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孤鹰坠落
G国东部,落雀山庄。
迟幸身穿素净的白衬衣与豆青色棉裤,安静地坐在花藤下品茶。
他只能用左手,因为右手骨折了,正打着夹板,固定带滑稽地挂在脖颈上。
山庄鸟语花香,上好红茶的浓香在空气里阵阵飘散。
他被带到这里来已有五日,而山庄的主人柏云孤始终没有出现。
管家吕伯总是笑容可掬地说,“柏先生身有要事,您安心休养便是。到了这里,您便安全了。”
他当然知道自己在这里是安全的。但他想要的,不仅是安全。
茶香萦绕在舌尖,他舔了舔下唇,开始打量手机屏幕里的自己。
他生了张美艳绝伦的脸。用他那已经翘了辫子的长姐的话来说,就是风尘气十足。可他的眼睛偏偏干净清澈,而五官线条柔和,这让他的美显得毫无攻击性。
很多人都说,他是个单纯的美少年。
但在嗜血的军火豪门中长大,美少年能单纯到哪里去?
单纯的人早被玩死了。
他才十八岁,已经爬上了“孤鹰”雇佣兵团之主柏先生的床,且深得柏先生宠爱。
若非如此,现在死的便不是他的长姐迟曼甄,而是他这个单纯的美少年。
上一次见面时,他依偎在柏先生怀里,软着声音求柏先生保护自己。
柏先生似笑非笑地轻抚他的腰,说要看他的“表现”。
那一晚,他“表现”得格外卖力,几乎将所学全都用上了,最后哭得梨花带雨,颤抖着求饶,柏先生也没有心慈手软。
他在呻丨吟中晕迷,醒来时柏先生已经离开了。
他有些害怕,不知等待着自己的是何种命运。
好在柏先生对他的“表现”相当满意,派来了“孤鹰”一队的精英。
想起那人,他蹙起眉,眼中流露出明显的不悦。
同样是精英,他最希望见到的是一队队长楚臻。如果不是楚臻,换成梁瀚、明久也行。
可来的偏是秦轩文。
他最瞧不上的秦轩文。
听说秦轩文是在柏先生身边留得最久的人。可这又怎么样呢?留得久,却从不受宠,像狗一般被呼来唤去,可曾有一丝尊严?
既然是雇佣兵,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就行了,为什么还要爬主人的床?
不是贱吗?
他过去未与秦轩文打过交道,以为此人和其他雇佣兵一样满身横肉,心道柏先生也是口味多变,睡惯了白皙柔软的美人,偶尔也想尝尝野趣。
可真正见到秦轩文,他才明白自己想错了。
秦轩文哪里是粗糙硬汉,分明是个眉清目秀的俏男人——如果忽略那一身荷尔蒙十足的迷彩与冷峻漠然神情的话。
过去只是鄙夷,如今更添妒意,他恨不得借长姐之手杀掉秦轩文。
相处的几日,他发现秦轩文有时会扶一扶小腹。
这动作可真是稀奇。他自幼在成群的雇佣兵中长大,还未见过哪个雇佣兵喜欢扶肚子。
难不成秦轩文像女人一样怀了孕?
他生出几分捉弄的心思,想借机整一整秦轩文。反正自己正受宠,秦轩文胆子再大,也不敢动自己一根汗毛。
可是秦轩文总能轻易化解他的刁难,不恼不怒,永远一副冷静克制的模样,毕恭毕敬得如例行公事。
他更加生气,越发看不起这条不会叫的“狗”。
你摆着一张高冷的脸给谁看?
身手再厉害又怎么样?
柏先生正眼瞧过你吗?
到头来你还不是得来伺候本少爷!
他不敢贸然伤害秦轩文,毕竟还要靠着秦轩文逃离迟家,可伤害自己却很轻松。
在迟家巨变之前,秦轩文将他送到安全地,他需要做的仅仅是等待柏先生派来接应的人。
他玩了两个花招——“无意”向迟曼甄的手下透露秦轩文的行踪;在接应的人抵达之前,撞伤了自己的手臂。
本以为秦轩文逃不出追兵的包围,就算不当场死去,也会被折磨得死去活来。
但秦轩文居然捡回一条命!
他心中愤懑,面上却装得忧心忡忡,任谁看到,都会觉得他楚楚可怜。
手臂的伤已经得到医治,他想要尽快见到柏先生,否则这皮肉之苦便是白受了。
正郁结着,一只白孔雀从湖对面飞来,堪堪停在花藤上,震落几片花瓣。他猛地站起,正欲将怒火发泄在白孔雀身上,却听见山下传来引擎的轰鸣。
柏先生回来了!
他疾步朝山庄前门跑去,倾慕、朝气、渴望尽数浮在眼中。
干一个有伤在身的美人有些残忍,尤其是让美人跪着,只能用一只手撑住身体。
但柏云孤从不委屈自己。
迟幸哭得娇惨,事后瑟缩在床尾,可怜得恰到好处。
柏云孤从浴室出来,随意披了件丝质睡袍,偶尔架在鼻梁上的金丝边眼镜已经摘下。没有平光镜片的遮掩,一双深邃的眼透出些许冷厉。
“柏先生。”迟幸光着身子,跪坐起来,想要单手搂住柏云孤的腰,手背却被轻轻拍了一下。
他识趣地退开,先谢维护之恩,又发誓今后为柏先生赴汤蹈火。
柏云孤点了支烟,在腾起的白雾中睨着他,嗓音慵懒,“手还痛吗?”
他摇头,“不痛了,倒是轩文,听说,听说他受了重伤。”
柏云孤一笑,“担心他?”
“嗯。”迟幸乖巧道:“他是因为保护我,才受伤。”
“让你受伤,是他保护不力。”柏云孤轻掸烟灰,“应当领罚。”
迟幸眼中掠过一丝狡黠,嘴上却求情道:“柏先生,轩文已经尽力了,您千万别惩罚他!”
柏云孤视线一转,“你这么记挂他,想不想去探个病?”
迟幸当然不想见到秦轩文,但话说到这一步,已经没了退路,只好甜着嗓音道:“我可以去吗?那太好了,我正想当面谢谢轩文。”
“可以。”柏云孤闭目养神,片刻后却道:“你也有伤,路上太折腾,不便养伤。想探望他的话,我叫他过来就是。”
第三章 年方二十
秦轩文躬在马桶上呕吐——这已经是漫漫长夜里的第五次。
睡前他进过一次食,一小碗清粥而已,到现在已经吐了个干净。
镜子里的人双眼通红,面色苍白如纸,一双薄唇轻微颤动,嘴角有咬破的血痕。
他盯着自己看了许久,拧开水龙头,将冰凉的水扑洒在脸上。
三个月前,俞医生说什么也不让他拿掉孩子,楚臻给他安排了最好的养胎场所,目的就是让他将孩子平安产下来。
他们其实并不在意那个小小的胎儿,在意的是他。
今时今日,他才切身体会到,流产给他这副身体造成的负担有多大。
——吃下去的东西用不了多久就会全部吐出来,持续晕眩,五脏六腑四肢百骸痛得如被烈火炙烤,身体里多出的那个器官更是剧痛难忍,像是用疼痛提醒着他,你杀死了你的孩子。
最可怕的是,精力仿佛也随孩子一同流逝了。这几日,他大多数时间躺在床上,连站立都困难,更别说行走、跑动。
他变得非常不安,不知这样的状态会持续到什么时候。
他是一名雇佣兵,身体即武器。
如果武器折了,那他就成了废物。
而废物,不配留在“孤鹰”,更不配陪在柏先生身边。
他咬紧牙齿,承受着愈加强烈的疼痛,颤栗的双臂支在洗漱台上,喉咙发出低沉嘶哑的痛哼。
短短五分钟,冷汗就已经浸透了不久前才换的伤号服。
他不得不将伤号服脱下来,拧毛巾擦拭身体。
楚臻给他找了护工,清理身子的工作本应由护工来做,但他早早就让护工回去休息了,既不愿外人见到自己脆弱的一面,更不愿谁来碰自己的身体。
当毛巾擦拭到后腰时,他略一停顿,扭头向后看去。
后腰正中有一只翱翔的鹰,是很多年前,他还是个百无一用的少年时,柏先生让人给他纹上的。
“孤鹰”之中,只有最强大的战士才能在身上纹上鹰的标识,形态各异,互不相同。这象征着能力,也象征着地位。
比如楚臻的肩膀上,就有一只收起翅膀的鹰。
他在尚不够格的时候拥有了纹身,耗费数年,才让自己终于配得上那纹身。若要让他回到过去的境地,不如直接让他死去。
他背过手,手掌按在纹身上,手指几乎掐入肉中。
楚臻说柏先生也许会来探病,他心里异常矛盾。
即便是他这样的“异类”,也渴望关怀。他是因为柏先生的命令,才掉了孩子、受了重伤,如果柏先生能来看他,那一定比俞医生开的所有镇痛药都管用。
只要能见到柏先生,被柏先生抱一抱,哪怕只是嗅到柏先生身上淡淡的烟草味,他都会开心起来。
可另一方面,他并不希望柏先生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
病弱、瘦削、无力……
对雇佣兵来说,这些词语只有一个含义:没用。
上一次出现在柏先生面前时,他身穿作战迷彩,站得笔直,英姿飒爽——他已经在柏先生身边待了很多年,对柏先生的喜好一清二楚,柏先生喜欢他英气逼人的模样,所以他从来不敢懈怠,不敢让自己露出一丝疲态。
而现在……
这副病怏怏的模样还是不要让柏先生看到为妙。
也不知道柏先生如今在哪里,是陪着那位名叫迟幸的美人吗?
想起迟幸,他眼中顿时黯然。
倒不是为柏先生陪着迟辛而不来探望自己感到失落,而是为动不动就嫉妒他人的自己感到可悲。
迟幸是迟家的“掌上明珠”,今年刚满十九岁,无人不夸容貌美。
他却硬觉得人家长相普通。
这毫无道理,是他妒心泛滥,审美都扭曲了。
柏先生喜欢迟幸那样的男子再正常不过,年轻、漂亮、温顺、骄傲,像落雀山庄里那些抖开羽毛的高傲孔雀。
而他的身体不软也不香,还有交叠在一起的新伤与旧伤,一看就叫人倒胃口。
柏先生“使用”他的时候,很少让他脱下衣服。
因为不好看。
那日他拿着迟幸的资料离开时,柏先生多说了一句话,“他年纪小,你上心一点,别让他受伤。”
这话就像野兽的爪牙,在他心脏上用力一撕。
迟幸年纪小,才十九岁。可是他今年也才二十岁啊。
他不过比迟幸大了一岁而已。
“是。”他冷静地接受任务,没有露出一丝难过。到了迟家,也尽心尽力,未让迟幸受到半点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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