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我
几天之后他还靠自己的观察,得出了何弈喜欢喝甜口豆浆、不吃辣以及比起肉馅更喜欢素馅包子的结论。尽管何弈这个人极有教养,除了吃不下,通常是给喂什么就吃什么,并不会明显地表现出口味偏好,但一周的试验期过去,迟扬带给他的早餐就已经从一开始的“给都给了,吃吧”变成了“好像味道都不错,分量也正好”。
虽然这人说着给他带早餐是因为自己饭卡丢了懒得补,一天里剩下两顿都要刷他的,但实际上做的显然比嘴上说的多。每次何弈在周围同学目瞪口呆的注视下从他手里接过早饭,还是会产生一种奇异的感觉,忍不住弯一弯眼角,感到莫名的愉悦。
——隐秘而得意,只有彼此知道原因的愉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两个人其实有相似的地方,却又不完全相似。至少他不觉得一个差生能这样坚持每天早起,除非确实有那个自律的能力。
即使迟扬真的不听课、回家打游戏到半夜,连数学题都看不懂,但他身上始终有一种与身份标签格格不入的东西——就像十几年前那个脏乱孤儿院里的孩子,明明浑身伤痕,却保持着最基本的整洁干净。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锐利傲气钉在他骨头里,如同狼永远不会与群犬共沉沦那样,不管表现出来的样子有多恶劣不堪,他心底里还是那个干净坚韧的少年。
似乎跟自己恰好相反,又好像有所重合。
何弈想着,趁早自习还没有开始,慢条斯理地一口一口啜热牛奶——迟扬带的,昨天是豆浆,今天又换了口味。刚刚被他在心里克制地夸了夸的那位现在戴着兜帽,以一种十分放松且旁若无人的姿势趴着,已经睡着了。
算了,多余夸他。何弈摇摇头,翻出昨晚没看完的课本,接着预习。
这是很平平无奇的一天,月考刚刚过去,成绩一科一科的出,把一天分割成不规则的几块,在等待成绩的焦急和得知成绩的释然间更迭转换。
不过何弈对此向来淡然。他不是什么绝顶聪明的,也没有真的一门心思扑在学习上,成绩在这所中流学校的中流班级里保持着第一,年段前几名,异常稳定。这种稳定与他温和文雅的气质相匹配,十分省事,不用担心锋芒太过招致麻烦,也能姑且担得起优秀二字,在老师家长面前交差。
如果他不抽烟、不逃课、不去网吧过夜,也不遇到迟扬的话,这样平稳而一眼能望到头的人生,大概就是他的归宿了。
上午四节主课,然后是自习。迟扬趴在他边上,就这么毫无负担地睡了四节课,在第五节 上课铃响前“恰到好处”地醒了,直起身子伸了个夸张的懒腰,喉咙里轻微咕噜了一下,有点儿像刚刚睡醒的毛蓬蓬的狼。
然后他站起来,随手摘下卫衣兜帽,大剌剌地揉了揉睡乱的头发,转身打算出去透气——起身的时候碰到椅子,发出略显刺耳的摩擦声,惊动了低头看书的何弈,后者看了他一眼:“去干什么?”
他这话其实只是出于班长的职责,但迟扬大概是睡懵了,或者对他有些误解,闻言一挑眉,撑着他的椅背弯下腰,意味深长道:“又不是我对象,去哪儿还要跟你报备吗?”
他的声音低哑,带着刚睡醒才有的含混,说话间笑意和呼吸一起落在何弈耳边,暧昧又充满暗示。
何弈:“……”
“去吧,想去哪里都可以,”他平静道,“如果下课之前没有回来的话,午饭就不等你一起吃了。”
迟扬一愣,认输了:“……去楼下抽根烟,很快回来。”
说罢思索片刻,又恶狠狠地补充道:“你要是敢不等我吃饭,晚上回去整死你。”
何弈的视线已经收回书面上,随口“嗯”了两声敷衍他,看起来丝毫不关心他打算怎么整死自己。这个反应其实在他身上很正常,顶多是不够有礼貌,但也能用“他跟迟扬已经挺熟了”来解释,只是看进迟扬眼里,却无异于挑衅。
迟扬沉默地盯了他两秒,嘴角一扯,扬起个意味不明的笑,又讨人嫌地贴过去一点儿,用近乎耳语的气声在他耳边说:“哥哥,就不问我会干什么吗?”
说罢自问自答道:“我会像那天在天台上一样,逼你坐到我腿上,亲你……不会跟那次似的有礼貌了,我会逼你张嘴伸舌头,亲到你站不起来,以后看到我就下意识咽口水为止。虽然你那天打人挺凶,但应该不如我,不信的话,可以试试看。”
他还有些更浑的话没说出来,但对付何弈这样母胎单身的纯情少年,说到这个份上已经跟语言强吻无异了。
何弈略微缩了一下,垂着视线没有看他,低声道:“你不会的。”
“嗯?”
那只搭在书页上、白而修长的手动了动,似乎想推开他,最终还是忍住了。他听见何弈克制地吸了口气,又说:“你不会的……该去哪就快去吧,要上课了。”
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角落里暧昧的僵持,但天气晴朗、窗户宽阔,迟扬低着头,能清楚地看到面前的好学生视线低垂,秀气的耳廓已经微微红了。
这个反应终于恰到好处地取悦了他,迟扬直起身子,随手揉了一把好学生整齐柔软的黑发,转身走了。
五分钟后迟扬站在第一次撞见何弈抽烟的楼梯拐角,看着那条布满灰尘杂物的楼后过道,摸出根烟含在嘴里,没有点。
有人等他一起吃饭的感觉很新鲜,在他潦草又兵荒马乱的近二十年人生里这还是第一次——也许在他还小的时候,那个传说中颇有几分姿色陪酒小姐,也就是他母亲,还没有把他送到孤儿院,也尝试着去尽到一个母亲该尽的义务,笨手拙脚地替他冲过奶粉,勉强能称为“等他吃饭”。
但后来他被送到那个人间地狱般的孤儿院里,最早最模糊的记忆就是冷硬的木板床和永远没有温度的剩菜剩饭,打发叫花子般摆在平房门口,被一群半大的孩子争抢,最后分到他嘴里的,永远只有难以果腹的残渣。
他在路都还走不稳的年纪,就已经学会了抢食。
再后来年龄渐长,他逐渐展露出了同龄人难以企及的早慧,像一头早早长出尖牙利爪的幼狼,却还不明白收敛锋芒的重要……这样的孩子在寻常家庭是幸运的,会走上一条天资聪颖、光环伴身的平坦道路,但活在孤儿院里,却只有两条路:成为所有孩子的头领,或是被身边年幼的恶魔排挤孤立。
他不太走运,属于后者。
于是后来的每顿饭前都横着一场险恶的斗争,除非打到见血,或是有成年人匆匆赶来调停,否则他永远吃不饱,也再也不可能吃饱——那很像养蛊,他是那条可悲的蛊虫。
吃饱都成问题,就更不要说吃得安稳。有人坐在满桌热气腾腾的饭菜前等他一起吃饭的场景,就像一个从未见过的好梦,甚至不会引发他的期盼,因为不曾见过,所以只有不解。那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
长到十几岁的时候,也许是上苍终于开眼,有一天他被人找到,领养,接到了家境优渥的别墅里。领养他的人自称是他叔叔,说他那个混社会的亲爹被人打死在了火并里,他是唯一的血脉,自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他,要按他爹的遗愿,补偿他一个正常的、不愁吃穿的后半生。
于是他有了户口,被托关系送进一所私立中学读书,又凭借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中考成绩,加上他那个叔叔从中周旋,最终吊着车尾考来了这里。
迟扬低头,随手撸起一边袖子,露出底下肌肉线条分明、横着数不清的新伤旧疤的小臂。他久久凝视着那些疤痕,想起那天在天台上何弈说的话。
何弈说看到这些疤的时候,就认出了他。
“可是,”他似乎叹了口气,衔着那根没点的烟,眼底浮现出一种罕见的、近于悲伤的情绪,像是在自言自语,“如果可以的话,我宁可身上没有这些疤,你也永远不要认出我。”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醉酒
迟扬回去跟何弈一起吃了饭,但也只吃了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