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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院实习记录

作者:妖怪圆滚滚 时间:2020-11-12 11:19:16 标签:甜文 异能 穿越时空 奇幻魔幻

  齐汾:“需要帮你做什么?”
  “帮我重新想一个礼物。”头上的犄角随着红龙的心情变换形状,此刻快弯成一个环形了,“晓敬说我要是想不出人类该送的礼物,就跟我分手。”
  原来是又来求帮助来了,齐汾好奇道:“那你之前送了什么?”
  “龙精。”红龙一仰头,显摆道,“全然符合那两点要求,他喜欢,又珍贵。”
  什么东西?道家炼丹术语,龙精指水,水有什么宝贵的?
  姜牧憋笑,在齐汾耳边悄悄地说:“他的JY。”
  齐汾目瞪口呆。
  “你怎么送给他的?”姜牧问这条蠢龙。
  蠢龙挠挠犄角,“我下在菜里,做给他吃了。”
  齐汾&姜牧:“……”
  “饭后晓敬问我要送他什么礼物,我说了之后他就跟我急了。”蠢龙求助地看着面前的人类,“有什么错误吗?龙精很珍贵的!强身健体,延年益寿,不是最亲近的人,我们才不愿意随便送。”
  姜牧指出:“是你送的方式不对,怎么能放菜里呢,你应该换一种方式送,比如直接……”
  在他吐出什么猥琐的话前,齐汾使劲掐了他一把,阻止他继续瞎教。齐汾恶狠狠瞪了满嘴跑火车的姜牧一眼:你这是危害种族团结!
  “我们一般不送这种东西。”齐汾严肃的解释,“其他的东西有没有呢?”
  蠢龙略做思考:“龙血,龙涎……”
  “等下,”齐汾打断他,“有没有什么非身体部分,我们人类不习惯把自己送上去。”
  蠢龙无辜:“可是你们连染色体都送。”
  齐汾满头问号:“什么时候?”
  “我看你们在网上发的,”蠢龙举例证明,“我有一条祖传的染色体要送给你。”
  不要把笑话当真啊这位龙同学!
  “这样吧,你说说你男友都喜欢什么,我们来帮你选合适的礼物。”
  齐汾决定亲自帮他选好,甚至直接订好礼物,否则指不定这家伙又能送出什么奇怪的东西。他可不想本被愤怒的红龙一口气喷死。
  蠢龙:“他喜欢上班。”
  齐汾:“???”
  “他每天都抛下我去上班,我问他喜欢我还是喜欢上班,他说喜欢我,但第二天还是去上班了。”蠢龙抚摸着自己的犄角,委屈地说,“口是心非的东西,他就是更喜欢上班。”
  文化差异害死龙啊!姜牧躲在齐汾身后爆笑到肚子疼。
  齐汾揉着太阳穴:“其他的呢?”
  “喜欢吃火锅。”蠢龙认真地说。
  姜牧憋住笑:“你可以割一块龙肉下来……”还没说完就被齐汾踹了出去。
  齐汾摆摆手,“别听他的胡说,除了火锅呢?”
  蠢龙掰着手指头数:“还有烧烤、香锅、麻辣烫、水煮鱼、螺蛳粉、夫妻肺片、麻辣小龙虾……”
  “打住!”齐汾记下这个叫晓敬的是个吃货,“除了吃的,有什么其他的么?”
  “钱?”蠢龙垂下眼睛,“可龙的金子不能外送。”
  齐汾觉得这俩人活该分手,竟然连对方喜欢什么都不知道。
  姜牧重新挪到齐汾身后,提议道:“要不你把你俩人相识过程、生活细节什么的给我们介绍一下,我们帮你分析分析,该送什么?”
  齐汾当时以为姜牧是在帮助这条蠢龙想办法,后来才知道他只是好奇人类和龙的恋情。
  齐汾不了解龙,但姜牧是看到过关于龙的记录的,那手札现在还放在别墅里落灰。
  就像狼人和吸血鬼一样,龙也曾经试图与人类共存,但又与前两者一样,由于种族差异和外形因素,不被人类接纳,渐渐彻底退出人类的生活圈,消失在人类历史上。
  但如果说狼人和吸血鬼是被人类嫉妒和排外而惨遭清扫,那龙就纯粹是自找的了。
  姜牧以前阅读的那本手札的作者也曾经有一条龙类朋友,但最后绝交了。
  手札中写道:龙类个头很大,成年身长20米,这还不加尾巴的长度。迄今为止发现的有红龙、蓝龙、绿龙、黑龙四种,但除了颜色差别外,性情相似。他们会使用魔法,可以变成人类,但无法让头上的犄角消失,所以很容易与人类分辨。
  他们想接近人类,却故步自封,不愿意接受人类的文化。他们用自己习俗与人类交流,一言不合就喷火,生气了就打架,杀死无数无辜的人类,却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
  他们只喜欢金子,胆敢碰他们金子的生物都格杀勿论,即使是他们的伴侣。
  手札的作者尝试与自己的龙类朋友沟通,期待能教会他人类的是非观,帮助他进入人类社会,结果失败了。
  他发现龙类并非不接受人类,就是蠢,手札里直接用了stupid这个词。龙的脑回路只有一条线,他们会计算1+1=2,1+2=3,但计算不了1+1+1=3。人类思维过于复杂,让他们完全无法理解。
  手札的最后,他的龙类朋友一屁股坐死他宝贵的看家狗,随便抓了只野狗送给他作为补偿,全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生气。狗与狗还有什么不一样的吗?
  作者愤怒地问他的龙类朋友:“那我跟其他人类也一样吗?”
  龙类朋友:“不一样啊!”
  “那对我来讲,每条狗也是不一样的!”
  龙类朋友恍然大悟,然后跑去抓了一条长得与被他坐死的狗完全一样的狗,送给作者。
  愤怒的作者把他的龙类朋友轰了出去,从此断交。
  手札全篇的最后一句话,作者愤懑地做出总结:花三年去研究龙,是我这辈子做过最浪费时间而且无用的事情!他们就该滚出大陆!
  后来的龙真的消失了,只剩下凶残贪婪的流言在人类当中传播。
  就此看来,这条叫Aorialstrasz的龙在龙群中的智商水平,几近可以等同于人类中的爱因斯坦了。
  所以姜牧很好奇,他怎么能跟人类谈恋爱的呢?
  Aorialstrasz很高兴能有人帮自己拿主意,满口答应:“好啊好啊!我上次出去搜刮金子时受了伤,然后一直在家里睡觉。”他给齐汾展示手臂上一条已经愈合的伤疤,“等我醒来时发现脚边有个人类,他说他很喜欢我,我也觉得他挺可爱的,于是我就被他捡回家了。”
  蠢龙讲完,期盼地看着齐汾:“就这样,你说晓敬喜欢什么?”
  “太简略了!”齐汾无语,表示自己无能为力。
  “要不这样,我问你答。”姜牧接过任务,以自己擅长的方式帮助蠢龙寻找答案。
  于是磕磕绊绊,所答非所问,姜牧也总算获得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蠢龙的巢穴在A市旁边。
  A市处于两座山脉交界之处,建立在地势平坦的平原之上,历史上数个朝代定都在此,故而遍地宝藏。传说中在这里建楼,不挖出个古墓你都别说自己来过A市。
  马晓敬是个考古学生,跟着老师来A市考察一座新出土的古墓。古墓并非历史上有名的名人,朝代没什么特别之处,墓主也不富,因此考古价值不高。马晓敬是第一次实际参与现场考古,非常兴奋,跑来跑去,结果一铲子下去,猜测是触动到了什么机关,直接掉到Aorialstrasz的巢穴里面去了。
  所以A市是个神奇的地方,你不光可以发现遗迹,还能发现龙。
  巨大的红龙趴在金山上睡觉,还打着小呼噜,嘴里不时吐出一口冒着火焰的气息。
  马晓敬傻了,不是吓的,是兴奋的。上面那个破墓算个屁,这才是真正有价值的藏品啊!
  他对于遍地金子没有任何感触,拿着手里小刷子就往龙身上扫,动作轻柔,从头刷到尾巴,把几百年没有洗澡的红龙刷了个干干净净。
  蠢龙被痒醒,睁开眼睛就看到有个人类在给自己梳睫毛,他感觉自己一眨眼,上下眼皮能把这渺小的人类夹死。
  “你好。”马晓敬激动地打招呼,“我叫马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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