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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刑侦

作者:焚花煮锦 时间:2024-02-02 01:14:56 标签:强强 天作之合 悬疑推理 都市 刑侦

  若不是他上车时,懒了那么一下,把雨伞搁在了副驾驶,绝对给他浇了个透心凉。
  别说下着大雨,他没有雨中驰骋的爱好。
  就算是大晴天,他也怕这是哪里失灵出了问题,肯定要停车检查。
  雨这么大,就算他穿着雨衣也不能继续开了,雨水进入中控台,失控失灵后果难以预估。
  唯有立刻叫救援拉走检查才是正确选择。
  哪晓得这大风大雨的天,他这个vip客户,也干不过老天爷,到处都是车祸堵车,他只能等。
  火气等起来又磨掉了,这么久过去了,他除了无奈还是无奈。
  只是没想到居然有个傻小子从饶安打车过来陪他等。
  “没事,我陪你等着,一会就来了。”叶枫安慰宴笙。
  宴笙掏出兜里仅剩下的半包纸巾,把因为刚才离开而淋湿的凳子擦拭干净,伸手从凳子的下面又拉了一段出来。
  单人位成了双人座,中间还多了个能插伞的孔。
  宴笙又拉出一段伞柄刚好卡进孔里,他拉着叶枫坐在了伞柄两边。
  凳子很窄,雨很大,两个人坐下只能仅仅靠在一起。
  宴笙从裤兜里摸出打火机啪一声点着递给叶枫。
  “宴老师,你要抽烟吗?”叶枫接过打火机递到宴笙嘴边。
  “你冷,捧手心里取暖,手暖和了,全身都暖和了。”
  叶枫拉过宴笙右手握住打火机,拉过左手和自己的手掌拢在一起,中间是窜动的火苗。“这样就好了,你也可以取暖了。”
  黄昏即将彻底过去,宴笙的打火机加了三次油,掌心浸出了汗水。
  一辆打着双闪的车,从路都那头缓缓开近。
  副驾驶车窗降下来,一个套着黑色雨衣的男人探出头挥了挥手。
  “是你们叫的拖车吗?”
  宴笙松了一口气,等了半天的拖车终于到了,简单的核对信息后,宴笙在交接表上签了字。
  工作人员把车子前轮挂上拖车,拍了拍敞篷:“你们升上来坐上去吧。”
  宴笙哭笑不得:“他要是能升上来,我就不用叫救援了。”
  (本章完)


第八十五章
  工作人员眉头皱起,瞟了一眼积蓄了无数个小水洼的车内:“那怎么办?不能坐了吧?”
  “那就不坐了呗。”宴笙一摊手,毫不在意。
  “那你们怎么回去啊?这么大雨。”
  “没事,我刚才从那边来的,能绕去别的路,我们有办法离开。”叶枫立刻接茬,刚才他坐车来时已经观察了周边地形。
  他没有过在半路车坏了,需要叫拖车的经历,以为拖车上有位置可以让宴笙坐,他还得自己回家,所以想着怎么来怎么回,免得不好找路。
  送走拖车,叶枫带着宴笙翻越护栏,沿着刚才的红砖简易路,走进了最近的村落。
  宴笙举着伞,两个人挤在一起,宴笙看叶枫一副胸有成竹带路的模样,反应过来,他刚才那句“知道出去的路”不是安慰,是真的知道。
  他觉得有些意思,叶枫从朋友圈看到他车坏了的信息,没有问过一句话,一声不吭找到了他。
  他拍的照片,只漏出来车子侧面和轮胎,看不出来车顶蓬有故障。
  “你什么时候见过这颗痣?”
  宴笙觉得凭他上了年纪的脑瓜子,可能想破了都想不出来小朋友的思维。
  “不是,我只是在想,怎么有你这么傻乎乎的小朋友,我们的交情……”宴笙话还没说完,叶枫抬起手指着他的左手背,语气笃定。
  “你为什么要提前找好路?”
  “我们见过,在好多年前。”
  “找路?你是说现在吗?”
  宴笙心中一动,一个觉得不可能的可能再次冒上心头。
  叶枫大大咧咧的把自己的打算说了,一点没有因为自己的无知而觉得不好意思。
  叶枫捏着他的手,语气肯定:“不可能错,这么多年,我只见过一次虎口处有颗红痣的人,就是你。”
  宴笙举起手背看了看,放弃式的没有揣进衣兜。
  “好了好了,闭嘴,后面的别说了!”宴笙羞耻地叫了出来。
  “应该是三年前,在云凤省的云孜牧华,那是我在那里实习结束前,最后一次参加酒吧街临检。有个喝醉的男人,我带他去了厕所,盯着……”
  宴笙左手揉了揉额头,手伸出伞外接着不断下落的雨水。
  “不是,刚才你来得时候,为什么要提前找好离开的路?”
  “啊?”叶枫转过头看着宴笙。
  “所以你是想着过来陪我等拖车,等完,我坐上拖车走了,你自己回去??”宴笙觉得简直难以置信。
  “宴老师,你不舒服吗?”叶枫听到动静转脸,盯着宴笙的左手挪不开眼。
  “对啊,我哪里知道拖车副驾驶也坐了人啊,我又不知道原来坏了的车也可以坐人的,不过以后知道了。”
  叶枫是怎么未卜先知,他们不能跟随拖车一起离开,提前找好了路的?
  宴笙哭笑不得,他抬起手背看了看,干脆举到了叶枫眼前:“看看看,看仔细了,别认错了。”
  冰凉冰凉,打在手背还有点疼,他缩回手借着手里的雨水拍了拍额头,捏了捏鼻梁。
  后面的一切他根本不想再回忆,若不是现在荒郊野外,大风大雨,他早弃伞跑路了。
  叶枫没有察觉宴笙的羞耻,盯着宴笙的手背语气疑惑。
  “为什么你的红痣时有时没有?”
  宴笙还没回答,叶枫仿佛猜到了答案。
  “你用了遮瑕之类的盖住了,你皮肤白,用点遮瑕的话也不太看得出来。”
  宴笙点了点头,他会想要遮住红痣源于上大学时,老师的一句无心之语。
  那是给他们讲刑侦概论的老师,一个风趣的老头子。
  他说做这行其实算是弱势群体,又不能配枪,格斗呢也比不上警察,而且人都有柿子捡软的捏的特性,他们还往往最容易被坏人找上。
  资本主义国家呢,很多时候,有钱人就爱打官司搞来搞去,虽然都是民事诉讼,但是用到他们的地方也很多。
  往往一个关键的证据就影响了成败,有钱人未必要脸,未必讲道理。
  输了官司,不爽要找补,盯上提供决定性证据的人很正常。
  一定要学会在工作中隐藏自己的特征。
  工作时把自己打扮的丢人堆里看不见最好,千万别特立独行搞点什么耳钉,唇钉这些极其容易被人记住的东西。
  有的人输了官司,心里不爽,有心认清记住他们,这些极富个人色的标志简直是靶子。
  自从那之后,宴笙就开始有意遮掩自己的红痣。
  这么多年过去了,基本上出现场前,补点遮瑕在手上成了他的习惯。
  平时倒是经常忘记,今天他其实也是抹了的,只不过雨里待了这么久,冲没了。
  没想到就被叶枫发现了。
  时隔多年,那个风趣老头的话终于得到了现实的印证。
  这颗红痣成为了别人认出他的记号。
  不过宴笙觉得,好像不是坏事?
  他也终于记起了喝得微醺的那晚,他信誓旦旦入职后要去查这个叫叶枫的警官究竟是哪的,然后酒醒了就忘记了。
  他还记起来,自己当时想的是,以后有多远离他多远,现在看来好像躲不掉了?
  “宴老师,你是想起了什么好笑的事吗?”叶枫看宴笙面带微笑,沉默不语,显然是陷入回忆。
  宴笙点了点头,轻吐一口气:“是啊!小朋友你知道吗,我这辈子被当成不良市民一共三次。”
  “嗯?”
  “两次干脆利索的被制服,一次被礼貌请进了局子,前两次都是你。”
  “啊?”这下轮到叶枫惊讶了,虽然他记得在云孜牧华的酒吧街见过这个手有红痣的男人,可是他真的不记得当时怎么制服他的了。
  “我对你动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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