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许风流地》完结
洛云朝他摆摆手,似乎想去追那名叫艾琳的女子,然而那女子拉开一辆白色卡宴汽车,发动汽车绝尘而去了。洛云又是沮丧又是跺脚,又跑到林梵行身边,笑着打招呼:“我前几日还想到你,你还好吗?”
林梵行表示一言难尽,又笑着指了指梁倾城:“我现在跟他在一起。”
洛云睁圆了眼睛,发现轮椅上的男子正是自己意淫已久的男神,不禁喜得浑身发痒,抢先一步走上来握住梁倾城的手:“久仰久仰。”梁倾城不记得这个人,也不知道这扑面而来的热情的怎么回事。但是洛云已经接手了轮椅,一阵风地把他推到了饭店里,寻了位置坐下,又紧紧地抵着梁倾城的膝盖,嘤嘤呖呖地叫:“梁先生风采依旧,我在报纸上看到了梁先生的事情,伤心的好几天都吃不下饭,幸而梁先生大难不死,今日相遇,堪称机缘……”
梁倾城无奈地盯着眼前这个青年,模样还算清秀,眼神过于妩媚妖气,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梁倾城好想打他。
林梵行手里拿着菜单,看一眼菜名,再看一眼洛云,最后见梁倾城实在忍无可忍了,他才开口解围:“洛云,你够了,别缠着他!”
洛云这才恋恋不舍地松开梁倾城的手,挨着林梵行坐下,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原来洛云真的嫁给了……嗯,娶了超级富婆,正是刚才的旗袍女人。富婆坐拥金山,芳心寂寞,见到了花朵般娇艳的洛云,不禁慈爱之心泛滥,不顾儿子反对地与他办了结婚手续。
洛云是个薄情贪婪的男子,富婆是暴戾凶狠的性格,婚后生活充斥了争吵和龃龉,刚才酒店外面的争执就是其中一斑。
洛云手里捧着柳橙汁,多动症似的在凳子上晃来晃去,感叹道:“那个女人是疯狗脾气,又很吝啬。我前几日想卖个新手机,她都不给我买!”
林梵行笑了笑,没有说什么。韩禅和梁倾城则露出些许轻蔑的神色,不想理这人。
“等那女人死了,她的财产不就落你手里了嘛,急什么。”林梵行顺着他的意思讲下去。
洛云一拍桌子,激动地说:“我原来也是这么想的,后来领了证之后才知道,那个女人还有一个儿子,哎呦我去。”洛云牙疼似的吸气:“跟这个儿子比起来,那女人还算温柔和善的了。”他撸起袖子,藕荷色的玉臂上露出几个圆点,气愤道:“成婚当天,我不过白说了几句玩笑话,他把他按在桌子上,拿烟头烫我手臂。当时在座的几百号人,竟没一个人敢拦他,可见他平时嚣张成什么样子了。”
林梵行心想,你平时说话就挺欠揍的,也不能怪别人,不过这个富婆之子也的确很彪悍,遂安慰道:“你别招惹他就行了。”
“谁稀罕理他。”洛云提起这个,顿时没了兴致,随便吃了一口菜,起身道别,拧着小腰袅袅婷婷地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无妄之灾
何朝露凭借姣美的容貌和天然活泼的的性格,很快和海滨小镇上的少年玩到了一块。他学习了一些外语,也喜欢镇上的美食店、溜冰场和游戏厅,所以除了偶尔要忍受思念哥哥的痛苦之外,其余时间都很快乐。
阿多尼是一个忠臣沉默的管家,大到税收房产,小到袜子内裤,事无巨细,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尽管这样,他依然入不了何朝露的法眼。何朝露不爱跟他待在一会儿,也不愿意带他出去玩。
“他长得不好看,也很无趣。”何朝露对他的女性玩伴们解释。因为女伴们想邀请阿多尼去酒吧。
女伴们爱慕阿多尼如施瓦辛格般坚硬的肌肉和高冷的性格,几次邀约,都以失败告终。
阿多尼穿着白色的男仆服装,提着拖把穿过客厅,很客气地对那些女人说,他有一大堆园艺工作要做,并且对年轻人的娱乐活动不感兴趣。
何朝露于是领着一大群玩伴们,开着汽车呼呼啦啦地出去了。他在本地区很出名 ,一是因为美貌,而是因为有钱,很多人还认为他是流落民间的东方王子。
在海外的日子,原本是可以无忧无虑的过下去的,但何朝露很快结识了一个很危险又很神秘的男人,这个男人的出现直接改变了他后半生的命运。
这男的叫克里斯,是一家连锁快餐店的老板,四十多岁,白人,严肃稳重,戴一副金边眼镜。平时会穿着工作服在店里行走,跟镇上的熟人说点闲话。
何朝露在他家店里多吃了几次炸鸡排,就跟他熟识了。克里斯不像一个普通的店老板,他过于刻板严谨,甚至带一些冷酷的意味。何朝露虽然涉世不深,然而对那些拥有奇特气质的人,总是很感兴趣。
何朝露常常坐在橙色的快餐桌前,一手鸡翅一手可乐,吃得摇头晃脑,一旦看见了克里斯的身影,就颇为热情地招手叫他过来。克里斯礼貌而客气地走过来,将钢表放到衣服口袋里,微微弯腰,问道:“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年轻人。”
何朝露有时候会递过去一个纸杯,要求续杯。有时候没话可说,就把一双水银般的眼珠子左转转,又转转,最后露出甜软的微笑:“没你事,下去吧。”
如此反复骚扰了几次之后,克里斯就喜欢上了这个精灵般的少年。两人成了忘年好友,有时候他俩在后厨试吃饼干,有时候克里斯会给他一些□□,甚至是冰|毒,这让何朝露在同伴中有了可炫耀的资本。
他自己是不能服用这些致幻类药品的,他的病情才刚稳定住,那些东西会使他窒息,甚至要了他的命。
何朝露在外面花天酒地,在家则是一副又懒又笨的小猫形象。他把阿多尼当成是仆人,但同时也很依赖阿多尼,一种奇怪的情感维系着他们之间的关系。何朝露跟他保持适当的距离,不愿意打破这种平衡。
这一天深夜。何朝露从派对中回来,带着满身复杂的气味,他以为阿多尼已经睡着了,所以没怎么在意,一个人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喝水。阿多尼听见他回来,穿着拖鞋和睡衣走出来,手里拿着药和开水。
何朝露避都避不及,直接和阿多尼近距离照面。阿多尼是极灵敏的人,他嗅了嗅鼻子,忽然伸出手掰开何朝露的嘴巴,朝里面闻了闻。
何朝露好生尴尬,满脸通红地推开他:“你给我放尊重点。”
阿多尼有些生气,不过他嘴巴不利索,攥着拳头瞪了他半晌,最后把药片强行给他灌了下去,牵着他的手去卧室,给他换了睡衣,盖上棉被,然后坐在他床边,很努力很认真地说:“外面那些人不好,□□和冰|毒也不好,会伤害你的身体。”
何朝露张开嘴巴,打了个哈欠:“知道了。”
“这几天降温,你不要出门,不然会感冒。”阿多尼叮嘱他。何朝露身体很差,稍微一点感冒发烧就要在床上躺好多天。
何朝露蹬直了小腿,在他身上蹭了蹭,撒娇道:“我知道了。”停了一会儿又问:“我哥哥今天打电话来了吗?”
“梁先生每天都有打过来,他说他在内地很好,还叫你给他回个电话。”
“你跟他说,我在这里发病死掉了。”何朝露睁着眼睛说:“已经化成骨灰了,他想见我,下辈子吧。”说到这里,情绪激动了起来,浑身抖成一团。
阿多尼把他抱在怀里,手指捻着他的手腕,发出嘘嘘嘘的安抚声音。何朝露闹了一阵,又垂头丧气地耷拉着脑袋,脸颊埋在阿多尼的胸口,嘀咕道:“阿多尼,你不会离开我的吧。”
阿多尼用英语和汉语各说了一遍:“我不会离开你。”
何朝露仰起脸看了他一眼,又轻轻叹了一口气,心想:他对我很好,可惜长得不好看,否则的话,倒是很值得托付终身。
何朝露是漂亮的小鸟,在家里待了几日就厌倦了,趁阿多尼出去买菜的空隙,他扑棱着翅膀,高高兴兴地飞出去玩了。
他那些玩伴们都去上学了,他在城里游荡半日,只好去找克里斯。在炸鸡店门口,恰好看见几辆大卡车载着泔水桶出去。最前面一辆的驾驶舱里,坐着一身棒球服的克里斯。何朝露退避到路边,一手搭在额头上,傻乎乎地看着他。
“何。”克里斯朝他招手:“想坐卡车吗?”
何朝露答应了一声,欢天喜地地跳上去了。何朝露的脑子里总是缺一根弦,他也不想想为什么克里斯会亲自监督几辆倾倒泔水的垃圾车。
汽车驶出了城镇,在一处绵延几千公里的荒野中停下来。接应他们的是四个戴墨镜的壮硕大汉,旁边还有两辆商务汽车。
气氛显得严肃而奇怪,何朝露跳下汽车,只觉得满头雾水。而克斯利只叫他远远地看着。然后和那些黑衣人说了几句。黑衣人跳上卡车,戴上准备好的手套,揭开泔水桶盖子,依次从里面掏出方方正正的塑料包装块。
他们一共拿到了八块这样的东西,黑衣人打开塑料袋略检视了一番,就带上这些东西走了。于是克里斯率领众人重新坐上汽车,驶出了这片荒野,前往垃圾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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