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有个小妖怪
院子中,北淳之坐在椅子中,手指一点一点的敲着桌面,他问道:“多少刀了?”
“回陛下,已三十七刀。”
一刀一刀割在肉上,受刑人凄惨嗷叫,北淳之以前还挺喜欢这种声音,可今天听着觉得挺乏味的。
“小时候多亏成大太监的照料,冬日淋水夏日挨掌,这一切朕真得好好感谢感谢你。”北淳之不缓不慢的说着,细细掰算着,“如此之事一共十七回。”
“陛下饶命,陛下饶命啊。”成德嚎叫,先帝在事手中握有重权,哪里会顾及一个身子孱弱的皇子,为了私欲私底下不止一次教训过这个不得宠的皇子,哪里会想到,最不起眼的那人,居然会登上皇位。
“饶命?”北淳之轻笑一声,“死在你手中的太监宫女没一百也有大几十吧,你怎么不饶了他们的命?”
身居高位却身残,怎么可能不变tai,死在他手上的人多数无辜却只能送命。
北淳之望着天,月光淡雅,他淡淡的道:“这么有本事的人,应该能承受下千刀的凌迟吧。”
血泊中的人喘着粗气,许是知道自己必死,他愤怒的嚎叫,“你个……暴君!”
“暴君?”北淳之轻轻重复,随即眉眼带笑,笑得特别的明媚,“我还挺喜欢这个称呼。”
说着,他抬起下颚,朝着某处望去。
小狐赶紧低头,被吓得半死。
啊啊啊,这个大骗子太恐怖了吧,难不成抓到他了,真要扒了他的皮毛?不行,得赶紧走。
来不及多想,小狐夹着尾巴匆匆逃走,生怕被这个阎罗王抓扒皮。
北淳之的眼神还真不错,真就看到落荒而逃的小狐狸,他动了动手指。
元裘俯身上前,“陛下有何吩咐。”
凄惨的声音在耳边,北淳之却像是没听到般,而是问道:“宫中可有人豢养狐狸?”
元裘轻微摇头,“回陛下,宫中并未有人养过,倒是听闻右相嫡孙养过一只银狐。”
“右相?”北淳之眼中带着若有所思,随即道:“有时间便去瞧瞧。”
元裘将这事记在心中,自然不会让陛下去见,而是让人奉上前。
落荒而逃的小狐可不知道他被惦记上,慌乱的逃回黎府,还将狼皮丢在路中,等到了屋内,赶紧变回人身,发誓绝对不在大骗子面前显原型,别哪天真被扒皮。
许是被吓到,夜里黎白做梦都梦到自己一身血淋淋的,被扒了皮躺在血泊中。
早日起来,眼下都是一圈黑黑的。
黎小叔见到,只当他是思儿过度,赶紧宽慰道:“别想太多,既然找到地方,就一定能找到小公子。”
黎白叹气,种子在那么凶残的大骗子肚子里,想要找回来,总觉得很困难。
“这样吧,今日我带你去京城走走,见识下京都的繁华。”黎小叔拍着胸脯,要说吃喝玩乐,还真没人能比得过他。
说来惭愧,他身为黎家嫡子,却没任何本事,就是个小时靠爹、长大靠兄、现在靠侄儿的纨绔。
不过,他虽然是个纨绔,但也有自知之明,绝对不会拖后腿,也正是因如此,才能在四十好几的年岁,抱上了侄儿的粗大腿。
黎小叔欢声说着:“城西有条河,有不上花船,上面歌姬舞姬,还有人唱小曲。”
黎白摇头,他不喜船也不喜水,还未开智之前曾被一头野狼追赶落入湖中,如不是抓住一只芦苇,就差点死掉了。
虽说现在会游水,但还是不喜水。
见此人不心动,黎小叔又道:“那去城南蹴鞠?如你这般大的男子不就爱这个么,那里有家私馆,想作诗对弈也可。”
黎白再次摇头,不会蹴鞠更不会作诗。
黎小叔皱起眉头,这也不爱那也不爱?沉默一会儿,他猛地拍手,“那便去北街,哪里吃食铺子不少,各地美食应有尽有。”
“好呀!”
黎白鼓掌,这个他特别喜欢。
黎小叔也跟着高兴,两人明明年岁看起来相差不少,偏偏爱好相同,倒是相处的不错。
不过在去之前,黎白想先把带来的皮毛给处理。
下山这段时日,他或多或少都了解了世俗之事,想吃想住想穿当然行,给钱就好。
黎白手中无钱,但是也知道皮毛值钱。
当听了黎白所说,黎小叔道:“你想去当铺?”
黎白掀开自己的小包袱,点了点头:“我得把它们都卖了换钱,等有了银钱,就能买肉包子吃。”
说完,他微微一顿,特别大方的道:“也请你吃。”
黎小叔爽朗一笑,连声应着。
说真的,他美味佳肴、飞禽走兽没少吃,但是街道边只值几文的肉包,他还真没吃过。
而这时,他瞧着包袱中的皮毛,他‘咦’一声,“你捕猎的不少啊,好些我都认不出是哪个野物的毛发。”
黎白一一给他介绍着:“这是兔子、这是鹿皮、豹子、猎狗……”
连着说了好些种,黎小叔听着是惊呼不已,拿着其中一块,越看越中意:“你也别拿去当铺,这些皮毛都稀罕,我给你五百两拿下。”
“行。”黎白没犹豫就答应,卖谁都是卖,只不过他并不知道如果卖去当铺,肯定是卖不到五百两。
一人交钱一手交货,两人便朝着北街而去。
对于老饕,北街真的是人间仙境。
除了京城地道的美食之外,其他各地的美食这里应有尽有。
黎白尤其是爱上了这里的古董羹,因投料入沸水时发出的“咕咚”声而得名,下些喜欢的食材,再沾上酱料,吃起来简直美翻天。
黎白吃得更是赞不绝口,在黎小叔的劝声下,还喝了两杯京都有名的神仙酿。
虽不至于喝醉,却也是让少年脸颊上添了红润,明亮的眼眸更是带着些朦脓。
微醺的黎白话多了些,一边吃着一边抱怨着:“我对大骗子那么好,他不但拐了我儿子还想扒了我的皮,你说这人是不是太可恶了。”
“简直可恶至极,这种人就该下地狱。”黎小叔附言,他也喝了不少,只是常年喝酒,酒量早就练起来,此时还不到醉得状态,瘪嘴道:“你放心,等下回见到大骗子,我替你揍他!”
“叔!”黎白一脸感动:“你真是大好人。”
黎小叔嘿嘿一笑,大好人算不上,但绝对没做过亏心的事,他转了转手腕,带着些傲气道:“小事一桩,叔保准狠狠揍他。”
黎白感动的想哭了,在酒意下,他稍微凑上前,小声的道:“叔,我知道你是好人,我得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千万别告诉别人。”
黎小叔赶紧坐直身子,他先前的话有七分真,还有三分就是想套套话,在醉酒的情况下,最容易说出真话。
他连忙点头,“你说,叔一定替你保守秘密。”
“偷偷告诉你…”黎白特认真道:“我是个妖怪哦。”
“……”黎小叔抿嘴,望着眼带醉意的黎白,满心无语,这不是喝醉,这是喝傻了吧,还傻得不轻啊。
第11章
那一日,黎白是被抬回去的,好险的是,黎白时时刻刻记着扒皮的事,就算喝醉了,也不敢化形,这才没在人类面前露了馅。
至于和黎小叔说得秘密,黎小叔要是信了,那就真是傻。
隔了两日,在黎府书房内。
黎小叔苦笑道:“我总算明白你当日说的话,黎白这小子,真不像是是装,反而傻的天真。”
黎学博手持毛笔作画,他轻笑一声,“这般说来,小叔是没收获了?”
黎小叔摇头叹气,要说收获那还真的有,这段日子陪着黎白吃吃吃,怕是收获了几两肉。
“不过,还得让人盯着黎白。”
黎学博放下毛笔,“为何?”
黎小叔道:“这要不盯着,没准有人用个肉包就能骗走。”
黎学博微微一怔,随后笑出了声,“能骗走却伤不到,你可别忘了,黎白的身手有多好。”
好到他们府中无一人能敌。
黎成文这一路上的事,他都让人调查过,如果他猜得不错,在路途中遇到黑衣人的那队人马,为首的应该是祖周将军,至于一直未曾露脸的那个,更好猜。
能行刺的黑衣人,绝对是好手中的好手,而黎白居然一人敌十数人,可见功夫有多好。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觉得此人绝对不会是黎宏派来。
先不说黎宏有没有这个能耐请到如此身手了得的人,就说此人真要对他不利,哪怕身边有百人侍卫都能轻松取下他的头颅,而黎白却未动手,反而吃得好玩得好。
黎学博道:“我还真希望他是叔公子孙。”
这般了得人要是他黎家的血脉,何尝不是如虎添翼。
黎小叔跟着点头,他没想那么长远,只觉得黎白附和他的品性,是个值得来往的人,就算不是同血脉,来个忘年交也行。
‘叩叩。’
房门被敲响。
能此时来敲门,定是有重要之事,黎小叔赶紧起身,“侄儿你先忙,叔叔我与人有约,就先走一步。”
黎学博便将小叔送离,这就是他尤为满意小叔的地方,他不在意同族的人会不会给他助力,只要有眼见,不拖后腿就好。
送走黎小叔,黎学博与敲门人道:“何事?”
小厮俯身上前,在主子耳边小声说了几句。
黎学博脸上逐渐浮现出了不解,口中喃喃:“圣上亲自去见右相孙子?幸季到底有何本事,居然让圣上亲自去见他?”
小厮垂头,不敢应答,连老爷都想不明白的事,他哪里知道。
黎学博走在案桌前,再次持笔,为先前的画作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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