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的第十四层
余光扫见那只伸过来的手时,我根本来不及反应,第一认知是,那只手的烧焦的……
等我恍然惊醒,那只手已经紧紧攥住了我的手腕,我吓得猛地倒吸了一口凉气,赶紧甩掉手里的刀,往前逃了两步。
惊慌中我回头一看,那个脖子上戴着红印的女人,正身着一袭白裙立在我的身后。
和之前不同的是,这一次她的脸的轮廓清晰无比,不再像之前那样仿佛被一层朦胧的纱隔着一样。
她不说话,只是立在原地用那双只有眼白的眼睛盯着我看,而我已经完全说不出话来了。
倒是曾启华突然愣了一下,问我:“你怎么了?”
“她……是她……”我结结巴巴回答。
“呵呵,她又出现了吗?张医生,这么说来,你刚刚的所有推理岂不是完全被推翻了?”
说话时曾启华怪笑了两声,忽然,他猛地一把攥住我的衣领就把我按在了沙发上,怒吼着问:“那么你他妈的现在清清楚楚的告诉我,我到底是不是疯了?我他妈到底是不是杀人凶手?”
我盯着他愤怒的表情,无言以对。
而曾启华的情绪又稳定了下来,冷声说道:“张医生,你必须认清现实,你只是个医生,不是神,这个世界上又太多事情是你并不知道的,所以别拿你的科学标杆,去衡量那些你无法解释的东西……”
“我……”
“你想知道答案吗?我可以帮你。”
他松开我,再度直挺挺地坐回了沙发上,我也稳住情绪坐了起来,但往前一看,那个女人,又一次无声无息的凭空消失了……
“张医生,也许你该看看这个。”
曾启华说话时已经从茶几抽屉里取出了一张照片来,递给了我。
我戒备地接过来一看,照片似乎是在一星期前公园的命案现场拍摄的,拍的不是那具尸体,而是那具尸体的手。
准确的说,是尸体被烧焦的手指的特写。
“一周前这宗案件,我是第一批赶到现场的警员之一,虽然不是法医,但我仔细观察了一下尸体,并且发现了一个问题……”
曾启华说着用手指了指照片里死者的无名指指根位置,又说:“你仔细看她的无名指,虽然她整只手上都有烧伤,但无名指根部却又一条浅淡的痕迹,痕迹所在的皮肤只是轻微灼伤,和其他部位的皮肤烧灼程度完全不符合……”
☆、006-死人的戒指
“你的意思是……”我疑惑地问。
“是戒指。”
曾启华回答:“死者的四肢被人用火烧伤时,左手的无名指上应该戴着一枚戒指,所以带着戒指的地方,烧伤程度明显和其他地方不符。”
“这能证明什么?”我问。
“这证明不了什么,但我们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检查尸体时,死者的手上却并没有戴着戒指,也就是说……”
“戒指不见了?”我惊问。
曾启华点了点头。
曾启华的话让我陷入了沉思,这确实有些诡异,看照片上的痕迹,死者的无名指上确实带过戒指,而且直到被杀、四肢被烧戒指应该一直都戴在手上的,然而为什么会在尸体被发现之后,戒指就不见了?
“有没有可能,尸体泡在水里被冲上岸之前,戒指就落进了水里?”
“可能性很小。”
曾启华答道:“戒指戴在手指根部,尸体泡在水里只会让身体表层浮肿,也就是说,原本就紧紧戴在手上的戒指会被勒得更紧,而我们发现尸体时,尸体的十根手指是完整的,那么戒指怎么可能自己脱落呢?”
“那你的意思是……”
曾启华抽了口烟,又诡笑着说:“我今早打电话跟以前同事聊天时,已经得知了人头在宾馆被找到的消息,虽然还没有进行DNA取样对比,但这颗头绝大可能就是一星期前无头女尸的那颗,假如真是这样的话,技术部很快就能通过人头来复原出死者的本来面貌,这会让整个案子跨进一大步,不过,光是这些似乎还并不足以破案,那颗不翼而飞的戒指,说不定才是破解案件的最关键因素……”
“为什么这么说?”我问。
“只是一些推测而已,张医生我问你,一般会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的,都是些什么人?”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按照西方的传统习惯,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代表已经订婚或者已经结婚,也就是说,死者有可能是个已婚者,或者正处于热恋期……”
说完话的一瞬间,我已经明白了曾启华的话中之意,于是又问:“可是,那枚戒指已经失踪了,就算上面可能有线索,又有什么用?”
“如果……我能找到它呢?”他神秘一笑。
“你能找到?既然你能找到,为什么之前不去找?”
“因为我是个疯子啊!”
曾启华笑道:“而且我心里很清楚,你,比我更想得到真相……”
我沉默了下来,随后问他:“你想让我怎么做?”
“我想让你帮我找个人,也许只有那个人知道关于戒指的线索。”
“什么人?”
“一个死人。”
……
曾启华并没有把话说得太明白,说到这里,他又从茶几抽屉里取出了一张纸条来,上面写着一个地址。
把纸条递给我之后,曾启华又说:“如果你想找到答案的话,去这个地方,到了那里之后,你就明白了。”
我将信将疑地看了看纸条上的地址,处于对真相的求知欲和自身的正义感,终究还是被曾启华的话说服了。
不过,我自始至终都没有对他解除警惕,我总觉得曾启华那双让人看不透的深邃眼睛中,藏着什么秘密,但我根本无暇细想,越想只会越乱,现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继续心甘情愿的当好自己的“提线木偶”,在这片完全超出自己认知的神秘“沼泽”中,越陷越深。
从曾启华家出来之后,我先在小区外面找地方吃了点东西,精神稍微恢复了之后,这才开车去找字条上写着地址的地方。
地址上的小区还在市郊,而且我从没去过,等到好不容易找到地方时,已经快傍晚了。
小区看起来很老,跟曾启华家所在的小区一样,应该有些年号了,楼里同样没有电梯,因此我只能爬楼梯去字条上目的地所在的六楼。
然而刚进了楼里,没等上电梯呢,我就感觉气氛有点儿不对了。
楼道里,从一楼的第一节台阶开始,往上延续的每一节台阶的两边上,都用小石头子压着几张纸钱。
楼里有人家在办丧事?
不对呀?办丧事的我见得多了,但是在楼梯台阶上压这么多纸钱的我还是第一次见。
毕竟已经很晚了,楼道里更显得昏沉沉的,也看不到一个人影,不由地让我心里有些发慌,但为了尽快找到真相,我还是没有停步,加快速度往楼上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