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高能(上)
“为什么送你这么古早的碟片?”李维斯有些奇怪,“你喜欢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摇滚风格吗?”
“唔,还好吧,我对摇滚没什么研究。”宗铭说,“她送来以后我就随手塞在那里了。”
从前的CD装帧还是很精致的,封面设计非常有特色,李维斯扫了一遍曲目,主打歌是《红旗下的蛋》,后面还有《北京故事》、《飞了》等等。一时好奇,用手机搜来听了一遍,感觉不太对胃口,但能GET到那个年代特有的放肆和张力,确实是经典之作。
“睡吧。”宗铭自从回来就情绪不高,听他放完最后一首《彼岸》,说,“太晚了,明天还要给你的文重新修大纲,工程浩大,早点睡吧。”
李维斯关了手机,问他:“到底要怎么修啊?照暗黑虐恋的路子修出来,故事太崩坏,会不会坏我名声啊?”
宗铭抬起眼皮看了一眼,诚恳问:“你一个写猎奇百合文作家,要什么名声啊?你现在的名声说出去很好么?”
“……”李维斯想了一下,竟无法反驳,于是怏怏地躺下睡了。
果然小众作者没人权啊……
第66章 S3.E19.对不起
帝都的气候比较干燥, 李维斯睡着睡着就觉得喉咙疼, 想起来喝口水,整个人却忽然被魇住了。一股无形的力量将他团团包裹,令他仿佛困在半透明的胞衣里, 怎么也挣扎不开。
迷茫间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危险的念头——宗铭!
李维斯奋力一振,撕开包裹他的力量,猛地坐起身来:“宗铭!”
细微的震颤回荡在看不见的空间里, 仿佛有微弱的电流在他脑海中流窜, 李维斯缓缓转身,只见宗铭躺在他身侧, 高大的身躯几不可查地颤抖着,大颗的汗珠顺着鬓角滚落下来, 两鬓的藤蔓纹身殷红如血。
“宗、宗铭……”李维斯有些恐慌地低声唤他,想起数月前那个超级脑爆发的夜晚, 宗铭也是这样浑身震颤、汗出如浆。
他以为出院以后他已经好了,却原来他只是一直在压抑而已……
似乎听到了他的呼唤,宗铭在他的注视下缓缓张开眼睛。
那是一种非常陌生的冷漠的审视, 宗铭静静看着他, 漆黑的眸子在暗夜中流动着难以形容的冰冷的意味,仿佛他完全是一个陌生人。
李维斯从没见过宗铭流露出这种酷厉刚硬的神情,虽然他一向是冷静自持的,但身上总洋溢着温煦甚至狡黠的气质,令人安心。此刻的他却像是唤醒了另一种人格, 一种被超级脑深深根植的,随时随地窥伺本体的阴暗的人格,危险而诡谲。
“宗铭?”李维斯小心翼翼接近他,伸手去擦他额头的冷汗,“你醒一醒,你……呃!”
宗铭如同蛰伏的猎豹忽然掠起捕食,猛然扼住了他的咽喉!
李维斯从来不知道他的手这么大,这么冷,这么有力。宗铭的手指如同铁铸的一般,卡着他的喉咙一点点收紧,将空气一丝丝摈弃在喉管之外。
死一般的寂静,李维斯瞬间窒息,几乎听见自己的喉骨正发出脆弱的断裂声!他挣扎着想要扒开宗铭的手,但堪堪摸到他的手腕便失去意识,颓然昏厥过去。
“李维斯……Reeves!”恍惚中有人在耳边大声喊他的名字,“Perrey!”
“不不不……”有人在按压他的胸腔,捏着他的下巴将空气吹进他的喉管里,“Perrey!不不不……醒醒!”
李维斯深吸一口气,气管发出尖锐的疼痛,终于睁开眼来。宗铭汗涔涔的面孔就在他眼前,温热的水珠从下巴上掉下来,砸在他胸口,声音微微发颤:“Reeves?”
“……”李维斯张了张嘴,喉咙剧痛,无法发声。
宗铭跨坐在他身上,几近恐惧地看着他,大手由上到下抚过他的面孔,仿佛在确认他还活着。
李维斯干涩地发出一个音节,告诉他自己已经醒了。宗铭的手指停留在他下巴上,神经质地颤抖着,慢慢蜷起,良久闭了闭眼,哑声说:“对不起。”
超级脑引发的震颤已经平复,微风从半开的窗户外面吹进来,房间里弥漫着秋夜干爽的桂花香气,李维斯终于彻底恢复神智,抬手握了握他的手腕。
宗铭一语不发,翻身下床,站在床边撸了一把脸上的汗水,脱掉几乎湿透的睡衣丢在地上,赤身走进浴室。
哗哗的水声响起,李维斯头疼欲裂,恶心胸闷,休憩片刻坐起身来,拿起床头的水杯喝水,手止不住地哆嗦。这是他离死亡最近的一次,他从来没有尝试过休克的滋味,那种身不由已坠入黑暗的感觉简直令人绝望,前所未有的绝望。
他忍不住地害怕,恐惧,想逃。但他知道宗铭不是故意的,此时此刻,他甚至比他还害怕,还恐惧……
水声停歇,宗铭披着浴袍出来,走到床边抚了一把他的头发。
冰凉的水珠从宗铭的发梢掉下来,他身上冷得几乎没有温度。
快十一月了,他不该洗冷水澡……李维斯抬手触了一下他的衣袖,示意他放松些。宗铭的大手滑下去摸到他的下巴,抬起来轻轻摸了摸他喉结两侧肿起来的淤青,眼中氤氲起一种难以形容的,压抑而痛苦的神色。
李维斯以为他会向自己道歉,但他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走了。
李维斯静静坐了一会儿,慢慢躺了下去,迷迷糊糊睡着了。
后半夜宗铭没有回来。
天大亮的时候李维斯从噩梦中惊醒过来。梦里他走在拉斯维加斯的街道上,一个看不清脸的男人勾着他的肩膀。他们穿过一个个小巷,仿佛在跟踪什么人,四周嘈杂而喧嚣,小型喷泉被微风吹拂,飘来淡淡的水汽,有人在街边拉小提琴,“匈牙利狂欢节”奏得风生水起。
他们走进一个大厅,有人向他们解说着什么,然后忽然传来野兽怒吼的声音,一头巨大的棕熊从天而降,人立起来向他扑来,巨大的嘴巴喷溅出腥臭的唾液,染着紫黑色血液的巨爪狠狠向他挥来!
枪声响起,有人抓着他的手在尖叫的人群中飞奔,他踉踉跄跄地摔倒了,看到地上躺着一具被啃咬过的尸体。
尸体瞬间化作丧失,抱着他的脖子向他脸上啃了过来,枯瘦的带着碎肉和血丝的双手紧紧扼住他的咽喉……
“啊!”李维斯大叫着惊醒,几乎被自己嘶哑的声音吓到,枕头湿透了,他不知道出了多少冷汗。
脖子上传来闷闷的疼痛,昨晚被宗铭掐过的部位红肿起来,嗓子里面更是不用说了,咽口口水都疼。
李维斯在床上坐了很久,才缓慢地爬起来去洗漱。从卫生间的镜子里,他看到自己脸色苍白,眼中带着蛛网般的红血丝,脖子上有一个乌青的手印。宗铭的手劲太可怕了,估计能徒手捏死一头牛。
李维斯觉得自己应该愤怒,最起码应该生点儿气,但他心底里完全没有这种情绪。他恨不起来,也怒不起来,他只是担心,担心宗铭会内疚,会自责,会远离他。
远离他。
李维斯捏着牙刷的手顿了一下,心里忽然烦躁起来,一种交织着恼火和后悔的情绪瞬间占据了他的脑海。现在他倒是生气起来了,但生气的不是宗铭,而是生气昨晚为什么会发生那样的事——如果他们没有回帝都,没有住进这座房子,甚至没有动过吴曼颐那张碟片,是不是这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了?
他直觉什么东西被改变了,再也回不去了,他讨厌这种改变,他想要从前那样温暖平顺的日子继续下去,但似乎已经来不及了,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李维斯有些气急败坏地洗漱着,几乎捏断了牙刷,牙龈被戳痛了,他恨恨将它丢进洗脸池,而后又捞起来洗干净,扔在镜柜里。
他觉得毛巾十分不顺眼,好像和他有仇,洗发水也超级难闻,仿佛放了无数他最讨厌的生姜。他摔摔打打地洗完澡,将洗漱用品一股脑丢在浴缸里,又像个傻逼一样把它们重新捡起来摆好。
他拿起了剃须刀,总算理智还在,在把自己英俊的面孔弄破相之前放弃了这项危险的工作。
八点五十,李维斯穿着立领T恤从卧室出来,他是在宗铭的衣柜里找到这件衣服的,穿着有点大,一看就是偷来的。
焦磊拎着四个巨大的购物袋从外面回来,一脸的阳光灿烂,仿佛没有切蛋之前的巴顿,对全世界都充满深沉的爱。他看到李维斯身上宽大的衣服,哈哈笑着说:“你在扮沧桑吗?领导的衣服挺好看啊哈哈哈哈但完全不适合你,我穿还差不多……这件挺贵的吧?”
李维斯生无可恋地看着他,忽然意识到有个会察言观色的哥们是多么重要了。
“我买了早点,包子稀饭凉拌菜,还有新鲜的葡萄。于大夫说早餐得搭配点水果才有逼格……呃不对,是有营养。”焦磊絮絮叨叨地说着,将购物袋放进厨房里,拎着早餐放在餐桌上,“领导呢?”
“我去叫他。”李维斯估计宗铭在二楼,顺着扶梯上去找他。焦磊听出他声音不对,担心地问:“你感冒了吗?嗓子怎么哑了?”
“上火。”
“那给你炖个冰糖梨啊?”焦磊问道,不等他回答,已经去厨房找炖锅了。
二楼一上去是一个小小的过厅,铺着米色短毛地毯,摆着一个纯白色的吊篮椅,一看就是女孩子的审美。卧室的门虚掩着,李维斯轻轻敲了敲,推门进去,看见宗铭靠在窗前的小沙发里,沉沉睡着。
这是吴曼颐的房间,家具都是温婉华丽的欧式风格,罩着纯白的半透明防尘罩,让人无端想起敛房那些盖着白床单的尸体,冰冷而了无生气。宗铭裹着黑色浴袍,突兀地出现在一片白色当中,与周遭的一切格格不入。
李维斯只往前走了两三步,他就惊醒了,眯着眼睛看向他的方向,缓慢地站起身来。
他们面对面看着对方,一时间诡异地沉默了,谁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但是李维斯知道自己绝对不想听任何道歉,于是先开口了:“去吃饭,焦磊买了早餐。”
宗铭揉了揉脸,走过来,伸手想要像平时那样搭他的肩膀,但放弃了,改而握住门把手,说:“走吧。”
李维斯莫名其妙生气起来,又想摔毛巾扔牙刷以及丢洗发水了。
他们沉默地下楼,焦磊在客厅里打电话,语气带着小心翼翼的谄媚:“于医生,嘿嘿,是我啊,焦磊,你起来了么?吃了么?冰箱里有我包的粘豆包,你热一下就能吃……没事我就是问候一下你,那什么,于果在吗?我能和他说说话吗?”
那头大概是于果接了电话,焦磊立刻高兴起来,不是面对于天河那种局促的讨好,而是发自内心的真的高兴:“于果啊,我是你石头叔啊,嘿嘿,我也想你了,你记得有空去给菠菜浇个水啊,后院的小树苗也要浇水,别浇太多啦,淹死个屁的就完蛋了,我们明年就没果子吃了啊!”
李维斯忽然特别羡慕他这种万事不走心的性格,昨晚的事换了焦磊会怎么做呢?和宗铭打一架然后把他送进精神病院吗?
这想法让他有些想笑,于是嘴角勾了一下。
焦磊打完电话,回头看见他们下来,立刻用自己热情洋溢的问候缓解了他们之间尴尬的气氛:“哎呀妈呀,领导你还没换衣服啊,你跑到上面去干啥了?你们昨晚搬到楼上去住了么?那我可以住大卧室么?书房的沙发床有点儿小,我的脚悬空了一晚上都有点肿了。”
“那张沙发床好像还能再拉开一截。”李维斯坐到餐桌前,说,“一会儿我研究研究。”
“咦是吗?我咋没发现,没事我自己弄吧。”焦磊说,“你还是别说话了,嗓子这么哑,我给你炖了冰糖梨,一会儿好了叫你吃。”
李维斯之前没发现他居然有人妻属性,虽然五大三粗像个炮仗似的,过起日子来却特别踏实,又是种田又是做饭,搁在末世种田文里一定是最受欢迎的男主角。
宗铭去卧室换了衣服,出来坐到李维斯旁边,像往常一样打开稀饭盖子摆在他面前,又拆开一次性餐具将勺子递给他。李维斯不知为何稍微高兴了些,现在好像任何和往常一样的事情都能让他稍微高兴一些。
他觉得自己特别怀旧。
喉咙肿痛,喝稀饭都困难,但李维斯直觉自己不喝完的话可能宗铭会难过,于是忍痛全部喝完了。
饭后焦磊收拾厨房里那一堆新买的食材和生活用品去了,李维斯有些头疼,回主卧躺在床上假寐,不知不觉睡着了。
恍惚中有人推门进来,他张开眼睛看了一眼,是宗铭,抱着一套基佬紫笔记本手机以及手表,说:“东西送来了,你睡吧,我装好了叫你。”
宗铭坐到窗前的沙发椅上,打开笔记本下载安装各种APP。李维斯侧过身向着他的方向,枕着自己的胳膊看他忙碌,T恤拉链滑下去一截,露出受伤的脖子。宗铭感受到他的视线,转头看了他一眼,犹豫了一下,伸长胳膊摸了摸他的后颈,拇指轻轻摩擦他的喉结,问:“疼吗?”
“不。”李维斯违心地说,继而觉得太假,又说,“有点麻。”
宗铭的眼神非常复杂,复杂得以李维斯的笔力都无法准确描述。少顷他垂下眼,松开了手,说:“我今晚搬去楼上住。”
李维斯觉得自己没有理由反对,但不知道为什么特别想反对,半天才说:“我一会儿去给你收拾床铺。”
“我自己弄,你睡一觉。”宗铭说着,低头继续鼓捣电脑。
至始至终他只在把他救醒的那一刻说了那一句“对不起”,再没有说过任何道歉的话。但李维斯觉得他把一些东西装在心里了,比说出来纠结一万倍。
李维斯暗暗叹了口气,问他:“于哥会有办法吗?”
宗铭的手顿了一下,说:“回头问问他。”
李维斯有点安心,于天河那么厉害,一定能想到办法的吧,还有刑事侦查局的专家……等他们抓住一个活的,完好无损的超级脑,也许能找到解除它的办法。
迷迷糊糊睡了一觉,再醒来的时候李维斯感觉自己好多了,喝了焦磊炖的冰糖梨,嗓子似乎消肿了一些,说话也顺畅起来。
工作必须要开展了,宗铭将他二十万字的百合宫斗文全部打印了出来,一张一张贴在墙上,总结了一个非常详细的大纲,给他分析问题:“你的主角三观太正,太温吞,为了让凶手注意到你,必须把她扭过来……她现在对淑妃是尊敬和信任的,你得让她变得有野心,把淑妃当做往上爬的垫脚石。”
李维斯一个头两个大:“她和淑妃又没有仇,淑妃还帮了她那么多,她为什么要黑化啊?”
宗铭说:“让梅妃杀了她的好闺蜜王才人,她为了给王才人报仇,决定利用淑妃弄掉梅妃,这样逻辑就成立了——淑妃对她再好,也比不上王才人的发小情谊。”他在纸上迅速写着主角后续的心路历程,“等梅妃倒台了,主角感受到权利和宠爱的滋味,开始真的黑化,假意投效皇后,作为卧底潜伏在淑妃身边,弄死淑妃,下一个目标就是皇后了,期间还要打脸,打嬷嬷的脸,打太监的脸,打云姑姑的脸……”
李维斯梦幻般听着他架构人物关系,感觉自己比他真是差远了,如果宗铭早点去百合频道写文,估计就没孙萌什么事了,先死的肯定是他——他的脑洞太变态了!
“她的CP也要改,现在是年上养成,不行,改成虐恋情深。”宗铭口若悬河地说,“主角巴结谄媚,装白莲花邀宠,时间长了内心的苦闷需要宣泄,所以把CP当成发泄的对象。她一边各种欺辱和虐待她,一边又觉得内疚,痛苦,然后就开始自残……哦对,她要用色相勾引皇后,身上不能带伤,你知道有什么看不出伤痕的自残方式吗?”
这问题把李维斯难住了,倒是焦磊跑来出主意:“扎针呀,容嬷嬷就是这么折腾紫薇的!”
“扎针能行吗?”宗铭不太相信他,掏出手机打电话问于天河:“天河,用针扎人能留下伤痕吗……不是尸体,是活人……哦,那要扎哪里啊?扎多少会被看出来?”
那头于天河特别详细地给他介绍了一遍,问:“你要干什么啊?改行当凶手吗?”
“没,我就想知道怎么自残可以不伤着自己的身体。”
于天河惊悚了:“你要自残?你良心发现觉得自己作孽太多要赎罪了吗?”
“我在写小说。”宗铭说,“焦磊说嬷嬷扎针看不出来。”
“神经病!”于天河斥道,“这种事就不要浪费我的时间了,你自己不会百度吗……等等你写什么小说啊?你疯了吗?你从小到大写的作文都没及格过!”
“我属于大器晚成。”宗铭说,“你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我伟大的人生。”
于天河沉默两秒,挂了电话,连骂都懒得骂他了。
接下来的大半天,他们都在讨论“如何把一本温馨和谐宫斗文改成一本暗黑虐恋宫斗文”的重大课题。作为真正的作家,李维斯最后居然被小组边缘化了,完全插不上嘴,宗铭和焦磊倒是相谈甚欢,一个负责把握让主角黑化变态的大方向,一个负责提供让琼瑶奶奶都虎躯一震的狗血梗,简直双剑合璧,所向无敌。
李维斯成了书记员,替他们记录整理讨论结果,一边感叹宗铭学识渊博,阅变态无数,一边感慨焦磊四百集台湾伦理剧没白看,果然满脑子都塞满了电闪雷鸣的撕逼大戏。
他说喜欢猫腻蝴蝶蓝唐家三少什么的,完全是胡扯吧?他的书单里应该都是《邪医王妃——冷漠王爷别追我》、《萝莉妈咪带球跑》之类的女频文吧?
不知道让他们俩合写一个文,会不会红透半边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