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之暗面
警队压力大增,
同时和所有重大案件发生后的模仿效应一样,
就在这一个礼拜内,又有四起谋杀案里面都出现蜡像,
这让众人的狂欢情绪更上一个台阶,
刚刚过农历春节,港岛管这个节日叫疯狂蜡像正月,
各式小蜡像人满街都是,
电视节目连篇累牍分析犯案过程,
刘廷过往历史,特别是著名的猴子试验也被翻出,
我们则完全处于被动之中,警方办案能力被反复质疑:“他们对这个案子完全无能为力……。”
我那一段时间开始严重失眠,
为了减少精神压力和外部干扰,我减少观看电视新闻,
但庭审第五天,
我的下属找到我:“何督察,这个新闻你看看……。”
我察觉到有异样……。
拿起报纸,里面第一次有人提到了刘廷可能是第六天魔王转世……。
在人间的天界最高神,
统治一切,但又因为欲望变得邪恶堕落……。
只有这样的人,才能让人疯狂而沉迷……。
罪恶让圣人更加完整……。
巨大的压力下,第五日,我们扔出重磅炸弹,
准备逆转整个形势……。
鉴证科在法庭上提出致命的客观证据……。
首先是现场留下的唯一录像……。
郑瑞儿死亡一段,
虽然只拍摄到影子,
但郑瑞儿侧影的发型,动作还有匕首刺入后她身体的反射动作,
均可以证明这段影子录像就是郑瑞儿被杀时候拍摄,
现场留下的杀人凶器匕首上留有郑瑞儿血液,
伤口形状分析指出这把匕首就是造成郑瑞儿致命伤的凶器,
而这把凶器上,
留有刘廷的指纹!
而且是五指握住的完整指纹!
这是最有力直接的证据!
证明刘廷……。就是杀害郑瑞儿的凶手!
检控官在法庭上滔滔不绝表述这一段时,
我却开始走神,
脑海中总是在想,
如果刘廷真是凶手。
为什么别的凶器他都给销毁或者处理,以免留下犯罪证据,
但这把匕首……。他却明知道有自己指纹的情况下仍然要留下?
检控官继续讲述王胜强被杀的疑点,
首先是捆绑王胜强的扎带上全部都有刘廷留下的指纹……。
也就是说,王胜强一定是刘廷给捆绑起来的……。
然后杀死王胜强的凶器,是一把来自餐厅的餐刀,
那上面只有王胜强一个人的指纹,
检控官找人在法庭上作了一个模拟,
致命的一刀是在王胜强的后背正中位置,
王胜强的胳膊不论转成什么角度都无法自己捅进自己的后背……。
所以一定是有凶手对他下手,
也就是把他捆绑起来的刘廷!
而且更进一步的证据就是……。
王胜强后脚跟腱被割断的一刀,
还有胳膊上的一刀,
这两个刀伤经过伤口形状深度以及血液鉴定,都正实也是杀死郑瑞儿那把留下刘廷指纹的匕首割伤的,
所以整个犯案过程就是刘廷第二个口供描述的一样,先用匕首刺死郑瑞儿,被摄像头拍下,在匕首上留下指纹,
然后刺伤王胜强,用扎带捆绑王胜强胁迫进刘廷房间,
再用王胜强的餐刀捅死王胜强……。
除了这么解释现场发生的一切……。
没有其他更合理的解释!
检控官发言结束后,
现场响起掌声……。
天平开始向我们这边倾斜……。
刘廷的辩护律师准备提问反驳前,
刘廷突然请求辩护律师过去一下做直接交流,
法官批准……。
辩护律师走到关押刘廷的被告席,
两个人耳语几句,
辩护律师脸上现出疑惑神情:“你确定?!刘先生?!”
“你照做就好了。”
辩护律师露出不解神情摇头,
然后离开被告席,
回到自己位置:“法官大人……。我没有辩护意见……。”
观众席一片哗然,
法官敲槌:“肃静!……。请保持安静!
(等待几秒钟,厉声对辩护律师说到)
辩护律师!
我有必要提醒你……。
第44节
你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
必须以被告的利益为自己最大利益,
如果你放弃对检控官指控的辩护,
将会让你的委托人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
我刚刚说的话,你清楚明白么?”
辩护律师脸上阴云密布:“……。我清楚明白……。法官大人。”
“好……。
我再次问你,你是否坚持放弃就这一段检控官的指控进行答辩?”
辩护律师回头看了一眼刘廷,
刘廷点了点头……。
辩护律师:“法官大人,由于我的当事人有新的请求事项,
为保护我辩护人利益,我申请法庭将该案押后,以给我时间与我当事人进行进一步沟通?”
下面旁听席一阵骚动,
我身旁的同事问我:“刘廷又要玩什么花样?是不是垂死挣扎?”
我没有说话……。
法官把检控官和辩护律师都叫到前面,商量了几句后两个人回到自己座位。
法官:“我宣布法庭暂时休庭十五分钟。”
法官敲槌后向外走去,
检控官和辩护律师立即收拾东西向外走,
我跑下去,拦住检控官:“出了什么事情?”
检控官小声说道:“法官需要找我和辩护律师进行协商……。”
“协商什么?”
“刘廷刚刚向自己辩护律师提出,要终止辩护律师的辩护资格……。”
“刘廷要换律师?……。换谁?”
“他自己……。”
“什么?!”
我大吃一惊……。
十五分钟后,法庭重新开庭,
法官:“刚刚被告人提出要终止自己辩护律师辩护资格,自己亲自上庭辩护,
(下面立即一片大哗……。有记者冲出法庭发稿)
在这里我要警告被告人,
现在你的辩护律师是你自己雇用,也就是他的专业能力及职业操守都取得了你的信任和首肯,
法庭辩护工作是极为专业的工作,辩护的结果会直接影响审判结果及对你的最终量刑,
自辩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因为可能会给你造成严重损失,
本庭仍然建议你选择专业律师为你辩护,你可以继续雇用现在律师,也可以选择其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