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是朵假花
“婶婶。”沈听弦立马没骨气地改口了,“能不能让我叔截屏给我看看柔柔的朋友圈,我怀疑她屏蔽我了。”
秦狰见沈听弦又露出没有尊严的舔狗姿态,倒也没有嘲笑他,反而还算认真地给他出谋划策:“你要是真喜欢她,这次我和笙笙的婚礼可以邀请她过来,如果你不方便,我可以让笙笙出面。”
可沈听弦听完秦狰的话后只是沉默着。
于是秦狰也看不懂他了,直呼他的名字问道:“沈听弦,你到底是认真的还只是玩玩?”
沈听弦却没有正面回答秦狰的问题,而是岔开话题道:“对了,你的婚宴现场布置有没有什么忌讳和要求?”
秦狰一听就懂沈听弦是不想说,既然如此,他就也不勉强,回了沈听弦简短的三个字:“别摆花。”
道理秦狰都懂,纵然小牡丹已经给他看过他所谓“真正生.殖.器.官”了,但作为一个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的普通人类,他始终过不了生物书在他心里布下的那道坎。
他也无法想象自己的婚礼现场摆着一堆植物的生.殖.器.官。
秦狰还特地强调:“不管真花还是假花都不要。”
但沈听弦不知道柳寻笙的真实身份,他听着秦狰这话只觉得秦狰有毒,问他:“婚礼不摆花那摆什么?”
秦狰说:“摆草吧。”
“你真是怕自己不够绿。”沈听弦更觉得秦狰脑袋有点不清醒,“婚礼上摆那么多绿色,不吉利啊。”
秦狰:“?”
“你这话我不爱听,撤回去。”
“超过两分钟撤不回了。”沈听弦信口胡诌。
秦狰也不想在这个“不吉利”的话题上讨论太多,换了别的话头:“沈老板,其实我一直有个疑惑,你七叔也是你叔,笙笙是他干儿子按辈分为什么你还是叫他叔呢?”
柳寻笙的身份证是入了沈家的户口才办下来的,而为了入户方便他就了沈听弦七叔的“儿子”,这按辈分来算的话,柳寻笙其实不能做沈听弦的叔叔。
“因为我叔其实不是我叔。”沈听弦压低声音,给秦狰讲他们的秘事,“如果真要按辈分他都可以做我爸的叔了,但是他不喜欢别人喊他太老,所以都让我们喊他叔,他的干儿子们也都一律喊叔。”
秦狰注意到沈听弦的用词:“干儿子们?”
沈听弦点头:“是,我七叔不止一个干儿子。”
“方便透露一下你七叔今年多大吗?”
“和笙笙身份证上的年纪差不多啦。”沈听弦摆摆手,满不在乎道,“去年刚满19岁。”
秦狰:“……”
秦狰忽然觉得像他们秦家一样人少也是有好处的,起码没沈家那么多复杂的辈分关系。
回家后秦狰把这件事和柳寻笙说了。
柳寻笙也被自己干爹的年纪给震惊到了:“干爹这么年轻的吗?”
“沈听弦应该不至于骗我。”秦狰说,“反正你干爹婚宴的时候也要来,我们应该还要去给他敬茶的。”
“好喔。”柳寻笙乖乖答应了,但心底还是有些紧张的。
毕竟是第一次结婚嘛,柳寻笙叹气。
之前他还想着可以多结几次,然后就习惯了,当然都是和秦狰结——和他每一世的轮回。不过这个念头在他决定要给秦狰续命后就被打消了。
柳寻笙也把之前自己赚的所有“彩礼钱”都捐了,这次连2000块都没留下,缘由他都和秦狰说了,秦狰也同意他的做法,甚至也追加了和柳寻笙同等数额的捐款,捐款人署名对外为:秦柳夫夫。
捐款获得那部分灵气应该于近日内就能收到,等到手后他和自己的一部分花瓣混合成药丸给秦狰吃掉,只需一粒,秦狰就起码能续五百年的命。
柳寻笙算了下日子,觉得这枚药丸送给秦狰做生日礼物正好。
在婚礼的前三天,这些灵气终于收到了,进入柳寻笙的身体后便尽数汇聚在他的灵海里。
这天趁秦狰在云州酒店对婚宴筹备做最后的检查时,柳寻笙就一个人偷偷躲在家里客厅中,闭眼深深吸了一口气,未几,他的胸前便莹莹散发出一团光辉。
柳寻笙睁开眼睛,直接将手插.入光辉中间,从自己身体里取出一朵雪白的昆山夜光,他从那朵昆山夜光上揪下一片花瓣,放在掌心揉捏几下,那片花瓣就成了一粒小小的雪丸子。
望着那粒雪丸子,柳寻笙乐得露出一口小白牙,还高兴得哼起歌来了,但是此刻如果有外人在他身边,那人就能看到柳寻笙现在的脸上没有半分血色,连唇瓣都是苍白的。
这一幕没叫任何人瞧见,只尽数落入客厅窗户边那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银喉山雀眼里。
它望着柳寻笙如白纸一般的脸色,只是轻轻叹了口气——这世上其实根本没有凭空给人续命的法子,有再多的灵力也不行。
可惜了柳寻笙这样的好苗子,从此绝无踏入仙界的可能了。
银喉山雀为了缓解心中的忧伤,便低头去啄小碗里的米吃,不过叫银喉山雀没想到的是,柳寻笙当天竟然把它也带去了婚礼现场。
婚礼是在云州酒店举办的,婚宴现场人不多,甚至可以说是屈指可数,秦狰那边就邀请了方棋薛书范阿姨沈听弦一家等人。
柳寻笙这边人就更少了。
婚礼正式开始前,沈听弦还特地去问柳寻笙:“小柳,你那边的宾客都到齐了吗?”
“我看看啊。”柳寻笙拿出一本书,书上就写了三行字,“席玉师兄、苏姐、阿松,我这边的客人都到齐了。”
沈听弦闻言抬头看了一眼柳寻笙爆出的三个名字——苏千惠神情麻木,举着一杯香槟不知道在想什么;席玉神情则是呆滞,看得出他对于柳寻笙要和个男人结婚这件事还没有任何心理准备;至于阿松,就那只银喉山雀,它脸上看不出表情,只是身体应景地系了根红缎带,笼子上还挂着迷你婚礼小请柬,碗里的米也被换成了用果汁染红的喜庆红米。
苏千惠和席玉等会是可以上桌享用佳肴的,但阿松只吃红米就有点简陋了,这场婚礼是沈听弦筹备的,他可不能让任何宾客体验不好,于是立马揪了个服务员,用下巴指指鸟笼:“你们怎么做事的?去,给阿松先生上一点水果。就一碗红米怎么吃得好?”
“哦哦好。”服务员点着头马上去给银喉山雀加餐去了。
沈听弦见状满意地点点头,又去问秦狰:“老秦啊,你这边的宾客都到齐了吗?”问完他不等秦狰开口,继续道,“我是说,除了方棋薛书和我们家这边的人以外,另外的人。”
秦狰沉默了几秒,随后才道:“我给了他寄了请柬,但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来。”
沈听弦拍拍他的肩:“放心吧,我在最外面那边也放了张桌子,他们来可以坐那里。”
秦狰道:“谢谢。”
第117章
秦狰最靠近门口的那张桌子是留给谁的没人在意, 因为在场的空桌子非常多,甚至想一个人坐一桌都行,毕竟秦狰和柳寻笙宴请的宾客就那么几个。
但是宾客少也有宾客少的好处, 社交恐惧症患者应该就很喜欢这种婚宴,省去了很多的客套话。
不过有些程序还是不能少的, 比如随礼。
苏千惠在今天以前,一直都以为柳寻笙只是秦狰家里一个普普通通的花匠, 可是沈听弦她是认识的——《东鞍道》的投资人,云州酒店的最大股东。
上一篇:我是被抱错的那个?(上)
下一篇:我,邪神,料理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