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痕(短篇集)
岛木对与妻子过夫妻生活还要付钱,虽然有抵触情绪,但这样做,也确实使他感到有一种刺激感。每过一次夫妻生活,不仅可以增加夫妻储蓄,而且还加深了夫妻之间的和睦关系。这种方法,倒不如说它是一石三鸟、一箭三雕。
岛木和则子一起出外散步时,则子不仅会招来男性们,而且还会招来女性们羡慕的目光。对于用一万日元一次就能买到这么一位美若天仙的妻子,岛木心中充满了自豪和满意。与此同时,夫妻储蓄增加了,归根结底也就是岛木家的财产增加了。
不过,夫妻储蓄卡上的名字是则子,而不是岛木。岛木得知这一情况后,心中有点不安,但听了则子给他解释“夫妻财产双方共有”之后,就没有再说什么。
过了不久,则子又向岛木提出:“我们双方均摊家庭开支,怎么样?”
岛木听后不由大吃一惊,岛木温和地反驳道:“作为夫妻就是在一起共同生活,均摊家庭开支,那算怎么回事呢?那不是太见外了吗?”
自此以后,所有的钱都以则子的名义存进了银行,生活费全由岛木一个人负担。同时,两个人旅游,外出时的费用也全部由岛木来支付。
明明说的是家庭支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需要时,生活费以及一些意想不到的支出,则子也都要让岛木来支付。她好像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又过了不久,连她的交际费、庆吊仪式费、服装费、化妆品费等,她也让岛木来负担。
则子曾说过,夫妻两个都工作,收入会增加一倍,但交际费等也会随之增加一倍。然而,到头来是,交际费等增加一倍的只是岛木一人,而则子的全部收入都完全由她自己储存了起来。
姑且不说生活费方面,更令岛木想不通的,是在与她交往时,和她结婚时,举行法事时,自己为什么要给她拿钱。则子是第一次结婚,但她显然不是处女。或许她跟自己结婚后还在秘密地与她以前的情夫交往,并且还要自己负担她和那个人的交际费以及庆吊仪式费吗?想到此,岛木很气愤。
结婚以后,岛木觉察出则子对生财之道极其关心。则子比自己更看重金钱,这也许是她在银行工作期间领悟到了金钱的威力。
虽说二人是夫妻,但并不会同年同月同日死。如果按照顺序的话,父母会比自己先死。兄弟姐妹也会从年长者开始先后离世。到头来,等到自己要死的时候,就剩下自己一个人了。所以,作为人生最强、最后的武器,那就是金钱。
与岛木结婚后,则子的心中丝毫没有要和他白头偕老的意识。对她来说,结婚就是节省生活费的权宜之计。与自己的丈夫过夫妻生活还要向丈夫征收费用,从这一点来看,她无疑也会从婚前与她交往的男性(复数?)那里索要过金钱。突然,岛木的内心产生了一种怀疑,那就是则子也许卖过淫。她把过正常夫妻生活收费,在夫妻间定名为夫妻储蓄,那么向丈夫以外的男性要钱而过性生活,那就是卖淫。岛木鬼使神差似的这样想着。就在又过夫妻生活时,他发现则子的下腹部有一道手术刀痕。
“那是什么刀痕?”
“是阑尾炎。”
不过,那个刀痕过长,不像盲肠手术,而且部位也不一样。不,那不是盲肠手术,应当是剖腹产手术!
岛木曾对则子以前的坦率、诚实感到十分满意,但现在回想起来,自己所娶的这个妻子或许就是一个曾因卖淫怀上别人的野种而做过剖腹产的破烂货!
岛木的第一个和第二个妻子,她们有缺点,但她们至少还有一个最大的意愿,那就是要和自己白头偕老。
则子却完全没有要与自己白头偕老的意识,丈夫只是她暂时所需要的宿主。寄生虫就是不停地摄取它所寄生的宿主的养分,而当摄取完了宿主的养分之时,它就会迅速转移到另一个宿主身上,继续摄取自身所需要的养分。
则子也许就是这样一条寄生虫,她敛取完一个男性的金钱之后,就又投向另一个男性的怀抱,继续敛取金钱。岛木深感,再这样继续与则子一起生活下去,自己将会成为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就在岛木心绪不安之时,则子又向他提出了要提高过夫妻生活费用的新要求。
“不管到什么地方,不管按什么风俗,一万日元怎么也买不到我这样一个美若天仙的女人。以后每过一次夫妻生活,我要要二万日元。不,二万日元也太便宜了吧!像我这样的女人,一晚上出五十万日元,不,出一百万日元的男人也有。我们是夫妻,属于特殊服务,一晚上你就出二万日元吧!”
“则子,你在说什么?你又不是什么风尘女子,你是我的妻子呀!”
“正因为我是你的妻子,我才报出特价二万日元。如果你不愿意那就算啦!我也并不是很想过性生活。”
“我们是夫妻呀!”
“是夫妻就一定要过性生活吗?”
“那么,你为什么要结婚呢?”
“结婚并不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成天紧紧贴在一起,结婚是种合同,对吗?结婚是经双方同意共居一室,但是我并不打算出卖自己的自由和私生活。”
“我并没有要剥夺你的自由和私生活的意思。”
“你这么说,就是付二万日元也可以啦?”
“不过,你听我说一句。你知道,除了交夫妻储蓄金以外,我还要负担你所有的生活费用。如果这一切都由我来负担的话,那么,过一次夫妻生活的费用就太高了吧!”
“你这样说,就是把我混同风尘女子啦。丈夫给妻子生活费、娱乐费,那是天经地义的。”
“你说的那是同呼吸共命运的夫妻,可你并没有要和我同呼吸共命运。你说我剥夺了你的自由、你的私生活,还认为我们结婚是一种商业合同。这也就是说你要作对你有利的夫妻性生活分摊了。如果这样分摊的话,生活费、娱乐费以及交际费也都应该分摊了,对吗?”
“如果你希望那样的话,那倒完全可以。不过,过一次夫妻生活你至少要付给我十万日元,否则我就吃亏了,不是这样吗?”则子很满意地笑着说。
看着她那种笑貌,岛木不由感到,与这个女人无法一起共老终生。
第三次结婚,又到了离婚的时候。这也许是岛木根本就没有能找到一个贤妻良母的命吧!不,与其说是没有那种命,倒不如说是有一股妖气使岛木的婚姻始终不得圆满。
近一个时期,随着不愿意结婚的女性的增加,无法结婚的男性也在增加。在这种社会潮流当中,一个能结婚三次的男性,与一次也没能结婚的男性相比,可以说他是一个真正的幸运儿。
不过,每离一次婚,物质和精神两方面都会受到极大损失。因此,岛木决不会认为他自己是幸运儿。
岛木断然向则子提出离婚要求。
“我可以答应离婚,但是赔偿费很高啊!”则子回答说。
岛木估计,则子是一位很会在金钱上打算盘的人,自己提出离婚,就需要向她付相当高的赔偿费。但他还是下定决心,即使落得个一文不名,也要与则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