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地主之恋 作者:苍梧宾白
作者:斗地主之恋 作者:苍梧宾白
时间:2023-04-14 0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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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楷从果盘里拈了一个车厘子递到他嘴边:“尝尝。”
孙自南凑过来叼走:“还挺甜。”
唐楷“嗯”了一声。
灯光流泻,在睫毛末端留下金粉似的晕染,他低垂着眼帘的样子太好看了,孙自南实在没按捺住色心,上手在他侧脸上掐了一把:“你也甜。”
唐楷愕然。
被捏脸的触感过于鲜明,孙自南那一爪子犹如透过皮肤、直接摸到了他神经上。他立刻像个被登徒子调戏了的良家妇男一样飞快地转身溜了。
孙自南搓了搓手指,很纳闷:“你还不好意思了?”
晚饭是啤酒鸭、蒜蓉粉丝蒸丝瓜和紫菜蛋花汤,晶莹的白米饭冒着腾腾热气,所有碗盘餐具都是配套的,干干净净地摆在大理石餐桌上,既富美感,也对强迫症患者十分友好。
唐楷和孙自南相对而坐,各据一方,这种场景似乎已经成了他们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一部分。
“尝一下这个鸭肉,做得还比较成功。”孙自南甚至已经开始考虑怎么创新了,“下次可以试着往里放点香菇土豆什么的。”
事实证明,对于孙自南这种厨艺天赋点满的选手,哪怕是对着菜谱现学,失手的几率也很小。唐楷吃过南方小炒店里的啤酒鸭,也吃过他们学校食堂做的啤酒炖鸭子,感觉跟孙自南拿出的成品完全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菜。
外头的做法一般是用整鸭剁块下锅热炒,自家做菜则比较精致。鸭腿肉厚且骨头少,也不难咬,切成麻将块,先焯水去腥,热油煸香辣椒,鸭块下锅与葱姜蒜同炒,再加啤酒料酒生抽,小火慢炖大火收汁,最后起锅装盘。每块鸭肉都均匀地包裹着浅褐酱汁,酒香完全掩盖了鸭肉的腥气,与画龙点睛的微辣完美融合,既鲜香浓郁,又会不过分油腻。
蒜蓉粉丝丝瓜没什么技术含量,夏天吃无非取其清爽;紫菜蛋花汤里洒一把虾皮,口感更为丰富鲜美。虽然空调房里几乎感受不到暑热,但孙自南还是尽量挑时令菜来做,荤素搭配,以免坏了胃口。
可见处女座的挑剔大概只有他们自己能治好。
唐楷在他用餐礼仪的许可范围内给予了这顿饭最大的褒扬:把碗里的饭都吃光了,而且没有挑食。
孙自南一如既往吃得不多,唐楷主动承担起收拾碗盘的任务,孙自南也不和他抢,说:“厨房有洗碗机,放进去就行了。”
唐楷把骨碟收走倒掉,意犹未尽地道:“不用帮厨,不用洗碗,也不用打扫卫生……孙总,你还缺司机吗,读过博士的那种?”
“不缺司机,”孙自南懒洋洋地笑了起来,“但是缺个男朋友。”
唐楷很不矜持地问:“有什么具体要求?”
“长成你这样就刚好。”
孙自南正说着,忽然想起一桩被他忘到脑后的正事,叫住唐楷:“对了,你下周三晚上 有空吗?”
“有。怎么了?”唐楷问。
“我们家老爷子过七十七大寿,今天打电话给我,想请你参加寿宴,顺便见一面。”孙自南是个谨慎的人,总觉得现在还不到时候名正言顺见家长,怕唐楷勉强,于是补充道,“不强制参加,也不用给我面子,全凭自愿,去了也没有奖励。”
唐楷被他这一连串搞得严肃也不是,笑也不是,只好问:“咱们俩相亲是不是经过了你爸的同意?”
孙自南点头。
“那你家有特别难缠的大舅子二舅子小姨子吗?有你家人都看好的前女友吗?还是老家藏着你前妻的孩子?”
孙自南从餐桌底下给了他一脚:“瞎说什么呢?”
“那不就得了,”唐楷笑着说:“饭也吃了,觉马上要睡,既然光荣上岗成了你男朋友,人家请我我干嘛不去?”
第14章
唐教授这个人,别看平日里不声不响,像个正经人,关键时刻倒是很放得开。
孙自南让他给震住了,不禁诚恳发问:“我以为你们搞学术的……都不太习惯跟一大堆人打交道?”
唐楷不以为意:“那是你的家人,又不是外人。”
孙自南:“别怪我没提醒你……自家人也可能很不友好。”
唐楷一摆手:“放心,大不了我给他们讲讲基因技术怎么实现长命百岁,我跟你说,没有企业家不喜欢这个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孙自南:“……”
妈的,这人怎么吃个啤酒鸭都能吃上头。
他转身就走,不听唐楷扯淡了。
晚上两人共享客厅和一盆车厘子,孙自南回邮件看美股,唐楷随便开了个纪录片,看期刊论文当消遣。这是属于成年人的安静世界,呼吸相闻,互不打扰,偌大的公寓也因为多一个人的存在,而有了种别样的烟火气。
十一点两人互道晚安,各自去洗漱睡觉。翌日清晨,孙自南进厨房前看见唐楷留在冰箱上的字条,说出去晨练,勿念,于是怀抱着一种给旅行青蛙做干粮的奇妙心态,给他额外炒了一大盘蛋炒饭。
七点整唐楷进门,运动之后肌肤上汗意蒸腾,斯文是不怎么斯文,那一身的荷尔蒙都要炸了。孙自南虽然不爱运动,但这并不妨碍他欣赏美好的routi。他暗搓搓地远观了片刻,才招呼道:“去洗个澡,过来吃早饭。”
唐楷虽然放了暑假,但他们的实验室还在跑进度,今天得去坐班,只是不用准时准点。他回去洗漱完毕,换了衬衫西裤出来,额发向后梳起,再戴上无框眼镜,俨然一个高冷禁欲的知识分子形象。
孙自南第一次见他就觉得这人气质冷硬,锋芒难挡,有时候感觉唐楷比自己还像霸道总裁,然而当他在桌前坐下,一开口气质就全崩了:“蛋炒饭好香啊。”
孙自南翻看着早间新闻,纡尊降贵地瞟了他一眼,说:“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挺有毅力。”
唐楷说:“二十八天养成习惯,往后就不难了。你有兴趣可以试试。”
“免了。”孙自南敬谢不敏,“我养养气就挺好。”
唐楷:“……行吧。”
这人要生在古代社会,必然是个当昏君的好料子。
七点半两人一起出门上班,唐楷开车送孙自南到公司,约好了晚上来接。明天恰好是周末,他们可以舒舒服服地在家里待上一整天。
怪不得说早饭吃的好,一天没烦恼。唐楷今天被堵在三环上时也出奇地平心静气,甚至还有余裕思考起自己是不是在名为“孙自南”的这瓢弱水里越陷越深。
他有自知之明,很清楚自己的性格,孤僻好静,本质上内敛而敏感。正常情况下如果条件允许,唐楷希望自己身边最好一个人都没有。可昨晚他不光与孙自南共处一室长达12个小时,约定了同住七天,还一口答应下去参加老岳父的寿宴。
自打过了青春期,他就很少有主动做点什么、就为了让谁高兴的心态了。也可能孙自南本身就是一剂迷魂药,麻得他神魂颠倒、不知今夕何夕。
车流缓缓前移,唐楷扶着方向盘心想,也许他该考虑在学校和孙自南他们公司中间挑个楼盘买房子了。
转过周末,便是弘森集团当家人孙英老先生七十七岁的大寿。寿宴在孙家位于平金湖畔的别墅中举行,孙自南当天下了班之后才和唐楷一起驱车前往。他这一路上没怎么说话,虽然有“开车不能分心”当借口,但唐楷明显能感觉出来他兴致不怎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