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学家在异世》完结
“不是不好……”白起一时语塞,斟酌不下要不要说实话。看他为难的眼神,哈比不乐意了,“有话就说,婆婆妈妈的没吃饭吗?”
“你是不是给那地球人榨得那个都不行了。遮遮掩掩的。”白起眼神飘忽,似乎不忍心自己兄弟变成这个样子,说的话语出惊人。所以,哈比被惊到了,霹雳在头顶咆哮,大雨在他脑海里翻腾,这是□裸的侮辱啊。
“砰!”一拳挥过去,“白起你们夫妇就没点正常的眼光?”虽然后来证实只是一场误会,但是哈比心里还是扎进了一根刺。要是其他动物也认为我不举了呢?不行,我还是脱下来吧,到家门口再穿回去好了。
直到有一天,他回来,看到朱容那傻鸟竟然就□坐在林耳旁边,两人聊得火热,朱容的手还挂在林耳肩膀上。
“凭什么他可以不穿。”哈比愤怒地质问他。
“哦,其实看久了就麻木了。”林耳轻描淡写地回答着,突然凑到他耳边说到:“以后不用那么麻烦每次都藏在林子里换衣服了知道吗?”哈比才知道林耳早就从林子里的动植物们口中得到自己每次偷偷摸摸在里头换兽皮裙的事情,不由得窘迫不已。林耳的唇擦过他的耳朵,又痒又敏感,哈比觉得耳朵好像在发烫。
林耳背过身,嘴角露出无声的笑容,却忽然苦涩起来,虽然一直把对方当做妖怪,可是哈比对他的好却日复一日的让人心疼。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可是,以他现在的能力,似乎没办法给予对方任何东西呢。而且,他势必是要努力回去的,到时候也许需要对方的帮忙,人情债,是一辈子都还不清了吧。
地球人饲养法则第三条:饭后百步走。
有见过不出来打猎的野生动物么?不运动的动物基本上身体不好。参照此标准,每天带着小东西出去散步飞行看日出日落什么的,非常有必要。没看到前阵子林耳大病一场的时候,那脸色白得跟土里面爬出来的一样。每日被迫跟哈比或者朱容出去兜圈子的林耳意识到,自己的恐高症在各种飞行考验中理所当然地消失了。
地球人饲养法则第四条:小事听从林耳的,大事听从自己的。
小事是吃饭洗碗扫地打怪兽……
大事是洗澡的时候要给他搓背;吃他嘴巴的时候不能反抗;睡觉的时候一定要睡在他身边,美曰其名安全考虑,乌托邦的虫子很厉害,半夜被偷走了不好;不能跟朱容太亲热,不能让朱容嘴巴碰到或者主动去碰对方……如果要反抗,由哈比本人决定是否有效。
深蓝告知:家规正在逐步完善中……
☆、(18)冒险演练大计划
《西游记》的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你是一个凡人,而你却要面对层出不穷要吃你肉的妖怪,那么神仙们不得不给你配备强大的助手,比如说孙悟空。作为我们的主角林耳,虽然他不是妖见妖爱,花见花开,但是主角的光环赐予了他前进的力量,我们同样为他挑选了强大的“重返地球”阵容——
大徒弟蛇男哈比,口是心非;二徒弟凤凰朱容,贪吃爱睡又神经质;三徒弟,沉默腹黑喜欢当甩手掌柜。
只是林耳有唐僧的体质,却没唐僧的好命。所以他现在还需要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反应不够敏捷,再三百个蛙跳!”听说过徒弟训练师傅么?说这话的人就是哈比本人,他对这方面的要求意外严格,从不心慈手软。
“一百吧,早上已经爬了127棵树了啊……”林耳苦兮兮地看着蛇男妖艳的唇吐出来的恐怖的数字,感觉双腿已经不是自己的了,灌了重铅一样,几乎挪不动分毫,他低头看到自己的鞋子,鞋底下已经被磨得只剩下坑坑洼洼的洞。林耳把鞋子脱下来,狠狠一丢,破破烂烂的鞋子被扔得老远。
那双脚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了,他常年穿着阿迪达斯40码的运动鞋,就算是来到乌托邦也经常洗袜子,脚一向是白白嫩嫩的。如今的林耳已经不奢望看到看到正常的颜色了,脚板厚了一截,而且很多地方是凹凸不平的,水泡长了又破,结了厚厚的茧,又被磨得脱了皮,脚指甲也被磕得有了淤血在里头。
“200下,不要啰嗦了,晚上给你吃松虎肉。”讨价还价成功,林耳虽然面上十分不情不愿,还是乖乖行动。为了回到地球,他早就答应哈比要进行强化训练,哈比说过他的体质太弱,未免在行进途中就因为意外被别的动物撕碎,无论如何要先提高他的体能。林耳也知道自己曾经贸然行动非常可笑。来到乌托邦他不是没见过各种凶猛的野兽,甚至是早就灭绝的史前恐龙他都发现了踪迹。自己冒冒失失地就想独自出去冒险,太过冲动了。
说来他训练都快有一个月了吧,每天被cao得快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刚开始腰酸背痛,每天躺下去眼睛一闭就睡得跟猪一样沉,偶尔他半夜打起轻微的鼾声还被哈比取笑。
哈比的训练出奇地有效,虽然没什么理论知识,但是教起来循序渐进,训练强度都刚好能比林耳表现出来的能力要强一点。这样做也有好处的,林耳觉得自己的身体像是洗练过一样,从开始的跑上几千米都喘气,到现在他可以很轻松地跑上上万米。
说也奇怪,林耳知道正常人的体能确实很有潜力,可是自己的变化未免也太巨大了吧。总不能被哈比逼着训练了一阵,就跑的比猎豹还快啊。他感觉自己的速度随着时间的增长成正比增加,有时候比身边的中等野兽跑得都还快,时常跟林中的小动物赛跑,以前输了无数次,最近是赢得越来越轻松了。
林耳光着脚在山谷河野中奔跑起来,晨间清新的风从他耳边呼啸而过,擦着耳朵有点疼,感觉耳朵在发热。脚底踩着厚实的泥土,耳朵听着飞鸟的婉转鸣唱,鼻子间满是清新的木质香味,以及野花的淡淡清新掺杂在其中。连他自己都未发觉他脸上的笑容多么单纯快乐,只觉得身与心与大自然是一体的。
“喂,林耳,我来带你跑吧。”突然头顶投下来一片阴影,巨大的羽翼覆盖住柔和的阳光,一阵热风从身后袭来,瞬间将林耳身上的汗水蒸发得一干二净。
听到声音就知道凤凰又黑化了,林耳摇摇头,不知道对方又想出来什么馊主意。他渐渐习惯了黑凤凰的恶作剧和白凤凰幼稚的依恋,只是很不喜欢这样的人,太过变化无常令人害怕,就像在君子岛的时候,黑凤凰莫名其妙地想把他杀死,那种敌意来得非常突然。
只是因为他是地球人吗?总感觉黑凤凰对赵明歌有着奇怪的执着,他好像看不得林耳因为是地球人而得到白凤凰的喜爱,似乎是一种独占欲,原因大概是这个无名小辈怎么可以顶替他崇拜的赵明歌的位置,不可理喻。
“你又要干嘛?”林耳冲他大喊。
“放心,只是帮你个忙而已。”突然从火焰中走出来的妖娆少年,金色的眼睛里满是露骨的邪恶光芒,让人心里一毛。这次不知道对方又出什么招?
“来吧,林耳。我们飞起来吧……”朱容眉飞色舞地说到,林耳一个不防,就被他拽住左手。朱容脚底下安了火箭一样,迈开大步就很肆意地跑起来,他跑得飞快,林耳只觉得风凶猛地撞过来,像刀子一样切割着脸上的毛孔,身边的树木花草好像一道灰色的影子向后飘去。完全顾不得脚底下那些棱角锋利的石块割出来的伤口,在他身后,被血液淌过的地方零零碎碎汇成一条红线。
林耳的手很热,很烫。凤凰的体温向来就比人的高好几度,更何况两人的手已经牵了很久,他想如果再久一点是不是可以换一层皮?
已经分辨不出自己被拖着跑了多远,只感觉脚心的疼痛终于从快要断掉的小腿蔓延上来,林耳咬着唇一声不吭,他知道若是自己示弱,黑凤凰必然会变本加厉,在这里没人帮助他,哈比出门打猎,深蓝在照顾自己后花园的植物,只有他们两个人在这里。
他看到前方的天空,天空蓝的像是水洗过一样干净,但是在他眼里只剩下模糊的蓝色碎片,眼角也抽得要裂开一般。跌跌撞撞也没办法擦掉额上被脚底的疼痛逼出来的冷汗,此刻若是朱容回头看,会看到林耳的脸上已经惨白如纸。
忽然他的手被松开了,因为惯性林耳的身体向前冲,却不知何时跑到了这陌生的地方,周围是一种禽鸟,形状像一般的鹌鹑鸟,黄身子红嘴巴,哈比曾经告诉他这种鸟类名叫肥遗,最不喜欢人家闯进它们的栖息地。
果然,才面朝黄土扑倒在地,就被一群身子圆润的黄鸟群起而攻,林耳的头顶到四肢无一不是鸟的爪子,对方还用尖利的红唇重重地啄着他可怜的耳朵脖子,手臂,身上的每一处。林耳使劲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把还在争先恐后往自己身上扑的鸟儿拨弄下去。
要不是走起路来,他还不知道自己的伤口有那么严重。走路都是一撅一拐的,直不起来,已经凝固结痂的伤口被路上的虽小沙石砾磨着,又痒又疼。身上的衣服满是被肥遗的爪子抓出来的泥土,灰不溜秋如同抹布,林耳猜想自己的头发一定已经不成样子了,用手抓了抓头发,抓下来一撮拇指粗的黑发,还有夹杂在其中的白色鸟粪沾上了手指。
这就是黑凤凰的恶作剧?林耳嗤笑,真是性格被扭曲的恶劣孩子。
变成凤凰飞上天空的朱容自然看到了他的惨状,乐的哈哈大笑。他从空中落下,脸上的笑容还不曾停息,“林耳,你真笨。”
林耳皮笑肉不笑,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在自己的怀里掏了掏,终于摸出东西来,塞到朱容手里,平静地说:“给你。”
摆在手上的是三个肥遗蛋,黑黑的外壳在阳光底下反射着点点白光。
“你为什么要拿这个?”朱容还想说,你为什么明知道我在作弄你还要偷蛋出来,可是,他好像隐隐明白林耳是打算做什么。
“哈比说,你喜欢吃肥遗蛋,所以顺手拿了,反正都掉进去了不是吗?”说完林耳转身,忍着脚心的疼痛从他身边离开。
朱容神色复杂地看着手中的蛋,又抬了抬头,看见林耳身上脏兮兮的衣服和乱七八糟的头顶,还有艰难的走路姿势,从他抬起的脚步下还滴落着新鲜的血迹。那个人如此狼狈,可是他的背影却好像不可冒犯。虽然朱容总是说这个人懦弱又胆小,没有任何本事,可是他却在这种情况下还顺手给自己拿到了肥遗蛋。
“喂,等等。”他喊着,对方没有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