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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订制的总裁

作者:木三观 时间:2023-03-29 09:41:25 标签:木三观 豪门总裁 甜宠文

  富婆也得承认宝梵琉的包,全真皮的能卖这个价格很划算。

  然而,最后,富婆还是摇摇头:“可是,这看起来不够大气……”说着,富婆指了指另一只打满了大LOGO的帆布包:“我还是要这个吧。”

  她对奢侈品没有审美,但也没有爱,做生意的她纯粹将奢侈品当“名片”来使用,所以还是喜欢LOGO大的。

  女店员心中有些失望, 但还是保持了微笑。

  送走了富婆之后,宋风时又对女店员说:“把这个包放进盒子里,先收起来吧。”

  女店员捂嘴笑道:“你也嫌这个‘有碍观瞻’吗?”

  店员们已经做好打算,这个包包在这个季度是卖不出去的了,等降价促销看能不能卖掉,不行就要退回总部销毁了。

  过了一会儿,店里走入了另一位熟客——宋风时的老主顾了,是一位经常参加派对的交际花。

  店员们低头,想道:要将那个丑包卖给这个时髦的派对女郎更不可能了。

  花枝招展的交际花走到了宋风时面前,笑说:“哎,我过两天要去road trip,有没有什么好看、特别又能装东西的包推荐一下?”

  宋风时给交际花推荐了几款,交际花都不是特别满意。宋风时便面露难色,半晌又神秘兮兮的说:“您跟我进来一下。”说着,宋风时便就领了交际花到门店的小房间里,珍而重之地拿出了一个盒子。盒子上还帮着绸带。看起来就是好东西。宋风时缓缓地拆开了绸带,打开了盒子,里头被包装绒布围着的就是那个不黄不绿的丑包。

  交际花看到这个包,略略皱起眉:“这个颜色啊……有点奇怪。”

  宋风时点头,兴奋地说:“是吧!这季度只有这个包是这个颜色的!你走遍全城都找不到一个一样的!只有我们店里面有!”

  “呃?”交际花有些心动。

  宋风时此时用极为恰当的表情、语气说出了那句极有杀伤力的话:“整个M城只有这一个!”

  “我要了。”交际花断然回答,“刷卡。”

  结账的时候,店员看到交际花买下了这个包,都感到不可思议:“天啊,店长您把这个包卖给小姐姐啦?”

  这话让交际花听见了,她便抬起头来,看了看店员。

  店员立即用惋惜的口气补充道:“不是说给麦琪姐留着的吗?”

  宋风时便一脸可惜地说:“没办法啊,谁叫她还不回国拿包。我看小姐姐急着要去场合,又没有合适她的,只能对不起麦琪姐了!”

  交际花听了,心中更是暗自高兴,觉得自己还“捡漏”了。

  而店员们窃喜的心情是一样的。目送了交际花离开之后,一个店员才问宋风时:“难道她这么有sense的人,看不出这个包是丑的吗?”

  “漂亮还是丑都是主观的。”宋风时答,“最紧要是不会和别人撞。”

  刚刚的富婆买包包,为的是LOGO帮她做背书。现在的交际花买包包,要的是独一无二。

  宋风时很懂得卖货。

  但是,如果宝梵琉再这么搞内耗不生产、净出些又贵又丑的包,宋风时也会觉得焦头烂额。

  他叹了口气,决定了下班先去酒吧喝一杯。

  没想到就遇到了当年,他想“杀掉”或者“干了”的那个人了。

  金兰殊。

  第四章

  无论是杀人,还是干人,宋风时都办不来。

  斯文人,呜呼哀哉。

  所以,宋风时从心底被金兰殊那率真得惹人生厌的性格所吸引着。

  当然,一开始还是被金兰殊的长相吸引的。

  要是金兰殊不长这个样子……

  真难想象。

  这傲慢,在丑人的脸上就是肥猪肉上的油光,在美人的脸上,则成了珍珠上的光泽。

  当年。

  “我记得导师也给你提供了这个实习机会吧?”金兰殊问道,“你为什么不去?”

  “你们实习不是没工资吗?”宋风时问道,“更何况,很可能还要倒贴钱充门面。我就不充这个门面了。”

  “充门面”这三个字真正戳中了金兰殊的痛处。

  这使金兰殊的回答充满攻击性:“是吗?但是你这样一个高材生,跑去门店做导购?”

  宋风时好像听不出金兰殊语气里的意味,依旧四平八稳地回答:“是啊,要不是我的这个学历、又有导师的关照,我还找不着环境那么好、薪水那么高的实习机会呢。”

  奢品店的导购们,倒是不乏高学历的人。

  当然,长得好看是重要的,说话好听更要紧。

  宋风时不想与金兰殊据理力争,也不想辩解说自己的工作相当体面,他只是指着宋风时挂在门边的衬衫,说:“你那个订制衬衫,领口的扣子是不是松了?”

  金兰殊的吸引力立即被这事件完全抓住了。

  他也无暇顾及刚刚的话题,快步走到了衬衫面前,仔细打量,拨了一下纽扣,发现果然松了,几乎要脱落下来。

  金兰殊本来家境其实不错,性格又那样子,放在平常,衣服的扣子松脱了,他必然是选择买件新的。

  现在不一样了,这是一件花了他两个个月生活费的衬衫。

  人生,有几多个两个月啊!

  宋风时抄着手站在衬衫旁边,嘴角暗暗按捺住嘲讽的笑容,故意用平稳的语调说:“你金少爷该不会不懂的钉扣子吧?”

  金兰殊盯了扣子半晌,不服输的说:“我当然会!”

  宋风时噗的一笑,说:“你看……”宋风时指着自己身上100块钱的衬衣:“普通衬衣,纽扣都是缝成十字形或者二字形的……”

  “这个我能不知道吗?”金兰殊不满意宋风时的显摆,“定制衬衫的一大特征就是纽扣是珊瑚形的。我知道。”

  宋风时点头,抿着笑说:“那我放心了,看来你是真的会缝。”

  金兰殊的理论还是懂的,要实操就不行了。

  他自己也挺纠结的,不想在外人面前露怯,却更不想弄坏自己的衬衫。

  他将扣子拿了下来,认真放好。

  一般衬衫的扣子是树脂的,这个衬衫的扣子是贝壳做的,要弄丢了,可也不知哪儿找个一样的了。

  看着素来桀骜高冷的金兰殊脸露窘色,宋风时心中充满了难以名状的畅快。

  然而,宋风时还是没让金兰殊为难太久,半晌说道:“不然,我帮你缝吧?”

  金兰殊习惯性的摇头:“不用。”

  宋风时也冷笑了:“那你自己缝?”

  金兰殊才发现自己刚刚没过脑子的就拒绝了宋风时。拒绝来自他人的帮助好像是他的膝跳反应一样,是本能的东西。

  可能是吃了很多顿宋风时做的饭了,金兰殊也觉得让宋风时继续给自己帮助不是什么太叫人为难的事情了。

  “你会吗?”金兰殊问。

  “我会啊。”宋风时笑着说,“我妈是裁缝。我以前会帮她打下手。”

  “哦?”金兰殊还是第一次听宋风时说起自己的事情。

  事实上,金兰殊只是从来不听被人说自己的事情,因为他不在意。

  宋风时拿起衬衫,指着那个纽扣,笑着说:“这种纽扣的缝法,在意大利叫做‘珊瑚形’,在我们那儿叫‘鸡爪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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