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马后兄弟们都对我下手了[穿越]
恰好这时屋内传来动静,师南看了眼络腮胡离去的方向,进了房间。
还是兄弟要紧。
络腮胡动作熟练的翻出了墙,拍了拍裤腿上的灰,四处打量一番,像是普通不起眼的小百姓,混入人流中离去。
他前脚刚走,后脚就有两拨人摸了上去。
还有一拨人看了几眼,面无表情守在原地。
作者有话要说: 络腮胡:注意身体。
师南:我挺养生的,谢谢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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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风起云涌
络腮胡本名叫王大壮,杀手代号王一。
王大壮的祖祖辈辈都是农民,除了他,他以前是个混混。
他没读过什么书,但长了副好体格,沉不下心做农活,便进了郁京,当了北区的街头混混,给权贵人家干些阴私小事,赚了不少银钱。
替好色的纨绔子弟骚扰良家妇女,替财大气粗的赌场上门讨债,替跋扈的有钱人家欺压平民。
他从不觉得哪里不对,直到有一天,他乡下的妻女被人抓了起来。
那人面白无须,问他:“你替我做一件事,不但保你妻女无忧,还送你一场大富贵。”
王大壮没有选择,只能应下。
后来他应上面的安排,去逼迫一个叫庄河的毒师,参与对江阴王的刺杀。
起初他不大看得上眼这个毒师,除了安排任务之外,不多说一句话。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两人的话渐渐多了,他发现这个人还挺顺眼的。
死亡率极高的刺杀,不知踪影的妻女,还有看不见未来的压力,让王大壮不受控制的,隔几天都得上门找庄河聊上几句。
这天,他得知他没有参与的这波刺杀,全员死亡,心里压抑的很,便又找上了庄河。
看着庄河殷切的拍马屁,和那上勾略显嘲讽的笑眼,不知为何,王大壮出来时压力缓解不少,这也让他莫名升起了胆气。
暗室内,王大壮深吸一口气,提出要求:“能不能让我见见我的妻女?”
他的面前坐了个长着鹰钩鼻的男子,房间里还有其他人听命。
男子冷笑一声,手上的杯子朝王大壮脸上掷去:“废物,事情未成,还敢提要求?你让我怎么同义父交代!”
王大壮躲闪不及,脸上划出一道血口,不甘心道,“大人,我只是想......”
话音未落,暗室的大门突然被大力破开,齐刷刷涌进了一大波轻甲临身的侍卫,一句话也不说,径直朝室内的人杀了过去,看样子是不打算留活口。
两方人刀光剑影战成了一团,鹰钩鼻功夫不弱,起身拔出长剑,他目光落在侍卫刀柄上的黑脸印记,想到刚进来的王大壮,怒道:“王一,你竟敢吃里扒外,当江阴王的走狗,好,好的很!”
王大壮被这意外变故惊住,“不是我。”
见形势几乎成一边倒的局势,江阴王所属不知为何,没有太过对他下杀手,在旁的人眼里,几乎奠定了他叛徒的身份。
想到记忆里软萌可爱的女儿,和淳朴贤惠的妻子,王大壮持刀的手哆嗦了一下,头也不回,脱离战局独自逃走了。
走之前,他回头看了最后一眼,刚好看见奋力抵抗的鹰钩鼻男子,被捅成了刺猬。
男子噗地一声,嘴角呕出一股黑血,随即倒退几步,坐回了椅子上,颤巍巍支起头颅,大喝:“江阴王......逆贼当死!”
说罢头颅无力搭下,声息全无。
房顶,一片瓦悄无声息的盖上,仿佛从未有人来过。
......
另一头,霍斯年体质在那里,仅仅一天便退了烧。
他站在院墙一侧,从信鸽脚上取下纸条,展开,纸条上赫然写着:
络腮胡,刺杀,江阴王。
看完上面的内容,霍斯年瞳孔紧缩,眼里情绪翻涌。
师南,与络腮胡是一起的?
“小霍,你在那做什么?”背后传来师南的声音。
师南仗着比霍斯年大,口口声声叫霍斯年小霍,还让霍斯年叫他老师,礼尚往来嘛。
霍斯年不动声色地藏起手中纸条,转头举起手中无辜的信鸽,笑道:“阿南,我抓到一只鸽子,用来炖了给你补补身子。”
“这么厉害?”师南惊喜极了,美滋滋道:“哈哈,今晚有大餐了。”
接过鸽子,师南瞅了眼鸽子腿上绑的小木筒,沉默了一下,装作没看见,掐着惨叫不已的鸽子,就去准备烧水了。
师南:进了我的院子,就是我的鸽。
鸽子被无情的师南褪了毛,刮了内脏,正要下锅时,师南反应过来没有炖的配菜。
他揣上银子往外走,准备去买点新鲜的菜,并让霍斯年在家等他。
所幸这院子就紧挨着菜市,多走几步就到了。从菜市往院子看去,能刚好看见背面,也就是络腮胡最爱翻墙的地方。
郁京渐入冬季,师南搓了搓手,哈了口热气,随意在一处卖萝卜的摊子面前停下,问道:“大哥,这红萝卜怎么卖的?”
摊主是个长得很凶的大汉,就是反应有点慢。
见客人上门,大汉好像一点也不高兴,僵硬了半天,迟疑道:“三......三十文?”
师南倒吸一口冷气,“啥萝卜啊这么贵?!浇参汁的?”
大汉吞了下口水,“我是说,三十文十斤。”
师南松了口气,这还差不多,比市价还便宜一半,但他过日子苦惯了,捡烂菜叶子吃的日子也不是没有过,就顺嘴提溜了一句:“再少点成不?”
其实心里也没抱多大希望。
没想到大汉愣了愣,“那,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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