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 color='#FF0000'>妖怪饭馆</font>》完结
“我不知道他是对手派来对付我的。”沈先生说这话的时候有些自嘲的笑了笑,“可惜我难得有喜欢的人却留不下来,我根本没有办法让他变成血族,他的身体还在,灵魂却好像消失了。我为他打造阳春白雪,便是想让他明白,冬天来临,春天总不会远,他一定能醒过来,跟我在一起……”
长久的执念让他有些疯魔,这个高级血族甚至不敢看季凡凡,喃喃自语道:“我请主教看过他的身体,那位头发花白的老主教说凡凡的身体还在,灵魂却已经去了天堂。我不信这个……我不信……”
“你们不可能在一起的。”李清明打断沈先生的话,他的注意力重新回到原点,说,“你虽然不在六道轮回中,但那些因果却并不会就此磨灭。这也许就是对你的惩罚……即便是重新遇到季凡凡,也不可能在一起。”说到这里的时候,李清明感觉有些古怪,因为季凡凡还是个小孩,但是按照对方早先遇到他的说法,季凡凡应该年纪不小了才对。
把季凡凡拉到沙发上坐着,又看了看优雅不在,仿佛已经崩溃的沈先生,张北极难得说了句智商在线的话,“要不我们走?”
轻轻摇了摇头,李清明看向沈先生,慢慢的说:“如果你想要一个正确的选择,那就放手。他跟你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在心里组织了一下措辞,李清明才继续说,“他心底善良,就算已经变成魂魄,也还是心心念着做好事。当初遇到你,他何尝不是做了一件好事。沈先生,我劝你一句,有时候放手……才是最好的选择。”
他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莽撞的吸血鬼,这么些年过去,他不但在艺术上取得巨大的成就,还让自己修身养性像个真正的贵族一样。正是因为如此,即便是心中拥有无限痛苦,他也不得不放手。
两个人的感情从来都不会对等,谁爱的多一些,付出的就会多一些。他先爱上那个精灵一般的少年,藏在心底这么多年,此时爱人的未来不会再有他的存在,他也要大方的放手。
人心总是那么复杂,七拐八弯的。
“不记得我或许是一件好事,他的身体就在我这边,你们……有办法让他复活吗?”沈先生最终下定决心,看也不敢看季凡凡。
“我不知道。”李清明实话实说,“不过我会尽力而为。”
“那我选择相信你们。”沈先生说着,整个人都放松下来,他决定放手。
身体存放在冰棺中,沈先生随身携带,这是他最大的秘密,在这之前除了他以外,没有人知道。李清明看着躺在冰棺中的小小少年,说:“你真不像个僵尸,据我所知僵尸是体会不到这种爱情的,他们只有建立在自己谷欠望上的感情,或者是财富,或者是权利,亦或是人的崇拜……”
“我以后也许会跟其他人一样了。”沈先生笑了笑,隔着透明的冰摸了摸里面的少年,有些怀念的说,“我突然有了些灵感,不如再为你们演奏一首曲子。”
这里是人迹罕至的城堡式的房子,是沈先生的私产。张北极扛着冰棺站在李清明旁边,季凡凡依旧无知无觉的跟在后面,他又恢复了那种面无表情的样子。
外面还有很长一段路需要步行,然后才能找到车。三个人就这么慢慢走着,身后忽然传出悠扬悦耳的声音,听不出是什么乐器,却让人感觉极为舒适,空气中仿佛添加了一丝丝勃勃生机,像太阳照耀下的绿草,像随风摇曳,散播种子的蒲公英。
天空不知何时起布满了阴沉沉的乌云,给人的感觉却并不压抑。李清明仰起头就恰巧看到乌云上面好像突然出现傍晚才有的血红霞光,一点点,一片片,乌云慢慢分开一道缝隙,露出湛蓝的一缕天空,像枝条慢慢伸展。
红色的花一朵朵盛开,枝条一根根伸展,巨大的天空作为幕布,有人在上面挥毫泼墨画了一幅水墨画。
乐声继续,天空中的画卷也在继续,花开花谢,便有火红的叶子生长出来,漂亮至极。季凡凡同样仰起头看着天空,他眨了眨眼,一滴眼泪滑落,喃喃道:“跟祝由术相反,他用自己身体里的生机为我们展开这场表演,好看极了,却也傻的可以。”
“走吧。”李清明继续往前,抬脚踏到车来车往的马路上。众人身后的乌云慢慢散开,乐声也缓缓停止,湛蓝湛蓝的天空依旧挂在那里,仿佛先前众人看到的不过是幻象而已。
一首寒梅,曲散,送感情终结。
第92章
与人为善,心中只有赤城的善念,上天便会眷顾。
季凡凡是个幸运儿,他没有变成僵尸,而是魂魄与肉体分离,懵懵懂懂的行走在人类社会中间,依旧坚持着自己的本心做善良的事。他身上的功德,比李清明的厚重许多,这是他的本心。
八九岁的小孩面无表情的坐在板凳上,手里抱着一杯汽水,时不时的喝一小口,然后仍旧面无表情。
柜台后面,李清明抱着抱枕趴在上面,张北极殷勤的帮他捏肩捶背,时不时的拿放在柜台上的小零食吃。他们在等人,因为季凡凡的事情比较棘手,他跟那些吓掉了魂或者被认为震出魂魄的人不一样,且不说他现在的魂魄跟正常人不一样,身体还不知道冰了多少时间,能不能还魂,怎样还魂都是问题。
天终于暗了下来,饭馆天花板上的荧光也一闪一闪的,风铃声似乎变了一个音调,听起来更加欢快。随着陆陆续续上门的顾客,饭馆生意也越来越火热,但李清明始终没有动弹。
终于,一对刚进门的年轻父子没坐下多久,三头身的可爱小孩就‘嘭’的一下变小了藏到爸爸的衣服里面,怎么哄也哄不出来。因为门口的气场忽然扭曲,一个人突兀的出现在那里,他刚抬了抬脚便走到柜台前面。
许久未见的日游神来了。
“我想问一个问题……”李清明不敢直视日游神,便看向张北极,后者严肃的点头,表示日游神正在倾听,于是他就继续说,“季凡凡这样的情况……”
话还没说完,就有一个折子扔了过来。张北极赶忙接住,打开给李清明看。折子的内容比较晦涩难懂,类似于古文,但跟古文的语法又不一样。不过李清明还是看懂了,这个折子对于日游神来说也许同样古老,里面的内容说的正好跟季凡凡有关,他这种小孩万万中无一,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返祖。
正经人类传说是上古时期女娲用泥巴捏出来的,但那时候还有妖族、巫族、神族等等各种族类。其中巫族生活的地方跟人类有所交集,就算双方关系一开始不太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总会慢慢变化,于是就会出现人巫混血。
时间猛然过了千万年,到了现在的人类,血统各种混杂,反祖现象就不明显了。而季凡凡就是其中的异类,他有巫族血统,并且天赋很不错,再加上极为善良,做过的好事数不胜数,当他被沈先生抓住的时候,就连天道都忍不住帮了他一把。
魂魄离体后,季凡凡并没有直接在人间行走,而是去了一趟地府,在那里感受了一下巫族流传下来的几种方式就又回来了。
当然,这些事都是李清明的推测,但肯定八九不离十。从日游神专门过来一趟就能看出来,季凡凡这孩子未来肯定不普通,那么他还阳的事就不会有难度了。
送上早就准备好的饭盒,恭送日游神离开,李清明这才笑道:“看来地府在下很大一盘棋,咱们不过是边边角角的小人物而已。”
“不。”张北极一脸严肃的摇头,“老板是我心目中的大人物,没有任何人能超过你。”二百五一脸认真,然后下一秒就笑嘻嘻的凑到李清明耳边说,“老板,咱们早些睡觉吧……”
“先帮季凡凡还阳。”李清明吸了口气,点了点柜台。原本实木的严丝合缝的柜台缓缓滑开,冒出一个小台子,上面躺着李清明的手机,他随手点了点就找到号码拨出去。
要帮季凡凡还阳,毛毛家里是最合适的地方,那个神秘的家族积了数不清的阴德,阳世间却混的不怎么好。深夜要离开饭馆,这还是头一次,其他人都有些紧张,藏獒也狂奔出来表示自己要跟随,马戏团团长难得主动出来,他想去看看毛毛。
终于被年轻的妖怪爸爸安抚,变回胖乎乎的三头身,穿上衣服的小妖怪迈着小短腿咚咚咚跑过来,小胖手里攥着一枚极小极小,但是晶莹剔透像红宝石似的果子,小家伙跑到李清明前面,胖乎乎的手指头夹了一枚果子搓了搓,那果子就跟变了态似的忽然变大,跟个鸡蛋似的,“老板,这是我家门口种的果子,送给你吃。”
“谢谢。”摸了摸小孩的脑袋,李清明也赶忙拿出回礼,“这是新鲜出炉的面包和薯条。”
“谢谢。”小孩有模有样的道谢,拎着礼盒咚咚咚跑回去,爬到年轻的妖怪爸爸怀里撒娇,凑到爸爸耳朵旁边用别人都能听到的声音汇报情况。
经过这个小插曲,大家对于李清明晚上出门这件事也不怎么紧张了,该忙碌的忙碌,该闲着的闲着。最终,李清明和张北极带着藏獒,还有主动请求外出的马戏团团长,也就是河蚌先生,带着季凡凡出了门。
城市的夜晚有彩色的霓虹灯,给夜增添了许多颜色,也会让人忘记夜给人带来的恐惧。但离开城市,进入人烟稀少的郊区后,那种夜晚空荡荡,到处都有诡异声音,更别说在场的人都不普通,知道夜晚会有许多妖怪出没,那颗心就不由自主的提了起来。张北极这个小太阳都有点紧张,他吸了口气抓着李清明的手,担心的说:“没想到外面这么冷,老板……”
“你很暖和。”李清明回握。
他们就这样进了村子,熟门熟路的找到毛毛家里。汉子最近出了做生意就是回到村子里照顾毛毛,他心底里还是不太放心,因为儿子的阴阳眼并没有变化,而那个叫小宝的孩子身体也越来越僵硬,有时候说话的声音像地狱的恶鬼,一点都不稚嫩。
就在这种情况愈演愈烈的时候,李清明终于上门,还带来一个散发着冰寒之气的冰棺,一个漂亮不像话的小小少年,看样子只有八九岁,但眼中却并没有孩子气。小宝乍一看到季凡凡,当即后退,有些戒备的问:“你是谁?”对方让他本能的感觉不舒服,像是遇到天敌一般。
“借你们家族的一臂之力帮他还阳。”李清明径直说明来意,解释道,“我想你们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那么如果他愿意留下来,就他了。”
这样的理由足够让毛毛整个家族重视起来,因为这关乎他们的未来。找纯阳纯善之人,八字要求极为严格,就算现在人越来越多,还可以借助一些机构帮忙,但那也如同大海捞针一样,或许更多地是要靠缘分,缘分到了才能让他们找到那个人,若是缘分不到,上天入地也找不到那个可以拯救他们家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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