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来点血》完结
作者有话要说: Adonis,不知道有没有看耽美季节的姐们,这名字的中文翻译是阿多尼斯
Adonis是爱神所爱的美少年,故事挺悲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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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国王、夜莺和金丝鸟笼 上
6月份,一个清爽的夏夜,瀚玛王宫前广场上,游人如织,在皎洁的月光下休憩。瀚玛的居民冒着酷热,注视着天空璀璨烟花的光彩。莫?克里斯蒂安?阿尔罕不拉伯爵,历尽沧桑,终于支持不住,与世长辞。阿尔罕不拉堡街头,愁云惨淡,连绵不绝的送殡行列中,默默无言的哀悼者,心情如同失去母亲的孤儿。莫?阿尔罕不拉伯爵为治下的居民奉献了一生,躬自菲薄,甘于淡漠,象堂吉诃德一样,他不断挑战人生苦难的风车,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终于英年早逝,享年21岁。黄土掩娇躯,愿他悲天悯人的情怀永垂千古。他临终前所抱撼的是没有更好的效忠伟大的国王杰?克里斯蒂安陛下。
以上一段是我在大段的空白的无聊的时光中的妄想。
男人之间做总是像打架,因为这种生物天生就是为占有而不是被占有而存在的。
杰接受了我低等的挑衅,把我拎出来擦擦就扔床上了。
“杰,你娘脑壳,我有伤。”杰把我扔床上第二步就是含住我前面,然后开始扒自己的衣服。
“你有伤,我有药。”杰一句话顶的我无话可说,然后继续。
“你……”我伸手推杰,“哈……”下一刻传来的快感却让力道变小。
“这痕迹是谁留下来的?”杰一把抓住我的左手手腕,恶狠狠的说。
“与你无关。”我回敬。
“好,没有关系,总之你再也不可能见到他。”杰的声音极为愉悦清朗而肯定。
“杰,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扯淡,你也要关着我关一辈子,跟爱德华那变态佬一样?”我怒了。
“你的一辈子还有多长。”杰声音中的愉悦消失,突然染上苦涩。
我愣了,刚张嘴,就被吻上。
“嘘……”杰的唇离开,我刚要张嘴,就被他的食指挡住,“我履行承诺杀了爱德华。”那眸子的蓝色仍如大海那般清亮。
“如果你卖我之前就做到,如果你在我床前做恶心的事情之前就做到,如果在我还对你心存……啊……”我的话被下面传来的疼痛终止。
“疼吗?”杰一脸无辜,我闻到一丝药味,应该是什么药,杰的手指已经进入我。
“当然疼。”我抬脚想踹他下面。
“一会就不疼了。”杰拉从容的开我的脚,就进去了。
“放了……嗯……我……啊哈……否则……嗯……我就……啊……啊……毁了你……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嗯……嗯……嗯……”我擦,威慑力降低百分之五百。
“你是我的。”杰释放的时候紧紧抱住了我。
“国王陛下,你技术不错,可是,太迟了。”我喘息着对他说,杰的包围在我这句话后变得稍松,“太迟了。”
“我不在乎。”杰用沙哑的声音说,“你不知道,当时你在爱德华那里的时候,我觉得我都要疯了,只要你记住,你是我的,其他的我不在乎,只要你是我的。”
对的人错的时间,错的时间对的人,总之都是,对的时间,对的人,不对的命运。可是究其根源对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与错相对的某种存在吗?即便是碰上了各种错,现在几百年后的我,过的相当不错,那么这是错吗?还是对呢?疯了。
杰和我再次陷入我和爱德华曾经玩过的游戏。
我要自由,他不放手。
我再次被抓进瀚玛,但是这次,杰为我建了一座行宫,在瀚玛的远郊。华丽的行宫,整面墙的壁画,巨大的雕像和毛毯,是曾经的夏宫改造的,还有一间镶满琥珀和红蓝宝石的房间。
好一座漂亮的金丝鸟笼。
很小的时候听过这样的童话,说是国王命人做了最昂贵的金丝鸟笼,想要留住每天在皇宫外唱歌的夜莺,但是怎么夜莺都不进去。童话的后来夜莺怎么了,我一时想不起来。但是我肯定在童话外的最后的最后,国王和夜莺都会死就对了。
就像我,我很快就会死了。
杰的主要行政场所转移到了这里,同来的还有他的大臣们。
杰不是变态,杰白天办公,晚上来找我,放任我在二楼巨大的琥珀厅里,喝茶,读书。因为行宫外面驻扎了密密麻麻的人,他知道我知道自己跑不了。
我试着和杰理论。
“放我去本笃,我想去找我儿时的玩伴。”我恳求杰。
得到的是两个字,“不准。”
“为什么?”
“你是我的。”这次是四个字。
之后就又是一夜的折腾。
夜半醒来,杰依然是抱紧我熟睡,一如我第一次和他睡在一起,肢体纠缠在我身上,如同捆绑,亦如寂寞的小男孩抱紧自己的泰迪熊。
我挣开他的胳膊腿,凝视他的睡颜。
金黄色的睫毛柔软的颤动,仿佛金丝雀最柔软的羽毛。他睡得不安稳,又深沉。
我从床边拿出藏在那里很长时间的匕首,镶满红蓝宝石,那是阿伯拉罕的匕首,我曾经想用它杀死爱德华,作为防身手段,一直留在我身边,而这次被带走,我惊喜的发现它埋在我的换洗衣服里面。缓缓拔出,寒光四溅。
杰的喉咙就在那里。
我的自由就在那里。
割断它,割断它,割断它,割断它,割断那个正在颤抖正在呼吸的生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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