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亚动物诊所病历记录簿1-4》完结
这不能怪他!
一开始下公交之后,走在山间小路、树木环绕之下,偶尔远眺山间很有味道的乡村,倒挺有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滋味,骆赛还难得地忍不住文艺了一把,哼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地慢慢走,可问题是,走着走着,走着走着,诶,我说,没完没了了是怎么着?怎么老半天都不到?!
等爬过了两座小山丘,还有一座完全不能爬只能绕的“小”山丘……照着地图走的骆赛生吞了那张传单的心都有了,虽说爬山是一项对有益身心健康的运动,可传单上印着的地图也太坑爹了!
那个比例尺是1:100还是1:1000啊?!公车站指向目的地的那条路,根本就不是直路而是各种弯曲的小路,更别说中间没有标识地形的等高线,他可是至少爬过两座小山丘,又绕了一座已经不能称作小山丘的大山丘!
就他那小模样怎么看也不是什么运动健将吧?他平时撑死了走远点去出个诊什么的,如果有像驴一样爬山涉水的能耐就不用当什么逆天技术宅了好不好。
反观身后特罗斯,精力却充沛得让人嫉妒。
从一下公交就到处蹦跶,城市的小街小巷怎么能跟大自然的宽敞媲美?
对于犬类来说,就算已经被驯服,但在血脉的深处,依然保留了对自由的向往,特别是到达野外的地方,多矜持的狗狗都会嗷嗷叫地放肆奔跑一番,恨不得到每棵树下都闻一闻、蹭一蹭。
那个高个子的酷帅外国青年大一开始就迫不及待地左顾右盼:“兔子呢?兔子呢?”
“……”
农庄就算养兔子,那也是见人都不会跑、还吃得胖墩墩极为讨喜、为了小朋友喂喂小萝卜摸摸毛的小兔子吧?
“咦?!有兔子!!”
特洛斯突然兴奋地跳了起来,往路边的树丛钻了进去,一转眼连影都没了。
“啊!特洛斯!等等!”
这附近可是陌生山地,没准有什么意外,谁知道有没有捕兽夹或者老鼠夹什么的,骆赛不由得担心地追在后头钻进了树林。
“特洛斯!特……诶?”骆赛看见地上有件很眼熟的外套,不就是刚才特洛斯身上穿的吗?敲了敲不远两步之外还有件毛衣,再几步外的灌木丛上横着条牛仔裤……等他把东西都捡起来,刚一抬头,“啪——”有什么从头顶的树枝上挂不住地掉了下来,正好撂他头上,软软的什么拿下来一看——是条印着小黄鸭的黑色小内……
“……特洛斯!!!”医生愤怒了,“下次裸奔之前把衣服先叠好!!”
追着兔子的狗狗那叫一个欢脱。
其实打一开始人类驯化犬类,可不是因为它们长得可爱。
野生犬在野外会主动追捕猎物,因此人类希望将犬只驯化之后协助他们进行狩猎,很多被驯化的猎犬甚至直接被命名为“猎兔犬”、“猎鹿犬”、“牧羊犬”等等。尽管如今通过人工培育已经演变出许多其他品种的观赏性犬种,但它们依然继承了祖先喜欢追猎小动物的本能习性。
所以就算是地狱双头犬,爱追个兔子咋了?又不犯法!
可怜那只倒霉催的野兔,也就是见天气好出来遛个弯,估计是出门忘记看黄历,没注意到上面写着“大凶”、“忌出窝”什么的,遇上了在地狱没兔子连食尸鬼都可以追一宿的双头犬Boss,遭大罪了……
不过,可别要以为兔子会像动画片里面那样柔弱可爱遇到尖牙利齿的狗狗就吓得索索发抖,事实上野外的兔子可机灵了。
一瞧见张牙舞爪的大狗,甭管它有几颗头,掉头就跑,而且还不是弄点迂回路线,跑一跑还往边上跳一跳然后一蹲缩到草丛里,要是追它的狗狗是一根筋只会追直线的狗狗的话,肯定就给它逃之夭夭了。
只见那野兔一蹦蹦进了低矮的灌木丛里,灌木上有些密集的荆棘,而且以杜宾犬的身形实在是挤不进去,特洛斯在外头转转悠悠地绕了两圈,俯下脑袋鼻子凑过去“嗦嗦嗦”地闻来闻去,偏偏就像老鼠拉龟似的没处下手。
“可恶的家伙!太狡猾了!有本事不要像只兔子一样钻草垛!!”
对于那只不肯乖乖就范的兔子,特洛斯出离愤怒了,抬起前爪就一顿狠刨,把那块地都挖出个坑来了,可这显然是无用功,不管他在外头怎么嗷嗷叫,里头的兔子就是不鸟他地淡定蹲在他够不着的位置。
旁边的俄耳实在有点看不下去了,一低头一张嘴“咔吧”咬了咬特洛斯的耳朵,喉咙深处发出的声音犹如地狱深处恶魔的窸窣低语:【冷静下来,我的兄弟。】“嗷呜……”特洛斯吃疼地抖了抖脖子,扭过长长的杜宾狗狗脸来,杏仁圆眼水水晶莹满腹委屈状,“医生家乡的兔子都太狡猾了……”
俄耳深深地吐了口气,谁叫自己跟这家伙是同一个身体,在世人眼中它们就是俄耳特洛斯,要丢份儿那也是一起丢的份儿。
“再狡猾的猎物也不是没遇到过。难道你已经忘了把躲在月桂树上的精灵逼出来的方法了吗?”
“哦!对啊!”特洛斯眼神一亮,脖子一挺嘴巴一张,“呼——”熊熊的地狱火舌如同恶魔舔吻般燎燃了整片灌木丛,在可怕的地狱火吐息下什么东西都只有变成灰渣渣的份,蹲在底下的兔子要还不动弹的话直接得变成一块焦炭。
兔子吓得整蹦了出来,慌不择路地往另外一个方向逃跑。可是漆黑的地狱烈焰立即在它面前烧起了一堵火墙,彻底堵死了去路,虽然地狱火并不像凡间的火焰般燎原而动,只要烧光了火舌舔到的东西就会熄灭,但在这种滔天火势包围下,一只没有开任何外挂的兔子简直是无路可逃,倒霉又绝望的野兔最后被逼到了死角。
“哈哈!没处逃了吧?”
就在得意洋洋的特洛斯抬起屁股得瑟地摆了摆做好了预备的准备,打算一招狮子扑兔搞定它的时候,突然,一道青灰色的彪悍身影像闪电般从侧旁的树丛中跃了出来,一跃一扑之间,姿势迅猛却不失轻灵,“咔吧!”准确无误地咬住了兔子,野兔还想垂死挣扎一下,可剪刀状的牙齿无比牢固的咬住猎物,让它连一咪咪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兔子蹬了几下腿就挂掉了,横嘴夺兔的家伙直起了脖子,微斜的阳光照在它青灰色的毛发上,只见灵活呈弓形的长颈,完全水平的背部,结实有力的腰线加上略微圆拱的翘臀,流线型的体形有着完全不输给杜宾犬的优美身姿,而带着曲线自然下垂的尾部更有丝质般柔软的长长羽状饰毛,仿佛凤凰尾巴般,配上薄薄耳朵上的长毛,既特别又华贵,是一只非常有贵族范儿的狗狗。
当然,前提是忽略它刚才彪悍的捕猎以及现在嘴里那只死透了的野兔。
杏仁状的眼睛咕噜一转瞥了一眼那边两颗脑袋的古怪杜宾犬,鼻头喷了口气,很是不屑地模样,一转身一扭屁股就想走人了。
特洛斯可不干了:“呔!!放开那只兔子!”
“……”
“听不懂?”特洛斯忽然考虑对方似乎是中国的狗狗,估计平时也是听中文的,于是磕磕巴巴地用中文补充道,“听、好了……咳咳,此山是我栽!此树是我开!要想从这过,留下……对,留下你嘴里的兔子!!”
“……”
“……”俄耳此刻真心希望天上掉下来一块陨石什么的把他砸昏算了。
那头猎犬抖了抖漂亮的凤凰尾,居然还真就一低头把野兔放到跟前的位置,然后缓缓直起身,字正腔圆地一口流利的英语:“你的国语,太差劲了。”
对方会说英文,可省了不少事呢!特洛斯对于这只猎犬为什么会说话,而且说的还是英语这一点完全没有放在心上,一门心思地盯着地上的野兔:“那你就该知道,这只野兔是属于我们的!”
“哦?是这样吗?”微微上扬的语调带着不以为然的淡定,猎犬摆了摆它好看又柔软的尾巴,抬起前爪,拨弄了一下还没僵死的兔子,把血淋淋的伤口翻到正面,“按照现场证据来看,这只兔子显然是死于贯穿性咬伤。”
特洛斯于是凑近了看了,虽然他很不爽这种横嘴夺兔的行为,但他不能否认对方在捕猎兔子技巧方面确实非常高杆,那精准的噬咬角度,强健的咬合力,仿佛天生就是为追逐狩猎野兔而生的犬只。
绵羊鼻般长长隆起的鼻梁抬了抬,英武又精致的狭长面孔充满了自信:“而它脖子上致命伤口的牙痕,其咬合状态、齿弓形状大小、齿列特点以及每个牙印都可以与我的牙齿进行比对检验,进行特征接合和比照,由此足以证明这只兔子是我杀的。”
“啊?这样吗?”
“再者,在贯穿性皮肤咬伤的尸体上有开放性伤口,伤口处的粘膜已经沾染了我的唾液,唾液样本的DNA验证更是铁一般的证据,案情毋容置疑。”
“果然你就是凶手!”杜宾犬当不愧是警犬界的明星,一挺俩尖耳朵,一瞪俩圆眼神,正气凛然,还真像那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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