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无限片场当反派
十多天过去了,他们很快发现这地方似乎有神秘的能量,受伤的人不会感染,患病的牲畜在这里也痊愈了,贪心的族长认为这里是一块宝地,于是大动土木,要将这里变成部落领地,让自己永远生活在这仙境一般的世界。
然而他们砍伐树木,污染水源,惊动了仙境中的神明,这神明才刚刚初生,还很弱小,祂怯生生的警告族长离开此地,却被族长认为是其他部落的眼线,将其五花大绑的活捉了。
于是,在七日受难中的第一夜,族长砍断了初生神明的头。
让他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清晨,神明完好无损的坐在囚牢里,脖子上连伤口都没有,这让族长大感惊奇,同时也大为恼火,他是战士出身,还没有他杀不死的东西!
族长白天要监工,非常忙碌,就只能在夜晚对其处刑。
七日受难的第二夜,神明被喂给了沼泽中的鳄鱼。
被鳄鱼吃掉可能是当时最残酷的死法了,在一次次死亡翻滚中,神明的身体也被扭扯殆尽。就在族长自豪于自己的明智时,那死不了的家伙又再一次完整的出现在了他面前。
这彻底激怒了好战且残忍的族长。
第三夜,火刑如期而至,神明被绑在了火刑架上,光洁的皮肤被火焰一寸寸烧黑萎缩,可他还是没死。
第四夜,族长召集了所有部落成员,宣称神明是上天派来阻止他们留在此地的魔鬼,于是上百人你一刀我一刀,将神明活剐了。
看到这里,卓郁不由得皱紧了眉头,他感叹这些原始人的愚昧与固执,竟让他从心里对这些行为感到非一般的厌恶,源源不断的怨恨似乎从他的体内蒸腾而出,卓郁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将拳头握的死紧,掌心和指甲缝溢出血丝。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他扮演的角色知道些什么?所以才做出如此大的反应?
卓郁没有停止,继续翻了下去。
第五天清晨,只剩一副骨架的神明长回了肉/体,和之前一样完好如初,但神明也会痛,祂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受到这样的对待,于是呆呆的望着天空。
这时,一个少年凑近了身子,神明知道他,这孩子是昨夜唯一一个没有伤害他的人。
少年似乎对神明的痛苦感同身受,他偷偷端来泉眼的水,带来自己藏好的粮食,想要弥补部落对神明造成的伤害,即使他知道做什么都没有用了、即使他知道自己这样做会被发现、即使他会被打个半死。
他用了很大的勇气才来到对方身边。
神明没有收下礼物,祂只是对这个少年笑了,那笑容多么圣洁,竟对他毫无迁怒。
那一瞬间,少年爱上了这位神明,而神明也喜欢上了善良的少年。
在七日受难的第五夜,曾经活剐过神明的族人见到他仍旧不死,觉得这力量可以为部落所有,他们拼命灌输加入部落的好处,可以一起去杀害他人,掠夺资源,贪婪的嘴脸一览无余,还逼迫少年去游说对方,然而这一切污浊的语句对神明来说都是亵渎。少年死死闭上嘴,不愿再让对方经受一丝污染。
第六夜,粮食不再充足的部落,终于从怒骂对方不知好歹,变成了感恩,但不是因为别的原因,而是因为他们知道这家伙能复原肉/体,所以将其当成了取肉用的牲畜,将神明啖入腹中。
恋慕神明的少年发了疯,持刀砍伤族长,被众人押解到了囚笼中。
在七日受难的最后一夜,神明看着这些人形的、真正的魔鬼,将同族少年的头颅砍断,剥下头皮。
在这一刻,无论受到什么折磨都没有求饶的神明,突然发出了悲鸣,祂声声泣血,没过多久就倒在了地上。族长去试探祂的鼻息与心跳,这下子,神明是真的死了。
——祂的心死了。
无法死去、但最终还是死去的神明,被抛尸进了泉眼中,化为不老泉。
整本书翻完了,卓郁死气沉沉的坐在轮椅上,手指在不断颤抖。
作为个人而言,他不该有如此大的触动与共情,因为他是个恐怖家,他见过更加残酷的现实案例,更耸人听闻的连环杀人案,可《七日谈》这个故事,却让他犹如身临其境。
而且,《七日谈》是个宗教故事,里面的情景在外人看来,或许太夸张了,只是在一味的夸大人性之恶,让人不耻,真正的社会上,不会有那么多坏人。
但卓郁知道,这个故事是彻头彻尾的“路西法效应”。
斯坦福大学曾经做过一项研究,他让志愿者分成两拨,一边是囚犯,一边是狱警,最终得出结论,即使是一个在外人眼里及其温和的人,在拥有了绝对的权力、武力和至高无上的身份时,也会因为环境的影响,成为对弱小者施暴的残忍恶魔。
所以这才是故事中的少年最为难得的地方。
卓郁揉了揉额角,看着《七日谈》,他有了新的猜测。
在第一夜,只是族长一人对神明进行折磨,所以在他们来到黄金湖的第一天,只有一个阴尸到来。而第二天,神明被喂给了鳄鱼,所以刚刚才会出现那个几乎不可战胜的鳄首男人。
那么第三天呢?
卓郁心里已经有了判断。
他拿着书籍,觉得不能再塞在轮椅里了,这可是重要的道具,一定要保护好。系统不是给了他三个格子的空间吗,也许可以将这本书装进去。
卓郁反复试验了一下,果然,格子空间能将其收纳,也能全须全尾的把书召唤出来。
就在他研究格子的时候,忽然从书脊处摸到了一块凹凸不平的地方。
卓郁挑起眉毛,仔细摸索一番,小心翼翼的用磨尖的叉子挑开封皮,一直撕到书脊,果然,有块折叠的小纸条从书脊空隙处掉了出来。
卓郁将其展开,发现上面写满了数字,按照它的排列方式,应该是某种密码。
“等等,这个字迹……”
卓郁惊奇的抚摸起这张纸条,他摇着轮椅到篝火处取了块碎掉的煤炭渣,然后在木屋的地板上随便写了几个数字,再和这张纸条上对比。
“这是我的字迹……”卓郁不解的呢喃,他翻过来看过去,只能判断出墨水已经干了很久了,甚至有些褪色。
卓郁突然有了一个念头,他费力的挪动身体坐到地上,观察起自己的轮椅来。
“艾维瑞斯与詹宁斯!”他对车轮内侧的商标牌脱口而出,作为一个残疾、且有些闲钱的人来说,他一直都在更换市面上最新最好的轮椅,所以对医疗器械的品牌相当熟悉。
这个牌子创造了世界上第一辆折叠轮椅,以此建立了自己的公司品牌,他们的作品直到现在还是现代轮椅设计的基础。
可是……这个牌子只流行于二十世纪中叶。
果不其然,在一处隐蔽的夹角,上面标注了这辆轮椅的建造日期,它诞生在1938年。
卓郁兴奋起来了,他抓住了“未知角色”的尾巴!
卓郁连忙坐回轮椅,重新打开橱柜,三下五除二的扒掉了方浩的衣服,这件衬衫有浓浓的80年代复古乡村风,可卓郁自己身上的比那件更加老古董,针脚有细微差距,不像工厂现代化产物。
“如果说这个电影的风格是八十年代末的cult血浆片,那我就是这个年代格格不入的存在。”卓郁右手纂拳敲向左掌:“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他的角色,和周武他们压根就不是一个时代!其中的差距,按照那辆轮椅来算,足足有五十年左右!而且轮椅经过这么久的岁月,不可能还那么结实牢固,这压根就不符合常理,除非它定格在了某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