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纯粹的喜欢
我是早上七点过的飞机,所以五点左右就走了,那时候岳织还没有起床,我不知道她是否有醒。我留了张纸条在她桌子上,告诉她一个人要小心,以后来四川就给我打电话。我们两个很默契地都没有提过告别这一类的话,或许是知道反正还会再见面的。
我下了飞机之后就接到林格朗打来的电话,因为是周五,所以他请了一天假。其实这是我们俩商量好的,我周五回来,这样加上周末我们就可以在一起待三天,正好可以一起把屋子收拾了。
我刚到出口就看到已经等在那儿的人,高兴思念混杂在一起让我一时有点难以接受,他伸手将我的行李箱拖过去,一手将我揽入怀里:“傻瓜,见到我有这么高兴吗?都哭了。”
一边点头一边回答他:“好想你。”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颗糖递给我,说道:“诺,给你的,幼稚鬼。别哭了啊,我们还得赶紧回去收拾呢,你的东西前两天就到了,你又不让我直接帮你收拾,我就都摆在客厅呢,可多了。你说你大学毕业怎么那么多东西啊,我以前怎么没那么多?”
我一手将糖接了过来,脸上的眼泪鼻涕都交给林格朗帮我处理了。想到他竟然以为我喜欢吃糖我就想笑,估计是每一次我给他的都是糖一类的东西惹他误会了吧。我想起他上高中时有一次一条街上的街坊们相约一起出去,那段时间我正好特别喜欢猫哆哩,所以在身上揣了不少,一共给了他三次,可能是他不喜欢吃甜食吧,每次都只是放在兜里并不吃,在我第四次给他时他终于受不了了,说之前给的都还没吃呢。正好也是那次,有个小妹妹站在我们前面转圈圈,一下没站稳眼看就要摔下去了,我跟他同时伸手,恰好一人一边托住小妹妹的背部,那时候我跟他对视了一眼,他的眼神清冷,我却对着他傻笑。后来有一次大家一起在外面吃饭,那时候的我可能脑子有点问题吧,总觉得叼一根棒棒糖很萌,所以就迷上了棒棒糖,恰好那天我买了好多,想分给他的时候他却拒绝了,脸上的表情僵硬尴尬,我还是冲着他傻笑简单地回答了一句“哦”,其实心里早骂了他千百遍。最后一次是我高中的时候,高一吧大概,正好那时候我跟他的关系处在很尴尬的时期,因为想要避开他所以中午没有去他们家吃饭,但是晚上却被逼着去了。原本以为会碰着却发现并没有,那时候学习压力大,再加上我的生日其实是对所有中国人来说特别有意义的一天,年初一,所以经常被遗忘,所以宝宝心里苦,就喜欢买糖葫芦。那天我草草解决了晚饭就想溜,生怕和他遇见,直到离开哪家饭店所在的那一条街我才松了口气,于是为了安慰自己,我去买了五根糖葫芦,那几天卖糖葫芦的老板一看到我就笑。我一蹦一跳地往家里走,左手拿了一根在啃右手捏了四根,然而该来的总会来的。就在我离家还有三百米的时候,我碰到了林格朗。他陪邻居叔叔家的女儿在玩儿,当时我觉得我的心就像被一万条草泥马碾过一样,我僵硬地笑了笑,冲着他俩问:“你们,要吗?”然后他俩神同步地一副见鬼了的表情然后神同步地摇了摇头。一接收到他们的信号,我转身就溜。虽然说你我佯装镇定地在走但是用落荒而逃来形容其实一点都不为过。我总感觉有人的视线一直黏在我的背上,恨不得抽自己两巴掌。没事儿买那么多糖葫芦做什么?买就买了吧,蹦蹦跳跳地是怎么回事?!还小吗?!
林格朗捏住我的脸,无奈地问我:“傻笑什么?叫你几声了都没反应不然我还以为你中邪了呢。”
我一把打开他的手,然后跟他讲了那几件事。“虽然林贵人可能已经忘了,但是小女子真的不喜欢吃糖,那几次只是你倒霉碰巧撞上了而已。”
“我怎么可能记不得,你怎么那么蠢,每一次都是,你的行为让我严重怀疑你的智商,都不知道你怎么和我考上一个学校的。还有,那怎么能算倒霉呢?那不正好说明了我就是你生命中的糖。有我在你的人生就不再需要糖了。”
“呵~难得您还记得,小女子真是甚感荣幸。不过你也真不要脸,什么我生命中的糖,我还觉得你就是我生命中的黄连呢,每一次你在的时候我都需要大量的糖来缓解。”我不屑地怼了回去。
“哇,你怎么能这么说呢?难不成我们之间的事我都记不得不成?还有,你哪有每次见到我都在吃糖,我怎么不知道。”
“我高一那年,我给你写了封信你知道不?那可是我花了好大的心思写的,结果你说什么?你说‘你说的那些我从来没有在意过。’这句话是不是你说的?”
“那叫花了好大的心思?!你那纸还是临时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跟情书简直差的天远好吗?还有,我觉得我们有必要深入交流一下,虽然你说我们之间的误会已经太多,解不解释都不重要了,但是我觉得我们必须摊开说清楚,现在你也回来了,那就正好,不然这些东西会一直横梗在我们中间,好吗?”
那是我高一将那封信给林格朗之后的第二天他给我留的言,具体是要解释什么我已经记不得了,但是我当时确实回了他“没必要解释了,反正我们之间的误会已经够多了,在多这一个也没什么关系。”没想到他一直记到现在,而且那封信确实很简陋,但当时我也是临时起意,根本没有时间去准备好看一点的纸,更别说信封什么的了。
我看着他那认真严肃的脸,忽然就想看看他破功后是什么表情,于是我一脸认真地看着他:“这咱们还没正式同居呢你就想深入交流,是不是太着急了一点?”
我很满意地看着对面的人嘴角抽了抽,脸上还渐渐地出现了红晕,最后连耳朵都开始变红了,紧接着就是他咬牙切齿的声音:“周萌萌!我在跟你讲正事,不要岔开话题!”
我伸手揉了揉他的耳朵,然后更加红了,我强压着想咧开哈哈哈的嘴角,对他说:“好啊,咱们先赶紧回去收拾屋子,然后今天晚上就进行深入交流怎么样,林先森?”说完还朝他抛了个媚眼儿。调戏完也不管气急败坏的某人,径直朝不远处的出租车走去。走了一半发现林阎王还在原地,我重重停下脚步,转过身气愤地看着他:“还不走?!我不知道地方!”
看着那个一手拖着行李箱一边朝我跑过来的男人,最终还是破功地笑了。
我知道这些事迟早有一天是要说清楚的,过去的两年里我没问林格朗也没提,但并不代表着我们都愿意就此揭过,只是时机还没到而已。剔除腐肉的过程必定是痛苦的,那时候天各一方的我们并不能在剧痛的情况下很好很理智地处理问题。在处理这些血淋淋的过往的时候需要的是面对面的交流,因为没有什么能比只经过空气这一种介质传达而来的信息更具有表现力。就像分手一定要当面说一样,因为有的其实是可以挽回的,有的真的只是误会。
☆、房子
林格朗选房子的眼光还是很高的,因为下了出租车我就傻眼了。这个小区光看硬件设施和绿化就知道价格不菲,那租金也应该是不少的,只是不知道装修得怎么样,毕竟是租的房子。在我走神感叹之际,林格朗提着行李箱走了过来,他将一把钥匙在我眼前晃了晃:“给,这把属于女主人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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