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时空神探
“不止这里。”
叶怀睿一边检查她的双脚,一边对黄警官说道:
“她脚掌的内侧面都有干掉的泥污,尤其脚趾和脚跟处最为明显。换而言之……”
黄警官抢答:
“有人替她穿上了袜子!”
叶怀睿点了点头,肯定了黄警官的推测。
绝大部分人都有过穿湿袜子很不舒服的体验,尤其脚底全是赃污的泥水的时候。
更何况有人做过相关统计,有计划的自杀者在实施计划以前,大部分都会将自己收拾得干净整齐,正应了华国一句老话,“清清白白的来,干干净净地走”。
即便王燕想在死前给自己穿一双袜子,至少也该先擦洗干净双脚才对。
那么,这就意味着,很可能有另外一个人,给王燕那对脏脚穿上了袜子。
而这个人在王燕尸体被人发现前离开了现场。
“可是……”
黄警官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那人为什么要多此一举,给王燕穿袜子呢?”
第41章 9.自缢-04
不管当时在场的人是谁, 又是否杀害了王燕,在黄警官看来,他都没必要特地给王燕穿一双袜子。
确实, 一对袜子跟缢死又有什么关系呢?
脚上套一双袜子, 既不会让人窒息,更不会让勒杀、绞杀或者其他谋杀方式变得看起来像自己上吊的啊!
黄警官和他的搭档越想越困惑,双眉都深深地拧在了一起。
“关于这个,我倒是有个想法。”
叶怀睿也蹙起眉, 目光落在了死者的脖子上,“不过暂时只是猜测,没有证据。”
“你说说看!”
黄警官一点都不介意有没有实证,只想赶紧有人给他解个惑。
叶怀睿朝黄警官看了一眼:“我觉得,原因还在那张垫脚的椅子上。”
“啊?”
黄警官仍旧十分茫然:“什么意思?”
一旁的欧阳婷婷却忽然灵光一闪,猜到了叶怀睿的想法。
“你是说, 脚掌纹?”
姑娘伸手指了指王燕的脚,“因为那人没办法在椅子上留下王燕的脚掌纹, 所以帮她穿上了袜子, 用以掩饰这个破绽。”
叶怀睿点了点头, 肯定了她的猜测。
人的皮肤在接触光滑且干净的物体表面时, 身体的分泌物,如汗液和油脂就会在上面留下指纹的纹路, 目视不易被发现, 称为“潜伏指纹”。
事实上, 不止是手指,只要是皮肤, 都可能会在物体表面留下这样的油汗混合物印子。
最常见的比如脚趾、手掌、脚掌, 甚至唇部、颜面部等等。
但人死亡之后, 身体的新陈代谢自然也就会停止,没有油脂和汗液的分泌,当然也就不容易留下指纹了。
叶怀睿猜测,王燕死时——姑且不论她是如何死亡的,因为是在自己家里,很可能是赤足状态,或是穿的拖鞋在挣扎中蹭掉了,脚板底才会沾上因风雨带来的污水。
凶手将人杀害后,显然想要将现场布置成上吊的样子,将王燕的死伪装成是一场自杀,逃脱警方的缉查。
既然是自杀,那就得符合自杀现场的逻辑,需要给死者安排一张垫脚的板凳。
但警察和法医又不是傻的,若是王燕赤着脚,却没有在板凳上检出死者留下的脚掌印儿的话,就相当于直接告诉警方,这个现场是伪造出来的了。
所以凶手要给王燕穿上袜子,这样一来,即便没能留下脚掌印,也不会显得那么可疑了。
“这么看来,凶手……”
黄警官顿了顿,换了个严谨些的说法:
“我是说,给王燕穿袜子的这个人,显然有一定的法医学知识啊。”
此话一出,在场的所有人表情都顿时凝重了起来。
是的,能想到板凳上的脚纹问题,还知道人死后油脂汗腺停止分泌,很难留下脚掌纹路,从而想到要给死者穿上袜子的,必定对法医学有基本的了解才对。
“那就难怪了……”
黄警官走到解剖台旁,指了指死者的脖子,“难怪他能造出这么逼真的缢死痕迹!”
说罢,他转头看向叶怀睿,目光中充满了希冀:
“叶法医,关于她脖子上的伤痕,你有什么想法吗?”
叶怀睿疑惑地眨了眨眼:“什么想法?”
“当然是这伤是怎么弄成这样的啊!”
黄警官说道:
“不弄清这一点,这案子没法查呀!”
王燕脚底的污渍虽是可疑,但也只是“疑点”,作不得实证。
除非尸检,或是别的更有力的证据能证明王燕是死于他杀而非自杀的。
“关于这点,我还真没什么想法。。”
叶怀睿摇了摇头。
“说实在的,我现在一丁点儿头绪都没有。”
他轻声叹了一口气:
“只能先做尸检,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线索吧。”
另一个时空中,1982年的8月10日,凌晨一点三十五分。
就在叶法医忙着处理王燕的命案时,殷嘉茗也没像叶怀睿以为的那样,乖乖地呆在别墅的地下室里等着。
他一直在思考应该怎样掘出司徒英雄的尸体。
因为阿虎才刚刚出事,殷嘉茗生怕连累乐乐,就与姑娘约定减少见面的次数。
原本乐乐每两到三天就会来送一次补给,现在则减少到五天甚至一周才来一回。
至于平常的饮食,地下室没有冰箱,殷嘉茗也只能靠罐头食品和压缩饼干苟着了。
但殷嘉茗觉得最难熬的一点,是比从前更强烈的与世隔绝感。
原本两三天就可以得到的新报纸、杂志和书刊,现在得延长到五六七天。
在等待新消息的时间里,殷嘉茗就像孤岛上的囚徒,根本不知道外头发生了什么。
——好在自己还有阿睿,不然怕是真的要疯了。
殷嘉茗一边自我安慰,一边琢磨着如何挖尸的事。
乐乐8号的晚上刚刚来过,等她下次再来,起码得是四五天后的事情了。
他当然可以等乐乐下次来时,让她帮忙带件挖掘工具,但如此一来,就又得耽误好些时日。
殷嘉茗现在满脑子都是找出真凶,替阿虎报仇,自然一日也不愿意耽搁。
可是他总不能靠一把调羹去挖司徒英雄的尸体。
好在他已经想出了一个办法。
他现在身处的别墅区仍然在建,百米之外就是竹竿搭起的脚手架和工人们的板房。
工地里当然不可能缺乏建筑工具,挖土填沙的铲子更是标配中的标配。
——是的,殷嘉茗打算冒险外出,趁夜潜入工地里,偷走一把铲子。
这当然十分危险,不仅容易被人当场抓住,事后也可能会有人察觉到蛛丝马迹,从而发现他的藏身之处。
可殷嘉茗思来想去,觉得自己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而且说干就干——今晚去挖尸是肯定来不及了,但悄摸偷把铲子的时间还是十分充裕的。
殷嘉茗通过气窗,一直盯着外面的情况。
他耐心地等到凌晨三点,确定值班巡夜的人已经回了休息的板房,工地的照明也减到了最低的限度之后,他才拿了手电筒,开启密室的机关,悄悄溜出了房子。
半山别墅群的深夜,除了风声与虫鸣之外,听不见一点儿声音。
这个时代的工地还没有普及大功率的照明灯。
现在流行的仍然是在施工区域悬空拉起长长一条电线,每隔一段距离便挂上一个灯泡。
殷嘉茗小心翼翼的溜进工地里,找他想要的铲子。
他以前从来不敢靠近有人的地方,这当然也是他第一次摸进这里。
好在殷嘉茗以前也曾经在工地里打过临工,大概知道些工地的规矩。
这片工地是白天开工,傍晚歇息的,工人们多住在山下的工房中,每日都会留下几人在工地里轮值守夜。
每天下工时,工人们都会将铲子、锤子、撬棍一类的工具收进工具间锁好,以防失窃。完结小说就在完=结=阁www.wanji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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