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作家
庄墨哄完小孩,开始拿棍子敲打:“其实季度奖励一经推出的时候,你也从来没有想过烈火哥的部门能拿到奖金,对不对?他底下的作者,粉丝群体不如你的活跃,甚至连连载的热情都没有,吃亏死了,但烈火哥就从来没有说过这不公平。”
田恬不自在地把眼神飘到一边。的确,这个竞赛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只是之前命运女神倾向了他,让他觉得这个规则好极了,如今倾向了别人,他就无法接受。
“因为他知道,他的部门是整个公司最赚钱的,只要他好好干,到时候奖金肯定比那10个点的提成要高。至于CEO的职位,他根本没去想。你是不是应该学学他,把自己的事情先做好,再谈别的?”
田恬一时心梗,不过也茅塞顿开。与其窝里斗,不如去开辟自己的优势领域。
他一拍大腿站了起来:“好吧,我算是听明白了!我们三个人虽然有竞争,但各自的领域完全不一样。烈火哥是版权运作,谢主编要建立一个全新的网站,而我是轻阅读。谁给公司挣钱,谁就能升职加薪!”
“我们的规矩一向都是如此。500万码洋现在对你来说不是难事,你可以把这部分工作交给底下人,自己去想想怎么把新生代作者操火。”
田恬瞬间垮了肩膀,理想很美好,捧作者却很难,变现更难。
“克然的《男神生存指南》还不错。”庄墨翻着书页漫不经心地提点他。
田恬一愣,再次回忆起被NTR的恐惧:“……你别告诉我你也给她顺了大纲!”这个作者怎么回事,她是交际花吗?!
任明卿不好意思地举手:“……是我。”
别的编辑碰他的作者不行,作者就另当别论了。田恬知道大部分作者都没有这个奉献精神去提携同行,不由得感激道:“谢谢太太!”
庄墨看了眼手表:“好了,时间也晚了,你回去好好思考一下如何运作《男神生存指南》。你的想法没错,她那篇文适合在微博上连载。”
“好的师父!是的师父!”田恬怒气冲冲地来,喜气洋洋地回去了。
☆、第 17 章
庄墨目送田恬离开,把书放在一边,走到任明卿身边:“我们也该休息了。”
“这是最后一瓶吊针,打完就好了,你不用陪在这里,回酒店睡吧。”任明卿体贴道。
这几天庄墨都在他这里陪床,就睡在病房里那张窄窄的折叠椅上,只在白天回酒店洗个澡,不肯在那过夜,他怎么劝都没用。庄墨说他晚上要输液,必须有人陪。
不过从今天开始,他不需要整晚打点滴了,庄墨也就不需要再陪在这里。
“不要耍小性子了,你这样我怎么走?”
“我烧退了,肚子也不疼了,还能自己上厕所,你回去吧。”任明卿看了一眼那张小小的折叠椅,心疼死了,“你在这里怎么睡得好。”
庄墨伸展了一下筋骨,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脸:“确实。”
任明卿以为他被说动了,笑意加深:“你早点休息,明天早上不过来也没有关系的,你老是不去公司……”
他说到一半就闭嘴了,因为庄墨当着他的面脱掉了风衣外套,丢在一边。
“那把折叠椅不舒服,我想和你睡。”庄墨又抽掉了领带,解开了衬衫最上头的两颗扣子。
任明卿有点意外,不过他的身体比他的头脑先动作。他往旁边挪了挪,掀开了被窝,殷勤地拍了拍床单:“来吧。”如果庄墨还是一如既往地固执,那至少病床上会让他舒服一点。
庄墨解开皮带,把西裤踢到一边,不客气地占据了半张病床。
因为任明卿是男人,庄墨此前不曾往那方面想过。但是那一晚过后,他再也没有办法把任明卿当普通朋友看待。
爱情是魔鬼。爱情像魔鬼一样蛊惑人类。此前庄墨清清白白坦坦荡荡,可在意识到他爱他的一刹那,心里就有了鬼。他就像伊甸园里的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从此照见了欲望。他对任明卿时不时的触碰不是偶然,欲望从来都长在他心里。
庄墨上了任明卿的床。这个过程中他一直盯着任明卿的脸。任明卿有点不自在,因为他从庄墨脸上看到了富有进攻性的表情。庄墨没有冲他笑,眼神甚至还有点怨恨,好像对他并不满意,好像自己有什么地方没能满足他。
任明卿惶恐不安。
这几天庄墨陪在他身边,时不时就会给他这种压迫感。庄墨从前也强势,但掩饰得很好,言行举止很绅士,还会与他插科打诨。
任明卿反省自己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想来想去,只有这场突如其来的大病。照顾病人是件麻烦事,庄墨尽心尽力,但绝不会高兴。任明卿想尽快好起来,回去为他工作,可是喉咙里突然发痒。他不敢咳嗽,尽量克制身体上的不适,觉得这样能让庄墨不那么烦心。
忍耐的结果是,三分钟后他咳得上气不接下气,撑着床沿甚至想吐。
庄墨从背后贴上来,递给他一杯温水:“怎么了?”
温水流过喉咙,和庄墨温柔的语气一起安抚了他:“没、没事。”
“是不是冷了?”庄墨拉他躺下,握住他的双手,给他温度也给他桎梏。他们面面相觑,躺在一张狭窄的床上,仿佛拥抱。
任明卿敏锐地觉得庄墨还是危险的。他虽然给他温存,但依旧没有笑,眼睛里在盘算些阴谋诡计,还时不时精明地估量着自己。有好几次,任明卿觉得他要咬自己,狠狠咬。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奇怪的联想。
他是对的。庄墨很冷酷地打算把他就地做掉。任明卿生了一场大病,头几天很虚弱,所以庄墨没有动手。今天大夫说他身体开始恢复,可以下床锻炼,一点小小的运动对他很有帮助。庄墨对“一点小小的运动”究竟是什么运动,有自己的想法。
他们日日夜夜共处一室,亲密无间。庄墨又刚刚搞明白自己的心事,对任明卿有很多不礼貌的臆想。就在刚刚,任明卿咳嗽过后与他说没事,“没事”两个字咬音格外沙哑,他就开始幻想任明卿用这个声音在他身下□□。
庄墨是个特别清楚自己要什么的人。确立目标,为此奋斗,是他的人生信条。任明卿现在位列目标第一位,庄墨又素来具有行动力。他是个实用主义者,医院的病床虽然很小,又不舒适,但如果有用,那就安排上。
庄墨就是这么想的。
他当然不是一个莽夫,考虑过这样做的后果。他认为后果十分乐观。任明卿性格软弱,对自己言听计从。他可能会哭,不过他也很容易被说服。他们出院的当天就会去随便哪个可以结婚的国家或地区搞定这件事,他的爱情和婚姻都会很顺利。表白-上床-结婚,干脆利落。
任明卿的话打断了庄墨的计划:“你冷不冷啊?”
“不冷。”
“你躺过来一点啊,你这样会掉下去的。”任明卿往后让了让,招呼他到自己怀里,然后双手穿过他的怀抱,费劲地替他掖了掖被角。
“好了,凑合一下吧。”任明卿收手,异常保护地搂住他,像是小孩子抱着一个特大号的布偶,喜欢得要命,“不过明天一定要去酒店睡,好不好?”
“好。”庄墨眼中深不见底的黑洞消失,他又变成了那个好的庄墨了。
男人可以奸诈,但绝不能下三滥。即使任明卿同样是男人,也不意味着他可以不绅士。爱情之所以是爱情,因为那是自由意志的双向选择。他要是无法克制自身的□□,恬不知耻地占有任明卿,那就和他痛恨的那些人毫无区别,不论是不是出于爱的名义。庄墨不能让自己,也让任明卿蒙羞。
既然深爱,就应该给予最好的爱情,这才是一个绅士应有的担当。
他把那个计划丢到脑后,和任明卿一道埋在温暖的被窝里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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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哥回家的时候,发现迎客毯上有双ins超火的老爹鞋,钥匙碗里有备用钥匙,地上飞着一只大书包,沙发上躺着一个懒洋洋的人。
久别重逢,烈火哥特高兴地揉揉他的头:“大美男,你怎么回来了?”
叶瞬正在打游戏,闻言送了人头,摊在沙发上有气无力道:“辞职了。”
“为什么?企鹅不好吗?”
叶瞬眼神恍惚:“在大公司做螺丝钉没意思。”
“下家找好了吗?”
叶瞬依旧恍惚:“我要去环游世界。”
烈火哥了解叶瞬的性格。叶瞬小事精明,大事糊涂。他个性里有非常洒脱的一面,不是一心求稳的上班族,也从来不做职业规划。就像这次,他根本不管所在的公司已是普通人难以企及的大平台,工作不开心了,说走就走,下家都懒得找。
他喜欢有挑战性的工作,需要成就感。把他关在一个小格子间里看文,他难也难受死了,对内容方面也不擅长。
烈火哥从书架上抽出本《为什么幸运的人总是幸运,倒霉的人总是倒霉》丢在他身上:“你还是想想自己喜欢做什么吧。我觉得你适合做自由职业者,不适合当编辑。你来当编辑就是个错误,要不重新回去捡起摄影试试。”
叶瞬从脸上摘下书,随便翻了几页,又是鸡汤,赶紧蒙在脸上装死。等烈火哥从厨房把饭菜都端出来摆好,叶瞬才活过来,懒散地把屁股从沙发上挪到餐椅上。
“松爷呢?”叶瞬从烈火哥手里接过筷子。
“太忙了,和女朋友一起搬到公司边上住去了。”
小松是烈火哥的同居人,也是公司的美术总监,现在天天给网文做封面,连胡子都来不及刮,造型越发像个忧郁的艺术家。
“松爷有女朋友了?”叶瞬的表情很崩溃。
“是新来的小姑娘。”烈火哥比他还崩溃。
同样是大龄单身男青年,为什么小松胡子都不刮、成天闷声不响,都有小姑娘勾搭他。
两只单身狗默默吃着自己碗里的狗粮。
叶瞬吃完饭,把盘子一推,重新晃到沙发上玉体横陈。田恬在游戏中上线了,疯狂给他发信息想跟他组队:“有个菜逼把我坑到了青铜!叶哥救我!”叶瞬赶紧捞了他一把,并把那个叫多维元素的剔出了队伍。
烈火哥手脚麻利地刷碗、洗澡、喊叶瞬去洗澡、洗衣服、拖地,然后坐下来,打开电脑做PPT。等叶瞬玩得脑壳疼,烈火哥还在做PPT。
叶瞬看了眼墙上的挂钟,指针逼近了11点:“你在做什么?”
“京宇开了新平台,空降了个网文主编,这事儿你知道吗?”
“知道,谢想容嘛,我认识她——她怎么了?”叶瞬在圈子里朋友多,消息可灵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