能买得起什么。”
“谢谢。”丁茵摆正酒杯,“那你最后买了什么?”
楚瀛放下醒酒的玻璃器皿,回到座椅上,回答:“一只花瓶。”
姐弟俩都笑了,一旁头戴厨师高帽、片着火腿的林睿点评道:“不失为一种行为艺术。”
丁厌讲话不太分场合,他想着林睿是姐姐的旧相识,那也算自己人,说起私事并不避讳:“姐,你这几个月常回家吗?见过我爸妈没有?”
“我边带孩子边工作,还要处理一大堆杂事,哪有时间回去?”丁茵瞧他的脸色,一猜即中道,“怎么?你们俩露馅儿了?”
丁厌把八月初在家和他妈吵架的经过一说,担忧道:“我妈四个月没理我了,不会是不认我了吧。”
“哪儿能啊,我爸不认我,你妈妈也不能不认你。”丁茵思索道,“我爸妈什么都没说,应该是还不知道,二婶并没有告诉他们。她这几个月可能过得比你还煎熬。”
“煎熬什么?”
“做心理斗争吧,唯一的儿子走上不归路,换做是我也会难以接受。”
丁厌:“姐,你也这么封建吗?”
“我只是打个比方,”丁茵说,“我不介意我的孩子和什么人结婚,但他们如果误入歧途、不思悔改,我会很痛苦。在你妈妈眼里,你和男人在一起,就是歧途。你可别盼着这种观念一朝一夕就能改变,只能靠时间去磨,日子久了,不接受也得接受。”
她考量着,眼睛在他们俩身上打转,“你们是决定好要……?”
“我们要结婚!”丁厌颇有信心道。
“好吧,祝你们俩能成功。”丁茵举起杯子,敬这对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情侣。
餐厅关门前,丁厌把林睿叫到旁边,给他看手机相册里的照片,问他见没见过这种食物。
“哦,这是Mince Pie吧,英国人过圣诞节时餐桌上常见的一种甜点。”林睿问,“你想吃这个?”
丁厌压低声量道:“我不想吃,但我想做这个,你会做吗?能不能教我?”
林睿:“这很简单,我回头把配方发给你,你家里有烤箱就能做。”
“不不不,我不能在家里做,我不想被发现……”丁厌难为情道,“而且我特别笨,自己做不知道会失败多少次,我想你手把手地教我……”
林睿想,这对姐弟的性格竟无半点相似之处。
丁茵在他们那一届是鼎鼎大名的校花,不仅漂亮成绩好,还情商高会做人,从不自恃美貌横行霸道,在同性和异性间的口碑印象都极好。多年未见,此番再度重逢,她的美丽与智慧比起从前只增不减,所以林睿愿意与她合作这份事业。
他听说丁茵有个关系好的堂弟,第一次见面还挺吃惊,居然是个留长头发的男孩;其实已经不是孩子了,但作为大人却又不够成熟。近些天的相处下来,他对丁厌的个性有了大致了解,说恃宠而骄有些严重,但的确不是一个圆滑聪慧的人。
不过精明世故的人见多了,难得遇到个缺心眼的,倒也不讨厌。
“好吧,不过你男朋友不会误会吧?”林睿问得比较直接。
不是他想太多,而是他曾在国外兼职过私家烘焙课老师,教一些家庭主妇做法式甜品;“手把手教学”本来就是个很拉近距离的事,某次教一名亚裔主妇做马卡龙时,他差点挨了她丈夫的胖揍,从那以后,他就对这类事比较敏感了。
丁厌长得秀秀气气的,还有个快1米9的男朋友,别的不说,这间餐厅是多亏了楚瀛帮忙才开起来的,他真不敢有丝毫僭越或冒得罪人的风险。
“不会呀,他很拎得清的。” 丁厌说,“但如果他私下来问起你,你就说我是来跟你学做铜锣烧。”
林睿:“为什么是做铜锣烧?”两种食物八杆子打不到一起。
“因为我喜欢哆啦A梦。”
“明白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有什么材料是需要我准备的?”
“不用,我会备齐的。”
丁厌笑容灿烂地拍他的肩道:“那谢谢你啦!”
“不客气。”林睿汗颜,他鲜少见到性别男的人能笑得这么……无害?纯真?
搞定了一桩大事,丁厌满面春风地走在冬季的寒夜里,今天他和楚瀛都没开车,他们准备走一走,搭最末班的公交车回家。
楚瀛:“你去找林主厨做什么?”
他果然问了!丁厌转动眼珠,保留悬念道:“你猜猜看呢?”
“总不能是学做饭吧。”
“我怎么就不能学做饭了?”
“因为你说过你懒,还不喜欢油烟味。”
“这不是要跟某人结婚了吗……”丁厌瞅向别处道,“我当然也要学习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美好品德……”
谁知楚瀛较真道:“你不用学做你不喜欢的事。如果你不想吃我做的饭了,我们可以请佣人。”
我们俩那房子加起来才多大,还请佣人,真不会过日子!丁厌在心里叨咕着,又说:“不是!是我想吃铜锣烧了,感觉吃自己做的,会更有意思……”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可以先去学,学会了再教你。”
“那不是多此一举吗?”
楚瀛知道这是和他脑回路没对上,只好笑笑,不说话。
丁厌补救道:“我要是学会了,第一个做给你吃!”
楚瀛举起他的右手,翻来覆去地看了看,说:“我不太期待。”
“为什么!”
“因为感觉会很难吃。”
丁厌微微张大嘴,许久才缓过气道:“你还真敢说啊……”
楚瀛:“我对你的坦诚体现在方方面面。”
哇哇哇啊啊啊,好想打他,好想!
丁厌攥紧了发痒的手指,握成拳塞到外套衣兜。呼,心平气和才能长寿。
冬天的夜晚,街道比春夏季清冷寂寥,行人都将半张脸埋在围巾里,步履匆匆往家中赶;有他们这番闲情逸致的,放眼望去找不到第二对。
丁厌在路边的水果店里买了几斤草莓,没洗过不敢吃,可是又馋,只能眼巴巴瞧着。
“吃吧,吃不死人的。”楚瀛说。
“也有道理!”丁厌拿出一颗大的,先分享给对方,“来,你先请。”
楚瀛若无其事地放进嘴里咬下草莓的尖角,给他做示范道:“你看,死不了,很甜。”
丁厌才不傻,他可不会直接吃,没洗过的草莓上有农药、泥土和细菌;楚瀛可是吃过松鼠的人,这他不能比。
为了掩盖自己依然不敢吃的胆小,他说道:“不知不觉的,我们都在一起八个月了。”
楚瀛吃完一颗草莓,并不贪嘴,应道:“嗯,马上又是圣诞节了。”
“你有没有什么新年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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