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院实习记录
齐汾:“需要帮你做什么?”
“帮我重新想一个礼物。”头上的犄角随着红龙的心情变换形状,此刻快弯成一个环形了,“晓敬说我要是想不出人类该送的礼物,就跟我分手。”
原来是又来求帮助来了,齐汾好奇道:“那你之前送了什么?”
“龙精。”红龙一仰头,显摆道,“全然符合那两点要求,他喜欢,又珍贵。”
什么东西?道家炼丹术语,龙精指水,水有什么宝贵的?
姜牧憋笑,在齐汾耳边悄悄地说:“他的JY。”
齐汾目瞪口呆。
“你怎么送给他的?”姜牧问这条蠢龙。
蠢龙挠挠犄角,“我下在菜里,做给他吃了。”
齐汾&姜牧:“……”
“饭后晓敬问我要送他什么礼物,我说了之后他就跟我急了。”蠢龙求助地看着面前的人类,“有什么错误吗?龙精很珍贵的!强身健体,延年益寿,不是最亲近的人,我们才不愿意随便送。”
姜牧指出:“是你送的方式不对,怎么能放菜里呢,你应该换一种方式送,比如直接……”
在他吐出什么猥琐的话前,齐汾使劲掐了他一把,阻止他继续瞎教。齐汾恶狠狠瞪了满嘴跑火车的姜牧一眼:你这是危害种族团结!
“我们一般不送这种东西。”齐汾严肃的解释,“其他的东西有没有呢?”
蠢龙略做思考:“龙血,龙涎……”
“等下,”齐汾打断他,“有没有什么非身体部分,我们人类不习惯把自己送上去。”
蠢龙无辜:“可是你们连染色体都送。”
齐汾满头问号:“什么时候?”
“我看你们在网上发的,”蠢龙举例证明,“我有一条祖传的染色体要送给你。”
不要把笑话当真啊这位龙同学!
“这样吧,你说说你男友都喜欢什么,我们来帮你选合适的礼物。”
齐汾决定亲自帮他选好,甚至直接订好礼物,否则指不定这家伙又能送出什么奇怪的东西。他可不想本被愤怒的红龙一口气喷死。
蠢龙:“他喜欢上班。”
齐汾:“???”
“他每天都抛下我去上班,我问他喜欢我还是喜欢上班,他说喜欢我,但第二天还是去上班了。”蠢龙抚摸着自己的犄角,委屈地说,“口是心非的东西,他就是更喜欢上班。”
文化差异害死龙啊!姜牧躲在齐汾身后爆笑到肚子疼。
齐汾揉着太阳穴:“其他的呢?”
“喜欢吃火锅。”蠢龙认真地说。
姜牧憋住笑:“你可以割一块龙肉下来……”还没说完就被齐汾踹了出去。
齐汾摆摆手,“别听他的胡说,除了火锅呢?”
蠢龙掰着手指头数:“还有烧烤、香锅、麻辣烫、水煮鱼、螺蛳粉、夫妻肺片、麻辣小龙虾……”
“打住!”齐汾记下这个叫晓敬的是个吃货,“除了吃的,有什么其他的么?”
“钱?”蠢龙垂下眼睛,“可龙的金子不能外送。”
齐汾觉得这俩人活该分手,竟然连对方喜欢什么都不知道。
姜牧重新挪到齐汾身后,提议道:“要不你把你俩人相识过程、生活细节什么的给我们介绍一下,我们帮你分析分析,该送什么?”
齐汾当时以为姜牧是在帮助这条蠢龙想办法,后来才知道他只是好奇人类和龙的恋情。
齐汾不了解龙,但姜牧是看到过关于龙的记录的,那手札现在还放在别墅里落灰。
就像狼人和吸血鬼一样,龙也曾经试图与人类共存,但又与前两者一样,由于种族差异和外形因素,不被人类接纳,渐渐彻底退出人类的生活圈,消失在人类历史上。
但如果说狼人和吸血鬼是被人类嫉妒和排外而惨遭清扫,那龙就纯粹是自找的了。
姜牧以前阅读的那本手札的作者也曾经有一条龙类朋友,但最后绝交了。
手札中写道:龙类个头很大,成年身长20米,这还不加尾巴的长度。迄今为止发现的有红龙、蓝龙、绿龙、黑龙四种,但除了颜色差别外,性情相似。他们会使用魔法,可以变成人类,但无法让头上的犄角消失,所以很容易与人类分辨。
他们想接近人类,却故步自封,不愿意接受人类的文化。他们用自己习俗与人类交流,一言不合就喷火,生气了就打架,杀死无数无辜的人类,却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
他们只喜欢金子,胆敢碰他们金子的生物都格杀勿论,即使是他们的伴侣。
手札的作者尝试与自己的龙类朋友沟通,期待能教会他人类的是非观,帮助他进入人类社会,结果失败了。
他发现龙类并非不接受人类,就是蠢,手札里直接用了stupid这个词。龙的脑回路只有一条线,他们会计算1+1=2,1+2=3,但计算不了1+1+1=3。人类思维过于复杂,让他们完全无法理解。
手札的最后,他的龙类朋友一屁股坐死他宝贵的看家狗,随便抓了只野狗送给他作为补偿,全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生气。狗与狗还有什么不一样的吗?
作者愤怒地问他的龙类朋友:“那我跟其他人类也一样吗?”
龙类朋友:“不一样啊!”
“那对我来讲,每条狗也是不一样的!”
龙类朋友恍然大悟,然后跑去抓了一条长得与被他坐死的狗完全一样的狗,送给作者。
愤怒的作者把他的龙类朋友轰了出去,从此断交。
手札全篇的最后一句话,作者愤懑地做出总结:花三年去研究龙,是我这辈子做过最浪费时间而且无用的事情!他们就该滚出大陆!
后来的龙真的消失了,只剩下凶残贪婪的流言在人类当中传播。
就此看来,这条叫Aorialstrasz的龙在龙群中的智商水平,几近可以等同于人类中的爱因斯坦了。
所以姜牧很好奇,他怎么能跟人类谈恋爱的呢?
Aorialstrasz很高兴能有人帮自己拿主意,满口答应:“好啊好啊!我上次出去搜刮金子时受了伤,然后一直在家里睡觉。”他给齐汾展示手臂上一条已经愈合的伤疤,“等我醒来时发现脚边有个人类,他说他很喜欢我,我也觉得他挺可爱的,于是我就被他捡回家了。”
蠢龙讲完,期盼地看着齐汾:“就这样,你说晓敬喜欢什么?”
“太简略了!”齐汾无语,表示自己无能为力。
“要不这样,我问你答。”姜牧接过任务,以自己擅长的方式帮助蠢龙寻找答案。
于是磕磕绊绊,所答非所问,姜牧也总算获得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蠢龙的巢穴在A市旁边。
A市处于两座山脉交界之处,建立在地势平坦的平原之上,历史上数个朝代定都在此,故而遍地宝藏。传说中在这里建楼,不挖出个古墓你都别说自己来过A市。
马晓敬是个考古学生,跟着老师来A市考察一座新出土的古墓。古墓并非历史上有名的名人,朝代没什么特别之处,墓主也不富,因此考古价值不高。马晓敬是第一次实际参与现场考古,非常兴奋,跑来跑去,结果一铲子下去,猜测是触动到了什么机关,直接掉到Aorialstrasz的巢穴里面去了。
所以A市是个神奇的地方,你不光可以发现遗迹,还能发现龙。
巨大的红龙趴在金山上睡觉,还打着小呼噜,嘴里不时吐出一口冒着火焰的气息。
马晓敬傻了,不是吓的,是兴奋的。上面那个破墓算个屁,这才是真正有价值的藏品啊!
他对于遍地金子没有任何感触,拿着手里小刷子就往龙身上扫,动作轻柔,从头刷到尾巴,把几百年没有洗澡的红龙刷了个干干净净。
蠢龙被痒醒,睁开眼睛就看到有个人类在给自己梳睫毛,他感觉自己一眨眼,上下眼皮能把这渺小的人类夹死。
“你好。”马晓敬激动地打招呼,“我叫马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