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馆诡事:我的十年警察生涯离奇见闻
2008年7月9日,香港一名出身警察世家、驻守青山警署的现役高级警员梁伟雄,因欠下巨额赌债无法偿还,光天化日当街抢劫妇人,被警方抓获。
梁伟雄于1983年10月3日加入警队,在警队服务25年,先后14次获得上级嘉许,最后一次在劫案发生前3个月,获得青山分区指挥官的嘉许。案发时年44岁,已婚,育有一对7岁及12岁的女儿,妻子为家庭主妇,一家4口居住屯门美乐花园。当日上午11时左右,休班的梁伟雄戴上假发、鸭舌帽及面罩,在屯门翠林花园看见一名刚从银行提款的53岁妇人张××,等到张××返回翠林花园寓所入口外,梁伟雄飞脚踢向妇人并从后抢手袋,手袋内有逾万元财物。事主反抗时失去平衡倒地,被告即用脚踢事主的手、腿及头部3次,成功掠去张××的手袋。张××大喊救命,一位路过的许姓市民闻讯,即追截被告,双方发生纠缠,许姓市民终将被告制伏,召警员到场将他带到警署。
案件是由高院法官审理,决定推后审理以候被告的家庭背景报告再宣判。等到梁伟雄的家庭背景报告出来以后,梁伟雄的父亲梁冲以前是反黑组警长,梁伟雄的胞兄梁伟康1986年加入警队,1996年因违反纪律被革职,梁冲和梁伟康的案件当年都是高嘉乐法官审理的。一家四口警员,三人涉案,现在只剩下梁伟雄的胞弟是现役高级警员负责驾驶警车。
1994年5月2日,时任反黑组警长的梁冲,在青山警署刑事助理指挥官梁子龙的办公室内,疑因调职问题两人发生争执,混乱中梁子龙胸口被人开枪击毙,梁被控谋杀罪。当时主审的法官高嘉乐在引导陪审团时,主要集中在陪审团考虑梁冲是否蓄意扣动扳机,结果梁获陪审团裁定罪名不成立,当庭获释。梁冲事后离开警队任职保安,每月仍能食长粮。
梁伟康,绰号康B,他曾被派驻中区情报及支持组,由于工作上经常与黑道人物打交道,其中与在元朗区黑帮十四K活跃分子“车房强”交往过密,1996年梁伟康因违反内部纪律被革职并被判处入狱。梁伟康出狱后从事贩卖丸仔毒品等非法活动,并与内地黑帮人物、香港本地现役和被革职的警务人员都有很深的关系,梁伟康因此被警方列为“受监视人物”。1999年11月2日,一辆打金工场运金车在沙田狮子山隧道附近,遭四匪乘车拦截,刚巧有重案组探员经过撞破,匪徒未有得手匆匆逃去。2001年3月11日,三名分持刀枪的悍匪在粉岭公路鸡岭回旋处将油麻地一间打金工场运金车截停,劫走350万元金饰。警方发现该打金工场两年前曾在沙田遭企图截劫,且两案匪徒手法如出一辙,即锁定康B集团是最大嫌疑目标。2001年11月22日,一辆载有价值2600万元手机电子组件的密斗货车,在元朗宝业街与安乐路交界货仓送往深圳途中,遭悍匪截劫。警方经查证案件也是康B集团所为,于2002年4月20日采取行动,在锦田八乡拘捕两名涉案男子,起回部分赃物,但是没有抓获康B。
康B除涉及械劫案,更涉及一宗怀疑绑架案。2001年11月5日,四岁男童中午放学后与母亲返回元朗锦绣花园住所,在门外遭四名冒充警察的匪徒挟持入屋,在掠去一只价值18000元的女装手表及6800元现款后,将男童绑走,载往元朗南坑村禁锢。男童家人稍后被勒索1500万元赎金。两日后,事主家人与绑匪讨价还价期间,男童却突然获释。警方调查后迅速拘捕两名涉案人士,并悬红30万元通缉两名在逃疑犯,一名是康B,另一名他35岁的同党何伟良。2002年5月18日,其中一名被通缉的男子何伟良向警方自首,随后8月11日山穷水尽的康B也到大埔新界北警察总部自首了。梁伟康的案件于2003年恰好也是由高院法官高嘉乐审理,最后康B获脱绑架罪,但抢劫罪成立,入狱6年。现在香港犯罪集团中不少都是被革退或离职警务人员,熟悉警方查案运作,给警察带来很多麻烦。
2008年11月24日,又是轩然大波,旺角警署的CID梁礼仲在警署内强奸了19岁的女报案人和非礼其他三名女报案人。旺角警署警员梁礼仲,案发时29岁,是名CID,因为耳朵受伤有点聋,绰号“聋礼”,已离婚,加入警队十多年,原来在深水埗警署,在DTS修读侦缉课程后于2005年加入CID,2007年调职旺角警署。梁平时既不抽烟也不喝酒,性格沉默内向。女报案人于早前在旺角丢失钱包,报警求助,由旺角警署值日队调查,后被通知先行回家等候调查结果。11月22日,梁礼仲从警方内部电脑系统取得19岁女事主资料后,电话通知她于11月24日到旺角警署助查。于是,女事主就同男友于24日傍晚6点多到达警署,梁礼仲记下女事主资料后让她离开了。深夜时分梁礼仲又电话要求她当晚再度折返,需要回旺角警署再提供些资料。于是女事主和男友于晚上11时30分左右再次到达警署,结果梁礼仲就找个理由让其男友先行离开,把女事主带到警署一楼认人房内强奸。
女事主在25日凌晨1点左右离开旺角警署,梁礼仲在少女离开旺角警署后,不断打电话又发短信给这个19岁的女子,表示如果她愿意不报案,将给她10万元作为补偿。凌晨2点左右,女子去了天水围警署报案。天水围的伙计接案后非常震惊,竟然有市民告警员在警署内强奸案件,立刻通知上司,最后案件由西九龙重案组接手,到旺角警署对聋礼进行调查。第二天,梁礼仲知道女报案人已经报案的消息后,交还佩枪给旺角警署枪房,离开警署躲避,并于11月26日前往居住于土瓜湾美善同道一名休班警员家中求助,同袍劝他投案。傍晚6时,梁礼仲接受劝说返回旺角警署自首,随即由西九龙重案组带往红磡警署扣留调查。
后来控方指出,梁礼仲被捕后,经警诫承认曾与女事主发生性行为,但又称对方当时没表示不同意,应不算强奸。梁礼仲还承认曾通过警方电脑系统搜集其他年轻女报案人个人资料。警方发现梁礼仲拥有的4张手机SIM卡中,也发现他与其他年轻女报案人的通话记录。警方又联系了多名16~21岁的女报案人了解情况,结果不出所料,还有三名女报案人声称,在以前处理报案过程中,梁礼仲有非礼她们的行为。警方讯问,梁礼仲也都一一承认,于当月14日、17日和24日,在同一间认人行列室内分别猥亵侵犯A小姐、B小姐和C小姐。当时梁礼仲要求赔偿事主10万元以撤销控诉,因此开始被加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名,但最后法院裁定梁礼仲一项强奸控罪、三项非礼罪及一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名,2009年9月18日被法院裁判入监12年。
根据《警察通例》第6章“行为及纪律”中规定,警务人员除执行职务外,不得参与任何访问、查问或参加任何调查、搜捕或其他行动。除了下班时遇事发生而未能向上级请示即须采取行动外,否则下班后,如未经上级事先批准,不得执行或继续调查任何公事。若警员违反守则,小则遭纪律处分,重则会被革职。
在香港,如果有情况要去警署报案,最先会由值日军装警务人员处理,警员会带领事主到会见室听取案件,倘若认为案件涉及刑事成分,便会转交侦缉探员接手跟进,事主须再到会见室录取详细口供,有需要时会安排绘画疑犯拼图或辨认相片等。在警署录取口供时,一般情况是以一对一的形式在房间进行,有关的警务人员并非一定要和事主同性别,但事主可要求与家人或亲友陪同,亦可要求超过一名警务人员或同性警员在场录取口供,以保障事主个人利益。而会见室并非全部都有录影设备,案件事主录取口供也无须进行录影。案件发生后,对警队形象有致命性打击,HKP在市民眼中的高大形象瞬间尽毁,媒体自然是不会放过警方形象问题。结果一哥出来讲话,属于管理有疏漏而且这主要归于个人问题,呼吁广大市民不必惊慌,香港警察还是值得信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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