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说谎
作者:叶栀酒
时间:2023-12-20 01:16:24
标签:破镜重圆
可是他的步骤大部分人都听不懂,无法像他一样用最简略的过程解决一道题目十几行的计算题,也无法理解他绝妙但是很挑脑子的解题思路,所以再后来也就不来找他了。
老师说他身上没有烟火气,好像不属于嵩水县这个地方。
他觉得老师说得对,虽然他从小在这里长大,可是没有了外婆,他好像确实就不算属于这里了。
一个孑然一身无依无靠的人,哪有那么多乐呵事儿?
所以在他眼里崇野很神奇,哪怕一身的伤,也仍然拥有苦中作乐的本事。
这样好像挺快乐的,如果可以,他也想这样。
于是他扯了扯嘴角,在崇野面前笑了一下。
但是崇野皱了皱眉。
“哥,我错了。”
“错什么?”
“你还是不笑好看。”
“……”
这回倒是真把陆时郁逗笑了。
崇野在陆时郁家住了五天,陆时郁知道他平时没轻没重,怕他加重身上的伤,一直不放心让他回家。
等到淤青消了,伤口结痂了,陆时郁才对他说,“好差不多了,想回家就回吧。”
崇野坐在床尾,眼前晃了一下,冒在脑子里的第一个想法是——他好像不太想回。
不对,不是不想回家,是不想和陆时郁分开。
他像刚刚睁眼的雏鸟,对着第一个见到的人,产生了浓浓的依赖,哪怕他们本来可能毫无关系。
不过这是陆时郁家,陆时郁还要上学,他在这里似乎很给人添麻烦。
他点了点头,“好,我知道了。”
这个回答太过于正经了,陆时郁把裹了甜豆沙的花卷塞到他嘴里,“想什么呢?”
“没什么。”
崇野摇头。
“那我去学校了。”
“好。”
崇野还是和之前一样把陆时郁送到家门口,目送陆时郁踏上去学校的路。
他叹了口气,回房间收拾自己的东西。
在客厅里茫然地转了一圈,发现他好像没有要收拾的东西,除了来的时候穿的那一套衣服——已经被陆时郁洗干净了。
有一种想拖一会儿但是无处可拖被催着走的感觉。
所以最后崇野换回了自己的衣服,空空荡荡地回了自己家。
一进门,感觉家里怪冷的。
还有点呛。
他伸手在鼻子前面扇了扇,一模柜子一层灰。
他洗了个抹布,把这些家具表面都擦了一遍。
陆时郁家里是干干净净的,不会像他这样。
做完这一切,他躺在床上,被子都是凉的。
还真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了。
陆时郁这个时间应该在上课。
崇野缩在被子里又睡了一觉,醒来已经日上三竿,他摸了摸空瘪瘪的肚子,决定给自己倒腾点饭吃。
但是他做的饭,说实话,都不能算是饭……
崇野鼓捣了点芹菜和鸡蛋,也不知道翻来炒去的怎么最后一黄一绿就变成一摊黏糊糊的黑色了。
他索性也不用盘子,直接端着锅上桌,清洗的时候还方便。
吃过陆时郁做的饭,他自己做的简直味同嚼蜡难以下咽,明明以前吃的时候也没觉得这么差劲。
崇野艰难吃掉半碗饭,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已经感到胃不舒服了。
他把筷子和碗扔进水盆儿里,再次躺到床上,以前也是一个人过的,可是和陆时郁相处过几天之后再回到这样的状态竟然觉得十分无聊。
时间都变得缓慢,他盯着灰白色的棚顶,直到眼睛都有些酸痛。
陆时郁放学之后出门,今天让崇野回了家,也不知道崇野还会不会来等他放学。
他看向往常崇野蹲着的那个大石头,今天是空的,没人。
他站在门口又等了一会儿,人快走尽了,才意识到,崇野不是来晚了,而是的确没来。
所以不住他家也就不来接他了吗?
矫情,以前不也自己走的?
陆时郁这样想着,走在回家的路上。
崇野在的时候嘴闲不住,总是要叽叽喳喳跟他说很多话,现在突然安静下来,竟然有点不适应。
他其实也没有多少让崇野回家的意思,崇野在的时候似乎更快乐一点,他一个人呆久了,突然多一个人说话的感觉有点新奇又有点喜欢。
他以前是没有想过自己的生活会因为一个相识五天的人发生变化的。
但是就是很微妙地发生了。
他晃荡回家,没有人从卧室里窜出来和他打招呼,家里安静到说话能听得见回音,他从冰箱里翻出一盒羊肉,准备放点香菜炒一炒,一进厨房,也没有人跟在他身后小尾巴一样问他,“哥,我们今天吃什么呢?”没等他回答又说,“不过你做什么我都很喜欢吃。”
嗯,那今天的羊肉估计崇野也会很喜欢,他在这的时候竟然不记得给他做。
他本来说让崇野回家,是因为察觉到崇野总是怕麻烦他,就算平时和他有说有笑,但是总归是小心翼翼的,他怕崇野留在他这觉得不舒服。
但是事实证明,崇野走了,他会有点不舒服。
陆时郁吃了饭,崇野不在,他都做不到光盘,剩下半盘收进冰箱的保温层。
然后他突然意识到,好像以前也不会做这么多,因为崇野爱吃,所以他会多做很多,怕崇野吃不饱。
这才五天,一百二十个小时,崇野似乎就已经融入进他的生活。
而在此之前,人人都说陆时郁有自己的世界,不允许任何人涉足。
现在崇野却进来了,并且是得到了他的默许。
陆时郁坐在桌子前写作业,他写作业的速度一向很快,思考的时间只是别人的一半,全部写完也不过九点半多一点,比前几天崇野在的时候还早一点。
崇野经常盯着他的书问他这个是什么意思,那个有什么原理,虽然拖慢了他写作业的速度,但是他一点也没感到烦,甚至觉得挺好玩儿的。
陆时郁靠在椅子上,数着墙上有几个打死蚊子之后留下的血印儿,想着哪天重新刷一遍漆把它们盖住,这样看太丑了;窗帘也有些脏了,似乎几个月没有洗过,周末洗完晾出去晒晒;被子也顺便洗了吧,正好这几天阳光很好,又没有风,很适合晾被子;冰箱里的菜是不是也快没了?明天放学之后去市场看看,或者早起去早市也行,新鲜还便宜……
崇野说他打蚊子打得最准了,一拍一个准,根本不给蚊子反应的时间;崇野说他家里的窗帘是深色的,一点光都透不进来,他喜欢那种漆黑的环境,感觉很有安全感;崇野说自己的被子香香的,自己也是香香的,其实应该是洗衣液的味道;崇野说他最不会挑菜,每次都是随便抓一把就让老板结账……
崇野,崇野,崇野,崇野……
每一句都是崇野!
陆时郁觉得自己无可救药,五天时间竟然对一个人处处挂念,在崇野之前他觉得这是完完全全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实在荒谬!
陆时郁站起身,穿上外套。
晚上有点冷了,但是风也不大,只是会把衣服下摆吹起来。
他沿着家门口的石板路走着,身影被路边的路灯拉得一会儿长一会儿短一会儿长,第七个路灯和第八个路灯之间的距离好像比其他路灯之间的距离远一点,第十二个路灯和第十三个路灯又好像比其他路灯之间的距离近一点。
崇野跟他说过家在哪,从他家门口出来,直走五百米左右,在第一个十字路口右转之后再走一千米左右左转,最后直走五百米左右,就会看见一座独立的小平房,院子很小,停着一辆旧摩托,那就是崇野家了。
他当时觉得弯弯绕绕的,现在竟然不知不觉走了差不多一半。
已经过了十字路口。
他看见一双熟悉的运动鞋,像是崇野的,他辨认片刻之后抬起头来,少年逆着路灯的光,个头和自己差不多高,但是要更瘦削。
“崇野?”
崇野缩缩肩膀,天冷也不知道多穿。
“哥,你还愿意收留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