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蛊
作者:荷煜
时间:2023-05-26 01:08:47
标签:年下 强制爱 疯批
我把脸抵在他头顶,摇了摇脑袋。
“你反悔也来不及了,我只给过你一次选择的机会。”沈见青恶狠狠地说,“你要是敢后悔,我就……就……”他后面的话没有再说。
我却不甚在意地笑了笑。
我忽然觉得,我做的这个回来的决定无比正确,这是我二十一年的人生里,第一个让我如此感到满意的决定。
我们静默地贴在一起好久,我忽然问:“你怎么会在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沈见青从我胸口里起身,拉着我坐下,说:“我带着一部分族人脱离了氏荻苗寨。”
我一愣:“是因为我?”
沈见青露出狡黠的表情:“不,也不全是。”
他故意吊我胃口似的,顿了顿才接着说:“遇泽阿哥,我一直很庆幸我遇到了你,是你让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不是只有苗寨那么大,这个世界还有很多很多值得去看的地方。外面有学校,有从不曾见过的花,有高楼……我在来找你的路上,走了很多路,也见到了很多过去连梦里都想象不到的东西。”
“等我见识过这些后,再回过头去审视氏荻苗寨,我忽然觉得那所谓的对于首领权利的追逐与争夺是没有意义的。曾经我们的祖先为了生存,选择遁入山林。宁愿与蛊虫为伴,每年受蛊虫的倾扰。但现在我想,族人们能够长久地生存下去,与世隔绝或许不再是唯一的方法。他们本不应一生只困守在那大山之中。”
这条路想必并不容易。看着沈见青熠熠发光的眼睛,我才忽然发觉,他好像真的有了几分能够承担责任的首领的样子。
我说:“那皖萤和你外祖父?”
沈见青冷哼一声,说:“他们未曾见过外面的世界,不信也不愿。所幸有一部分族人愿意跟着我,我便带着他们出来了。”
原来是这样。
我想了想,又问:“你们怎么到了硐江苗寨来?”
沈见青说:“硐江苗寨本属氏荻苗寨的一支,听说是很久前,另一位年轻的首领带着族人们离开大山后建立的。”
我恍然大悟地点点头。
难怪,难怪安普和阿黎都会知道氏荻苗寨的存在。
甚至如果不是当初阿黎说漏了嘴,我们一行人不会知道有氏荻山。
当初我并没有把这些细节放在心上,今天才全然明白了。
所以,不仅沈见青改变了我,我也改变了沈见青吗?
这个想法让我莫名产生一种愉悦和成就感。
我说:“你为什么都不告诉我?我还以为你一直在氏荻山里。”
沈见青直视着我的眼睛,反问我:“那遇泽阿哥,你选择回来,以为我还在氏荻山里也要回来,只是因为我这个人,不是因为其他任何原因,对吗?”
我郑重地点点头。
沈见青得意地笑起来,眼皮上的红痣灵动生辉:“我不告诉你,就是希望你所做的任何决定,都不是因为同情我、感激我、因我感动或者任何其他的情感。我不需要你的同情,也不需要你感动,我只要你爱我。”
他每说一个字,我的心都跟着柔软几分,最后直化成一滩春水。
“我要你坚定地选择我,只是因为你爱我。”
我忍不住抱住他,眼睛里又蓄上了泪水。
“如果我不回来呢?”我哽咽着问。
沈见青搂住我的腰,声音贴在我耳边,他说:“那我会可怜一些了,但我没有想过。至少现在我赌对了,不是吗?”
我听到他的心跳声,和我的心跳融合在一起,好像是同频共振一样。
我没有任何犹豫,也不容置疑地说出了沈见青想要的那个答案。
“沈见青,我爱你。只是你,也只有你。”
第72章 何谓情蛊
漆黑的夜幕炸开朵朵烟花,绚丽的颜色铺陈开来,空中就展开了一副耀眼的卷轴。
元旦节的夜晚,苗寨里再次架起了篝火。
硐江苗寨现在一大部分收入来源于旅游业,所以会在各个节假日,趁着人流比较多,举办有民族风情的活动,一为留客,二为引客。
芦笙的曲调欢快高昂,阿妹们手挽着手,和着曲调节奏跳着曼妙的舞蹈,嘴里还高唱着我听不懂的苗族歌谣。
沈见青拉着我的手,我们两个顺着人潮漫无目的地行走,渐渐地随着众人也走到了广场上。
我忽然想起了当初在盐城的街头,人来人往一如此时这般,可我形单影只,孑然只此一身。现在这幅场景,似乎是我内心深处渴求了很久的,只是现在才终于实现。
一路上不时有人回头看我们,对我们交握在一起的手投来异样的目光。沈见青也注意到了,却更高地举起我们握在一起的手,好像在向全世界宣布——我们确实是一对!
我很不习惯应对这些目光,但还是由着沈见青去吧。
我们在广场两旁的观景台上寻了位置坐下,置身在人海里,看着广场中的喧闹。
上一次坐在这里的时候,或许我想破脑子,突破所有想象力,也无法猜到后面会发生的那么多事情。
忽然,沈见青贴到我耳边,说:“遇泽阿哥,你还记得之前你在这里参加的那场踩脚仪式吗?”
我不用思索就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时候,便点点头:“怎么了?”
沈见青顿了顿,目光定定地聚在我脸上,说:“其实当时我踩到你了。”
我一愣。
我当时,鞋上好像确实有个脚印子。我以为是别人在混乱中不小心踩上的,还给擦干净了。
可现在,我侧过头看着沈见青,看他俊美无双的脸,看他脉脉凝视着我的脸。我的心骤然被一种怪异的喜悦感充斥。
“你……”
我还没说话,沈见青紧接着又控诉:“可你转头就给擦干净了。”
鞋子脏了,不擦干净难道还要晾着等它风干吗?
不过,这话可不能说出口。
我想了想,说:“那现在让你踩回来吧。”
我说着,把脚伸了出去,用纯白色的鞋面对着他,方便他下脚。
沈见青立刻欢喜起来,毫不客气,抬起脚不轻不重地在我的鞋面上留下了一个脚印。
一只秀美的展翅欲飞的蝴蝶,旁边似乎还有花朵。
沈见青踩完,还端详了一遍,自得地说:“不错,比上次要端正一些。”
我差点笑起来。
沈见青又说:“遇泽阿哥,你被我踩到了,就是我的了,一辈子不可以离开我。”
一辈子吗?
想一想,就这样和他一起度过一辈子,好像也不是什么让人觉得难熬的事情。
我弯起嘴角,郑重地说:“好。”
——
时间恍然如水,不知不觉似乎就已经走得很远很远。
毕业之后,我回到了硐江,拿起笔来成为了一名专职写作者。
我时常想写一写我和沈见青的故事,但提起笔时又不知道从何处说起。
虽然没有进入盐城日报,但盐城日报的编辑很看好我,与我还保持着联系。我的文稿大部分投给了他们。
我忽然觉得,这样平静而悠闲的日子,似乎也不错。
沈见青在寨子里担任了苗语传播的工作。因为与外界交流加深,很多苗家人对于苗语都不太熟悉。寨子里也需要展示苗族风情与文化,苗语自然备受重视。
这日,沈见青出去工作,我独自在家里赶着稿子。
盐城日报最近想推出一个新栏目,邀请我来做主笔。我得赶在截稿日把文件发给编辑。
写好时,天色尚早,我便想收拾一下家里。我和沈见青都不是善于整理家居的人,总把屋子里弄得一团乱之后,才匆匆忙忙地要收拾。
红红趴在我的电脑桌旁,见我起身,也亦步亦趋地支着腿起来。
它很乖,生着那么小的脑袋,却很通人性。
内屋乱糟糟的,有些随手放在一边的杯盏,还有沈见青翻过就不放回原位的书。
哦,有段时间他因为自己没什么文化而特别自卑,但书没有翻两页,人就快昏睡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