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作家
如果说之前,那场年会还是以300万冠军奖励花落谁家为噱头,那么艳照门事件曝出以后,白殇殇会不会出席年会,则变成了一个最大的悬念。
庄墨打电话给白殇殇,没人接;打电话给徐静之,徐静之把他挂了。
“怎么了?”任明卿换好了衣服,看他焦虑不安,走过来关心地问。
他们前一天就搬进了金鼎大酒店总统套间,庄墨把这里当做了指挥室,任明卿就在卧室里码字。下午,作者和嘉宾陆续要进场,庄墨喊来造型师给任明卿拾掇拾掇。
他理了个清爽发型,穿了件干干净净的白毛衣,下身是合身的牛仔裤,跟庄墨去徐家那天的打扮一模一样,连手上的理查德米勒RM011碳素手表都是同款的红色。只是庄墨是盐系帅哥,任明卿因为五官清秀,穿着就简单邻家。
“没什么。”庄墨打量了他一番,觉得任明卿的颜还是能打的。
这时候,公关团队递交了反黑方案,任明卿瞄到了,神情骤变:“白姐怎么了?”
“艳照门。”庄墨重新变得心烦起来。
“怎么会……”任明卿低呼了一声,“她现在怎么样呢?静静呢?”
“都联系不上。”
“我去看看她。”任明卿穿上了大衣。
“等等。”庄墨拿上帽子围巾给他戴上,又派了个司机专门接送他。“她家附近肯定都是狗仔,你以后也会是公共人物,要记得保护好自己,千万不要露面,千万不要露面。”
“我知道了。”
只是任明卿太过普通,重重叠叠的记者根本没人注意到他,他顺利摸到了白殇殇的公寓。
白殇殇开门见到他,很意外,她以为自己现在人人喊打,不会有人再来管自己的。
任明卿也很意外,因为在他看来,爆出性感照对于女生来说是毁天灭地的事,可是白殇殇似乎没有天塌了的感觉,她甚至没有哭,只是气急败坏地恼怒着。
任明卿温柔又笨拙地拍拍她的肩膀:“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白殇殇冷笑:“事情发生以后他没有联系过我了。”
“他也没有联系过任何人。他只是需要一点时间,整理头绪。”
“现在网上的人拿到了A片都算在我头上……”
任明卿在她身边坐下:“你不要太担心,我想,静之会像他的哥哥一样有担当。当初安老师为了成全安度陈年,拒绝与她见面,断了和她的联系。也许静之也是不想加重事态,才不联系你的。”
白殇殇突然回神:“你说什么?”
“呃……也许静之也是不想加重事态,才不联系你的。”
“前一句。”
“当初徐老师为了成全安度陈年,拒绝与她见面,断了和她的联系。”
“为什么?”
“奔现前检查出得了晚期肝癌。”任明卿说到这里,声音变得低落了。
“奔现?”
“他们在网上相识,是精神伴侣,徐老师是奔着结婚才把她约出来的。”
白殇殇跳了起来,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苏家是个大火坑,现在能阻止她的只有他了……”
她抢过任明卿的电话,拨柳菲菲的号,没有人接。
“糟糕。婚礼一定已经开始了。”白殇殇裹上外套就跑下了楼,留下迷惘的任明卿。
“庄先生,白小姐跑了……”任明卿用手指挣开百叶窗,低头看着楼下黑压压的记者,对电话里的庄墨说道。
“什么?”
楼下传来机车轰鸣。不远处地下车库出口,白殇殇骑着粉红色亮漆的哈雷摩托,绝尘而去,没有任何一个记者逮到她,任明卿松了口气。
“她骑摩托车跑了。”他汇报道。
庄墨:“……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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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现场,柳菲菲坐在换衣间里读《浩荡纪》的手稿。
自从切切实实得知四海的死讯以后,她总是很恍惚。有时候觉得自己处于一个全然陌生的时空里,在经历一种全然不同的人生。越是临近婚期,这种神思不定就越是严重,唯一能带给她安全感的就是《浩荡纪》,她不免从书架上找来了陈年旧书重读一遍。
林澈说:“霏晴?你叫霏晴?这真是个怪名字,又下雪,又天晴!我还是叫你小师妹吧!”
林澈说:“小师妹,多谢今日藏肉之恩,从此以后有事我罩着你!”
林澈说:“小师妹,我要下山了,你要不要跟我一起?算了算了,我是偷摸下山的,你也偷摸下山,那我们就变成私奔了,阿弥陀佛。”
林澈说:“小师妹,我答应过要罩着你的,可你看,我打不过雀金铜的弟子,你知道这事儿说明什么吗?这说明信男人的话不如信鬼……诶哟诶哟!你轻点儿!”
林澈说:“游家山可算不上是好男人!他既不好吃喝嫖赌,又不好金石书画,人无癖则无深情,这种男人嫁不得!”
林澈说:“霏晴,师父已经不在了,你不习剑,谁替你习剑?!”
林澈说:“这是我的师妹柳霏晴。别小看她是个姑娘家,她是我师父的亲传弟子,功力不在尔等之下。”
林澈说:“小师妹,我先走一步。”
林澈说:“小师妹,其实我与花铃……”
林澈说:“霏晴,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
柳菲菲眼里掉出大颗大颗的泪珠。
柳菲菲在论坛时代就追的《浩荡纪》,是四海纵横的第一批读者。签到京宇以后,四海写作很孤单,他本是个网络作家,如今失去了和读者第一手交流的渠道,稿子一经面世就是成稿,因此经常会拿来给她先试阅,询问她的反馈意见。
因此,这个世界上,除了四海纵横,就属她最了解《浩荡纪》。她是看着《浩荡纪》出生的人,看着十洲三海从一个粗糙的框架到丰富翔实的天文地理、风土人情。她甚至看过所有废稿,比编辑还要更清楚《浩荡纪》怎么从一个兴笔而来的念头,成长为一部鸿篇巨著。
她是陪着四海走过这一路的那个人,尽管谁都不知道她的存在。
四海一直鼓励她写小说。柳菲菲当时在龙吟论坛也有个热帖,但是后来沉迷十洲三海,放弃了更新,他觉得很可惜。他认定柳菲菲对文字内容如此敏锐,不会没有自己的表达欲,邀请她进行联袂创作,就像他和玄原一样。
柳菲菲却有贼心没贼胆。她出生在一个传统家庭,高中时期看《新绘》都要偷偷问人借,上了大学成日都在学习,没有空暇创作:“等我毕业了,我就写一本试试看。”
“好,我等你。”
两人做了这样的约定。
后来柳菲菲考上了公务员,坐到了傅双机对面的那个位置,四海就陪着她一起策划了《散漫王侯》这本书。她是个新手,有想写的人和故事,却没有办法做出好的故事架构。是四海领着她一遍一遍做设定、理线索,奠定了《散漫王侯》极佳的叙事结构。《散漫王侯》最初的几万字,就是在那个时候写的。
那是柳菲菲最快乐的时候。
她走上社会,经济独立,回到家却还是个小姑娘,可以回到自己的卧室里,跟四海一起撰写天马行空的故事,看他最新写的稿子。四海谦逊温柔,博学广识,文字是他们共同的兴趣爱好,他们总是抱着电脑一聊一晚上。
一开始,《浩荡纪》的女主是花铃。但是某一天,四海写了一个叫柳霏晴的角色,跟林澈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他们前一天刚感叹过相见恨晚。
四海还问她:“你觉得她和花铃谁适合做女主角?”
柳菲菲闹了个大红脸。
就因为她的出现,整个《浩荡纪》的原版大纲都推翻重写了。
书里的柳霏晴在等着林澈牵她手的那一天,书外的柳菲菲也在等四海告白的那一天。
某天,四海在Q上跟她说,他要回一趟B市看他收养的孩子,想顺道跟她见一面。
那个时候他们相识已经五年了。
柳菲菲欢欣雀跃。那是她崇拜了五年的作者,也是她陪伴了五年的男人。
少女情怀总是诗。
他们约定在光口的奶茶店见面,可是他没有来,她等了一整天他都没有来。回去以后,他跟她说对不起,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上线。
作为赔礼道歉,四海纵横寄给她一套职业装,随后就消失了,她一直穿到今天。
柳菲菲觉得很伤心:不论如何,他应该给一声交代。他的头像就这样永久性地灰了下去,好像茫茫人海他们从来不曾相识,就像那些不眠不休的夜晚从不存在,就好像那些青涩的眷恋是她一个人的春秋大梦,这是她无法原谅的。
她迷惘地怨恨着四海纵横的不告而别。
书外的柳菲菲已经没有了指望,所以她想看书里的人是不是跟当初设想的那样,有一场天荒地老,生死契阔。
她急不可待地翻到终章,浏览着最后的字句,眼睛渐渐睁圆了。
林澈废了一条手臂,背负着花铃的血咒离开了仙盟,变成了隐于市井的高人。而柳霏晴独自飞升,创建了道雪宫,成为十洲三海第一位女宗主。两个人在某年某月擦肩而过,柳霏晴转身,林澈消失在了人群之中。
眼看着她遍寻不济、一无所获又怏怏离去,林澈压了压帽檐——
我心爱的姑娘,祝你命里无我,却有山长水远、天高地阔。
“快要开始了,你衣服换完了没……怎么这种时候还在看书?!”苏安闯进门来,看到柳菲菲又在开小差,气得抢过四海的手稿往外一丢。那些手稿只是简单装订的,被他这么一甩,散落成千万张,纷纷扬扬落满了整个屋子。
最近柳菲菲很听话,让干什么干什么,但好像整个人都没了灵魂,让他心里犯怵。此时此刻,他分明看到柳菲菲眼里的绝望,息事宁人地说了句算了算了,拽起她的手:“快走吧。”
柳菲菲脑袋里懵懵的,被他拉出了房间外。
“伴娘呢,伴娘怎么还没来?”苏母打扮得花枝招展,脖子上戴了一串硕大的珍珠项链。
“伴娘她今天肯定来不了了!”前来帮忙的表妹道,“她上了热门呢!”
“怎么回事?”柳菲菲回过神来问。她只有一个伴娘,就是白殇殇。
旁人把手机递给她,让她看那些性感照。
柳菲菲吓了一跳,又看到营销号说徐家也不要她了,赶紧从红包里搜出自己的手机给白殇殇打电话,可是打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