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而复生的恋人是大邪神
“这些年我像活在一个壳里,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做什么,我只是怕,怕得要死了。我的男人死了,我的孩子也死了,他们把我一个人留在这世上。”
“你也别以为死了就能一了百了,我告诉你,一旦和那种东西打了交道,就算死了都摆脱不了。”
“普通人死了,可以受正经供奉,但我的家人不行。江朝说,南槐村的祭拜方式比较独特,和外地不同,必须反着来。”
“你猜这是为什么?倒插香也好,颠倒遗像也好,全都意味着庙里那东西根本不是正神,是个和正神完完全全相反的邪物!祂在用这种方式侮辱嘲笑正神!”
温衍想了想,“但无论如何,正神也没帮你,反倒是这个邪物帮了你。”
李花秀瞪大眼睛,合着自己说了那么多都是白说吗?
“你是疯了吗?你不会还想着要去许愿吧?”
温衍没说话。
李花秀大叫:“那东西不光害了我和我男人,连俊俊都被祂害了!俊俊一定是为了救那只猫去庙里求了祂,所以才会死的!”
温衍还是沉默。
李花秀像看疯子一样看着他。
“你是真不怕还是傻?就算那东西让你对象活了过来,可你有想过自己吗?你会疯疯癫癫,也会死无全尸,你不可能幸免,没有例外,只会更惨!”
“可是……你看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温衍开了口,语气平静得不起一起波澜。
“我要谢谢你。在还没获得确定的答案之前,我一直在害怕犹豫。”
李花秀愕然,“害怕什么?”
温衍道:“我最害怕的是以为抓住了希望,却又再度陷入绝望。”
“那……那你去拜好了!”李花秀既愤怒又恐惧,不知为何,她竟觉得这个青年才是最不正常的。
“你去求那个东西,尽管对祂许愿好了!你的愿望比我们的重得多了,你要付出的代价肯定比我们的加起来还要惨痛!死都算便宜你了!”
温衍没有生气,只问她:“如果你当初提前知晓愿望成真需要付出这么沉重的代价,你会做出怎样的选择?你还会救俊俊吗?”
“我……”李花秀哑然。
劝人易,劝己难。
她一定会去撞这堵南墙。
只要能救活自己的孩子,哪怕肝脑涂地,她也绝不皱下眉头。
“明天我的爱人就要被埋进黄粱山了。”温衍露出一点期待又紧张的笑容。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不知道自己将种下什么,但我希望,我收获的能是我想要的。”
作者有话要说:
来猜猜衍衍要付出什么代价诶嘿嘿,真的是很可怕很可怕的代价嗷!(苍蝇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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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高中时候为了提高英语去外文书店买原版书看,因为我爱看恐怖惊悚,买的几本都是这类型。
正好里面有一本特别薄的短篇,我就先把这本看了,看到结局浑身发冷……
这个短篇很有名,估计很多人知道,雅各布斯的猴爪三愿。
后来放暑假,我逛书城的时候买了斯蒂芬金的宠物公墓。当时我是看腰封上介绍这本特别恐怖才买的,本来还觉得这个书名不怎么吓人,结果这本对我发起了第二次冲击……后来我才知道斯蒂芬金写这本有受猴爪三愿的启发……
这两本小说给我留下的阴影不是咒怨这种简单粗暴的,而是一回想起来就冷飕飕的那种。因为讲的都是人对生死的执念,还有最亲的人变成噩梦,真的超级有现实感……
我写这本文也是受阴影启(刺)发(激),融入因果业报还有其它传统民俗元素,希望能写成一个特别有中式恐怖风味的故事uwu
而且我发现努力给别人留下阴影,自己真的超快乐的!(湾湾腔)
第8章 何所望·其叁
下葬当日。
白杨萧萧,松柏夹路,一支送葬队伍浩浩荡荡,沿着山路盘旋而上,向墓园行进。
每个人都身穿惨白的丧服,或高举招魂幡,或抛撒纸钱,更有一支鼓乐队随行,哀乐凄婉,盘桓绵长,催人肝肠。
“亲旧哭我旁,送我出远郊。
一朝出门去,归来夜未央。
昔在高堂寝,今宿荒草乡。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满目白茫茫之中,唯一的亮色就是那口四人抬举的灵柩。朱红的色彩泛着妖异的光泽,棺盖上还镂刻着精美的花纹,并涂以暗金的油漆。
温衍盯着灵柩看了许久,那繁复得近乎凌乱的线条仿佛具有生命力一般,窸窸窣窣,蠕蠕而动。
招魂幡上也绣着类似的花纹,在风中飘飘荡荡。
温衍忽然觉得,那花纹好似一群蝴蝶,振翅欲飞。
灵柩上捆扎着白布搓成的麻绳。
江朝表示,这也是一种南槐村葬礼的习俗。但温衍知道他又在含糊其辞,这一定是为了固定棺盖。
因为棺盖既没有钉钉子,也没有敲卯榫。
温衍没有点破,但他从江朝看向自己的眼神里,读出了意味深长。
江朝一定早就预料到,江暮漓灵柩的棺盖,不需要也不能封死。
按照南槐村古礼的规矩,下葬必须在黄昏时分,昼夜交替之际,万物灵性最足,灵柩方能落土。
浩浩荡荡一支队伍紧赶慢赶,终于赶在日落西山之前抵达了墓园。
残阳像滚沸的鲜血,泼洒在漫山遍野,染红了黄粱土,也染红了漫天飞舞的纸灰。
墓园很大,一座座墓碑鳞次栉比,立在浓烈的逆光里,宛如一个个沉默的人。
就算翻尸倒骨地累积了数代人的尸体,温衍也感觉这里坟冢的数量未免太多了些。
他们像闯入了一座由墓碑竖立而成的森林,目之所及,密密麻麻,拥挤得令人窒息。
“很快,我也将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江朝的声音冷不丁在耳畔响起,温衍一个激灵,猛地转过头,只见江朝静默微笑的平均脸在视界中放得无限大。
“你、你什么意思?”
江朝退后一步,笑得露出雪白的牙齿。
“开个玩笑。”他说,“没有人类不畏惧死亡,它夺取的是比任何财富都珍贵无比的有情的生命。”
温衍冷淡道:“我男朋友就不怕。”
“这样。”江朝颔首,“听上去是很了不起的人,足够与你相配。”
温衍没应,他知道这不过是江朝顺口的客套话。
爱上江暮漓之初,他一直觉得自己是配不上对方的,甚至连远远地多看他一眼,都要鼓足十二分的勇气。
江暮漓是那样温暖爽朗的人,像太阳照耀下的青空,晴朗得没有一丝阴霾。
而自己就像生长在幽暗密林里,与苔藓和虫蚁为伍的菌类,不管多向往太阳,太阳都不可能把光芒洒向自己的世界。
但是,江暮漓却颠覆了他这种幼稚又可笑的认知。
江暮漓才是那个患得患失的人。
不止一次,江暮漓在抱着他亲吻的时候,会突然流露出愀然忧悒的表情。他问他怎么了,他什么也不说,只是眸中忧色更深。
如此一来,温衍只得允许他做得更过分一点。
直到些微心满意足,江暮漓才会紧紧贴着他的颈窝,用低沉的声音满怀委屈地说,自己总是缺乏安全感,觉得自己配不上他,时刻担心他会不要自己。
“我是为了和衍衍相遇才诞生的。所以,只有衍衍的爱才能让我活下去。”
“衍衍。”江暮漓抬起乌澈的眼,瞳仁似有光芒蕴转。
“衍衍会厌倦我吗?会不会有一天不要我了?”
怎么可能。
温衍慢慢走到墓穴旁边,垂下眼帘。
黑洞洞的一片,深邃得仿佛没有尽头,是一个不知通往何处的深渊。
但是,那又怎样呢。
他不怕。
已经没什么好害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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